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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及方案doc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福虹路北侧,为新建施工项目。

工程名称:

和记黄埔地产(重庆南岸)有限公司南滨路商住楼项目一期工程幼儿园;

建设单位:

和记黄埔地产(重庆南岸)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顾问:

深圳市陈世民建筑师事物所有限公司;

结构设计顾问:

中国重庆市设计院;JMK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机电设备设计顾问:

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重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人防设计顾问:

中国重庆市设计院

1.1建筑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和记黄埔地产(重庆南岸)有限公司南滨路商住楼项目一期工程幼儿园

2

工程地址

重庆市福虹路北侧

项目发展商

和记黄埔地产(重庆南岸)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顾问

深圳市陈世民建筑师事物所有限公司

结构设计顾问

中国重庆市设计院;JMK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6

机电设备设计顾问

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重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7

人防设计顾问

中国重庆市设计院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2371.426平方米。

层数:

半地下一层;地上三层。

建筑高度:

15.500m。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0

质量

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11

承包范围

幼儿园建安工程

12

室内装修

楼(地)面

防滑地砖楼(地)面、细石砼地面、防静电油漆楼面、磨光花岗石楼面、复合木地板楼面

内墙面

水泥砂浆墙面、乳胶漆墙面

顶棚

水泥砂浆腻子顶棚

油漆

油性调和漆

防腐

明露木活(清装修工程除外)均刷底子油一道,调和漆两道;铁构件(除面层为氟碳漆外)均做热镀锌防锈处理道

踢脚

水泥砂浆踢脚线

13

门窗

铝合金门窗、钢质防火门,木质防火门

14

外墙面装修

高级外墙涂料墙面(有自洁功能)

15

无障碍设计

建筑物首层入口处设缓坡或残疾人坡道

16

防水工程

厕所及有水地面

沥青防水卷材+JS聚合物防水涂膜

屋面

П级防水倒置式上人屋面(有保温);П级防水不上人屋面

地下室侧墙

沥青卷材防水层

地下室地面

沥青防水卷材

17

其它

楼梯栏杆按设计要求施工;外墙节能保温工程严格按设计要求的材料(聚苯板)施工。

1.2结构概况

1

结构

形式

基础类型

结构类型

人工挖孔桩基和独立基础

框架结构

2

主要结构材料

钢筋

Ⅰ级钢(HPB235)、Ⅱ级钢(HRB335)、ФR(CRB550)

焊条

E43××用于HPB235钢筋焊接;E50××用于HRB335、

混凝土

梁柱

节点

按设计要求,(见结构总说明中相应的结点详图)节点处的混凝土应按柱子混凝土强度等级单独浇筑,初凝前浇筑梁板混凝土;若结点处砼等级相差大于一个等级,则按结构总说明要求施工

预防

碱集

料反

环境

类别

最大水

灰比

最小水泥用量kg/m3

最大氯离子%

最大碱含量kg/m3

0.65

225

1.0

不限制

二a

0.60

250

0.3

3.0

二b

0.55

275

0.2

3.0

砌体

灰砂实心砖和烧结页岩空心砖,砌筑砂浆M10.0和M7.5。

钢板

Q235B

吊钩、吊环

HPB235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受力预埋件锚筋

应采用HPB235级钢筋,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油漆

外露钢铁件除锈后涂底漆两遍,面漆两遍。

3

钢筋混凝土构造要求

钢筋保

护层

基础:

桩40mm;地梁35mm

主体结构:

参见03G101-1第33页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同时主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板、墙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的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钢筋连接

方式

钢筋直径≥Φ22时(或按设计要求),采用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梁下部受力钢筋<Φ22的用闪光对焊连接;墙、柱内竖向纵向钢筋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其余采用搭接焊接。

钢筋搭接及锚固长度

按03G101-1及施工设计蓝图执行

钢筋接头位置及数量

接头位置设在受力较小处,并相互错开;

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

绑扎受拉区为25%、受压区为50%,机械接头受拉区为50%、受压区不限。

现浇板

板的底部钢筋,短跨钢筋置下排,长跨钢筋置上排,板面钢筋短跨钢筋置上网外侧,长跨钢筋置上网内侧;

板的底部钢筋伸入支座≥5d,且应伸至支座中心线和不小于120,HPB235级钢端部加弯钩;

板的边支座负筋锚入支座末注明时,钢筋应伸至梁边留保护层厚度且满足锚固长度la;

板上部受力筋在跨中L/3区段搭接,板下部受力筋不搭接;楼板留洞的处理按结构设计总说明执行

接头位置应置于梁的受压区内,梁面负筋在跨中L/3区段内,梁底正筋在跨中区段以外L/3;悬臂梁不得有接头;梁腹板高度≥450时,梁两侧应设置纵向构造钢筋;交叉梁两侧加加密箍筋;主、次梁相交时按设计要求设吊筋

