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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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docx

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

  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暂行)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铜政〔2019〕33号)(以下简称"《政策》")要求,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铜陵市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单位均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2.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4.涉及项目的申报,企业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要求提供有关票据的,企业需提供全部票据复印件;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

  (三)资金奖补要求

  1.单个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本政策中一项奖补;

  2.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多项奖补,单个企业与企业团队累计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相关奖补的,已申请或已获得市级其他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推动本地企业数字化转型

  

(一)奖补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

  --奖补实施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1.申报条件

  

(1)企业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各产业领域实施的单个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投资额(不包括厂房、生产设备投资)须超过50万元;

  

(2)申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并已完成实施,得到实际应用;

  (3)项目已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交《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并通过专家评审通过,获得《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认定书》(详见附件4)。

  2.申报材料

  

(1)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

  

(2)《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认定书》。

  3.支持方式

  

(1)授予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2)给予企业实际投入费用(以票据金额为准)30%比例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补助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

1承担。

(注:

企业硬件投资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超过部分不予补助。

  例如:

企业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

硬件投资700万元,则企业获得补助金额为:

(1000×30%+300)×30%=180万元)

  给予企业项目实施团队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注:

企业项目实施团队由企业自行认定)

  --奖补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获国家、省部级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获批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

  2.申报材料

  

(1)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

  

(2)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给予获得省部级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项目实施团队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给予获得国家级相关荣誉称号的企业项目实施团队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获省部级、国家级荣誉的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注:

企业项目实施团队由企业自行认定)

  奖补首次购买云资源及云服务的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首次购买云资源及云服务,优先支持购买本地云资源及云服务的企业。

  2.申报材料

  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

  3.支持方式

  补助企业12个月实际购买费用(以票据金额为准)的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补助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

1承担。

  培育拓展数字经济生态

  (三)奖补铜陵市数字经济先锋榜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金融科技、信息安全、数字娱乐等领域培育发展了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

  2.申报材料

  

(1)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

  

(2)《铜陵市年度数字经济先锋榜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5)。

  3.支持方式

  

(1)授予铜陵市数字经济先锋榜企业荣誉称号。

  

(2)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

1承担。

  (四)奖补从事工业互联网领域技术创新的企业

  --奖补企业从事工业互联网领域的研发或标准制定

  申报条件

  企业从事工业网络与联接、标识解析、边缘计算、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大数据、工业智能、工业APP、工业互联网安全、典型行业和垂直行业应用等领域技术研发或主导、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起草。

  2.申报材料

  

(1)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

  

(2)研发项目或主导、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1)给予从事工业互联网领域技术研发的企业,每年补助实际研发投入的20%,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补助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

1承担。

  

(2)给予主导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起草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给予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起草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

1承担。

  --奖补企业技术研发成果入列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名录或获得相关标准认定

  1.申报条件

  企业研发成果入列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名录或获得国家、省级相关标准认定。

  2.申报材料

  

(1)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

  

(2)研发成果入列名录或获得标准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给予技术研发成果入列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名录或获得国家级相关标准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给予技术研发成果入列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名录或获得省级相关标准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

1承担。

  (五)奖补承办数字经济相关的展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在市域范围内承办了由市政府主办的数字经济相关展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并取得实际成效。

  申报材料

  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

  3.支持方式

  补助承办企业实际发生费用(以票据金额为准)的7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四、做大做强大数据企业

  (六)奖补开拓市外市场的本地大数据企业

  1.申报条件

  

(1)企业须经《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

  

(2)企业在市外拓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项目,单个合同金额达1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

  3.支持方式

  奖励企业在市外拓展的项目实际销售收入(以票据金额为准)的2%,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

1承担。

  (七)奖补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千万、2千万、5千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大数据企业

  1.申报条件

  企业经《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

  2.申报材料

  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

  3.支持方式

  对大数据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千万、2千万、5千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补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

1承担。

  (八)奖补首次进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独角兽排行榜"名单的大数据企业

  1.申报条件

  

(1)企业经《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

  

(2)企业入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独角兽排行榜"名单。

  2.申报材料

  

(1)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

  

(2)获得荣誉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奖励资金由市、县区(经开区)财政按1:

1承担。

(注:

企业管理团队由企业自行认定)

  审核程序

  一、组织申报

  每年年初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下发上一年度的申报通知,县区(经开区)根据申报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县区(经开区)经初审后报送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其中:

企业已经完成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的,应及时直接向市数字资源管理局申报《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进行认定;符合《政策》第五条规定,承办了市政府主办的数字经济相关活动的企业,在活动结束后可直接向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申报。

  二、组织评审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三、资金公示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提出奖补资金方案,市财政局将

  奖补项目纳入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与市财政局、县区政府(经开区)会商会签并向社会公示。

  四、资金下达

  公示无异议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将奖补资金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市级资金,县区(经开区)财政同步下达县区(经开区)承担资金。

  管理监督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

  二、县区(经开区)承担初审和对奖补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涉及票据及合同复印件的需对原件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责任。

  三、相关事项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四、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负责开展资金的稽查核查、绩效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审核,避免重复支持。

市财政局负责对涉企项目进行比对。

  五、在申报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停止拨付资金并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将申报单位及中介机构列入失信信息推送至铜陵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信用管理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对审核不严、出现问题较多的县区主管部门,根据情节和实际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对触犯刑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

  2.《企业申请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奖补资金承诺书》

  3.《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认定书》

  5.《铜陵市年度数字经济先锋榜企业申报书》

  附件1

  铜陵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

  单位:

万元(美元按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折算率由系统设定)

  申报情况

  申报类别

  

(一)奖补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

  

(二)奖补首次购买云资源及云服务的企业

  (三)奖补从事工业互联网领域技术创新的企业

  (四)奖补承办数字经济相关的展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企业

  (五)奖补开拓市外市场的本地大数据企业

  (六)奖补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千万、2千万、5千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大数据企业

  (七)奖补首次进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独角兽排行榜"名单的大数据企业

  项目名称

  申请奖补金额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简述或申报奖补的主要内容和依据(限300字以内)

  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1、企业2、机关3、事业单位4、社会团体5、其他组织机构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所在县区

  详细地址

  注册所在地

  【社会信用代码上的地址】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企业

  法人性质

  1、国有企业2、联营企业3、合资企业(外方控股)4、三资企业(中方控股)5、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

  1、石化化工2、钢铁3、有色4、建材5、装备6、汽车7、船舶8、纺织9、轻工10、食品11、医药12、电子13、软件

  企业规模

  1、大2、中3、小4、微型

  职工人数

  研发人员数

  是否建立省外或海外研发机构

  1、已建立省外研发机构2、已建立海外研发机构3、未建立省外或海外研发机构

  获得荣誉

  市级荣誉:

  省部级荣誉:

  国家级荣誉

  企业总资产

  销售收入

  资产负债率(%)

  研发费用

  利润总额

  上缴税金

  从业人数

  出口

  创汇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本年度预计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4

  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认定书

  (企业名称):

  你单位-------------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及现场核查,确定该项目在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具有典型试点示范作用。

经研究,认定为该项目为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

  

  年月日

  

  

  

  

  附件5

  铜陵市年度数字经济先锋榜企业

  申

  报

  书

  推荐单位: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企业申报表

  附件4

  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认定书

  (企业名称):

  你单位-------------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及现场核查,确定该项目在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具有典型试点示范作用。

经研究,认定为该项目为铜陵市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

  

  年月日

  

  

  

  

  附件5

  铜陵市年度数字经济先锋榜企业

  申

  报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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