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 第26讲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内信用证预付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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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备考经济法基础第26讲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内信用证预付卡

 

第11单元 其他“小众”结算途径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

汇兑(★)(P105)

1.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2.适用范围

(1)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

(2)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3.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汇款人名称;

(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8)委托日期;

(9)汇款人签章。

【提示】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收款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

4.汇款回单与收账通知

表3-12

汇款回单

收账通知

使用情形

汇出银行受理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向汇入银行办理汇款,并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回单

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将汇入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

功能

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5.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例题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办理汇兑业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8年)

A.汇款回单可以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B.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收款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

C.汇款回单是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

D.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C: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2)选项B:

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收款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3)选项D:

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以汇兑方式结算的款项中,汇款人可以申请撤销的是(  )。

(2014年)

A.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

B.汇入银行已发出收账通知的款项

C.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款项

D.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

【答案】D

【解析】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考点2:

托收承付(★)(P106)

1.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2.结算金额起点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3.使用条件

(1)前提:

收付双方必须在相应的购销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主体: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3)款项性质

①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

②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4.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5.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6.承付

(1)期限

①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②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满遇法定休假日顺延)。

(2)承付表示

①明示:

不论是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付款人都可以在承付期内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并通知银行提前付款,银行应立即办理划款。

②默示: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7.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者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例题1·单选题】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使用要求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010年)

A.托收承付只能用于异地结算

B.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合法的购销合同

C.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办理所有托收业务

D.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答案】C

【解析】选项C:

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当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不付款并非收款人的错,这个措施不是在惩罚收款人,而是一种节省精力的措施)。

【例题2·单选题】2009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

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

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

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

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

(2009年)

A.3月6日

B.3月9日

C.3月13日

D.3月16日

【答案】D

【解析】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计算。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拨给收款人。

在本题中,承付期满的次日(3月15日)为法定节假日,因此,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3月16日。

考点3:

委托收款(★)(P107)

1.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2.适用范围

(1)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2)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3.签发托收凭证

(1)签发托收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①表明“托收”的字样;

②确定的金额;

③付款人名称;

④收款人名称;

⑤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⑥委托日期;

⑦收款人签章。

(2)“开户行”的记载

①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行名称;

②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③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4.付款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

①付款人应于接到银行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②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3)付款人(包括银行和单位)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但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拒绝证明。

【例题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2017年)

A.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B.银行在为单位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知付款人交足存款

C.单位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办理款项结算,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D.委托收款仅限于异地使用

【答案】AC

【解析】

(1)选项B: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2)选项C: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3)选项D: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例题2·判断题】委托收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后应于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  )(2016年)

【答案】×

【解析】委托收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考点4:

国内信用证(★★)(P108)

(一)概述

1.概念

国内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

2.性质

我国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3.信用证的适用范围

(1)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

【提示】个人不得使用的结算方式有三种:

①托收承付;②国内信用证;③商业汇票。

(2)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4.即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

(1)即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付款。

(2)远期信用证

①包括但不限于单据日后定期付款、见单后定期付款、固定日付款。

②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③远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确认到期付款,并在到期日付款。

(二)办理信用证的基本程序

1.开证

(1)开证申请人(货物购买方或服务接受方)申请办理开证业务时,应当填具开证申请书,申请人须提交其与受益人(货物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签订的贸易合同。

(2)银行受理开证,成为开证行。

(3)开证行可要求申请人交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合法有效的担保。

(4)开立信用证可以采用信开和电开方式。

①信开信用证,由开证行加盖业务用章寄送通知行,同时应视情况需要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证实信用证的真实有效性。

②电开信用证,由开证行以数据电文发送通知行。

(5)信用证应使用中文开立。

2.保兑

保兑行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在开证行承诺之外作出的对相符交单付款、确认到期付款或议付的确定承诺。

3.修改

(1)开证申请人需对已开立的信用证内容修改的,应向开证行提出修改申请,明确修改的内容。

(2)信用证受益人同意或拒绝接受修改的,应提供接受或拒绝修改的通知。

4.通知

(1)通知行,是指应开证行的要求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的银行。

(2)通知行可由开证申请人指定,如开证申请人没有指定,开证行有权指定通知行。

(3)通知行可自行决定是否通知,通知行同意通知的,应于收到信用证次日起3个营业日内通知受益人。

5.转让

(1)转让行,是指开证行指定的办理信用证转让的银行。

(2)转让是由转让行应第一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的部分或者全部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

(3)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6.议付

(1)议付,是指可议付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或在开证行或保兑行已确认到期付款的情况下,议付行在收到开证行或保兑行付款前购买单据、取得信用证项下索款权利,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资金的行为。

(2)信用证未明示可议付,任何银行不得办理议付。

(3)议付行,指开证行指定的为受益人办理议付的银行,开证行应指定一家或任意银行作为议付信用证的议付行;如开证行仅指定一家议付行,未被指定为议付行的银行不得办理议付。

(4)决定是否办理议付

议付行在受理议付申请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审核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并决定议付的,办理议付;决定拒绝议付的,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7.索偿

(1)议付行将注明付款提示的交单面函(寄单通知书)及单据寄开证行或保兑行索偿资金。

(2)议付行议付时,必须与受益人书面约定是否有追索权:

①若约定有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议付行可向受益人追索;

