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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施工方案技术思路.docx

景观照明施工方案技术思路

1.项目设计方案和技术架构

暮色四合,华灯初上,靓丽的城市夜景总是给人以美丽的享受和无尽的遐想。

城市夜间照明载体囊括了道路桥梁、景观绿化、建筑楼宇等等。

根据地域、载体的不同以及其原本的文化和设计理念的不同采取相对的照明设计,依据相关标准,加以智能、节能、防污染控制,从而使其达到夜色下的二次烘托、二次塑造,创造其夜景照明的艺术个性,使整体环境形成和谐、人性化的绚丽且艺术之夜间视觉享受。

在规划与设计并行的过程中,将装饰性照明与标准照明互为合并,在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所确定的要求下,结合各方面因素,运用先进技术,综合考虑照明的标准照度和艺术效果,准确把握特点与功能,提升项目夜间形象,提高项目的夜间附加价值。

通过规划师、建筑师、园林景观设计师、电气工程师以及照明设计师的密切配合,创造出丰富的夜景和宜人舒适的夜间环境。

从大方向去整体把握、整体规划设计,通过项目现场考察、相关资料的理解消化、设计构思与可行性的整体讨论,最终采用整体规划性质的夜间照明设计思路,积极推广采用绿色照明材料,生态、环保、节能并重,避免光污染,以美丽的夜间照明形式体现出内涵的升华和欣欣向荣的城市形态!

夜间照明设计应充分考虑到项目类型及后期此空间中的角色定位,创造空间价值,为项目增值增彩。

因此针对该项目,照明设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展开:

满足功能分区以及功能性照明的原则

充分注意不同商业类型功能的区分,以项目本身的核心、面与线为线索,满足夜间活动功能性需求。

美观艺术的原则

照明设计可以起到艺术提炼的作用,将通过不同部分的有机联系,展现项目整体特色,塑造宜人的城市夜间地标。

通过光形成特定的意境,提升商业价值。

光污染控制的原则

有效控制光污染,照明设计对不同区域进行分类控制、分时控制,实现适度照明、艺术照明,满足眩光控制要求。

使用前瞻性、科技型照明设施原则

在满足照明效果的前提下,对投资预算及运行费用进行前瞻性的控制与平衡。

做到有特色、有新意,成本合理。

·照明设计时应根据环境的使用功能、建筑风格、结构特征、饰面图案以及建筑所处环境,抓住照明的重点部位,以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多元空间立体的方法,充分展示建筑物艺术风采和承载的地域文化和传统文化。

设计时应遵循保护和利用的原则。

景观对照明的要求和一般建筑照明不同,既要达到展示景观的风采,体现其文化艺术内涵,又不能损伤环境,达到保护和利用的双重要求。

·景观照明要充分体现其特征,照明的用光、配色、灯具造型均应突出景观特征,力求准确地表现其特有的景观建筑文化和艺术内涵,以提高整个城市的夜景观环境的文化品味。

·通过照明的亮度和颜色的变化,既要显现出建筑物的轮廓,又要尽可能清晰展现出关键部位,如斗拱彩画等装饰细部的特征,并使照明具有最佳的层次感和立体感。

·照明的亮度水平必须严格按国际照明委员会推荐的亮度标准值进行设计。

·照明光源和灯具的选择,应根据景观,建筑等立面的材料状态进行选择。

光源必须具有良好的显色性能,用光以暖色调为主,色彩要与材料相匹配,力求简洁、庄重和鲜艳;灯具造型应和建筑协调一致。

·尽量利用周围的环境。

如河流、池沼、绿地等,以衬托建筑景观等照明效果。

·照明设备应具有防火、防水及防腐蚀性能。

设备安装应谨慎,切勿明显损坏建筑景观等。

·整个照明设施要维修方便,便于管理。

1.1、项目概况

东山老城区是东山副城传统商业设施集中区,其北侧为土山机场片区,南侧科学园片区,西侧为中心片区(百家湖片区),西南侧为九龙湖片区。

六大片区通过秦淮河风光带将其联系为整体。

城市空间布局

围绕建设好东山副城的长远规划,老城区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东山老城南、老城北片区规划,将带动东山区域的重新崛起,使老江宁人重拾“东山情怀”。

