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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项目部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

(合同编号:

HNJ-2010/BH/SG-001)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文件编号:

BH/AQZDO04

持有人(部门):

 

2010-11-10发布2010-11-10实施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项目部发布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文件更改记录

序号

更改单编号

文件编号

更改页码

更改方式或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评审记录

工程项目名称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

评审日期

2010年11月10日

评审人员

评审内容

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施工标段具体情况,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可操作性;

2、本制度是否能对本工程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

3、本制度的合理性是否满足要求;

4、本制度实施的有效性。

 

评审结论

 

备注

 

评审小组负责人:

填表人:

日期:

日期: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审批表

 

名称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编号

文件编号:

BH/AQZDO04

会签部门

责任人签名

日期

质量管理部

技术部

经营合同部

综合办公室

机电物资部

生产管理部

测量队

环境安全部

财务部

此页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

批准人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有效地发现在安全管理和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有效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章安全检查组织

第三条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日常现场值班巡视检查;月检查、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设备、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和季节性施工等专项检查及综合大检查。

1、日常现场安全值班巡视检查,每天由项目部各专(兼)职安全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检查。

2、作业队安全检查,每天或每周由队长组织对分管的作业面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班组检查由班长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条危险作业施工,由安全环保监察部监督、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重大危险作业由安全总监落实全过程的检查与监护。

1、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物资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3、机电队负责组织施工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4、综合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总监主持。

检查期限为:

每月一次月度安全检查(每月25日);月度安全检查,参加人员有安全环保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施工作业厂队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责任人。

各参加人员于检查当日上午9:

00准时在安全环保监察部集中。

第五条安全检查主要方式有:

1、现场察看;

2、仪器监测;

3、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

4、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

5、其它形式。

第三章安全检查内容

第六条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保证体系:

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明确,安全负责人到位情况。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各级安全专兼职人员履职情况和记录。

2、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和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情况。

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

爆破、施工用电、行车安全、消防安全、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转移等。

季节性施工主要有:

防暑、雨季防汛等。

3、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

4、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

转岗教育、民工教育等是否按要求进行。

机动车驾驶、爆破、起重、电气、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和定期审验情况。

5、安全生产记录资料;

6、员工安全教育资料;

7、安全检查、整改资料;

8、班组安全活动的资料;

9、机动车辆、起重设备、油罐运输车、民爆物品储存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

第七条施工生产现场

1、作业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有盖板或护拦,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2、设备设施布置合理,器材堆放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0.5米,平整畅通;

3、用电线路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符合有关要求,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4、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小于1米的栏杆;

5、危岩、陡坡、临边场地边缘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

6、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7、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准确、醒目;

8、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八条危险施工场所

1、高处临空边缘悬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系戴安全绳;

2、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无危岩,并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

3、明渠有防护设施,洞内有处理危石和防坍塌措施;

4、爆破作业有统一指挥信号和警戒范围;

5、起重作业吊、挂、绑扎牢固,起重空间无障碍物;

6、孔口有防坠石、坍塌措施,四周设有高度不低于1米的防护围栏。

第九条机电设备

1、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2、机电设备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齐全可靠。

第十条固定设备

1、外观整洁,基础稳固;

2、传动、转动部位有防护网(罩);

3、外壳接地良好;

4、露天使用时应有防雨措施。

第十一条推、挖、装等行走、移动、旋转设备

1、制动可靠;

2、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3、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

1、方向和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2、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3、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4、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第十三条起重设备

1、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2、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3、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4、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5、吊钩、索具、钢丝绳完好;

6、吊钩、横担、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第十四条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变压器

1、地面设置时周围有高度不少于1.8米的围栏;

2、悬空设置时高度不低于2.5米;

3、有警告标志。

第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

1、监控、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2、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3、密闭、不泄漏。

第十七条爆破器材仓库、油库

1、储运、使用、消毁的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批;

2、与生产、生活区和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足够;

第十八条单独建筑周围有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墙或围栏;

1、消防器材足够,消防通道宽度不少于3.5米,畅通无障碍;

2、照明、动力装置为防爆型;

3、避雷装置良好;

4、禁止烟火的标志明显。

第十九条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

1、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经验收合格;

2、工作面人行通道的脚踏板铺满、固定;

3、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低于1.0米的栏杆,栏杆下部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档碴板。

第二十条场内机动车辆道路

1、基础稳固,路面平整;

2、路面宽度不小于车辆宽度1.5倍;

3、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有安全设施和警告标志;

4、横垮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路面高度不低于机动车辆高度的1.5倍。

第四章安全检查记录

第二十一条日常安全值班巡视检查要在安全巡查记录中进行记录和登记。

第二十二条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设备、用电、防火、交通、起重和季节性施工等专项检查及综合大检查,由检查人员编制检查报告,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存档备查。

第五章安全隐患整改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遵循“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认真的整改。

第二十四条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口头通知受检查单位进行就地整改。

第二十五条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需停工整顿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二份,整改单位留存一份,项目部安全环保监察部存档一份。

第二十六条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双方签字认可后,报送检查负责人,并在安全环保监察部存档。

第二十七条隐患整改单位没有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认真整的,按项目部《安全环保考核办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再次下发二次《隐患整改通知书》。

二次整改仍没有通过的单位,加倍处罚,进行第三次整改。

三次仍没有整改完成的,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第六章危险因素、点、部位、源检查监控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因素、点、部位、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第二十九条当发生事故时会产生重大损失或多人伤亡的设施或施工场所为重大危险因素、点、部位、源,其危险因素、点、部位、源有以下:

1、5吨以上油库(油罐车);

2、1吨以上炸药库;

3、高度10米以上载重0.5吨(载5人以上)临时提升吊笼;

4、高度10米以上,面积10平米以上排架、平台、栈桥;

5、大型客车;

6、爆破施工;

7、大型高处临空施工;

8、暗渠开挖;

9、其它重要设施、施工。

第三十条工程项目施工重大危险点、部位、源、危险因素为安全检查重点,并有专人监控,建立相应的档案。

监控由项目部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凡不按照本制度规定参加安全检查或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的有关责任人员或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不积极认真进行整改的,按项目部《安全环保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白河倒虹吸项目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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