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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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3篇
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3篇
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一:
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
为落实好省市院的整体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又快又好发展,根据《XX-XX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检察官培训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XX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在院党组和上级院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官工作主题,以“提高干警素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宗旨,以增强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为目标,继续大规模开展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继续强化司法考试考前培训,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为推动我院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大规模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法律监督实战技能
(一)开展检察职业理想信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
紧密联系检察人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开展检察职业理想信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使每名干警深刻领会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坚定献身检察、建功立业的崇高职业理想信念,自觉提高素质、提升能力。
(二)开展领导素能培训。
以提高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的意识与本领,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全局工作能力为目的,开展领导素能培训。
年内市院将继续依托省院开展领导素能培训班,政治部培训处做好报名、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努力开展延伸式教学。
培训中,不仅着眼于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能,而且注重改善干警的文化结构,将教育内容向国学、时事政策、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学科延伸,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
(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紧密结合检察实际,组织开展反贪、渎检、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检察、监所检察、控申检察、预防职务犯罪等各项专业业务培训。
适应检察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法律、新司法解释以及经济、科技等综合知识专题培训和学习。
该项培训由相关业务部门牵头主办,政治处培训处协办。
(五)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
继续把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作为提高检察队伍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
根据不同业务和不同岗位工作实际,以业务对口形式科学确定岗位练兵主题目标、内容方法。
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和优秀业务骨干的作用,坚持“传、帮、带”,“练、学、用”相结合。
每名干警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周,重点抓好业务骨干的培训。
三、加快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按照上级院部署,积极参加选拔市级检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加快完善专业人才库工作,积极培养检察理论人才、检察技术人才、检察管理人才等急需的其他人才。
发挥检察人才作用。
继续鼓励和支持检察业务专家等检察人才开展重大检察课题攻关。
进一步完善各种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检察人才的应有作用。
广开就学渠道,动员和鼓励干警参加法律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法律素养,优化干警队伍的文化结构。
四、继续大力开展司法考试培训辅导工作
加大司法考试培训组织工作力度。
继续把司法考试培训组织工作作为今年教育培训的重点工作来抓,作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
按照上级院要求,积极参加司法考试考前培训班,对45周岁以下的无法律资格的干警实行全日制封闭式集中培训。
五、有关措施
(一)改革培训方式。
针对教育培训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适合我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方式,加快教育培训现代化、信息化发展步伐。
在分析、调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从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特点出发策划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
(1414字)
XX年全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建立学习型机关,促进专业化建设为目标,大规模组织正规化岗位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院党组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把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中心内容,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必修内容融入各类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教育培训。
二、大规模开展正规化岗位培训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五”期间全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省院《检察官培训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组织好调训工作。
配合高检院做好基层院检察长轮训;配合省、州院做好对院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轮训工作,晋升高级检察官网络培训和初任检察官培训工作;配合州院做好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等。
2、根据上级院以执法业务骨干为重点,大规模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精神,在全院业务部门开展全系统专项业务培训。
每次专项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其中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控申、预防、技术等九个业务部门的专项业务培训须举办两次。
通过上述专项培训,着力充实干警从事各项检察工作必需、急需的各项专门技能和检察业务知识,达到以培训带学习,以学习促提高的业务工作与业务培训相互促进、全面发展的培训新目标。
三、全面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
1、全面推进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
根据上级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需要,科学确定岗位练兵的主题目标、内容形式和重点,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探索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新模式。
