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事编制部门在构建和谐人事中的作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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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事编制部门在构建和谐人事中的作用

发挥人事编制部门在构建和谐人事中的作用

 

 内容摘要:

充分发挥人事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人事编制部门首要思考的问题。

本文通过**市**区人事局在中共**市**区委确立的打造“速度--、效益--、创新--、和谐--”的总体目标下,如何找准人事编制与实现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的结合点,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找准工作定位,明确目标任务等问题分四个方面进行阐述,通过加强人事编制队伍建设,树立“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形象意识、法制意识、自律意识”;通过坚持人事编制政务公开,创新人事编制政务公开理念、创新人事政务编制公开的内容、创新人事编制政务公开的形式,通过不断创新人才机制,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创新人才管理机制;通过完善人才市场配置,以柔性的人性化服务“构建和谐人事”发展环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定位、任务和要求,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决定》对加快构建和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人事编制部门在区委确立的打造“速度--、效益--、创新--、和谐--”的总体目标下,要找准人事编制与实现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的结合点,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找准工作定位,明确目标任务,加强人事编制队伍建设,加大人事编制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创新人才机制,完善人才市场配置,以优质的服务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使人事编制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人事编制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

 加强人事编制队伍建设,这既是和谐社会对人事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人事编制部门促进社会和谐的组织保障。

因此,人事编制部门应着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要树立五种意识。

 1、树立学习意识。

要把学习当作一种兴趣、一种追求,要善于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以理论的成熟来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使思维紧跟新区发展步伐,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学习制度,增强学习的内动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以正确的学习导向,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

 2、树立服务意识。

要淡化权力思想,切实把权力转化为服务,多提供人文关怀的条件,积极为全区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通过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有效地履行人事工作的各项职能,以“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作为人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问题想在前,把工作做在前,主动做好超前服务,真正把人事局建设成为一个为民着想、解民所难、替民办事的服务型机关。

根据人事自身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

既要全面了解各方面工作情况,为全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又要协调好各方,将新区创新的工作举措,通过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最短的时限内理顺,做到沟通一件成一件,件件有交代;处理一项成一项,项项有落实。

 3、树立形象意识。

要树立“我就是机关形象,人人都是机关形象”的意识。

做到上级的精神不在人事局滞留,区级的要求不在人事局延误,办事的同志不在人事局受到冷落,新区的形象不在人事局受到影响。

 4、树立法制意识。

增强法制观念,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杜绝工作上的主观随意性,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对干部任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考核奖励、工资晋升等工作全部实行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人事编制工作真正体现“阳光人事”。

努力把区委、政府的目标变为人事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

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扬弃权力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5、树立自律意识。

切实增强人事人才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时刻明晰个人和家庭的“情感线”,公与私的“警戒线”,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

做到在履职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无一违纪,让全区人民满意。

要围绕新区发展变化的新情况,勤于思考、多动脑筋、多出点子,多提具有超前性、预见性、创新性、和谐性的有利于新区发展的主意,以较高政治敏锐力和洞察力为领导当好政策参谋和工作助手。

 二、坚持人事编制政务公开,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人才环境与人事编制工作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

人才环境与人事编制工作相互促进,彼此推动,协调发展。

良好的人才环境能促进人事编制工作发展,人事编制干部能改变人才发展环境。

良好的人才环境,是实现人才辈出、人才荟萃和人尽其才必不可缺少的条件;良好的人才环境,又要靠优秀的人事干部去营造、去建设、去培育。

良好的人才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人事编制工作的必由之路,更是人事编制部门不懈追求。

如何建立良好的人才生态环境呢,只有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人事编制”,实行人事编制政务公开,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理念、内容和形式,才能达到环境、人事、社会三者之间真正的和谐。

 

(一)要创新人事编制政务公开理念。

一是推进人事编制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权利实现的重要内容。

知情权是人民群众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它不仅是人们参与权选择权的基础,更是制约人事编制行使权利的有效监督手段。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是政府人事编制部门的重要义务。

凡是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事情都要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三是推进人事编制政务公开是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举措。

要造就选拔和激励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就必须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只有不断地增强用人的透明度,才能最终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的。

 

(二)要创新人事政务编制公开的内容。

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而公开、公正、公平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髓所在,是唱响和谐社会的重要音符。

应该说,目前许多地方开展的大部分是执行层面上的办事公开,如何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引向决策和监督的层面,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使人事编制公开的内容全面覆盖,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成为一项贯穿人事编制工作全流程的基本制度。

  (三)要创新人事编制政务公开的形式。

从人事编制部门的实践来看,目前主要是通过新闻媒介、建立政务公开专栏、政风热线、咨询服务台、办事服务大厅等多种形式,积极畅通人事编制政务公开的信息渠道。

随着人类信息传递突飞猛进,网上政府成了政务公开的高级形式和发展方向,不久后我们将建立我们自己的人事人才网站,通过发展电子政务,向公众提供相关的人事编制服务,必将成为人事编制政务公开充满活力与生机的新平台,也必将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起重要作用。

