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现场会在银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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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现场会在银召开

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现场会在银召开

力推神华经验    促进安全生产

盛夏的塞上绿草如茵,美丽的凤城鲜花灿烂。

7月19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现场会在银川隆重召开。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就学习推广神华经验进行安排部署。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出席会议,主席王正伟致辞。

神华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张喜武作了题为“强化风险预控管理,努力实现安全发展”的发言,神宁煤业集团董事长王俭介绍了神宁煤业集团安全生产经验。

  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主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科技部纪检组组长郭向远,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学,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余蔚平,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钟自然,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主席台就坐。

  马凯在讲话中指出,神华集团作为我国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煤矿安全生产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温家宝总理、张德江副总理对神华集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推广神华集团经验,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马凯指出,国务院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发展时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特殊时期,对于这一基本国情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正视差距,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马凯在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要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神华经验,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到煤矿生产经营建设的全过程;要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着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加强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着力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以总结推广神华经验为契机,扎实工作、超前防范,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杨栋梁就学习推广神华集团“五个一”经验提出要求。

他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把握神华经验的实质和要点,在落实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狠下工夫。

神华集团作为煤炭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为我国煤炭工业的改革发展和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经过多年实践,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探索和积累了“五个一”的宝贵经验,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学习神华强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学习神华安全生产工作勇于创新的精神;学习神华在安全生产上严格的管理;学习神华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机制,把神华经验真正学到手。

杨栋梁指出,下半年煤矿安全生产面临严峻形势,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继续抓好煤矿资源整合和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着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加强瓦斯、水、火等重大隐患整理,有效防范、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强化科技支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煤矿及各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王正伟在致辞中介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

他指出,宁夏与神华集团开展合作以来,借助神华的资金优势和管理优势,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成了一批现代化矿井、煤化工和电力企业。

宁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环境更加复杂,安全生产压力更大,宁夏将通过这次大会学习兄弟省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缩小差距,建设和谐幸福新宁夏。

  现场会上,张喜武重点概括了神华集团多年来在煤炭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经验。

他说,神华集团谋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五个一”,即树立一个先进安全理念,为安全发展奠定坚实思想基础;构建一套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为安全发展提供有效手段;探索一条现代化矿井建设途径,为安全发展开辟新路子;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职工队伍,为安全发展构筑人才保障;培育一种特色安全文化,为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王俭在会上介绍了神宁煤业集团不断筑牢安全科学发展根基,以安全技改为重点,以班组建设为抓手,以先进理念为引领的煤炭生产先进经验。

靠理念、靠文化、靠体系、靠科技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人性化管理方式,使得神宁煤业集团安全管理从传统粗放向本质安全迈出了坚实步伐。

自2009年以来,神宁煤业集团累计生产原煤2亿多吨,连续3年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

  此次现场会由国务院办公厅主办,国家安监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和神华集团承办。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相关负责人和全国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领导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中国华能集团等涉煤中央企业及北京京煤集团等53家地方涉煤企业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

  当日上午,与会代表分组参观了神宁煤业集团梅花井矿、石炭井焦煤公司、汝箕沟矿、羊场湾矿、灵新矿、宁东仓储配送中心、矿机维修公司、煤化工分公司、安居工程以及教育培训中心。

(记者马俊虎耿育盛)

马凯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现场会上的讲话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马凯

同志们:

   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现场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部署,交流推广神华集团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神华集团作为我国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煤矿安全生产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去年神华集团产煤4亿吨,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018,与美国基本持平,远低于0.564的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神宁煤业集团连续三年实现“零死亡”。

温家宝总理、张德江副总理对神华集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推广神华经验,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9日上午,与会同志实地考察了神宁煤业集团的几个煤矿和地面单位,看到了井下先进的生产技术装备,学习了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感受到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留下了深刻印象。

   神华集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体现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管理、领先的技术、过硬的队伍、优秀的文化等方方面面,最根本、最核心之处在于:

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广大矿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前提、基础和保障,构建了一整套科学严密的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管理,走出了一条安全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

神华集团的做法和经验遵循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律,有效解决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许多共性问题,符合我国煤炭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客观实际,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煤矿企业规模有大小、实力有强弱、资源条件有差异,不可能完全照搬照抄神华经验,但只要牢牢把握其精髓,真正掌握其先进理念和方法,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就一定能够不断创造出新的更多的经验,一定能够把煤矿安全生产搞上去。

   刚才,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同志向大家介绍了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做法,神华集团董事长张喜武同志系统介绍了构建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等成功做法,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同志就学习推广神华集团“五个一”经验提出了意见,讲得都很好。

下面,我就学习借鉴神华经验、进一步做好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各方齐心协力,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煤炭是我国能源主体,煤矿安全生产关系煤炭工业持续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关系数百万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广泛,社会高度关注,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亲自深入井下视察煤炭生产、慰问一线职工。