城市景观照明急需提升改造也提上日程。

功能定位

集居住、文娱、商贸于一体的综合发展区。

进行城市照明专项设计的必要性

随着江宁城市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夜间活动要求越来越强烈,而最重要的是老城新的规划已经确定,迎接新的发展机遇,非常需要展示相应的夜间景观形象,但是目前城区缺乏高质量、高品位的照明设计,建设总量也无法体现出东山老城的景观特色,因此,要提升城市夜间风貌,创造品牌性夜景特色,就需要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加快照明建设,提升整体品质。

近年来东山城市建设的发展较快,高楼大厦、道路桥梁及市政设施日新月异,夜间景观照明所需要依附的硬件载体逐渐完备,而其独特的人文地理环境也为城市夜间景观照明建设提供了表现的主题。

夜间景观照明建设可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档次,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城市丰富的商业资源,提高人气,促进夜间经济的发展,形成良好循坏。

因此投资夜间景观照明建设会直接、间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越来越多的城市对夜间景观照明建设越来越重视,夜间景观照明的建设能达到自然环境与人的和谐、生活环境与人和谐,从而达到人与人的和谐,成为建设和谐东山的重要推动力。

设计范围

通过现场考察调研以及如实响应标书设计要求,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切实可行的原则,本次设计的重点为出入城区最富有记忆的景观视线,覆盖东山老城最具代表性的生态景观,也是目前急需要提升的区域,营造老城的整体夜景氛围。

由此“多路”、“多轴”“多片区”“多亮点”成了本次设计的主要内容。

景观照明现状调研

通过对城区夜间景观照明现状进行调查踏勘,对不同区域景观照明现状调查分析如下:

1.建设成果

近年来,东山对城市夜景照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美化城市环境、提高观瞻水平、促进旅游消费经济发展、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以前的只有少量功能性照明到如今覆盖大街小巷的城市功能性照明,及其大受欢迎的东山文化广场、天印广场、以及刚建成万达商业等夜间景观照明的建设,镇江城市景观照明已经初具规模。

2.存在问题

但景观灯光现状与南京主城及周边片区相比,还有许多差距,尤其是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

由于受到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的投入机制、管理手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夜间景观照明视觉形象不够理想,部分夜间景观项目档次低、精品少,控制手段落后,影响了城市夜间景观照明的整体效果。

1.2、设计要素

“区域”—突出本项目的地理位置和地域优势;

“光文化”—渲染热烈繁华的商业氛围,打造外部环境的视觉舒适,形成明亮、雅致,多姿多彩的光环境;

“可识别”—LOGO是品牌塑造的重要元素,运用到灯光方案中清晰地意象和易于理解;

“创新”—突出在创意及设计上的绝无仅有,致力将该商业街塑造成为地产界永不沉寂的巨舰。

1.3、设计主题

灯光主题:

腾飞的城市之光

照明方式:

LED照明

光色基调:

暖色灯光为主+彩色;

节假日增加彩色动态表现;

重要旅游节日增加灯光表演秀。

街道色温连续统一,局部彩色点缀,沿街建筑形成整体的连续感,增强其体量,整体创意现代商业气息浓厚,地方文化突出,风格简洁,品味高档淡雅。

体现城市发展、技术创新的强大力度。

1.4、设计理念

1、灯光理念首先应表现建筑本身想表达的建筑原理和建筑景观元素,其灯光应该让人们在远处能够看见,并且要控制好其强度以避免在近眩光。

2、该建筑的灯光设计,我们进行了通盘思考,既考虑了不同视角(远角,近角,建筑内)的灯光效果,也考虑了建筑灯光及周边灯光的和谐。

3、我们采用多种的灯光,使夜景在其周边环境中脱颖而出,并强调其简洁、明快的特点。

4、利用灯光来创造一个富有特色的灯光环境,以来体现该项目的整体形象。

1.5、设计依据、标准

1、南京城区景观灯光规划相关规定;

2、南京江宁东山老城现场勘查资料;

3、南京市东山副城整体规划(2010-203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5、《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4号令;