本院各部门在政工科的统筹组织下,要充分发挥上级院业务部门的主导作用,突出实战、实务技能,着力加强岗位练兵,达到“练、赛活动”要求,切实保障诉讼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2772字)
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条例》和《关于XX年╠╠XX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保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核心,以政治教育为基础,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全面推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和“素质工程”为抓手,全面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全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任务目标
结合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教育培训制度,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岗位工作技能。
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确保每位干警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学习内容
结合“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工作侧重点的不同,学习内容分为思想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理论和检察工作实务三部分。
1、思想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警廉洁从检若干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公务员法》等党纪法规;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市、县党代会、人代会、政法工作会议及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省院《检察纪律必读》手册、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
2、法律基础理论:
宪法、刑法、民法、物权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新司法解释等。
3、检察工作实务:
网上办公、办案技术及网上综合事务管理、无纸化办公技能知识,办案程序、办案技能、法律文书制作、以案析理、理论研讨及相应业务素质的培养、岗位技能培训和练兵。
四、培训方式
采取参加上级院培训、各级党校培训和本院培训相结合,集中辅导与干警自学相结合,重点培训与经常性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一线业务干警为重点,开展培训和岗位练兵,通过组织检查、命题考试、业务比武、技能竞赛等形式督促学习,确保效果。
五、任务落实
1、第一季度,开展春训。
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上级检察长会议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
定期在检察专线网发布学习资料,并通过展评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开设学习专栏、组织研讨、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搞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
(政治处)
2、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市院年内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重点的检察官正规化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网络培训、自主选学和新进、新任、拟任人员的岗前培训等任职资格培训以及各项岗位练兵活动;检察官轮流讲学;积极开展业务工作检察官面对面交流评议;党组中心组和检委会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加强检察官对新进新任人员的实习带教。
坚持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并重,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增强教育培训的成效。
(政治处)
3、利用视频会议室,组织干警参加省院开设的法律知识及专家讲座。
第二季度,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基础知识、新颁布或修订法律、新司法解释为内容)考试。
(政治处、技术科)
4、XX年1月至XX年1月,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干警参加在线学习;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开展活动,引导党员干警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政治处)
5、组织微机操作及网上办公办案培训,进一步提高无纸化办公水平和能力。
(政治处、技术科)
6、加大司法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司法考试脱产集中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司法考试考前辅导,组织有关干警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进一步提高司考通过率。
(政治处)
7、继续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支持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政治处)
8、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
坚持“培训—练兵—考核”层进式训练机制,根据不同岗位、人员、业务特点,确定练兵的内容和方式。
组织开展检察业务专题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着力提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信息化应用和舆情应对能力。
大力开展岗位通用技能练兵比武,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岗位需要,积极开展检察文书规范化制作、信息化技术等岗位练兵。
(1)各科室根据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年内组织岗位练兵不少于两次;
(2)侦监科每季度组织一次析案明理现场会;
(3)公诉科每季度组织一次观摩庭活动;
(4)反贪局各科室、反渎局开展逐案解析活动;
(5)研究室组织开展二次理论研讨活动。
各科室岗位练兵活动要求做到事先有计划,现场有组织、有记录,事后有总结、有成效。
年初由各科室制定岗位练兵计划或方案,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政治处;具体组织活动时,提前汇报分管领导并通知政治处派员参加;活动可采取微博等形式予以报道;活动结束后,将有关材料整理好并在每季度末报送政治处审查备案。
逾期报送的,年终考评时不予采信。
(各科室、政治处)
9、结合节假日,组织各类文体活动:
(1)“三·八”妇女节:
召开女干警座谈会(政治处、办公室);
(2)清明节:
组织干警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政治处、办公室);
(3)“五·一”国际劳动节或“五·四”青年节:
举办一次全员健身活动(政治处、团支部、工会);
(4)“七·一”:
举办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为主题的联欢会(院党总支、政治处、工会);
(5)“十·一”国庆节:
举办以庆祝建国六十二周年为主题的硬笔书法展及摄影图片展(院党总支、政治处、工会);
(6)“八·一”建军节:
召开复转军人座谈会(政治处、办公室)。
10、根据专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警示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政治处、办公室)。
六、措施要求
1、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做到先学、多学、深学,并承担为干警授课辅导任务,做学习上的领路人、带头人。
2、各科室和干警要结合各自实际,合理计划,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实现以干促学、以学促干的良性循环。
3、各承担组织任务的科室要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按要求组织人员、准备材料、布置会议场所,确保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