②若约定无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议付行不得向受益人追索,议付行与受益人约定的例外情况或受益人存在信用证欺诈的情形除外。

8.寄单索款

(1)受益人委托交单行交单,应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内填制信用证交单委托书,并提交单据和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及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如有)。

【提示】如不通过交单行交单,由受益人直接交单的,应提交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修改书正本及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如有)、开证行(保兑行、转让行、议付行)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

(2)交单行应在收单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对其审核相符的单据寄单并附寄一份交单面函(寄单通知书)。

9.付款

(1)是否付款

①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但开证行或保兑行接受不符点的,依法决定付款。

②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

(2)付款要求

①即期信用证:

应于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给交单行或受益人。

②远期信用证:

应于收到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支付款项给交单行或受益人。

③不足支付

若受益人提交了相符单据或开证行已发出付款承诺,即使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及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

10.注销

(1)注销是指开证行对信用证未支用的金额解除付款责任的行为。

(2)注销条件

①开证行、保兑行、议付行未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收到单据的,开证行可在信用证逾有效期1个月后予以注销。

②其他情况下,须经开证行、已办理过保兑的保兑行、已办理过议付的议付行、已办理过转让的转让行与受益人协商同意,或受益人、上述保兑行(议付行、转让行)声明同意注销信用证,并与开证行就全套正本信用证收回达成一致后,信用证方可注销。

【例题1·判断题】国内信用证可以支取现金。

(  )(2018年)

【答案】×

【解析】国内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国内信用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3年)

A.可用于支取现金

B.开证申请人可以是个人

C.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

D.国内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答案】D

【解析】

(1)选项A:

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选项B:

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3)选项C:

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例题3·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国内信用证为(  )。

A.不可取现信用证

B.不可修改信用证

C.不可撤销信用证

D.不可转让信用证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

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选项C:

我国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3)选项BD:

信用证目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修改和转让。

【例题4·判断题】信用证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一律有权向受益人追索。

(  )

【答案】×

【解析】议付行议付时,必须与受益人书面约定是否有追索权:

(1)若约定有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议付行可向受益人追索;

(2)若约定无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议付行不得向受益人追索,议付行与受益人约定的例外情况或受益人存在信用证欺诈的情形除外。

【例题5·判断题】信用证受益人提交了相符单据,但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及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

(  )

【答案】×

【解析】若受益人提交了相符单据或开证行已发出付款承诺,即使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及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

考点5:

预付卡(★★)(P110)

1.预付卡的性质

目前市场上预付卡有两类:

(1)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2)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提示】本章所述预付卡为多用途预付卡。

2.记名预付卡与不记名预付卡

表3-13

记名预付卡

不记名预付卡

资金限额

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

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挂失

可挂失

不挂失

赎回

(1)可赎回

(2)在购卡3个月后办理

(3)赎回时,持卡人应当出示预付卡及持卡人和购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他人代理赎回的,应当同时出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单位购买的记名预付卡,只能由单位办理赎回

不赎回

(另有规定除外)

有效期

不得设置有效期

(1)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2)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可通过延期、激活、换卡等方式继续使用

3.风险控制

(1)实名制

①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②发卡机构应当识别购卡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核对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③使用实名购买预付卡的,发卡机构应当登记购卡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经办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联系方式、购卡数量、购卡日期、购卡总金额、预付卡卡号及金额等信息。

(2)透支

①预付卡以人民币计价,不具有透支功能;

②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③预付卡只能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充值,不得使用信用卡为预付卡充值。

(3)现金使用限制

①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②一次性充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

③预付卡现金充值应当通过发卡机构网点进行,但单张预付卡同日累计现金充值在200元以下的,可通过自助充值终端、销售合作机构代理等方式充值;

④预付卡在发卡机构拓展、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单一行业卡及其他商业预付卡或向其充值,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向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

4.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

(1)发卡机构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卡资金,不属于发卡机构的自有财产,发卡机构不得挪用、挤占。

(2)发卡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并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例题1·判断题】多用途预付卡可以使用信用卡进行充值。

(  )(2018年)

【答案】×

【解析】预付卡只能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充值,不得使用信用卡为预付卡充值。

【例题2·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付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7年)

A.记名预付卡的有效期最长为3年

B.单张记名预付卡的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C.购卡人可以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D.预付卡以人民币计价,不具有透支功能

【答案】D

【解析】

(1)选项A:

记名预付卡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

(2)选项B:

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3)选项C:

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不得使用信用卡为预付卡充值。

【例题3·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预付卡使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7年、2015年)

A.可在发卡机构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

B.可向银行账户转移卡内资金

C.可用于提取现金

D.可用于购买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

【答案】A

【解析】预付卡在发卡机构拓展、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选项A正确),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选项C错误),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选项D错误)、单一行业卡及其他商业预付卡或向其充值,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向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选项B错误)。

【例题4·多选题】王某一次性购买6万元的预付卡,下列支付方式中,王某不得使用的有(  )。

(2016年)

A.转账支票

B.现金

C.信用卡

D.借记卡

【答案】BC

【解析】

(1)选项C:

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2)选项ABD:

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例题5·单选题】预付卡发卡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账户存放预付资金,并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备付金账户是(  )。

(2014年)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C

【解析】预付卡发卡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并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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