柱预留墙拉筋,间距及长度按砌体要求。

4

填充墙

混凝土与砌体接缝两侧各150范围内加挂铁丝网;内墙转角及内外墙的交接处沿墙高每500在灰缝内按要求配置钢筋,伸入墙内长度符合要求;后砌墙顶必须用斜砌砖;当墙高大于4m时,墙中部设圈梁钢筋为贯通筋,锚入柱内LaE;填充墙与柱之拉接,应按建筑施工图中填充墙的位置,沿墙高在柱上每500墙宽范围内留出2φ6.5拉接筋,拉筋伸出柱外皮1000且不小于墙长的1/5

1.3现场自然条件

场地位处亚热带,气候温暖潮湿,雨量充沛,具有春早夏长,秋雨连绵,冬暖多雾的特点。

1.4工程特点分析

本工程为单体工程,需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作业,同时须采取各种措施才能达到本工程在安全文明方面的要求。

2、安全、文明生产目标

2.1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治安事件,因工程轻伤率控制在1.5‰以下。

2.2文明施工目标

实现“绿色施工”,无扰民和无污染。

争创重庆市“安全文明工地”。

3、施工工期总体布署

通过采用先进、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法和严格的施工管理,优化劳动力、材料、机具等各项资源的配置,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2009年8月20日(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

本工程计划竣工日期:

2010年1月16日(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总工期为:

150日历天。

施工进度计划详见施工组织设计。

4、安全计划及措施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遵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运行模式(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坚持目标导向、预知预控、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动态控制的管理原则。

4.1施工安全计划及措施

4.1.1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治安事件,因工程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4.1.2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图

见下图:

总承包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审批重要安全生产措施,研究决定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见后附页。

总承包部设立安保部,负责本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分包方项目经理部根据分包工程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或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分包工程施工现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劳务分承包方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总承包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分包方项目经理部根据总承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分包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承包部和分包方项目经理部实行月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并建立书面交接记录。

4.1.3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至每一个相应的管理人员都负人安全生产的相应责任,充分发挥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并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并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现场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严格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及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要对外分包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

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涉及无安全规定时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6)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整改。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项目部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组织实施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2)随时掌握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检查监督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定措施、定人员、定时整改并组织复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外分包队伍使用的管理规定,领导组织项目工程人员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4)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经常开展安全检查。

(3)掌握生产情况,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有关人员贯彻执行情况。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7)认真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年月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8)参加本工程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和登记报告工作。

(9)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工作,以内业及时的指导外业工作。

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2)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实施的施工方案可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向参加施工作业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教育职工注意安全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4)对施工现场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网、龙门架、电器机械及其防护装置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不行指派未经培训考核发证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农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实事求是向有关领导汇报发生事故的经过并形成书面报告。

(7)对安全内业要做到及时准确指导、管理,切实地把内业中安全措施等要求落实到外业工作中。

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导致发生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检验有关建筑材料的材质质量,防止因材质问题而发生安全事故。

(3)在施工过程中。

监督施工作业,认真执行质量标准,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机具要按计划保证供应。

(2)对进入现场的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戴、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要认真检验,不合格品不准发放。

(3)对进入现场的机具,材料等要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所规定的位置码放整齐。

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2)监督试验员对原材料、砂浆、砼、构件抽检、复检工作和计量员对检测设备的检定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3)配合项目部其他人中监督施工,认真执行标准,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4.1.3危险源的辨识和重大风险因素的控制

开工前,总承包部开展危害辨识,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工艺要求、地理位置等具体情况,结合顾客的要求,按照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和经验判断,确定重大风险因素,编制重大风险控制计划。

分包方的危害辨识和风险控制措施由总承包部审定。

当施工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对重大危害因素进行更新或重新识别评价,补充重大风险控制计划。

4.1.4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措施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总承包部项目经理与分包方项目经理部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状实行年度考核,奖罚兑现。

总承包部每季度由经理和主管副经理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2)安全教育与培训

总承包部、分包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开工前以及每年年初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应有考核及登记。

日常安全教育应记录完整;

劳务分承包方队长(经理)的培训教育工作由分包方负责,总承包部监督;

劳务分承包方工人的入场教育由分包方项目经理部负责进行,分包方项目经理部将培训花名册及考核成绩汇总表报总承包部安保部备案;

各劳务分承包方每周一应进行周安全教育,分包方项目经理部的生产副经理和安保部每月至少深入各劳务分承包方进行一次检查。

教育记录由劳务队安全员负责;

班前安全教育由班长或工长负责进行,重点部位由队长负责进行,班前活动的记录由班长负责;

特殊工种、防火重点工种的培训,由分包方项目经理部负责进行。

分包方项目经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建档管理,并将花名册报总承包部备案;

总承包部对分包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检查

总承包部安保部每周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要求立即改正,对发现的隐患,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安保部分别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停工整改通知书。

未按限期整改的应签发停工指令书。

分包单位安保部门每天对现场至少巡察一次,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作业跟踪,对现场发生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领导,并协助生产领导落实、解决。

