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履约评价办法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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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履约评价办法试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履约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促进承包(供应)商依法依规、诚信履行工程合同和投标承诺,规范履约评价行为,提高承包(供应)商履约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忠实履约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深圳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城管局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城管局系统建设单位的政府投资、部门预算工程施工项目和工程服务项目的承包(供应)商履约评价。

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市城管局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单位。

本办法所称承包(供应)商,是指承接市城管局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

第三条市城管局工程管理部门对局系统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履约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建设单位成立工程项目履约评价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成员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组成,评价人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

第五条履约评价小组应建立工程项目评价资料台帐,所有工程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完善承包(供应)商履约评价考核机制。

按规定移交市工务署的工程项目或委托其他单位代建的工程项目,由市工务署或代建单位对承包(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小组应及时收集履约评价。

第六条履约评价应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履约评价的依据包括:

工程建设单位依法编制的招标文件、承包(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等。

工程施工、工程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履约评价,造林项目履约评价则以项目保养期截止日后的10天内完成履约评价。

第八条工程项目竣工履约评价按“良好”(85—100分)、“合格”(60—84分)、“不合格(59分以下)三个等级划分。

评分标准表格详见附件一至附件六。

第九条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部门预算工程项目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工程施工项目和工程服务项目,按照本办法进行履约评价(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履约评价条例规定,则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执行),将履约评价保存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档案。

工程项目按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工程施工项目和工程服务项目,按照本办法进行履约评价,将履约评价保存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档案。

建设单位完成履约评价结果(含移交市工务署或代建单位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收集的履约评价)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附件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竣工)履约评价报告书》填报上传市城管局“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第十条自行采购工程施工2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以及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1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按本办法进行履约评价。

完成履约评价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附件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竣工)履约评价报告书》填报上传市城管局“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进行履约评价。

第十一条自行采购工程施工2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项目,以及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1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结合工程特点和具体要求,从人员配置、质量、进度控制、协调配合与服务等四个方面简化制定评分表,按“良好”(85—100分)、“合格”(60—84分)、“不合格(59分以下)三个等级进行履约评价,完成履约评价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附件六《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自行采购小项目承包(供应)商(竣工)履约评价报告书》填报上传市城管局“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履约评价,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评价书面告知履约评价对象。

第十三条承包(供应)商对工程履约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约评价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工程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建设单位收到承包(供应)商书面申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答复承包(供应)商。

第十四条履约评价的起始时间为合同规定生效时间(或合同双方同意修改的其它时间),履约评价的终止时间为合同规定的终止时间(或合同双方同意修改的其他时间)。

第十五条因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原因导致评价报告有重大偏差而引发履约评价对象投诉的,由市城管局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填报上传承包(供应)商工程竣工履约评价的,市城管局责令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承包(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评价结果不得评为“良好”等级,履约评价得分高于85分的,以84分计:

(一)因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发生一般事故的;

(二)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履约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履约时间的;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到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市采购主管部门、市城管局行政处罚的;

(四)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或投标承诺)配备或不到位的;

(五)在招标文件中或合同中列明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承包(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评价结果直接评为“不合格”等级,履约评价得分高于60分的,以59分计:

(一)因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发生较大或较大以上事故的;

(二)因自身原因造成履约时间严重滞后(滞后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履约时间20%)的;

(三)存在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工程(业务)行为的;

(四)履约评价主要项(质量、安全、进度)分值“不合格”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六)因施工单位原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分包商工程款而发生纠纷逾期未整改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七)违规变更工程项目与工程量的;

(八)伪造工程变更现场与事项的;

(九)采用假冒伪劣产品的;

(十)在招标文件中或合同中列明的其他情形;

(十一)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十二)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不及时办理项目结算(决算)的。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竣工履约评价一次“不合格”的承包(供应)商及时书面上报市城管局工程管理部门,在市城管局网站进行通报。

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该承包(供应)商五年内在市城管局系统建设单位不得承接工程项目。

第二十条履约评价一次“不合格”的预选承包(供应)商,将其剔除已录入预选承包(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承包(供应)商在同一建设单位三年内获得工程项目履约评价“良好”3次以上的(含3次),在自行采购集体议事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接工程项目一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11月8日起试行。

附件:

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竣工)履约评价报告书。

二、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施工)履约评价表。

三、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监理)履约评价表。

四、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设计)履约评价表。

五、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勘察)履约评价表。

六、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自行采购小项目承包(供应)商(竣工)履约评价报告书。

 

附件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竣工)

履约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名称(评价单位)

评价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承包商名称

承包商资质

法定代表人

及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企业地址

工程名称

承包范围(业务)

工程地点

工程合同价

(万元)

合同开工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

实际工期

履约评价分项内容

得分

1、

2、

3、

4、

5、

6、

合计

备注:

评价等级

良好□合格□不合格□

监理单位意见(适用于施工履约评价):

项目监理负责人签名(正楷):

(监理单位公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对该承包商履约表现的总体评价:

项目履约评价小组负责人签名(正楷):

