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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只有购房合同

全款买房只有购房合同

  篇一:

只有购房合同怎么卖房子

  篇一:

卖房方(购房合同)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

  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

  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方。

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银行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

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

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篇二:

购房合同卖房契约范本

  买房契约

  出售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两室一厅现房一套(含炭房一间)坐落于*******家属楼,*单元*楼*户,愿意出售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买卖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现有*室*厅现房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属于永久性买卖,甲方将房屋一切所有权交以乙方管理使用。

  二、房屋一次性酌价人民币******万元整(¥********)(包括现有配套设施在内)。

  三、签署合同之日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整(¥********),甲方交房及钥匙之日乙方付清余款**万元整(¥********)。

  四、乙方在办理所有房屋证件过程中,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

(费用乙方自理)。

  五、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涂改无效: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法律同时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中证人:

  年月日篇三:

如何签订安全的购房合同(20XX年版)

  如何签订安全的购房合同(20XX年版)

  1购房合同的现状

  买房子要签合同,这是再正常不过的。

很多人也许会认为,买房子不就是你把房子卖给我、我把钱给你嘛,合同只是一个形式。

那你从一开始就把房产商小看了,把买房子这件事小看了。

当你看到给你准备好的名目繁多、条款众多、充满生僻奇怪术语的合同时,你能确定对所有内容都已了如指掌吗你能确定将来遭遇问题时不会因为某一条款没有与开发商计较而后悔莫及吗?

所以,不论你是正在买房子还是计划买房子,熟悉合同是第一步,是你能在购房这一战中的重要法宝。

  购房涉及哪些合同与文本

  购房三大合同:

定金合同、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

  一般来讲,在购房中出现的合同主要有三类:

定金合同、买卖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

下面我先简单介绍一下这三类合同。

  1.定金合同

  术语上叫做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协议,房产商一般把它称做认购书。

它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合同,是对双方准备进行房屋交易的初步确认。

1购房合同的现状

  如何签订安全的购房合同定金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面积等);

  (3)价款计算(包括每平方米售价和总价);

  (4)什么时候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5)还有最关键的一条,购房者需要交纳多少定金,以及在什么情况下,这些定金不再退还给购房者。

其实从法律上讲,签订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

但是现实情况中,尤其在期房交易中,几乎所有的购房者都经历过签订认购书——交定金——签订正式合同——交首期款的这样一个过程。

为什么房地产商会很重视签订认购书呢?

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定金”。

什么是“定金”呢?

“定金”是一个法律名词,定金的作用就是给将来要签的正式买卖合同做担保,违反定金约定就要适用“定金罚则”。

也就是:

如果交纳了定金的一方将来违反约定,定金就不再退回;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反约定,则要双倍返回定金。

  而事实上,一般谁会违反约定呢?

这要看这个“约定”是什么。

一般来说,在开发商的认购书中约定的是:

购房者你将来要购买这套房子,而开发商呢,保证在定金期限之前不把这套房子卖给别人。

作为开发商,只要把房子卖出去了,卖给谁无所谓,所以违约的就只可能是

  购房者了,也就是交纳定金的一方,这样开发商把你的定金装进腰包之后就后顾无忧了。

如果你将来付款买房,那ok,这笔定金可以转做房款,如果你又不买了,那么对不起,定金不退。

而购房者为什么会违约呢,一般是发现要买的房子有问题或者找到了更合适的房子,所以不想买了。

但这个时候,因为已经交了定金,而开发商又不退,所以陷入进退两难。

因此,在商品房买卖中,认购书就可能成为开发商套住购房者的一种手段。

那么购房者究竟应该怎么办才不会被套住呢?