 三、不断创新人才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凝聚更多人才

 凝聚各类人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而机制建设是凝聚各类人才的保证。

在实现**发展的加速、加速、再加速,“抢三年、拼五年”,抢时间、抢项目、抢机遇,拼干劲、拼智慧、拼胆识的时期,对人事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要搞好人才选拔、培育、管理工作,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更加和谐凝聚更多人才。

 

(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广开纳贤之门。

首先要创新人才选拔标准。

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加大公开选拔干部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务任期制、任前公示制、辞职辞退制、任期责任审计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等,切实选好用好各类人才。

其次还要为选拔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打破地域界限、降低人才引进门槛,为优秀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二)创新人才培育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树立终身学习成长的理念。

建立健全人才继续教育体系,搞好现有人才培训。

促使专业技术人才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同时要建立环境塑造人的“机制”,要把人才放到各种各样的环境中去考验,增强其驾驭复杂问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并进行跟踪考察,从而促使其尽快成长。

努力营造一个聚集人才、激活人才的良好氛围,使各类人才健康成长,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创新人才管理机制,提高用人水平。

对人才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管理,做到注重关心爱护与严格管理相结合。

一是要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作为人事编制部门,就要善于发现人才,首先要有爱才之心。

既要求贤若渴,又要有宽才之量。

对于人才存在的个性特点,要正确对待,加强引导,宽宏尊重其个性。

同时也要有护才之勇,对于人才所犯的错误或工作中的失误,要做到教育、帮助,寓教育与帮助于人性化之中,从而做到人尽其用,人适其事,位尽其才。

二是要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纪律监督,对干部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纪律予以处分;加强公示监督,对提拔使用的干部,凡因群众举报有问题,经查属实的一律不得使用;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等,也要加强监督,防止出现与干部身份不协调、与和谐社会相违背的现象。

 四、完善人才市场配置,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政府人事编制部门必须提高适应人才需求的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公共服务创新,为各类人才提供公正、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要求人事编制部门必须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人事编制服务体系:

一是要充分发挥人事编制部门的职能优势和服务载体的作用,更加关注民生、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积极举办公益性招才活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收集,面向社会动态发布权威、高效的人才资源、人才引进、人才供求、人才改革等信息,为满足社会开展人事人才工作的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二是在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从以直接的平面管理模式向宏观调控为主转变,从以特定的封闭式的管理向开放式管理为主转变,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向政策和法律管理为主转变,从以单纯管理为主向管理和服务相结合转变,从以粗放式、低效率的管理向科学的、高效率的管理转变;三是以优质的服务促和谐,以柔性的人性化服务构建生态优良的人事编制发展环境,加快发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积极开展人事代理、人才派遣、择业指导、就业咨询等业务,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社会化、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体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开创人事编制工作新局面

 人事编制部门是区委、政府的重要窗口部门,既有管理职能,又有服务任务;既面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又面对广大群众。

因此,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内强自身,外树形象,做到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

具体讲,就是要扎实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勤奋学习,提升素质。

事在人为,人在素质,素质在于学习和培养。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队伍思想建设的头等大事,结合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的理念,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要着眼于时代的发展,加强市场、金融、法律、信息技术以及人事人才业务等方面新知识的学习积累,并把学习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二要勤政廉政,提高效率。

要坚持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人事编制工作纪律,以良好的形象创造良好的业绩。

要勤于政务,既善于抓大事、抓要事,又要切实抓急事、抓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小事。

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讲求工作方法,追求工作质量和效率。

要勤于务实,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掌握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人事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的突破点和着力点,制定出适合我区实际,具有突破性、创造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抓好落实。

 三要加强协调,提升能力。

人事编制部门作为一个推进改革的部门,在工作中往往处于矛盾的焦点,遇到的压力很大。

在处理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时,要主动请示,及时汇报,得到区委和政府的支持,得到各有关部门的理解和配合,积极妥善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在改革和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不推诿、不扯皮、不逃避责任,通过共同努力,形成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促进改革和人事编制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目录

 1.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概述...2

 2.知识产权管理办法...4

 3.专利管理办法...8

 4.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13

 5.商标管理办法...16

 6.技术合同管理办法...19

 7.技术合同管理办法...22

 8.保密协议...26

 9.科研档案管理规定...29

 10.知识产权奖励办法...33

 11.发明创造奖评分表...35

 12.成果排名分配系数与权重系数规定...38

 13.附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名录...40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概述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推进,我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在这个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的时代,企业间竞争乃至国家间竞争已实质演变为知识的竞争.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但如何在实现创新后又不致被他人仿冒,或如何以最合理的方式管理和转化创新成果,这是当前企事业单位面临的重大挑战。

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企业要不断壮大,就必须一手抓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一手抓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管理,特别是必须采取各种的竞争手段与保护措施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而建立和发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今天企业间的竞争已是对知识的产出、实施,转化等全方位的竞争.在发达国家的很多企业中,知识产权制度被视为是企业的生命线。

