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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产品防护措施

项目经理部产品防护措施

总则

1、本工程施工现场所有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作业工人、服务人员均应树立原材、成品、半产品防护意识,对于故意或不慎将工程半成品、成品破坏、污染、碰撞、刻划等破坏行为,视情节予以不同程度罚金。

2、土建与专业工种密切配合,做到施工顺序合理,专业配合,避免踢凿下管,甩箱稳盒,倒序施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现象。

3、进场施工的原材、物料、构配件严格按现场平面布置图码放、保管,正确标识,严防受潮、雨淋、日晒、风化等非人为破坏。

4、依公司IS9002贯标程序中相关程序,专人检查产品防护措施执行情况。

一、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施工组织设计

3、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中产品防护控制程序;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4、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

27901.30m2

建筑用途

住宅楼

使用年限

50年

建筑类型

二类高层建筑

地下、屋面防水等级

地下室为一级

屋面为二级

±0.000标高

770.12m

耐火等级

一级

地下层数

地下1层

地下层高

地下1层:

3.9m,

地上层数

18层

地上层高

标准层:

2.8m

檐高

52.7m

室内外高差

0.90m

基底标高

主楼:

-4.95m

二、产品防护责任划分

2.1本方案中产品防护的范围覆盖以下项目:

总包、各专业分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成品;

总包、各专业分承包方进场的施工物资;

土建、电气、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电梯等所有专业。

2.2总包方对现场的产品防护负总管理责任,专业分承包方负责施工范围内产品防护的具体实施工作,总包方监督检查。

2.3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项目产品防护的总协调,专业工长、质检员负责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产品防护检查记录》。

三、产品防护领导小组组成

3.1项目成立产品防护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全过程、全范围的产品防护的工作。

3.2产品防护小组

组长:

郝文周

副组长:

刘增吉

组员:

王青楼付开生文用朝

专业协调负责人:

王广兴

四、产品防护制度

4.1项目技术组组长刘增吉负责根据施工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产品防护方案及向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及专业分承包方交底;项目主人工程师郝文周负责产品防护方案的审批。

4.2项目专业工长负责产品防护方案的实施,负责产品防护材料的计划进场工作,做好方案的监督检查工作,填写《产品防护检查记录》。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和复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3项目质检员负责现场全部产品防护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检查监督专业分承包方的产品防护工作。

4.4项目材料员负责全部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购配件的保护工作。

4.5产品防护工作严格执行责任分工制度,即由项目专业工长负责本管理范围内施工项目的产品防护工作,每日填写《产品防护记录》并做好施工日志,负责人有罚款权、停工权和施工转序权。

对破坏施工现场成品及半成品的个人、班组直至施工队有权根据现场产品防护处罚制度进行10~1000元的罚款,对不服从处罚或屡次教育不加以改正的个人、班组直至施工队有权安排其施工转序,或停工甚至清除出场。

4.6产品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即下一施工工序在上一工序的基础上施工或存在成品破坏隐患的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执行交接验收制度,移交方与接受方双方检查验收合格后,由移交方填写《交接检查记录》,双方班组长或分包负责人签字认可,项目部工长见证签认,如涉及总包方与业主分包方交接项目需要由监理方签认。

发生成品损坏现象由接受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4.7专业工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各专业工种间、各分包方之间的产品防护工作和交接工作。

4.8施工现场如发生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或购配件的破坏现象,专业工长未发现或未及时发现以致不能确定直接责任人或责任方的,则对专业工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五、产品防护措施

5.1施工现场材料保护

5.1.1施工现场设四名专职警卫,24小时昼夜值班,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进出场材料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5.1.2施工现场各种料具,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存放。

并按规格码放整齐、稳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和材料管理制度。

5.1.3进场的水泥、钢筋、木材及装饰材料做好苫盖和下垫工作,防雨、防砸、防潮、防倾倒。

5.1.4雨季施工前编制雨季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现场材料产品防护负责人:

王光兴

5.2土方开挖

5.2.1定位轴线控制桩、标准水准点等挖土过程中不得碰撞和意外移动,并应经常检查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

5.2.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护坡桩位移及相邻楼房发生下沉和变形,在施工中专人负责进行位移和沉降观测。

5.2.3施工中项目部专人指挥土方开挖工作,若发现文物或古墓、不明物体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加以保护并上报项目经理,并上报当地有关机关处理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

5.2.4在土方开挖中,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管线布置确认图组织开挖,接近后必须人工进行开挖,不得损害,如发生其他非确认的市政管线、电缆应采取措施,防止破坏管线。