关键就是这个“约定”了,看你在认购书里究竟如何“约定”,“约定”什么。

这些,我会在后面部分专门进行详细的分析。

  2.买卖合同

  也就是商品房购房合同。

这种合同是大家最熟悉的,是购房过程中最主要的合同,但也是目前存在问题最多的。

因为商品房买卖是一个合同关系,买卖双方所有的关系都由这个合同来确定,所以也可以说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最终都会与这个合同有关,将来出了问题,即使打官司到法院,法官也会以这个合同为基础来进行判断,所以说这个合同非常重要,购房者一定要慎重。

  商品房的销售分为两种:

一种是现房销售;另一种是期房销售,简单地说就是签合同的时候这个楼是不是已经盖好了。

因此,商品房购房合同,也就相应地分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和现房买卖合同。

预售合同是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房人,由买房人支付定金或价款的合同。

现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将已经竣工并且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房人,由买房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方最基本的权利是获得所买的商品房的所有权,也就是最终获得产权证,最主要的义务是支付房款;而卖方最主要的权利是取得房款,最主要的义务是交付房屋并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当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相当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

能不能签订一份好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你在房屋买卖中能不能维护自己权利,在遇到各类购房纠纷中能否处于主动地位的关键。

  现在我们买房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准备好的格式文本,这些文本肯定是站在开发商的立场上的。

他要通过这个合同来增加他可能获得的利益,同时减少他可能承担的风险。

同时,运用他的优势,来逼使购房者同意签订这个有利于他的合同。

这样未来就在他的掌控之中了。

这种情形如何改变,是需要每个购房者争取的。

因为合同是一个双方自由谈判的结果,只要你签了,将来就必须按照合同办,因此在你签之前,你必须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全面的考虑,并在合同谈判中就这些问题向开发商提出来,而且要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去。

说到这里,肯定有许多人会说,“我提出来没有用,开发商不跟我签”。

这个问题,我在后面的“合同谈判”一章中会专门讲谈判的方法。

这里我先讲两个最基本的信念,第一是你是不是甘心承受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第二是所有的权利和利益都得靠自己去争取,天上不会掉馅饼,现在的状况对购房者确实有不利的一面,但是也并不像开发商所说的所有的购房者签订的是一样的合同,仍然有一些聪明而坚持的购房者争取到了自己的权益,所以,在现实中一个小区内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有的业主得到了补偿,有的业主没有,关键就是合同条款不一样。

  3.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你买房子需要向银行贷款,银行为了保证你能按时还贷,就要你用你的房子作为抵押,当你不能按照约定还款的时候,银行就会把你抵押的房子卖掉,然后用卖得的钱先偿还你欠银行的贷款。

一般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似乎和商品房的购买没什么关系。

但是我要说按揭,相信大家就会明白了。

现在购买房子,绝大部分人不会一次性付清房款,这个时候就需要银行来帮忙了。

你把你要买的房子抵押给银行,然后从银行贷款支付房款,这样就把一次性交清的房价分成若干个小部分,减轻了你的财务负担,这就是按揭。

首付款加分期还贷是现在购房的一种基本模式。

你与银行签的这个合同就是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比起开发商来就更厉害了,所以这个合同一般是没什么商量的,但是也有一些内容购房者是需要

  了解和可以选择的,所以我在后面也专门地讲一下。

  现有的合同文本

  1.开发商文本

  合同的一个基本特点是谁拟订的文本肯定对谁有利,所以开发商都会事先拟订出一个格式文本,这个文本中大量的条款是强调开发商的权利、减少开发商的义务而同时限制购房者权利和增加购房者义务的。

  2.建设部的示范文本

  为了平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减少商品房买卖纠纷,同时也为了调动消费者的购房热情,拉动经济增长,20XX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1995年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这个24条的格式文本,规定了最基本的购房条款,20XX年底北京市的示范文本修订增加到26条,20XX年3月15日起实施的示范文本增加到28条。

由于这只是一个示范文本,所以条款相对简单,对于开发商的制约措施很不具体,因此容易产生消费者遭受损失后却无法根据这个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更严重的是现实中这么简单的合同也没有被开发商完全遵守。

  3.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为什么我要单独提出204条文本,是因为目前的商品房交易中这是惟一一个公开化地站在购房者立场上拟订的合同文本。

但是我要解释的是:

它并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文本,因为许多购房者给我打电话说他那里的开发商不承认这个文本或者说拿着这个文本找开发商签,开发商不同意,这是正常的,如果开发商拿着这个就签那反而不正常了。

  这个合同最大的益处是:

我们通过多年来的诉讼经验,把购房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都站在购房者的立场上做了预先防范,希望使购房者免受欺诈和降低风险,一旦出现问题也能获得赔偿。

从另一个意义上讲,这个文本为购房者在购房谈判时提供了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支持,当你熟悉和了解这个文本之后,在面对开发商的时候你就不再是一个可以随便糊弄的外行了。

  “强盗条款”与“城下之盟”

  什么是“强盗条款”和“城下之盟”

  1.“强盗条款”的两个基本点——欺诈利益和转移风险

  “强盗条款”,也被称为“霸王条款”,其实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这么称呼它,表明的是人们对这类条款的一种情绪和态度。

那么什么是“强盗条款”呢?