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也意识到建立运行良好的簇新制度,对于维护企业无形资产、啬企业市场效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的好坏也将直接影响着我国科技产出和知识创新,从而影响企业乃至国家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能力.所以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是现代企事业单位科技与经营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知识产权管理实际就是企业知识资本的优化管理.通过技术层面对企业知识资本的整合,挖掘企业固有的隐性知识,吸收和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经验,将知识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地转化为企业效益.对于初次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来说,在建立全面完整的管理规范之初,还应包括完整的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组织规范.这一类组织规范应涵盖以下内容:

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及此类人员的任职期限等;管理部门在管理企业知识产权事项方面的职责、与其他日常管理部门的关系等.

 制订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是企业根本制度上的构建,也是管理方法、管理理念的全新革命,其通过企业有系统地实施,而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内容可以用两种模式来确定.第一种模式是制订一份统一、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该管理规范由企业的最高决策层来制定;另一种模式是将一些比较原则性的内容集中在一份文件中加以规定,而将其他较具体、有较强操作性的内容在按照一定标准在另外几个文件中规定.采用第二种模式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规范时,还可以将原则性比较强的内容放在较高的决策部门来制订,比如说公司股东大会或公司董事会等,而操作性比较强的内容则由具体的管理部门按照前一份文件的内容制定。

对于一个规模较大、知识产权事项在企业的经营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公司来说,采用第二种模式更为合理,企业的总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由企业的较高决策层来确定,同时,针对具体事项的灵活决定权交给具体的管理部门,使得企业对变化的市场形势有较快的应对措施.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采用第一种模式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规模较小企业的董事会与具体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往往具有相差不大的人员构成,这两个机构的决策频率相差也不会太大,而且将所有的规范放在一个文件中还可以较大程度地避免规范之间的逻辑缺陷.

 与任何其他类型的规范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一样,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也应该具有完备性、逻辑的自洽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的完备性,要求制订出的管理规范应当能够预见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绝大邵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需要规范的事项,并且对这些可能发生的事项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完备性并不意味着规范的制订者能够预见未来可能发生的所有事项,当然,规范的制订者应当使用一定的技巧,比如说采用原则性条款等方式使管理规范的涵盖范围发生模糊,藉由法律解释的方式来扩充规范的范围.逻辑的自洽性则有多层次的含义,首先是要求规范本身以及与某一规范相关的其他规范等使用的概念应当一致,这种一致包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两部分;其次是要求规范当中使用的命题应当一致,不能出现此是彼否的情况;第三是要求整个规范应当是一个自圆其说的整体,规范的不同部分相互支撑,使规范完整的内容都已具备,并且没有与规范事项不相关的东西。

可操作性从规范本身来讲,是要求规则本身确定了所需规范事项的人、事、责任、时间、行为等要素;从需要规范的事项角度来讲,则要求一旦相关事项发生,与事项相关的人能够从管理规范中找到相应的规则来确定其行为和相应的责任。

从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可操作性还要求根据规范所从事的行为是可以实现的,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需要建设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培植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使知识产权工作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部分。

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综合的防御、维护、反侵权体系,包括本单位所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制度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成果的权利归属和管理、确立相关评定中的知识产权标准、对鼓励成果产出和转化的奖励及利益分配、签定知识产权合同,保密规定,维权措施等多个方面.由于每个企业所在的行业,企业规模;企业成长阶段等因素都存在差异性,因此,应当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一套最适合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

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

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单位员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单位。

 

(一)完成本单位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单位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单位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利用本单位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利用本单位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2.利用本单位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七条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单位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八条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九条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管理工作由专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研究项目下达的主管部门报告,按本单位的规定提交全部科技档案文件,并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及时办理申请事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在研究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

  第十一条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完成科技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的规定任务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本单位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填写鉴定申请书,要按照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鉴定。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科技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涉及本单位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限制阅读措施。

 第十四条对本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签定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在与其他单位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第十六条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单位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等。

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七条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将依据国家和本单位的具体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职称评定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第十八条属于本单位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单位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单位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

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十条侵害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侵害人为司F本单位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必要时,提请政府机关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

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办法同时废止。

 点评: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从其在企业管理规范中的地位上来说,应当是一个企事业单位管理知识产权事项的核心.该规范可以有两种方案来确定其内容,一种方案是仅仅在该管理办法中规定一些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原则性规范,另一种方案则是在该文件中将所有与知识广权相关的事项确定下来。

一个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也要求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这里所列举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是从企业当中实际使用的管理规范中挑选出来的.该管理规范遵循了第一种方案,规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一些总则性的内容,对知识产权工作涉及到的大体内容和不同种类知识产权包括的共性问题作了概括规定,在整个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中起到统领的作用.应在谊管理办法之下再制订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比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规范文件,而这些文件的可操作性就应当相应地提高。

 但是,本办法在其所需要实现的目的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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