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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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施工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2

目录

一、编制依据2

二、工程概况2

三、施工应急预案2

(一)、组织机构2

(二)、责任分工3

(三)、联络报告程序6

四、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8

1、桥涵施工安全措施8

2、基坑支护安全措施8

3、路基施工安全措施9

4、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10

5、汛期施工安全措施12

6、行车线设备及地下管线防护措施13

7、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措施14

8、桩机防倾倒措施16

六、事故报告程序和事故的处理17

1、事故报告程序17

2、事故的处理17

 

临近既有线施工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1、《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3、《行车组织规则》;

4、《铁路工务规则》;

5、《铁路桥涵施工规范》;

6、《铁路施工安全守则》;

7、铁道部文件《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7】186号);

8、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铁工程公司内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西安国际港务区二期规划范围),设计规模按照满足配属l400台和谐型机车产生的检修量设置,采用流水修检修工艺方案,机务检修设备200多台套,新建2年检修库及其他配套车间、库房。

新建房屋(含检修库等生产房屋)总建筑面积8.60万平方米。

配套建设、改造入段线、路基、桥涵、轨道、供电、给排水、暖通、通信、信号等工程。

三、施工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施工安全成立以项目经理欧光恒、项目副经理何绍华、项目总工罗刚为技术负责人,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其组织机构见下图:

 

(二)、责任分工

1、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生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上级部报告;必要时经上级部门批准,快速调集其他队伍或请求地方政府协助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抢险组组长:

救援组织机构总负责人,对事故进行整体规划部署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与抢险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3、抢险组副组长:

①施工现场直接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②配合、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4、抢险组技术负责人:

主要负责工程事故救援方案的提出和确立及审批工作。

提出抢险救援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指导抢险救援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5、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其职责为:

负责通知相关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落实上级和公司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落实事故区域周围能够提供救援的服务单位和机构;

及时向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中铁二局电务公司、地方政府行政主管有关部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6、抢险救援组:

由安质部负责,工程技术部、物资部、施工队参加。

实施抢险救援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组织调集相关工程抢险队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和被困人员及抢通铁路线路,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7、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负责,财务部、物资部参加。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安排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8、事故调查组:

由安质部负责。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善后处理组:

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协助。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10、医疗救护

项目部加强对有关医疗单位的联系,在事故发生后随时进行医疗

救护。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对抢救出的伤员,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三)、联络报告程序

⑴、人员分工

险情发生后按程序上报,首先由当班班长、值班技术人员报告经理部(抢险组组长、副组长)及驻地监理,在由经理部(抢险组组长、副组长)通知抢险小组所有成员经简要分析后按预定程序上报,上报人员具体分工如下:

施工工区贾彦青负责向经理部(抢险组组长周万兵、钱勇)及驻地监理报告。

欧光恒:

负责向西安铁路局西安大功率机车检修段业主、中铁二局集团公司、西安大功率机修基地工程指挥部上报;

何绍华:

负责向中铁第一勘察设计研究院及相关单位报告;

高波:

负责向各管线产权单位、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王晋:

负责抢险物资及设备的配备与调运;

周万兵:

负责调动、安排、指挥抢险人员;

钱勇:

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为现场抢险提供技术措施或为相关人员寻求技术支持。

⑵、抢险期间的组织程序

为确保抢险期间组织有续,紧急情况发生后按以下抢险组织流程进行,见下图

 

 

3、项目经理部、有关单位联系电话

消防火警

119

交通事故

122

天然气

通信

112

盗警

110

急救

120

电力

95598

项目部电话

89367681

四、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1、桥涵施工安全措施

⑴现场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并防止脱落。

⑵预留洞口、深沟、坑槽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⑶挖基坑时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机具、材料、弃土等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以外的安全区域内,距边坡周边距离同坑深,同时在基坑周围设置围栏、障碍物和安全标志。

⑷砌筑圬工基础时,搭脚手平台和运料走道,严禁从平台及边坡上往下抛滚石块。

⑸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⑹施工模板、脚手架必须要经过受力验算,方案要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