简单地说,就是把本应属于你的利益拿走,而把本来应该由他承担的风险转移给你,而且你只能整体接受或者整体拒绝,不能修改。

这就是“强盗条款”的两个基本点——欺诈利益和转移风险。

  2.“强盗条款”产生的现实原因

  前面我谈到,在现在的商品房买卖中,大量使用的合同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那么“强盗条款”在这里出现从利害上讲就是当然的了。

除此之外,商品房交易中大量出现“强盗条款”,还有一些现实原因:

  第一,开发商处于资源和信息的明显垄断地位。

开发商具有强大的物资优势,这是消费者没有办法比的。

开发商还具有专业的技能和知识,没有几个消费者能懂这么多。

再次,开发商还具有强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源,否则他不可能在这个领域发展起来。

开发商拥有与其开发与销售相关的广泛的社会关系资源及相关信息,有关建设与销售手续的申报、办理、变更等方面的主动权也完全掌握在开发商手中,这些消费者都不具有。

  第二,购房者缺乏相关知识以及消费心理不成熟。

商品房交易是一种复杂的交

  篇二:

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一、需要准备的证件有:

  1、已婚: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单身:

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二、手续:

  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了(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替您办理,就等着拿产权证。

  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一、需要的证件有:

  1、已婚:

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

如两人共同借款,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

  2、单身:

单身证明(单位、街道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均可)、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

  二、手续:

  1、新房:

独自去银行面签(带上述资料,具体资料销售会告诉您)。

  2、二手房:

和卖房一同去银行面签。

  公积金买房需要的证件

  一、需要的证件有:

  个人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复印件;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6.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

已经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结婚证复印件;7.房屋销售

  许可证复印件;8.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二、手续:

  公积金住房贷款办理程序:

1.管理中心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出据贷款审批表签订贷款合同。

2.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抵押合同。

3.与委托银行签订银行借据和委托扣款协议。

4.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5.担保公司为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篇三:

签订购房合同是常常被忽视的“陷阱”

  签订购房合同是常常被忽视的“陷阱”

  一、基本的“五证”齐全(要合法有效)。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

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

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

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

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

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

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

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一般情况违约责任约定不对等违规行为主要有三方面:

  ①是对违约金数额约定不对等。

如某合同中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60天,如继续履行合同,需按天支付违约金万分之五;而出售方逾期交房超过60天,则只需按天支付违约金万分之一。

  ②是对违约责任的起始期限约定不对等。

如某合同中约定,买受方逾期付款超过60日、出卖方逾期交房90日需承担违约责任。

  ③是对定金的约定违法违规。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但实际上,很多房产公司在订立合同时都规定,只要买受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出卖方都要没收定金。

  ④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

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

如含有模糊性词语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交房有两个意思:

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⑤对房屋及小区内的描述要清楚不可使用模糊字眼(具体地址、房屋面积、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以及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等描述)

  有时合同中还会进行如下描述:

“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

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

所以对于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有时还会出现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

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

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所以对于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

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⑥公摊面积:

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

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

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

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

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⑦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

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

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⑧合同陷阱几经斟酌后,客户便要决定购房了,因此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

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

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

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

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

  实际不公平。

例如:

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

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

  三、检查房屋质量。

  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房屋的交接:

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四、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

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五、重点约定违约责任。

  ①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

可参考:

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②未注明因何种原因可以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需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

但在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开发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

  所以买家最好与开发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③擅自扩大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政府交通管制竟也在列

  《合同法》第117条对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而某合同中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在出卖方无过错的前提下,战争、恐怖活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或者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包括施工期间,由于政府重大活动规定不得开挖、运土,交通管制等。

”合同条款明显违法。

  ④损害共有权益,将共有场地的车位同规划车位混为一谈

  《物权法》第70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73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74条规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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