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外包服务合同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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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外包服务合同标准版
《企业合同:
标准版》
合同编号:
招
商
外
包
服
务
合
同
招商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企业渠道招商(拓展)投资和服务的综合性运营商,可运用自身的优势资源为项目方提供营销策划、项目包装、创意设计、项目推广、媒体推广、招商培训、招商渠道拓展等服务。
经甲方对乙方项目的全面评估及乙方对甲方的充分了解,乙方决定委托甲方为其项目提供全面、专业的招商服务。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模式描述
甲方对乙方的招商项目组建专业招商团队,并根据对招商项目的评估情况对招商项目进行广告策划及推广,招商团队的人员费用、办公费用、项目推广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为实现更好的招商效果,在正式开展招商前,由甲方对乙方的招商系统进行优化,根据需优化的具体项目,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有偿费用。
招商系统优化成果归乙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由甲方交付乙方。
招商开展后,乙方根据招商成果向甲方支付招商服务费。
同时,双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招商风险双方自行承担,自负盈亏。
第二条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内容、收费、成果归属约定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合作期限及招商目标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述服务内容。
合作期限自2013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为期3年。
分阶段招商目标特别说明:
−2013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招商目标为家;
−2014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招商目标为家;
−2015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招商目标为家;
三年累计招商目标为家。
第四条招商成果与招商服务费
1、招商服务费的计算标准
甲方根据招商成果向乙方收取招商服务费,标准如下:
乙方在合同期内获得签约客户的数量,每位客户2.5万元或乙方与该客户签订的每份正式合同中约定的首批款项的30%与非货款的50%(如:
加盟费。
代理费、品牌费、培训费等),以两者中较高者为准。
2、招商服务费的支付
(1)如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且首次付款时全额支付了正式合同中约定的首批款项,乙方须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一次性足额支付招商服务费。
(2)如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后,未一次性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首批款项,但支付的款项高于2.5万元的,则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2.5万元的招商服务费。
如甲方实际应收招商服务费高于2.5万元时,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应得招商服务费。
乙方在客户全额支付首批款项后,补足甲方应收招商服务费。
(3)如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客户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低于2.5万元的,乙方应先向甲方支付客户已付款项作为招商服务费。
(因:
招商项目进行广告及推广,招商团队的人员费用、办公费用、项目推广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待客户付款总额等于或高于2.5万元时,乙方再向甲方补足至2.5万元招商服务费。
如甲方应收招商服务费高于2.5万元时,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应得招商服务费。
乙方在客户全额支付首批款项后,补足甲方应收招商服务费。
(4)如经证实以上
(2)(3)情形下,确系客户的原因导致正式合同最终未能全部履行,客户付款总额未能达到甲方应收招商服务费时,甲方不退还已收的招商服务费,但也不再向乙方索取剩余的招商服务费。
(5)甲方收取的招商服务费为专项收费,自乙方按本条标准全额支付甲方应得的招商服务费后,客户再跟乙方发生的资金行为,甲方不得再行收取费用;
(6)若客户与乙方履行正式合同中出现经济纠纷等情况,不影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招商服务费。
但是甲方在能力范围内应当协助乙方处理。
若乙方自愿向客户退款,不构成要求甲方退还招商服务费或者拒付招商服务费的理由。
3、招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
乙方应在每场招商会结束(或每单补款和散客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
若在第7个工作日届满乙方仍未支付全额服务费,将双倍返还尚欠服务费。
4、结算和资金往来账户:
(1)甲乙方收入和费用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甲方户名
乙方户名
公司
开户行
开户行
支行
帐号
帐号
(2)双方帐号相关信息如发生变更或注销需及时通知对方,如因一方帐号信息变更或注销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错误付款等情况,则由过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条具体费用的承担
根据本合同第一条合作模式的描述,在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具体费用的承担约定如下:
1、乙方依合同支付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招商工具包策划方案)费用后,甲方开展具体服务,因系统优化所产生的人员费、办公费、在甲方招商平台支持、维护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招商项目所组建的招商团队的人员工资、奖金、办公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广告投入及推广费用的多少、时限等。
因乙方招商项目所产生的媒体推广投放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需甲方派出人员向乙方提供服务的,则派出人员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签订本合同之前需要甲方到乙方进行考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交通及住宿费用实报实销。
住宿费每间每夜不超过200元。
以上费用包括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到乙方企业调研或陪同散客去乙方参观考察时,甲方人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差旅费。
甲方如先行垫付以上差旅费的,乙方应自甲方提交相关报销凭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偿还全部垫付费用。
但甲方派出人员方案需先经乙方书面同意认可后方可执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差旅方案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报销。
5、甲方可利用优势招商平台协助乙方对意向客户进行日常邀约考察,如需要乙方采取集中开会的形式(如招商会)发展客户,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所产生的招商会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招商团队招商期间(到达目的地机场或车站后到团队返回广州飞机场或车站之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风险防范金
