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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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格式
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格式
篇一:
店铺转让合同格式范本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
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
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
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篇二:
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易法通撰写时间:
20XX-12-28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买卖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买卖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买卖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合同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买卖合同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买卖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在买卖合同中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四、买卖合同标的的质量要求方面
产品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
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
卖方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如果交付的标的物附有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说明书上的质量要求。
五、买卖合同中产品的包装标准
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完好至关重要,包装不到位就可能发生货损,引起纠纷。
对于包装方式可以按买卖合同约定的包装,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六、买卖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2、买卖合同履行地点指的是交货地点,要写清楚、具体、准确。
3、买卖合同履行方式指的是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要写得具体明确。
七、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买卖合同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
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
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
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买卖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
卖方。
九、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应该在买卖合同中具体、明确地约定。
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针对虚开支票欺诈的,我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防范,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卖合同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供不需求。
另一种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方面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具体可行。
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行为的惩处,买卖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要明确具体。
此外,对于买卖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机构和起诉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辖权。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买卖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
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卖合同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2、对代理人签订买卖合同的应对其代理权进行审查。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买卖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
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才能避免无权代理的情形。
3、防范合同恶意履行。
合同恶意履行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
对对方资信有质疑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另外在买卖合同履行中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4、买卖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尽管我国《合同法》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各种形式,但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双方责任,容易被人利用进行欺诈。
因此,订立买卖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同时,订立买卖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买卖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
如果有疑问的还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或工商局。
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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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法通的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为了您更好签订合同。
但是我们还是建议您在使用模板前咨询律师,以确保您的利益最大化。
篇三:
签订房产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房产转让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
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
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
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进行房产转让的转让当事人应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且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
签订房产转让合同时,应该关注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
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
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另外,也许注意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
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如果购房者
购买该房产是为了投资,这种带租约的房产是比较适合的;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房产会对购房者造成较大影响的。
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之类的问题。
:
/mlist2349/74593/
篇四:
二手房买卖合同几点注意事项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业务实践,一份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双方对此均应进行必要的调查。
二、标的: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
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
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
三、价款:
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
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
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五、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所需承担的责任。
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
六、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或失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七、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八、附件:
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以及还需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的约定。
篇五:
范本技术转让合同格式范本
技术转让合同
(2)
合同类型:
专利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科技合字(19)第号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受让方:
(公章)(甲方)技术转让方:
(公章)(乙方)中介方:
(公章)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签订日期:
年月日合同履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研制单位(个人)││├──────────┼──────┬─────────┬─────┤│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主要研制人员││├──────────┼──────┼─────────┼─────┤│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专利申请时间│年月日│专利批准时间│年月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地址│││技│(公章)├───────┼────────────┤│术││电话│││受│├───────┼────────────┤│让│法定代表人:
│帐号│││方│├───────┼────────────┤│││开户银行││├─┼──────────┼───────┼────────────┤│││地址│││技│(公章)├───────┼────────────┤│术││电话│││转│├───────┼────────────┤│让│法定代表人:
│帐号│││方│├───────┼────────────┤│││开户银行││├─┼──────────┼───────┼────────────┤│││地址│││中│(公章)├───────┼────────────┤│││电话│││介│├───────┼────────────┤││法定代表人:
│帐号│││方│├───────┼────────────┤│││开户银行││├─┼──────────┴───────┴────────────┤│鉴│意见:
││证│经办人:
│
│单│(公章)││位│年月日│├─┼───────────────────────────────┤│公│意见:
││证│经办人:
││机│(公章)││关│年月日│└─┴───────────────────────────────┘
〔说明〕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文件和有关技术背景材料为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合同类型”一项注明专利权转让合同。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应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
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必须事先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中,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3.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已经实施专利,或者已经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后转让专利权的。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实施许可情况”一项中明确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者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转移。
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如果需要继续实施专利,可以约定转让方在已经实施或者已经准备实施的规模上继续实施专利并免交专利使用费,也可以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专利应向受让方即新的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至于在专利权转让合同应立之日前已经订立的并正在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转让方与第三方之间就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由受让方承担。
这种权利义务的转移宜告知第三方。
篇六:
买卖合同签订履行中注意事项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签订履行中注意事项及风险防范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规格条款:
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
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
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
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
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
3、价格条款:
注意列明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无法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4、包装条款。
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5、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
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6、付款条款:
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
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
7、违约责任条款:
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8、争议处理条款
(1)约定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
当事人是否可以任意约定管辖的法院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只有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
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
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约定管辖常见的错误有:
1、表述不清楚,容易产生岐义,如:
“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各所在地法院管辖”;2、约定由上述五个地方以外的法院管辖;3、约定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普通案件约定由某地中级人法院管辖;4、约定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
(2)如果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条款要明确约定某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条款无效:
9、在这里特别提醒!
货物所有权约定条款的运用。
约定了货物的所有权仍归我方的情况下,我方可以基于物权而拥有请求返还,请求损害赔偿等权利。
10、对于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特别注意:
要应势而变,不可以不加审查地完全适用其条款。
二、合同主体问题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对方是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应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对方当事人是自然人,则应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这样的话,合同一旦无法履行或对方违约,可以顺利查找对方当事人的基本资料。
这无论是对以后的诉讼,还是对合同的继续履行,都会带来便利。
2、代理人或代表人是否有权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行为必须通过代理人或代表人完成。
如果代理人或代表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仍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这样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代理人或代表人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应要求其提供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代理人或代表人有权代表企业签订合同。
3、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
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
(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作必要的资信调查
合同的订立,当事人都希望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也就是说,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不仅要有缔约的能力,还要有履行的能力。
在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前提下,可凭企业名称(全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电脑资料,可查询到企业登记、变更情况、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等。
如果有可能的话,尽量了解企业的财产状况,这样可以审查订立的合同是否在企业的经营范围内,标的是否在现有资产状况承受能力下,即合同的签订是合法的,并有能力履行。
这样可以防止当事人借订立合同行骗。
特别提醒:
传真订立合同要注意确认真实性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与合同的成立是两回事.建议商友事前要求对方先签定确认书,并就其注册登记的真实合法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后,结合合同的实际内容就合同生效附条件或附期限,再互相传真签字盖章的合同;同时,双方应互相快递签字盖章的合同原始文本.确认不一定都要当面,只要足以证实双方订立合同及其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即可.确认可以多种方式,当面确认较为保险,但不是唯一的.应尽量持有双方互相确认的合同原始文本,并注意合同当事人主体及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合同双方盖章传真即生效"的做法不保险,要慎重而行,并在签定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尽量做到有备无患!
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1、签名、盖章问题:
签章就是对合同认可的表现形式,对合同落款部分签名或盖章后,表明已接受合同的内容,除非能证明合同的签名、盖章是受胁迫的。
如果缔约当事人是自然人的。
则落款部分须由本人亲自书写,并且是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
如果缔约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由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取落款的方式,选择盖章加签名或只盖章不签名的形式。
一般情况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公章,而签名则可选择。
合作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合作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争取取得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签订之后:
1、将其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
2、及时归档保管,以免丢失。
3、公司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规范管理。
定金条款:
定金条款应写明“定金”字样,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担保法》第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