6、《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评价指标;

7、《“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

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9、《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JJ45-2006;

10、《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6、设计方法和原则

统一协调

对规划所涉及到的灯光载体的亮度水平、明暗关系、照明手法及与人之间相互关系都应考虑为一个整体,综合考虑其整体协调性。

重点突出

道路夜间景观照明应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既注重建设诸如电信大楼、尊悦酒店、劝业场休闲广场等重要照明载体,又考虑道路一般区域的夜间景观形象。

点、线、面、体结合

以重要节点的建构筑物为亮点,以少量动态照明为点缀,以道路功能性照明为线,以建筑物平立面为面,以沿街群体建筑为体;形成相互陪衬,多侧面、多角度、远近互衬、高低错落的道路夜间整体景观。

强调照明技术与艺术的结合

照明应该高水平展现和塑造夜间景观照明的艺术效果,增加其文化内涵。

绿色照明及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

作为老城中心,因此夜间景观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认真贯彻生态、绿色照明方针,优先采用效率高、寿命长、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的产品和合理的设计方案,通过亮度各项分级控制照明能耗,防止光污染,达到保护环境与节约能源的目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科学、合理的照明设计手法

人民路夜间景观照明的塑造是一个从总体到局部、从规划到设计的完整过程,应避免传统照明设计方法和理念当中容易存在的“亮度攀比”、“光色滥用”问题,杜绝因“亮就是好、有光无影”思维定势所造成的光污染、立体感、层次感缺乏等现象,坚持采用合理的设计手法,注重艺术与科学的完美结合。

1.7、设计布局

以老城区商业中心为基本点,向周边放射推进的片区结构,对河流进行整理,尽量保持原有线型,同时以中心河、东山文化广场、东山公园、竹山文化休闲公园为生态绿化景观核心,将老城布局结构纳入良好的的生态环境之中,最终形成“一心、二横、三纵、四节点”的布局结构形式。

一心:

中心商业区

二横:

上元大街—金箔路文婧西路——文婧路

三纵:

北沿路—宏运大道、土山路、天印大道

点:

东山文化休闲广场、竹山公园、中心河、东山公园

1.8、夜景构成

 

1.9、设计策划及目标

规划策略

1.确定老城区夜景照明设计策略需要考虑的因素利用东山老城已基本形成的道路系统、河流水系、广场、公园、绿地等,构建东山夜景号码系统。

夜景照明规划设计要从整体出发,着眼于提高整个区域空间环境质量,处理好主与次、新与旧、传统与现代、功能与形式、革新与保护之间的矛盾。

东山老城布局为分区组团式的布局,通过照明规划使夜间的城市各个功能分区相互呼应。

2.照明规划设计策略依据南京市的总体规划,对东山老城做出专项规划。

对部分区域、景区、景点、水域以及道路的照明提出规划意见。

增强对夜景照明管理和控制力度。

根据城市的功能需求系统的规划确定照明的性质、特征。

科技与艺术的设计创新体现照明科技与艺术结合的魅力,彰显现代照明科技实力与艺术水平。

高效节能的设计目标人性化的设计原则,树立“以人为本”的光文化理念,创造为人服务的安全、舒适、美观的夜景观。

生态与环保的设计理念以科学的照明技术为依托,使用绿色的照明器具,避免光污染。

可持续发展的设计原则

规划目标

1.透过夜景照明的整体规划,表现老城人文景观,达到展现新城魅力展现于世人,提高城市吸引力,促进城市建设与发展,体现高度宜居的个性鲜明的新都市。

2.本着建设节约、环保型的“绿色照明”理念,满足本市人居环境的功能性、艺术性照明,照明设计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积极营造风情雅致、温馨舒适的东山夜景观。

3.在城市照明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新城行政中心、中心商贸区、文化中心和商业中心以及中心景观广场的灯光设计,并通过照明施工力量逐步实现统一、整体的设计方案。

具体包括:

1)一一对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的整体性照明规划。

2)一一完成城市风景园林尤其是东山文化广场、竹山公园、中心河休闲绿地等重要节点的景观照明。

3)一一对居住区、工业区进行统一规划,形成景观带。

4)一一依靠道路景观照明连续性,将节点之间、区域之间进行照明的有效连接。

4.伴随城市的规划步伐的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东山城市夜景照明体系,达到夜景景观重点突出、明暗适宜、合理协调、和谐统一的目标。

使城市夜景既能充分表现城市特征,又能展现东山自然及人文历史景观特色,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和旅游业发展,实现和南京主城区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5.以行政办公、生态宜居、商业街、生态景观为轴线,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相结合,根据建筑物功能属性,打造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视觉亮点。

9、城市夜景架构与照明分级控制格局

一级控制区域(严格控制区域):

1、城市行政:

主要灯光色调控制在白色和黄色系内,慎用彩色光。

LED灯具的应用以适宜的动态和色彩变化为主。

主要变化体现在节假日或四季变化上。

2、道路街区:

保证适宜的路灯照明,做到道路照明无死角。

依据街区功能性质不同限制使用强力探照灯,提倡夜景照明与灯光艺术结合。

3、历史文化区:

严格控制彩光灯具,避免与照射主题冲突的灯光色彩。

减少动感灯具的应用,营造宁静的文化氛围。

4、城市居住区域:

严格控制使用大功率泛光灯具和大功率景观照明装置。

二级控制区域(柔性控制区域)

1、商业区:

鼓励使用多样照明手法,利用传统的霓虹灯技术和现代的LED等节能新产品。

2、广场公园区:

限制使用眩光强烈的灯具或安装方式。

3、滨江区:

以建筑、绿化照明为主,避免直接照射水体的照明方式,同时采用桥梁立体式的照明方式。

三级控制区域(引导控制区域)

1、工业区:

夜景照明以片区路网为骨架,公共绿心、绿地亮化互为联动,形成以工业建筑为核心、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围绕的复合型夜景。

2、居住区:

景观照明以居家照明的内透光为主,同时在部分沿街住宅设置轮廓亮化,片区内部设置部分灯光小品,从而营造出宜人柔和的夜间光环境。

10、以城市功能区域为主的照明格局

1、道路街区:

在满足行人安全、车辆畅通要求的前提下,追求样式美观、独具特色的照明形式及效果,形成城市照明网络。

在道路节点区域充分考虑为行人和司机提供充足照明,避免造成不安全隐患。

2、行政区:

行政区域照明立足于高起点,注重建筑物与灯光环境的直观一致性,融高科技、文化艺术等为一体,体现自身特色

3、商业区:

追求繁华、热闹、愉悦、欢快的气氛。

4、城市居住区域:

以安逸舒适的光环境为主,以人为本,提倡绿色环保。

5、历史文化区:

充分体现原有建筑风格,强调韵律及韵味,将城市厚重的历史积淀通过夜景照明发扬光大,同时注意保护文化古迹。

6、广场、公园区:

广场追求整体布局协调,突出雕塑和喷泉的视觉中心,体现高尚品位,加低位隐性照明。

公园追求回归自然的效果,使灯光构景元素和人得以在一个边缘的生态环境中相融共生。

7、滨水区:

追求亲水、开放、悠闲、舒适的风格。

8、工业区:

以绿色节能产品为主,提高灯具的IP防护等级和防腐强度。

注意节能灯具的应用。

城市山体景观照明

1)山体海拔较低,并且有一定的载体,因此在“景观”和“观景”双方面都占有重要地位,照明规划为山体景观系统。

为了提高市中心区夜景观的气势,更生动的表现地域特色,在城市景观照明中,将山体纳入到城市山体景观系统之中,形成山水城市背景效果,与城区遥相呼应,形成对景,从而提升“东山”的视觉感受。

通过适当的山体和山体上标志物的照明,达到山体和建筑物共同构成城市天际线的目的,突出独特的自然景观。

山体独具特色,在山体夜景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在保持景观自然形态的前提下,选择恰当的照明对象元素塑造夜晚景观,体现山体的独有形态。