5.2.5土方开挖时挖掘机距护坡桩保持不少于30CM安全距离。

5.3土方回填

5.3.1使用蛙式打夯机必须双人操作,打夯机距结构保持安全距离(木夯夯实),防止发生损坏现象。

5.3.2砌筑墙体两侧必须双侧同时回填,防止倾倒坍塌。

5.3.3回填土堆放不得埋压各种管线、设备。

土方工程产品防护负责人:

王青楼

5.4模板工程

5.4.1多层板和胶合板裁边后用红油漆封边,避免模板翘边起毛。

5.4.2模板装卸车及搬运时要轻拿轻放,垂直人工抬运时必须两人进行,避免磕碰。

5.4.3拆模时不得用大锤、撬棍硬砸硬撬,注意保护模板的棱角,和成型的混凝土墙角。

拆模顺序为,先拆后支的,后拆先支的。

5.4.4拆卸模板后要分规格堆放,及时清理,涂刷脱模剂。

5.4.5模板脱模剂应在钢筋绑扎前涂刷,防止污染钢筋。

5.4.6木模板上如工程需要打孔时,班组长事先请示主管工长,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钢模板上严禁打孔开洞。

5.4.7不得重物直接锤击已安装好的模板。

5.4.8顶板模板上不得大量堆放钢筋、钢管或其他重物,防止模板板面损伤和下沉。

5.4.9拆下来的模板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模板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分规格码放。

5.4.10钢模板使用中如发现边肋开焊、掉肋现象及时补焊。

5.4.11混凝土浇注时严禁用振捣棒振动模板,严禁集中堆料。

5.4.12墙柱混凝土浇注时严格控制分层厚度,避免侧压力过大发生涨模现象。

模板工程产品防护负责人:

文用朝

5.5钢筋工程

5.5.1墙、柱钢筋绑扎后不得人员攀爬,楼板钢筋绑扎后不准直接踩踏,必须铺设专用行走马道。

5.5.2楼板弯起钢筋、负弯矩钢筋绑好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操作工人在特制的马凳上行走,浇筑中派专人负责修理钢筋。

5.5.3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它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5.5.4绑扎钢筋时禁止移动预埋件及洞口模板。

5.5.5混凝土浇筑时要保证钢筋和保护层垫块的位置准确。

5.5.6浇筑顶板、墙体砼时,墙柱立筋使用塑料套管进行保护,防止砼污染。

5.5.7钢筋装运轻起轻放,不得随意投掷,以免钢筋变形。

5.5.8成型钢筋码放整齐,分类堆放,标识规范。

5.5.9顶板钢筋负筋下及底板上下层钢筋间垫放马凳,以保证负筋位置。

钢筋在成型后应设上人通道。

5.5.10浇筑混凝土时,振捣棒应防止碰触钢筋。

5.5.11墙体钢筋分布筋应设横撑及水平加筋,浇筑混凝土时设专人看护。

5.5.12钢模内涂刷隔离剂严禁污染钢筋。

5.5.13施工时严禁碰动预埋件及洞口模板。

5.5.14成形钢筋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

5.5.15底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支撑马凳绑牢固,防止操作时蹬踩变形。

5.5.16绑扎墙筋要搭设临时架子,不准踩踏钢筋。

5.5.17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矩钢筋绑好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混凝土浇筑前保持原有形状,浇灌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理。

5.5.18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它设施时,不得随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5.5.19气泵下必须垫多层板或铁板,防止油污染模板及钢筋。

钢筋工程产品防护负责人:

王青楼

5.6混凝土工程

5.6.1混凝土浇筑时要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准确,不得踩踏楼板、楼梯的弯起钢筋,不得随意弯折墙、柱竖向钢筋。

5.6.2浇筑完毕混凝土但未达到上人条件时楼板、楼梯踏步严禁上人行走,堆放物料,设醒目标识,标识上反映出混凝土浇注完毕时间、可以上人时间、负责人,并设专人看护。

5.6.3墙、柱、板边及门窗洞口拆模后,所有棱角应立即进行保护。

棱角保护用50mm宽竹胶板拼成L形,用不干胶条或铁丝绑扎固定。

楼梯踏步设竹胶板防护条,防止损伤踏步。

5.6.4模板支设时不干胶海绵条不得直接粘贴在结构混凝土面上,以免清理困难。

5.6.5浇筑顶板、墙体砼时,墙体、暗柱立筋使用塑料套管进行保护,防止砼污染。

5.6.6混凝土浇筑时不得用振捣棒振捣模板和钢筋。

5.6.7侧面模板要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结构棱角不受损时,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严禁撬棍硬翘。