(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

说明:

本报告书适用于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履约评价。

附件二

评价形式

竣工履约评价

工程名称

承包商

总得分

评价等级

□良好□合格□不合格

建设单位

评价时间

年月日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施工)履约评价表

 

分项

内容

满分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备注

机构人员配备

14

1

项目经理要求

5

良好5分:

配备固定的项目经理且该项目经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合格3分:

配备固定的项目经理且该项目经理具有一定的责任心、基本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基本专业的业务水平;

不合格0分:

配备的项目经理不固定或该项目经理无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不满足要求。

2

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5

良好5分: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能够按投标书的承诺到位且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合格3分: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能够按投标书的承诺到位且具有基本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合格0分: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能够按投标书的承诺到位或不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工程作业人员要求

4

良好4分:

有全面系统的培训计划措施并有效实施,工程作业人员业务素质良好;

合格2分:

有培训计划措施并实施,工程作业人员业务素质满足施工要求;不合格0分:

无培训计划措施,工程作业人员业务素质无法满足施工要求。

技术经济实力

18

4

财务支付

5

良好5分:

财务履约能力良好,能及时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合格3分:

基本能按工程合同要求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不合格0分:

不能按工程合同要求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5

技术实力

5

良好5分:

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技术实力,施工总体部署、方法及程序优化,能有效解决施工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合格3分:

具有基本相应的履行合同的技术实力,施工总体部署、方法及程序合理;

不合格0分:

不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技术实力。

6

机械、材料

5

良好5分:

投标文件拟定的机械、材料按项目需求及时进出施工现场;

合格3分:

投标文件拟定的机械、材料基本按项目需求进出施工现场;

不合格0分:

投标文件拟定的机械、材料没有按项目需求进出施工现场。

7

应急处理能力

3

良好3分:

施工中有良好的应急预案,能高质高效处理例行、随时、紧急发生的事件;

合格2分:

施工中有应急预案,能及时处理例行、随时、紧急发生的事件;

不合格0分:

施工中无应急预案及演练措施。

工程实施过程管理

45

8

施工质量

20

良好20分:

组织的任何一项施工验收,能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格14分:

组织的任何一项施工验收,基本能在整改一次后验收合格;

不合格0分:

组织的任何一项施工验收,整改二次后验收仍难以满足使用要求。

9

文明施工

4

良好4分:

项目能够严格地做到文明施工且无有效投诉情况发生;

合格2分:

项目能够做到文明施工且能及时解决少量发生的投诉情况;

不合格0分:

项目不能够做到文明施工、有效投诉情况经常发生。

10

安全施工

10

良好10分:

施工安全措施完善且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合格6分:

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完善且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不合格0分:

施工安全措施不完善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1

环境污染控制

5

良好5分:

有防止施工现场水、噪音、空气、废物污染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施工现场环境良好;

合格3分:

有防止施工现场水、噪音、空气、废物污染措施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合格;

不合格0分:

施工现场环境脏、乱、差。

12

造价管理

3

良好3分:

能够按合同要求办理工程变更(含签证)、工程结算等手续;合格2分:

基本能够按合同要求办理工程变更(含签证)、工程结算等手续;

不合格0分:

不能够按合同要求办理工程变更(含签证)、工程结算等手续;

13

造价准确性

3

良好3分:

计量、变更和预结算准确、实事求是且准确率在95%以上(不含95%);

合格2分:

计量、变更和预结算基本准确、实事求是且准确率在90%-95%之间(不含90%);

不合格0分:

计量、变更和预结算准确率在90%以下。

工期控制

10

14

工期控制

10

良好10分:

能够认真主动控制项目的各阶段工期使其未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合格5分:

能够控制项目的各阶段工期使其未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不合格0分:

不能够控制项目的各阶段工期或因施工单位的责任超过合同工期。

协调配合与服务

13

15

履约准备

4

良好4分:

能够很好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好履约保函并签订合同;

合格2分: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好履约保函并签订合同;

不合格0分:

不能够及时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好履约保函并签订合同。

16

竣工移交

3

良好3分:

能够认真主动地按合同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合格2分:

能够按合同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不合格0分:

不能够按合同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

17

配合情况

3

良好3分:

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

合格2分:

基本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

不合格0分:

不能够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

18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

3

良好3分:

总包对分包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合格1分:

总包对分包进行基本全面有效的管理;

不合格0分:

总包对分包没有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扣分项

1、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而不投入,扣10分;

2、受到建设主管部门、质安监处罚的,一次扣10分;

3、轻视安全事故防范,受到建设主管部门严肃批评的,一次扣5分;

4、无故拖延支付保证金、劳务工资、材料款,一次扣5分;

5.未按要求落实施工组织管理,受到社会团体或个人有效投诉的,一次扣5分

加分项

1、获得大禹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的,加10分;

2、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加7分;

3、获得市、区政府表扬的,加5分;

4、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站通报表扬的,一次加3分。

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1、本办法第十八条情形的;