张德江副总理经常深入煤矿企业考察调研,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瓦斯防治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狠抓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严格安全管理和监督,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

组织修订《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30多个煤炭生产技术和安全标准,完善了煤矿安全规程,制定了一系列严格安全责任落实、目标考核和行政问责的规章制度。

各地区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保障措施,基本建立起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体系。

   二是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成立专门组织实施机构,分阶段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重点执法、专项执法和检查督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以及抗拒执法等行为。

截至7月中旬,全国煤矿共打击治理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77021起,责令停产、停建2157家,对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管理、遏制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大力强化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

坚持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大力落实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上网电价优惠等扶持政策措施。

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加强示范工程建设,建立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

严格落实综合防突措施,瓦斯防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上半年,全国瓦斯抽采量、利用量同比分别增长21.6%和34.8%,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6.1%和54.5%。

   四是深入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

持续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的煤炭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

同时,积极开展煤炭资源整合,鼓励优势企业对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扩展优势产能,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以来,全国实施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煤矿1818个,依法取缔关闭矿井491个,淘汰落后产能4716万吨。

   五是积极推动煤矿安全科技进步。

将煤矿安全科技纳入国家主体科技计划,建立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入开展煤矿关键技术与装备攻关。

积极开发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成套技术,强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

目前,所有国有重点煤矿和大部分地方煤矿建成了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有3801处煤矿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紧急避险系统。

   六是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相关政策,不断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力度,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快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

截至目前,已连续8年投入国债资金240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投入1262亿元,全国90%以上的生产矿井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煤矿安全班组长17.2万人,建成专职矿山救护队伍2.7万人。

   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在近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煤炭产量连年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煤矿安全生产实现了持续稳定好转,取得了“三个持续下降、一个明显提升”的突出成绩。

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在“十一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2011年同比分别下降14.4%和19%,今年上半年同比又下降28.2%和26.3%。

较大以上事故持续下降。

2011年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22.7%和20.3%,重特大事故分别下降12.5%和34.5%;今年以来(截至7月15日),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20.3%和21.7%,重大事故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4.9%,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持续下降。

继2009年降到1以下,2011年降到了0.564,今年上半年进一步降到0.356,同比下降30.2%。

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2011年全国9万吨及以上煤矿中,有1046处实现连续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产能7.24亿吨,分别占全国矿井数量及产量的7.6%和20.6%。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炭企业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凝结着同志们的心血和汗水。

特别是广大煤矿职工,年复一年长期奋战在条件艰苦的井下生产一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务院,向大家并通过你们向广大煤矿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二、正视差距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发展时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对这一基本国情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要看到,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上还有较大差距,事故总量仍然过大,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2011年,全国煤矿发生事故1201起、死亡1973人,平均每天至少发生3起、死亡5人;全年发生重大事故20起、死亡307人,同比分别上升11.1%和4.4%,还发生1起死亡43人的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今年以来(截至7月15日),全国煤矿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40起、死亡268人。

煤矿事故多发,固然有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灾害威胁严重、随着矿井开采延深安全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等客观因素,但也充分暴露出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治理不彻底。

随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所遏制,但仍然是导致重特大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反映出一些地方“打非治违”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执法不够严,致使一些煤矿置国家三令五申于不顾,超层越界开采、停产整顿却私自偷采、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等严重违法行为禁而不绝。

  

(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不得力。

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一大批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得到整合关闭,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但随着这项工作深入推进,难度越来越大,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

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主动,推动力度不够,致使整顿关闭收效与预期差距较大。

上半年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全国仅关闭62处,不到全年计划的1/10。

目前,小煤矿数量占全国煤矿总量的76.4%、产量仅占35%,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均占70%以上,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仍是隐患集中区和事故重灾区。

  (三)安全生产基础不扎实。

一些地方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特别是生产一线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系统的安全培训,往往既是事故的肇事者,又是受害者。

即使一些国有大矿也存在生产布局不合理、现场管理不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等突出问题,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以及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现象大量存在。

  (四)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些地方煤矿安全管理体制不顺、监管力量不足,监督监察不深入不细致、不敢抓不敢管,甚至纵容袒护、失职渎职。

有的监管监察人员工作流于形式,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能跟踪督促整改。

   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要充分认识到,我国是一个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总体上将持续增加,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制约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不利因素将长期存在。