脚手架必须设置扫地杆和剪刀撑,施工通道必须满铺脚手板,不能设置飞翘板和探头板。

⑺在脚手架平台上运送砼时,其走道满铺脚手板。

2、基坑支护安全措施

依据天津地区的地质情况,基坑坑壁采用钢板桩防护。

⑴基坑上部边缘安装安全栏杆,栏杆上涂刷安全标设。

⑵基坑施工人员上下设置安全梯1~2座,梯双面设扶手栏杆。

⑶操作人员下坑施工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允许把安全帽放在旁边操作。

⑷基坑上下运送材料及工具,不允许向下抛送,必须传运或机吊运输。

⑸机具电源电线经常检查,凡是脱皮、裂缝等电缆线必须修理完整,一防止漏电。

⑹机械挖基坑土方,挖至桩顶标高部位,留余100~200mm厚土方配合人工处理,挖土机不能冲击桩头和桩身。

3、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⑴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志,必要地段设临时交通指挥。

⑵工地的布置,要全面规划,妥善安排,遵守有利施工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的原则,符合防洪、防火、防暑等安全和卫生要求。

⑶采用机械施工时,要制订作业程序和运行路线并钉设标志牌,确保协调施工,安全生产;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⑷当拆迁不及时,遇到高空架线未能按时拆迁时,路基填筑距电线净空6米时,要设标志,以便提醒操作人员及时落斗。

⑸机械填筑时,场地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置安全标杆。

⑹严禁上面砌石下面勾缝,片石整修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坡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⑺取土过程中,因突然降雨而中途停工,复工前设专人到挖方体上详细检查,发现边坡上有裂缝或开裂,土方有塌落的可能时,立即进行处理后才能开工。

⑻新建路基基底处理前,组织挖深沟,掌握电缆、油路等管线埋置深度、走向和位置。

未探明管线位置和走向严禁使用机械开挖,并做到对已挖管线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⑼土方施工时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对操作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做到“一机一人”的防护,并在营业线限界外设置防护绳,在营业线10米内的运输车辆严禁掉头。

邻线来车时,大型施工机械停止施工作业。

⑽按营业线施工规定要求到施工作业涉及的车站登记,施工单位设驻站值班员,并与施工现场保持联系。

4、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⑴上下班时,施工领导人亲自或指定其他人员带领工人整队行走:

沿铁路行走时,只准在路肩上或路旁行走,禁止走轨道中心。

在路堑、曲线地段或气候恶劣,视线、听觉不良的时候,加强了望,注意前后来车,并及时躲避。

⑵施工前详细规划路料位置、道岔预铺位置和轨排预铺位置,防止路料和施工机械侵限。

⑶过营业线搬倒轨料时,按规定设驻站员和现场防护员,保持信息畅通,同时作业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负责施工现场带队指挥。

⑷横越轨道时,必须先向两侧了望,确认没有列车开来后,再垂直通过,不斜着通过轨道。

严禁在列车前面抢越轨道。

⑸翻轨用撬棍抽眼、翻动钢筋混凝土枕时,撬棍不可插得过深,两人叫号一致迅速抽出,以防撬棍打人。

⑹安装夹板时,使用扳手的一端或小撬棍导孔,禁止用手指对准螺栓孔。

⑺拨道时将撬棍放在轨底,撬棍与钢轨的角度不小于45°,插入深度不小于20cm。

以免滑撬摔倒。

⑻人工捣固作业时,工作人员不得相对站立,各组的间隔不得小于3根轨枕。

⑼起道时,起道机平稳地放在道碴上,不得歪斜俯仰,以免倾斜;放落时工作人员不得将手脚或工具放在钢轨上,以免压伤。

⑽上扣件时,禁止将手伸入承轨槽和钢轨底之间。

拨动扣件和钢筋混凝土枕时,用手推撬棍,防止手拉撬棍碰伤头。

⑾使用吊车等机械起吊轨料时,两端设人牵拉稳定索以控制平衡,并专人统一指挥。

在吊起的物件下面或移运的范围内禁止人员工作。

起吊轨料必须挂稳吊钩、对准中心后再起吊,对准位置后再下落,起吊时钢丝绳应垂直。

⑿安全负责人在施工前认真检查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得开始作业。

⒀施工中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作业程序、标准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不得擅自改变对列车的限制速度。

⒁施工期间,邀请施工区域内现有设备所属维修单位派专人在现场配合施工。

在地下铺设有管线等隐蔽设备的地点,做明显的地面标志,注意保证其完好,未经维修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改动,保证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

⒂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按规定堆放施工器材和材料,不得影响正常行车,施工期间严格按《技规》设施工防护、限速等标志,施工完毕及时撤除。