5.6.8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结构面不得任意打孔、剔凿、弯折钢筋。

5.6.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保持钢筋正确位置,及时调整和恢复,浇注过程中专人看护。

5.6.10混凝土浇注分散布料,防止集中荷载过大。

5.6.11不许用钢筋、灰斗、小车等冲击模板,不在梁或楼梯踏步模板吊帮上登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混凝土工程产品防护负责人:

付开生

5.7楼地面工程

5.7.1地砖铺贴遇预留电线管,铺砖受影响时,施工人员应汇报专业工长,由专业工种进行处理。

5.7.2地砖运输,应使用小推车,每车不得装载过多,且运输必须由两个人进行,防止掉下损坏。

5.7.3地砖切割使用专用台式切割锯,防止损坏。

5.7.4地砖铺贴过程中,应在可以通行行人的地方进行封堵,避免其他工种施工人员进入踩踏。

地砖铺贴完毕后3天内不得上人,养护人员应穿软橡胶底鞋,防止划伤地砖。

同一楼层内不同专业上下施工不能同时进行,应互相错层施工,错开天数不少于3天。

5.7.5水泥地面施工过程中,应在可以通行行人的地方进行封堵,避免其他工种施工人员进入踩踏。

水泥地面压光成活后5天内不得上人,养护人员应穿软橡胶底鞋,防止划伤地转。

同一楼层内不同专业上下施工不能同时进行,应互相错层施工,错开天数不少于5天。

5.7.6水泥地面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水泥浆洒、甩、溅在墙面或设备上。

5.7.7地砖及水泥地面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铺锯末加以表面保护。

5.7.8限制小推车、铁梯子、脚手架等进入楼地面施工完毕的房间,必须进入时接触地面的支腿必须用海绵包裹。

5.7.9管道泄水下部必须用水桶接收,不得溢流。

5.7.10在施工完毕的地面上方施工人员不得向下投掷施工工具等一切物品。

5.7.11在施工完毕的地面上不得拖拽东西移动。

5.7.12任何工种不得在施工完毕的地面上无保护措施切锯物料。

5.7.13油工施工范围内铺彩条施工布或纸板,避免遗洒油漆、涂料、稀料等,如有遗洒必须立即清理干净,防止顺保护板渗入污染地面。

5.7.14焊工在楼层内施工必须开具动火证,必须有专职看火人员,配备灭火器具。

焊接作业下方必须垫多层板加以保护

5.7.15装饰施工期间每一楼层内设一名专职产品防护员,负责楼内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员佩带红袖标巡视检查。

如楼层内发生成品、半成品损坏及丢失现象,由专职产品防护员赔偿。

楼地面工程产品防护负责人:

刘增吉

5.8门窗工程

5.8.1门窗框安装完毕后,门窗框全部用不干胶带或塑料带缠裹严密,竣工前方可拆除。

框边抹灰时抹灰工不得磕碰门窗框或将保护带擅自撕除。

5.8.2所有门板、窗框安装时必须保护膜齐全,竣工前方可拆除。

5.8.3门窗框安装时如洞口尺寸偏差影响安装需对结构处理时,应请示项目技术负责人认可后方可处理。

5.8.4玻璃安装完毕后在玻璃上贴明显标识,防止误碰损坏。

5.8.5门窗五金配件应缠裹保护,门锁钥匙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

窗应处于常关闭状态,防止刮风损坏,窗如需开启应安排专人负责关闭。

5.8.6木门油漆施工时应在门框与墙面相接的墙面上贴美纹纸,避免交叉污染。

5.8.7墙面涂料施工时,应在门框与墙面相接的门框上贴美纹纸,避免交叉污染。

门窗工程产品防护负责人:

付开生

5.9砌筑及抹灰工程

5.9.1隔断墙砌筑时水暖电专业必须配合施工,防止后剔后凿。

5.9.2隔断墙砌筑和抹灰时注意保护墙面水电管线、线盒、消防箱、电箱、电线槽、通风口等不要随意抹死。

5.9.3抹灰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爆晒、水冲、撞击和振动,以保证灰层有足够强度。

5.9.4外墙拆除脚手架时要轻拿轻放,不要撞坏墙角及墙面外保温。

内墙抹灰,在拆除临时支架及运输材料时,小心碰撞墙体抹灰层。

5.9.5抹灰完,门窗框上残留的砂浆及时清理,窗框安装前应检查保护膜的完整,采用建筑发泡胶,缝塞好后应及时清理。

砌筑抹灰工程产品防护负责人:

付开生

5.10吊顶工程

5.10.1吊顶内任何专业管线安装时不得借用吊顶吊杆及龙骨。

5.10.2吊顶内通风口、灯具安装应附加龙骨及吊杆。

5.10.3任何工种不得污染吊顶面板,保持面板表面干净。

5.10.4墙面涂料应在吊顶面板铺盖前进行,防止污染吊顶。

5.10.5吊顶完成后,上层楼面内不得任意进行湿作业,不得在楼层内随意放水,防止下渗污染吊顶。

5.10.6吊顶过程中,吊顶作业人员应佩带白色线手套,防止污染板面。

5.10.7需要移动吊顶板时,应通知专业人员进行,不得随意移动。

吊顶工程产品防护负责人:

王青楼

5.11涂饰工程

5.11.1.油漆、涂料施工时不得污染其他成品,在交接处粘胶条或美纹纸,施工完毕后及时撕除。

5.11.2楼梯栏杆、扶手油漆施工时踏步面应铺报纸防止污染踏步。

5.11.3已成活的墙面不得涂画、粘贴物品。

5.11.4不得划碰已施工完毕的成品。

5.11.5涂料顶棚应在上层楼地面施工完毕后进行,防止施工渗水交叉污染。

涂饰工程产品防护负责人:

王青楼

5.12防水工程

5.12.1已涂刷好的涂膜防水层,在未做保护层之前,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鞋或硬底鞋作业。

5.12.2穿过需作为防水的楼地面、墙面等处的管道应提前固定完毕,防水施工后等不得晃动、改位。

5.12.3涂膜防水层施工后,要严格加以保护,防水保护层前不允许上人行走、踩踏,也不得在卫生间内堆放杂物,以免损坏防水层。

5.12.4涂膜防水层操作过程中,不得污染已做好饰面的墙壁、卫生洁具、门窗等。

5.12.5地漏或排水口内防止杂物塞满,确保排水畅通。

蓄水合格后,将地漏内清理干净。

5.12.6面层进行施工操作或洁具安装时,对突出地面的管根、地漏、排水口、卫生洁具等与地面交接处的涂膜不得碰坏。

5.12.7地下基础底板防水卷材施工完毕后,立刻组织保护层施工避免卷材损害。

导墙上外露卷材用多层板覆盖遮挡,避免钢筋绑扎时破坏,混凝土浇注前将多层板移出。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得用振动棒接触防水层。

5.12.8地下外墙出墙管道必须提前预留套管,防水层施工完毕后严禁开洞、剔凿等一切有破坏防水层的行为。

防水工程产品防护负责人:

付开生

5.13其他

5.13.1施工人员不得在楼内住宿、吃饭、大小便。

5.13.2装饰阶段房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锁门封闭,减少成品损坏。

5.13.3加强竣工验收前的产品防护、看护工作。

5.13.4加强业主方采购材料的产品防护工作。

六、产品防护处罚制度

6.1对成品损坏直接责任人罚款标准:

结构阶段:

(1)钢筋、模板、混凝土工程未按施工方案进行防护对劳务方罚款10元/次/处;

(2)由于未及时防护造成成品损坏的对劳务方罚款10元/次/处;另对主管人罚款20元/次/处;

(3)未按产品防护方案组织实施的对主管人罚款200元;

装饰阶段:

(1)损坏地砖,每块罚款为原材价格另处20元/块罚款。

(2)损坏玻璃,每块罚款为原材价格另处100元/块罚款。

(3)损坏防火门,可以弥补的损伤罚款50元/点,门不能修补的损伤每樘罚款原价另处200元/樘罚款。

(4)损坏木门框,每樘罚款200元。

(5)损坏木门,每扇罚款300元。

(6)损坏墙面抹灰,每处罚款10元。

(7)损坏吊顶面板,每块罚款为原材价格另处20元/块罚款。

(8)损坏窗台板,每块罚款为原材价格另处10元/块罚款。

(9)损坏电面板、水龙头,每个罚款100元。

(10)损坏卫生洁具,每个罚款1000元。

(11)损坏门锁、拉手等五金件按实际价格的1.5倍罚款。

(12)对楼层内有成品损坏,但产品防护员未发现直接责任人,则对负责本楼层的产品防护员进行处罚,罚款数量为上述标准

6.2楼层整体移交专业队伍后,对楼层内发生的全部成品损坏,由专业队负责承担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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