今年以来,随着国民经济增速调整放缓,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相对趋于宽松。

多年来,煤炭供需持续偏紧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缓解,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要紧紧抓住当前供需趋缓的有利时机,运用市场倒逼机制,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并的并,为煤炭行业长治久安打好基础。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煤炭市场趋缓、价格下降、效益下滑,可能导致企业安全投入减少,影响隐患治理和技术改造进度,安全保障能力受到削弱,更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我们既要看到有利时机、顺势而为,又要充分估计新形势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早谋划、积极应对,带着对广大矿工兄弟的深厚感情,带着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切实尊重广大矿工的劳动价值、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使他们在创造物质财富、为社会提供光和热的同时,能够幸福安康地享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这是各级政府、各煤矿企业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三、借鉴神华经验,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以瓦斯防治和整顿关闭为重点,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主攻方向,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神华经验,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煤矿生产经营建设的全过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煤矿企业,把安全风险预控等措施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班组岗位,努力实现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大事故反弹、防止特别重大事故发生的目标。

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着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要确保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别是切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该投入的资金一分不能少,该执行的法规制度必须严格到位,该治理整顿的毫不动摇,要诚实守信,对职工的生命安全负全责,切实做到不安全绝不生产,生产必须确保安全。

二是确保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要注重从政策层面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严格做好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安全执法,禁止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放松监管、放宽标准、放任违法违规生产和建设。

三是确保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按照管理权限严格控制安全指标,重奖重罚,决不含糊。

要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认定办法,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依法依规一查到底,防止以“病亡”、“意外”等理由逃避责任追究,对充当不法煤矿“保护伞”的要坚决依法严惩。

   要着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要把煤矿“打非治违”作为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采取坚决果断措施,重拳出击,有力推进,务求实效。

打击非法违法要重点强化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严格监管执法。

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要重点强化企业的责任,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要对前一阶段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地区和煤矿企业进行督导,没有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必须“补课”。

要紧紧抓住煤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明确的14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一项项检查,一项项过关。

要通过开展专项监察、异地监察、重点执法和集中整治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促进专项行动深下去、打击准、治理严,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任务重和事故多发地区,可适当延长专项行动时间。

同时,要注重形成打非治违的常态化和制度化,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

对于边打击治理、边事故不断的地区和企业要倒查原因、厉行问责,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要着力加强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

瓦斯既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又是丰富而宝贵的清洁能源。

要牢固树立“瓦斯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认真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做到地面与井下抽采并举、治用同步。

在瓦斯抽采方面,要强化专业技术力量,严格标准规范,建立抽采系统,落实技术措施,切实做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达标。

在瓦斯利用方面,在大力督促落实已有扶持政策的同时,积极出台更加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煤层气产业规模化发展,实现以用促抽、以抽保安。

在瓦斯治理方面,要强化煤与瓦斯综合防突措施,加强通风管理,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一旦瓦斯超限,立即停产停电撤人。

要严格控制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对现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经评估后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必须实施停产整顿或兼并重组,直至依法实施关闭。

   要着力深化煤矿整顿关闭。

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定不移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坚决关闭取缔无证无照等非法矿井。

对规模小、安全保障能力低的合法煤矿,要借鉴山西、河南、重庆、宁夏等地的经验,拿出兼并重组的决心、诚意和优惠政策,联合优势企业,大力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和改造,拓宽整顿关闭的路子。

这对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是互利共赢的好事。

希望各地区特别是小煤矿集中的中南、西南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实行“一地一策、一矿一策”,制定和落实好小煤矿整顿关闭的时间表和政策措施。

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鼓励政策,确保完成今年625处的关闭目标,并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小煤矿的比重基本趋于合理。

   要着力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一要多方筹措资金,舍得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同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政策,做到提足用好、专款专用,持续改善安全技术装备。

二要加快完善煤矿安全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开展瓦斯、突水、火灾和职业危害防治等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抓好安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应用,大力推进薄煤层机械化改造,积极运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煤矿安全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将达标条件作为安全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推动,促进煤矿实现达标升级,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

四要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高等院校招收煤矿主体专业学生,积极培养工人技师,做好新招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岗前培训。

煤矿企业要通过提高工资待遇、改善作业环境等吸引专业技能人才,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智力支持。

   要着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加快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7个国家矿山救援基地和14个区域矿山救援基地要确保于今年年底和明年上半年建成。

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完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做到每一个重要岗位都要有处置方案。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应急演练,要把应急处置知识纳入新招员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所有作业人员熟练掌握井下避灾路线、自救互救知识及技能。

严格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组织停产撤人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要完善现场救援专家会商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为科学快速应急救援提供决策支持。

   要着力加强安全监管监察。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和行业管理体制,既要防止留有空白,又要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切实增强安全监督管理效能。

健全完善监管监察工作机制,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逐级挂牌督办、整改评估、公告通报和约谈警示,促进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

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明纪律,廉洁执法,敢于碰硬,勇于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难点问题。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当前正值主汛期和台风活跃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容易引发道路交通、矿山等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牢牢抓住“打非治违”这个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铁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及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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