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1贵州省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标准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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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1贵州省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标准doc

附录11      贵州省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标准

一级类型

二级类型

三级类型

四级类型

五级类型

标准类型具体描述

隐患描述

参考依据

隐患

序号

A、基础管理

A01、资质证件

A0101、没有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未取得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1

A0102、超范围经营

企业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超范围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2

A0103、采矿许可

A010301、没有采矿许可证

公司向许可机关申请,领取公司采掘许可证。

采掘许可证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采掘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如需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未按规定取得采矿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3

A010302、越层、越界开采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超越采矿许可证范围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

4

A0104、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向许可机关申请,领取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

5

A0105、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备案)

应通过消防验收(备案)。

未取得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6

A0106、没有通过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应通过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未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文件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7

A0107、新、改、扩项目未取得“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

企业新、改、扩项目应取得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备案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备案意见书等“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

新、改、扩项目未取得“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8

A0108、没有民爆物品使用许可证

公司向许可机关申请,领取公司民爆品使用许可证。

民爆品使用许可证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民爆品使用许可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如需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未按规定取得民爆物品使用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9

A0109、没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

未按规定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10

A0110、没有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未按规定取得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11

A02、安全管理组织

A0201、没有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没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

12

A03、安全生产责任制

A0301、没有主要负责人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

未制定主要负责人职责。

未执行主要负责人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

13

A0302、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组织或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5、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

14   

A0303、没有职能部门职责

明确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未制定职能部门职责

AQ/T 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5   

A0304、没有安全负责人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1、必须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责任;2、组织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落实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救援演练;6、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整改各项事故隐患; 7、组织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未制定安全负责人职责

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6 

A0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040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A040101、没有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未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17  

A04010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2、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3、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5、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6、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7、对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其他要求。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18 

A0402、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A040201、没有建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未建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19

A040202、没有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测检验、维修等周期要求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部门、岗位职责;2、危险因素的辨识;3、危险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以及演练计划;4、应配备的安全器材、消防器材及其定期维护检验规定。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20

A0403、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A040301、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负责安全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2、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规定,这些规定应当符合相关标准;3、应急措施。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21

A040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A04040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劳动防护用品日常管理规定;3、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22

A0405、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A040501、没有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未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局16号令.

23

A040502、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方式与周期;2、检查内容;3、检查人员;4、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和管理要求;5、建立安全检查动态监控体系,明确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6、隐患台帐及上报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局16号令。

24

A0406、事故预案及事故管理制度

A040601、没有建立事故预案及事故管理制度

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管理制度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未事故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25

A040602、事故预案及事故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

1、事故预案及事故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事故预案编制、颁布、报备、演练、修改的要求;明确事故应急程序、应急设施、抢险与救护;事故分类、管理分工、统计台帐、报告程序;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要求。

事故预案及事故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26

A0407、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A040701、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27

A04070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方式;提取比例;用途;管理方式;保证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措施。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28

A0408、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

A040801、没有建立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

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29

A040802、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从业人员的取证范围(一般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其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等);2、取证、复审、换证的责任部门及工作程序;3、证件使用、档案管理的要求。

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30

A0409、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A040901、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应遵守的有关规程;2、明确电气检修、用电设备环境、警示标志、操作、日常维护等方面的要求;3、明确对移动用电设备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4、明确危险环境中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5、明确临时用电审批的要求.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31

A0410、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A04100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分级依据;2、重大危险源清单;3、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4、重大危险源预案及演练的管理;5、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6、重大危险源设施检、维修;7、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订).

32

A041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A041101、没有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33

A041402、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企业内特种设备的范围;2、明确应使用符合规定的设备;3、明确建立安全技术档案;4、明确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周期;5、明确特种设备法定检测的管理;6、制定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章。

34

A0412、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带班制度

A041201、未建立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带班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

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未建立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带班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二项第五条。

35

A05、安全操作规程

A0501、没有制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

没有制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36

A0503、岗位操作规程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岗位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符合岗位作业实际;3、能够保障操作安全;4、及时修订更新.

岗位操作规程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37

A06、安全教育培训

A060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A060101、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订)第二十一条。

38

A06010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及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安全知识;6、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及警示;8、其他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订)第二十一条。

39

A060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A06020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订)

40

A06020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不合格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41

A0603、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A060301、从业人员没有进行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新进、转岗、歇岗人员未经三级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订)第十七条。

42

A06030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合格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进、转岗、歇岗人员三级培训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43

A060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A06040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安全作业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44

A060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学时不符合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学时不足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订)第九条、第十五条。

45

A0606、没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

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修订)第二十二条

46

A07、个体防护装备

A0701、没有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或未监督、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未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未监督、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47

A0702、没有为实习学生提供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没有为实习学生提供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48

A0703、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

A070301、不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49

A08、安全生产投入

A0801、没有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对因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50

A080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不规范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年度各项费用预算时,应当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正常的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项目经费应当设立专项科目,计入生产成本,先提后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为:

1、安全生产措施工程建设项目;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3、安全生产管理;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5、劳动保护设施、用品及职业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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