5、汛期施工安全措施

⑴认真贯彻《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提出的“全员防洪”的指导思想及铁道部、太原铁路局的各项防洪通知精神,确保施工期间防洪安全。

⑵雨季施工时,认真落实防洪责任制,成立防洪抢险组织,严格执行防洪值班制度,对重点防洪区段和防洪部位设专人进行负责,昼夜监护。

执行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巡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设置防护并报告有关部门。

⑶及时了解当地气象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建立必要的防雨、防洪设施,配备雨季施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⑷雨季施工前要对已完和未完工程项目做好防护,框构施工时必须在现场准备足够的防洪物资,同时要合理规划现场的排水流向,对易受雨水冲刷的部位要设置挡水坝或用塑料布进行覆盖,要严格保证缺口填土密实度。

⑸要对施工现场的排水沟及涵洞进行清理疏通,做到沟涵相通、沟不积水、涵不堵塞。

⑹合理安排汛期施工。

对有防护的工程的开挖及填方地段要一并做完,对于确实不能完工的要采取可靠的临时加固措施,并尽快完工。

⑺加强防汛值班,下雨期间必须派出巡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⑻落实防洪物资。

防洪物资必须落实到位,专人进行管理,不得擅自挪用。

⑼遇有雷雨或暴风雨天气不得进行室外施工作业。

雨天施工时,严禁在室外使用发电机、电钻等设备。

6、行车线设备及地下管线防护措施

⑴行车线设备防护

①项目分部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即将施工的现场进行调查,确认作业范围内行车设备种类、数量与位置。

②施工中应对行车设备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派人看守,施工时,包括卸料不得损坏行车设备。

⑵地下管线防护

①在既有线施工开工前,项目分部应对地下管线进行调查,确认产权单位,并请设备产权单位进行交底,提供资料。

②项目部在开工前要与设备产权单位签订配合协议和监护协议,协议中应有确保电务和信息传输系统光电缆线路安全的内容。

③项目部在了解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电缆、管线资料后,应使用电缆探测仪进行探测和挖纵横沟等方法进行确认。

对地下光电缆要按走向地面插旗作标志。

外露电缆要用钢管,塑料管或木板槽加以防护,并做好防护标志。

④对可能影响到光电缆线路安全的施工,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都应在现场设安全责任人,确保光电缆线路的安全,施工单位在站内和区间标有电缆地段施工,不得使用机械进行开挖和碾压作业,在开挖施工和电缆加以防护的全过程,必须有维修部门指定施工监护人员现场监护。

⑤电缆沟挖设要够长、够深(根据施工范围确定),要满足施工需要。

探出的电光缆要作明显标志,施工时必须设专人防护,电光缆2m区域内不得使用机械施工。

⑥当施工中需要移设光电缆线路时,应先由设备单位对使用的线路和设备采取措施,然后再进行施工。

项目分部在施工中发现与设计文件不符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设备产权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⑧施工完毕后,建设、施工、监理和设备各单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光电缆线路安全进行确认。

⑨项目分部与运营部门及监护单位要建立“事故处理网络”。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通知车站调度,并积极组织抢修。

7、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措施

⑴临时用电

①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a、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b、现场设置独立的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用电设备按照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

  c、现场应按照建设部规定配置标准的电器开关箱、配电箱,实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②电器专业人员

①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应持证上岗。

a、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b、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临时用电设计的全部资料;技术交底资料;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⑵消防管理

  ①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

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②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③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④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尽量使用易燃材料。

⑤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库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

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建筑物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⑥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防火措施。

建筑物内不准住人。

⑦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⑧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8、桩机防倾倒措施

1、施工前,将场地进行平整,并进行碾压密实,保证桩机能在表面移动。

2、加强对桩机操作员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能熟练地掌握有关技术。

3、指定专职人员现场指挥,禁止桩机随意选点施工及移机。

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4、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驾驶员须持证上岗,并对桩机定期进行检验、监定等。

六、事故报告程序和事故的处理

1、事故报告程序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申报程序如下:

(1)、发生事故后,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公司调度和电气化局北京动车段指挥部报告;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经过、初步原因、事态状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部指定负责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的处理

⑴、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开展调查与安抚工作。

⑵、应急领导小组在事故发生3日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公司安委会批准。

⑷、事故处理完毕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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