2、拒不参加或以各种理由拖延参加发包人通知的抢险救灾及应急工作的;

3、违反职业规范或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串通损害他人利益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4、以暴力或其他手段妨碍发包人行使权利义务,或以暴力或其他手段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

5、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6、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行贿受贿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7、未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中标后却放弃工程的。

合计

100

说明:

1、工程建设单位可结合其工程特点和具体要求,增加和量化具体评分指标,制定评分表,并按百分制将分项分值以百分比折算后进行调整。

2、此评价表的“评价标准”中,招标文件或合同无委托实施的内容或无条件要求的,自然得满分。

附件三

评价形式

竣工履约评价

工程名称

承包商

总得分

评价等级

□良好□合格□不合格

建设单位

评价时间

年月日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承包(供应)商(监理)履约评价表

序号

分项

内容

满分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备注

人员配备

24

1

人员数量要求

4

良好4分:

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满足合同及监理工作的实际要求并能及时到位,人员调整得到业主的认可;合格2分:

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基本满足合同及监理工作的实际要求并能到位,人员调整得到业主的认可;不合格0分:

配备监理人员的数量不满足合同及监理工作的实际要求。

2

专业配置要求

10

良好10分:

配备的监理人员的专业满足监理合同要求且各专业人员保持稳定;

合格5分:

配备的监理人员的专业基本满足监理合同要求且各专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合格0分:

配备的监理人员专业不满足监理合同要求且各专业人员调换频繁;

3

项目总监要求

10

良好10分:

项目总监常驻现场且该总监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合格5分:

项目总监基本常驻现场且该总监具有责任心、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不合格0分:

项目总监未常驻现场或该总监无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差;

履约质量

48

4

前期及设计阶段

6

良好6分:

能够认真主动地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前期阶段各项监理工作;

合格4分:

能够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前期阶段各项监理工作;不合格0分:

不能够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前期阶段各项监理工作;

5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6

良好6分:

能够认真主动地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阶段各项监理工作;

合格4分:

能够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阶段各项监理工作;不合格0分:

不能够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阶段各项监理工作;

6

工程质量控制

6

良好6分:

监理质量符合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理并对施工质量尽到监理责任;

合格4分:

监理质量基本符合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基本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理并对施工质量尽到监理责任;

不合格0分:

监理质量不符合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不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有效监理并对施工质量尽到监理责任;

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

良好6分:

监理安全符合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对中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方法和控制要点,能监督施工企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合格4分:

监理安全基本符合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基本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对中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监理方法和控制要点,基本能监督施工企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不合格0分:

监理安全不符合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不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对中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方法和控制要点,未能监督施工企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未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8

工程投资控制

6

良好6分:

能够认真准确地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施工过程的工程计量、工程支付的工作内容,计量和支付的误差率小于5%(不含5%);

合格4分:

基本能够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施工过程的工程计量、工程支付的工作内容,计量和支付的误差率在5%-10%之间(不含10%);

不合格0分:

不能够完成监理合同规定的施工过程的工程计量、工程支付的工作内容,计量和支付的误差率在10%以上(含10%)。

9

合同管理

6

良好6分:

能够及时公正地按照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转让、争端仲裁和确认承包人违约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合格4分:

基本能够按照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转让、争端仲裁和确认承包人违约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不合格0分:

不能够按照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转让、争端仲裁和确认承包人违约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10

资料管理

6

良好6分:

能够认真及时地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月报和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合格4分:

基本能够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月报和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不合格0分:

不能够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月报和各种档案资料(包括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11

工程变更、预结算审核

6

良好6分:

能够准确详细地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审核工程变更、预算、结算,且预算、结算结果与审定价误差率小于5%(不含5%)合格4分:

基本能够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审核工程变更、预算、结算,且预算、结算结果与审定价误差率在5%--10%之间(不含10%);不合格0分:

不能够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审核工程变更、预算、结算,且预算、结算结果与审定价误差率在10%以上(含10%)。

进度控制

10

12

进度控制

10

良好10分:

能够认真主动地控制项目的各阶段工期使其未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合格6分:

基本能够控制项目各阶段工期使其未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不合格0分:

不能够控制项目各阶段工期或因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造成施工合同工期延后。

协调配合

与服务

18

13

配合情况

8

良好8分:

能够依法、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和依法推动施工单位的工作;

合格5分:

基本能够依法、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和依法推动施工单位的工作;

不合格0分:

不能够依法、认真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和依法推动施工单位的工作;

14

检验设备的配置

6

良好6分:

检验设备的配置按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合格3分:

检验设备的配置按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基本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不合格0分:

检验设备的配置按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不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15

诚信情况

4

良好4分:

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不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无串通施工、咨询等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合格2分:

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基本做到不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无串通施工、咨询等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不合格0分:

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有串通施工、咨询等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

1、本办法第十八条情形与监理工作相关的;

2、未发现或发现未按程序处理,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计量、签证等方面弄虚作假的情况,且给予办理了相关手续的;

3、放行或将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或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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