各劳务队安全员、电工人员应跟班作业。

各劳务队要为监控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随时与生产领导取得联系,把现场问题迅速反馈给生产领导,及时解决,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分承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安排落实,并做出反馈报告。

对于未遂事故和重复、连续发生的不符合,责任单位应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限期纠正。

限期纠正完成后,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向检查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反馈纠正信息,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应对纠正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凡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总承包部安保部确认,供货合同副本应报总承包部安保部备案。

劳动保护用品在进场后、入库前应有项目材料、安全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样品核验,并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擅自采购不合格产品或不严格履行入库验收程序,使伪劣产品进入工地的,视情况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限期将产品清退出场。

(5)安全标识管理

现场内部安全标识设置包括:

现场责任区标识、现场模板场区标识、现场钢筋场区标识、现场绿化区标识、现场垃圾站标识、现场禁止标识、现场指令标识、现场警告标识、现场提示标识、现场道路循环、出入口导流标识等;

分包单位在总承包部的统一规划下进行现场标识的设置,总承包部安保部将现场标识布置图归档。

(6)旁站管理

对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重点部位、过程和活动,组织专人监控,施行动态管理挂牌上岗制度。

动态管理上牌人员是指:

当日(夜)正常上班的生产领导或值班领导、生产副经理安排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工长、旁站人员及值班电工。

当工地进行昼夜施工时,领导班子和动态人员必须实行倒班制,倒班人员要做好书面交接,挂牌人员在上岗期间对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值班领导是指项目经理部工长以上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作业场所和作业面及特殊作业部位的生产协调和安全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旁站人员是指在重点部位设置的定位监管人员。

旁站人员应由熟悉作业场所的、有一定安全常识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劳务队人员担任。

其职责是:

对旁站部位和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进行监督管理,对因监督不到位或失职、脱岗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旁站人员要标识清楚,岗位固定,不许流动。

值班电工包括分包方项目经理部的值班电工和劳务分承包方持有操作证的电工。

值班电工对在岗期间安全用电出现的问题承担责任。

安全员在代行旁站员职责时,岗位必须固定,袖标必须相符,安全员对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现场纪律负监督管理责任。

对因监督不力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牌由副经理直接控制,可根据施工情况决定挂牌人员。

(7)职业病防治

总承包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建立健康检查制度。

在劳务队及项目管理人员进场之前,逐人确认身体健康状况,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建立健康登记制度,确认是否有相应职业病。

在确认健康状况满足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作业或从事相应管理工作。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随时确认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作业人员提出或班组长发现,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作业安全,避免出现大的安全事故。

对从事电焊、油漆作业或经常在粉尘环境下工作的作业人员,应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体检,防止此类作业人员患上相应的职业病。

(8)事故调查和处理

遇有工伤事故发生时,积极组织救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并按上级规定及时报告,处理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9)安全措施费使用管理

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必须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随意增减。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分包单位,总承包部将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持续改进

总承包部对主要施工阶段的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进行评估,确保后一阶段的施工能顺利完成各项安全管理目标,评估内容包括:

安全管理目标实施情况、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文件的符合性、作业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具及安全防范设施的搭设是否满足标准等。

评估会议一般每半年一次。

会议之前应收集内外部审核的结果、事故调查结果、安全检查结果以及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其它有关现场体系运行状况的信息,作为输入,以供评估。

评估应编制评估报告。

4.1.5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

总承包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抢救专项预案、治安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应急救护专项预案、自然灾害应急处理专项预案。

分包方项目经理部负责分包工程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编制相应预案;

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演练,保证防、救能力;

作业人员要经过相应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要懂得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可能发生紧急情况及其预防措施、处理措施;

演练或事故发生后,对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并对预案进行相应修改。

4.2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总承包部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向分包方进行交底;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

交底人和接受人必须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分包单位必须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制定对负责交底人员的检查考核措施。

重点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整体工程的安全防护必须进行设计。

4.2.1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现场要有专人指挥,各土方施工区要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施工现场安排专职交通指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的作业车辆,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保持车距不小于5m,车速不得超过5km/h。

(2)挖掘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施工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3)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修坡等辅助工作人员应与机械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施工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4)土方边坡边1m范围内不得堆料和停放机具,1m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4.2.2钢筋工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多人合运钢筋:

起落、转、停动作应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钢盘条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4.2.3混凝土工程

(1)浇筑混凝土时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

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2)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线要架空,开关要有专人监护。

(3)用完的振捣棒先断电,再盘好缆线,电机放在干燥处防止受潮造成电机烧毁现象。

4.2.4模板工程

(1)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上下攀登。

(2)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3)模板必须码放整齐,码放高度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保证模板稳定。

4.2.5塔吊

(1)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风速超过40km/h或雨雪天气,不允许进行作业。

(3)加强对司机的管理:

严把人员关,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机龄、技术较全面的司机担任操作任务。

(4)加强对信号指挥人员的管理: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有较强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责任心、能够照顾全面,必须经劳动局统一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指挥。

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信号指挥人员,信号指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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