桥梁景观照明设计原理

   桥梁照明基于满足景观同时兼顾航行安全的前提,根据景观照明美学原理,遵循如下设计原则。

1) 结合桥梁美学以及景观照明的基本原则突出大桥结构特征。

2) 运用照明美学辅以桥梁的基本元素点、线、面相结合构成照明体系。

3) 以数码动态光色系统照明的形式增加桥梁夜间色彩层次。

4) 充分考虑不同的方位和角度进行桥梁夜景观照明设计,选取适当的亮度使桥在三

维空间的环境中凸显出它的局部或细部,以表现桥梁总体艺术造型与具有个性的结构相结合。

对桥梁的灯塔、桥墩等宜进行泛光照明,以达到有效的艺术效果。

索塔泛光照明则应自下而上亮度逐渐减小且呈平稳过渡,变化过程中无明显亮(或暗)斑。

桥墩泛光照明应具有一定的均匀度,最小亮度(或明度)值与最大平均亮度(或明度)值之比大于0.4。

对桥梁的局部进行勾勒照明或重点照明,对梁体、护栏和缆索宜进行泛光照明和轮廓勾勒照明而对雕塑或有特色构筑物宜进行重点照明。

  5)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的多种照明效果不致造成相互干扰,光或泛光、乱影或衍射等负面效应。

桥梁的景观照明应确保在任何方向对各种交通运载工具的驾驶人员都不早曾有害眩光,也不对各种信号灯的识别造成干扰。

照明设施和照明管线尽可能隐蔽,不能影响桥梁白天的景观;灯具造型应新颖。

照明高效均匀,安装维护方便。

  6)桥梁照明设计还应遵循节能的原则并考虑降低照明费用,包括初始投资和运行费用两部分。

同时在设计时还应充分考虑维护、维修、清洗、替换等全方位的管理因素。

7) 桥梁景观照明设计要点

  虽然桥梁基本照明对夜间桥梁景观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桥梁夜景照明与基本照明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桥梁夜景照明是照明科学与桥梁建筑艺术的有机结合。

它拓展了桥梁的景观表现,全天候展示桥梁的美学特征,同时其对于表现城市夜间景观的空间层次与景深,承担着重要作用。

因此,设计时应着力表现其自身的特点,以点、线、面的表现方式,展示桥梁的个性美和本质美。

设计中体现照明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的协调,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充分利用人工光的扬仰、隐现、虚实、动静的表现特征。

控制投光角度和范围,以建立光的构图、秩序、节奏,渲染空间的变化效果,改善空间的比例,增加空间的层次,注重局部照明与整体照明环境的配合,选择桥梁要素为照明表现对象;表现立体感;强调色彩表现。

同时,还要着重注意不影响桥下船舶航行,保证船舶航行安全。

(1)防止灯光向江面照射。

(2)桥腹照明很容易产生眩光,即使使用最小光束角的投光灯。

因此需严格控制灯具的眩光。

(3)桥墩的照明在保证桥体照明的完整性的同时,也要兼顾桥底通航的需要,通常的手法是泛光照明,控制好灯光强度,不能影响桥柱灯等交通型号标志;特别注意有多个桥孔的桥墩照明时,要突出通航桥孔的桥柱航标灯。

(4)不能使用闪烁灯光,避免与航标信号产生混淆。

(5)航标灯采用同步单闪灯,不仅增加了航标维护的科技含量,更使夜间视觉效果人性化,过往船舶更易识别行道,增加了航道和桥梁的安全性,同时也给城市江段增添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城市水体景观照明

1)市城区的水系主要有中心河、外港河等水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水系河流的分布形态,作为城市水体景观带。

2)具有优美丰富的江岸线景观,在照明规划将定位为城市滨水景观带,旨在将其打造成为滨江景观的重点之一。

3)城市水体景观带作为主要的夜景观水体区域,照明设计应以休闲照明为主,在满足景观照明、市民休闲使用和游客游览的同时,应注重体现特点,塑造具有山水特色的夜景观,进一步提升夜景观特色,提高观赏价值。

滨水一带作为风景游览胜地的主要资源之一,在进行水体夜景塑造时,应进一步增强滨江与陆路的呼应和渗透,保持江岸夜景观的连贯性,塑造独特的夜景观立面及轮廓线效果,从而深化夜景的效果、层次与景观深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夜景观核心区域的景观效果。