1、因乙方是按招商成果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甲方前期即需要为乙方的招商项目投入专业招商团队、广告宣传、网络推广等大量的人力物力等,为此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风险防范金30■50□80□万元作为依约履行本合同之保证,以此表明将会依照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风险防范金支付到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账号或甲方指定的其他账号。
如乙方迟延或未足额支付风险防范金,本合同履行期限自乙方实际足额交付风险防范金之日起顺延计算。
3、如因本合同规定的扣款事由造成乙方的风险防范金不足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至本合同规定的甲方账号。
4、乙方接收甲方退还风险防范金的账号必须是属于乙方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不能提供任何非乙方账户或个人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退款并在乙方提供合法账户后再行办理退款事宜,由此导致的退款延迟,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招商系统动态优化费后,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2、为保证招商效果,甲方有责任在向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乙方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以提升招商效果;
3、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紧密配合,包括签署相关合同或其他文件、及时支付应付费用、对意向客户进行专业介绍等,并在意向客户提出考察要求时,及时提供各种考察条件及相关便利;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招商事宜提供策略并设计相应形式的广告,有义务协助乙方与意向客户沟通,直至帮助乙方与意向客户正式签订合同。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招商服务内容,检查甲方服务的完成情况。
如合同期满一年(不含专项策划周期)甲方提供的服务数据没有达成年度招商目标的70%,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须参照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退还风险防范金。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广告策划素材或乙方授权甲方发布的招商广告信息内容、图片等均须符合以下要求:
内容合法真实、具有有效的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专利证书、特殊行业证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合法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根据招商实际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加快招商会召开进程;
4、在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需真诚高效配合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招商材料,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以协助甲方有效的服务,开展招商活动。
5、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全国范围内再委托第三方招商(原则上在甲方没有完成首个合同客户前允许乙方自行的尝试性招商)。
同时乙方承诺:
自行招商的招商政策与和甲方一起确定的招商政策一致。
若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风险防范金并追究相关损失。
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全国范围内再委托第三方外包机构进行招商。
乙方的官方网站必须添加甲方的招商电话为其全国招商电话或广州招商中心电话,并允许甲方为其在制作一个项目官网。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合同到期后,如果乙方要求续约,须双方协商一致重新订立新合同。
乙方付清所欠甲方的招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后,本合同项下的风险防范金转移至新合同,不计利息。
如果甲乙双方因各种情况决定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约,在乙方付清所欠甲方的招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将全额风险防范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乙方有权收取该款自应付之日起按日1%的滞纳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仅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开展合作,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产生连带责任的代理、合伙、担保等法律关系。
双方除在本合同有专门约定的内容外,不得以对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造成对方损失的,过错方应予以赔偿。
2、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退还乙方的风险防范金。
如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或为履行本合同做了相应的准备,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追究相关损失。
任何一方因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双倍赔偿。
3、如乙方拖欠招商服务费、系统动态优化费(招商工具包或策划费)、交通食宿差旅费或因扣款而需补交的风险防范金等款项,并在甲方发出书面催款函后5个工作日内无书面回复或拒绝支付该款项,则甲方有权自该款项应付之日起按日收取乙方所欠款项的1%作为违约金。
如乙方延迟超过15个工作日仍未支付上述款项,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风险防范金中扣除乙方所欠的招商服务费、违约金等款项并立即终止本合同,自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合同终止。
4、如甲方未按双方签订的解除合同协议书或本合同的约定退还乙方的风险防范金的,则乙方有权自该款项应退给乙方之日起按日收取甲方所应退款项的1%的违约金。
5、如乙方的招商材料或产品中有虚假陈述、知识产权争议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此引发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诉讼或经济赔偿请求,乙方应独立承担相关全部责任及损失。
6、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在履约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或第三方向甲方进行索赔,乙方应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进行赔偿或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7、招商过程中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招商政策导致客户无法正常签约或单方取消、中止招商会议而严重影响到招商会的效果;甲乙双方已经确定客户合作政策的大纲框架,允许甲方在不改变框架本意、核心内容及乙方收益的基础上适当进行改变。
8、本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利用从甲方获得的客户信息,与该等客户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进行交易(包括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等),乙方应按照甲方应得招商服务费的三倍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保密约定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到本合同履行结束,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甲乙双方的相关信息、文字资料承担永久性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该等信息(双方对外公开性信息除外),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
第十二条反不正当竞争
1、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两年内不得聘用(包含但不限于以合作、专职、兼职、劳动或劳务形式)甲方业务部门的员工,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对方员工赠送人民币500元以上的财物,否则每违反一次须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
如因上述行为造成对方实际损失超过2万元,违约方须按实际损失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了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和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使一方或双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
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
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
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3、针对不可抗力发生之前甲方已经提供的服务,乙方仍须按已经验收的工作进度,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合同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此进行解释。
2、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本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如在一方向对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后15天内争议仍然得不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给广州仲裁委员会。
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的事项之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风险防范金、项目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费支付时间与方式。
(1)风险防范金: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风险防范金万元。
(2)项目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
同意向甲方支付项目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费万元,甲方开始启动本项目。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确认,任何人的任何口头承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达成经双方认可的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备忘录。
该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应视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起执行或替代本合同的相应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5、本合同含附件一《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细则》
第十六条合同释义
1、招商目标每年100家以下,风险防范金30万元;招商目标每年100-200家,风险防范金50万元;招商目标每年200家以上,风险防范金80万元。
2、客户:
甲方为乙方招募的并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的个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一切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3、正式合同:
客户与乙方签订的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此正式合同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合同、代理合同、加盟合同、工程购销合同等。
4、首批款项:
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中,按合同要求应支付的各款项之和,各款项包含但不限于名称为定金、首批货款、样品款等款项。
5、首次付款:
客户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客户第一次向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为定金、订金、或货款、样品款等款项。
6、招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手册、招商手册、宣传图片、资质证明或产品说明等与招商相关的书面或电子版材料。
7、交通费包括但不限于因乘坐公交、地铁、出租、火车、高铁、轮渡、飞机的票款或因自行驾车所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油费。
8、本合同所涉及的货币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公司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细则A版
一、服务内容:
为实现更好的招商效果,甲方需针对乙方的具体招商项目完成系统优化工作。
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科目
内容
成果
输出形式
一
市场
调研
1.消费者的情况调研
2.竞争品牌调研分析
3.行业趋势方向预判
《市场调研报告》
1、文件的形式
2、“公司品牌宣传视频、招商专题视频”出创意,拍摄、制作费用由企方承担。
二
核心
规划
1、项目优势包装策略方案
2、企业包装及其优势提炼
3、品牌包装及其优势提炼
4、产品包装及其优势提炼
5、行业市场包装及其优势提炼
6、公司品牌宣传视频和招商专题视频方案(具体策划实施和拍摄制作另行收费)
《项目包装核心策略》
三
招商
政策
招商政策设计或优化
《招商政策》
文件的形式
四
项目盈
利分析
盈利途径与数据分析
《项目盈利分析》
文件的形式
五
招商
手册
1.企业概述
2.产品优势
3.项目核心优势
4.盈利分析
5.合作政策
6.样板案例
7.加盟流程/联系方式
《招商手册文案》、
《招商手册设计稿》
文件的形式
六
招商
网页
1.招商网页企划文案
2.招商主题宣导
3.招商形象优化
4.招商页面创意
5.招商页面设计
《招商页面文案》、
《招商页面设计稿》
文件的形式
七
百问
百答
1.关于企业问题解答
2.关于产品问题解答
3.关于市场问题解答
4.关于政策问题解答
5.关于支持问题解答
6.关于盈利问题解答
《加盟商常见问题解
答》
文件的形式
八
招商
物料
1.会议背景板
2.X展架:
品牌/产品/企业
3.嘉宾证
4.欢迎条幅
5.招商单页或3折页
《招商配套物料设计稿》
文件的形式
九
宣讲
支持
1、企业实力和产品优势
2、市场政策解析
3、加盟商疑虑基础解答
《招商宣讲PPT》
文件的形式
二、服务费用
1、以上第一条所有招商系统动态优化服务全部模块的市场价总费用共计
万元,为一次性服务。
并在合作期内根据市场状况提供动态优化
提升的服务。
2、项目推进、服务团队情况为:
附项目甘特图。
三、服务周期及其他约定
1、专项策划周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动态优化根据招商状况持续进行;
2、本附件作为双方签订的招商外包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商外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内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