4)在进行水体夜景观照明时,还应该引入时空的观念,既考虑空间的造景元素和关系,又要考虑满足四季视觉审美变化的需求。

 

1.20、夜景照明建设实施计划

1、近期实施计划

1)完成城市的二横、三纵轴线的夜景观照明建设提升。

2)强化以商业中心区域为中心的区域灯光,形成夜景名片。

3)以外港河为主建设城市水系景观,形成城市风情旅游夜景线路。

4)新建中心河景区夜景,形成水光交辉的休闲夜景。

5)提升以东山公园、天印广场、文化广场为标志性的城市夜景。

6)力抓老城区西入口东山大桥、城北桥夜景建设,从城市照明的长远目标出发,建设对外夜景窗口。

7)完成现有设计施工不合理不科学的道路照明改造。

2、远期实施计划

1)确定各个照明组团的整体格局。

2)在路灯照明建设中依据不同灯光组团区域推广实施有特定文化韵味的灯具选型,从路灯照明演绎商业文化,东山文化。

3)在各个区域的城市空地以文化为主旨建设标志性灯光景观,通过灯光雕塑、灯光小品,装饰灯柱形成一定体量的灯光组团。

4)合理控制商业照明的分布,有重点有区别的形成不同区域不同的灯光氛围。

5)分期分批改造城市道路照明和建筑景观照明,改变原有不科学、不节能、不环保、不美观的灯光照明。

2、完善和明确照明工程的设计指标控制体系和范围

城区内照明指标控制建议

(1)道路照明工程

(2)建筑立面照明

建筑物立面照明是用灯光对建筑物立面做出艺术处理,进一步体现建筑物的艺术造型特色,美化城市环境。

因此,该项照明工程的重点是使建筑物美起来。

要想达到预期的艺术效果,应处理照度、光色及灯光的运用,具体有以下几项要求:

建筑物立面照明的照度推荐值

商业街景照明

要营造繁华的商业街景,靠路灯及建筑物的照明还不够,还应配以多彩霓虹灯、泛光灯照明等各式各样的,绚丽多彩的,照明高低错落,动静结合的各种商场招牌和广告牌(箱),其照度不能低于25LX。

使整个街道显得华丽、光彩夺目、色彩斑斓、千姿百态、生动活泼,充分体现城市的繁华和活力。

城区内实施建筑景观照明的建议

(1)主城区内在建和新报建及改造(装)项目的大、中型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均应实施建筑景观照明:

·临宽度30米(含30米)以上城市道路(有景观功能)的建筑;

·位于城市重要节点的建筑;

·位于繁华商业区的建筑;

·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根据特定环境指定的建筑。

(2)设计和实施建筑景观照明,应根据建筑性质、建筑立面造型、建筑外装饰材料等因素,分别采用泛光照明、轮廓灯、内透光等适当的形式。

(3)建筑景观照明设计应美观大方,与环境及周边建筑协调和谐,符合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照度指标要求。

(4)建筑景观照明不得损害周边建筑及他人利益,不得影响城市交通安全。

建筑景观照明设施应在建筑红线内设置,不得影响车辆停放及步行交通。

所有装置应造型美观,保证安全。

(5)凡须实施建筑景观照明的在建建筑,应在工程竣工前将建筑景观照明设计图报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审定方案实施。

(6)凡须实施建筑景观照明的新建建筑,应在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建筑景观照明设计,并报送市规划部门,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市规划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1.21、设计工作任务计划

初步成果阶段

2015.9.3~9.5项目组在东山城区展开实地调研、部门资料收集与访谈

2015.9.5~2015.9.10概念性方案设计

中期成果阶段2015.9.10~2015.9.15方案审查通过

最终成果阶段2015.9.15~2015.9.30设计施工图成果终稿

设计实施的技术要求及标准

建筑或构筑物景观照明的单位功率限值

被照面的反射比(%)

背景亮度(≤4cd/m2)

背景亮度 6cd/m2

背景亮度(≤12 cd/m2)

60~80

0.87

1.53

2.17

30~60

1.53

2.89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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