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152498 上传时间:2023-01-2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5.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docx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docx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全文)

新华社北京2012年9月23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全文如下: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工作。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制定实施科技规划纲要,科技投入持续快速增长,激励创新的政策法律不断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取得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形成一支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我国整体科技实力和科技竞争力明显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中发挥了重要支撑引领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国际科技竞争与合作不断加强,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步伐加快,我国科技发展既面临重要战略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

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问题突出,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不尽合理,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科技评价导向不够合理,科研诚信和创新文化建设薄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影响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因此,抓住机遇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技规划纲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为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

把科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

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三是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导向。

统筹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作用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注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在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作用。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遵循规律。

统筹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强化地方在区域创新中的主导地位,按照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内在要求,整体谋划、有序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五是坚持改革开放、合作共赢。

改革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资源,提高科技发展的科学化水平和国际化程度。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原始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关键领域科学研究实现原创性重大突破,战略性高技术领域技术研发实现跨越式发展,若干领域创新成果进入世界前列;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效益大幅提高,创新人才竞相涌现,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一是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普遍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2.2%,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业领军企业逐步实现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骨干作用,培育若干综合竞争力居世界前列的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集群。

  二是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上取得重要突破。

加快建设若干一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研究成果进入世界同类科研机构前列;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一批优势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三是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促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强化相互支撑和联动,提高整体效能,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左右。

四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推进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形成激励创新的正确导向,打破行业壁垒和部门分割,实现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五是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加快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

六是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加强科学道德和创新文化建设,完善保障和推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扩大科技开放合作。

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四)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

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吸纳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决策,产业目标明确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

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十二五”时期国家重点建设的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

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要更多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

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相关基础研究,联合培养人才,共享科研成果。

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研发成果转化。

  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研发活动;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的考核措施,加强对不同行业研发投入和产出的分类考核。

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央企业围绕国家重点研发任务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活动。

加大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和金融支持,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模,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

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

完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向中小企业技术转移的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

支持企业职工的技术创新活动。

  (五)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加快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按照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要求,明确定位,优化布局,稳定规模,提升能力,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公益类科研机构要坚持社会公益服务的方向,探索管办分离,建立适应农业、卫生、气象、海洋、环保、水利、国土资源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特点的科技创新支撑机制。

基础研究类科研机构要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和国家长远战略需求,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运行机制。

对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和学科专业,完善财政投入为主、引导社会参与的持续稳定支持机制。

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要坚持企业化转制方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

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制定科研院所章程,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探索实行由主要利益相关方代表构成的理事会制度。

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建立开放、竞争、流动的用人机制。

推进实施绩效工资。

对科研机构实行周期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确定支持方向和投入力度。

引导和鼓励民办科研机构发展,在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民办科研机构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

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科专业优势,明确各类高等学校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建立以服务需求和提升创新能力为导向的科技评价和科技服务体系。

高等学校对学科专业实行动态调整,大力推动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促进交叉学科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发挥高等学校学科人才优势,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取得原创性突破。

建立与产业、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成果转化机制,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教师转化和推广科研成果。

以学科建设和协同创新为重点,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

大力推进科技与教育相结合的改革,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科研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教学团队,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提升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

  (六)完善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的机制。

建立科技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部署创新链,突破技术瓶颈,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推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快速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力争达到15%左右。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技术标准、市场规范和产业技术政策等进行引导。

加大对企业主导的新兴产业链扶持力度,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

加强技术集成、工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优化布局,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在事关国家安全和重大战略需求领域,进一步凝炼重点,明确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工程、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产业化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实现电子信息、能源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领域的核心技术重大突破,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加大对中试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的有机衔接。

  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围绕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完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推广机制,提升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针对行业和技术领域特点,整合资源构建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技术创新平台。

建立健全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七)完善科技促进农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

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发展,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

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有效整合农业相关科技资源。

面向产业需求,围绕粮食安全、种业发展、主要农产品供给、生物安全、农林生态保护等重点方向,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

大力推进农村科技创业,鼓励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

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注重发展关系民生的科学技术,加快推进涉及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满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需求。

加大投入,健全机制,促进公益性民生科技研发和应用推广;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支持政策,促进民生科技产业发展,使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提高科技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加快建设社会管理领域的科技支撑体系。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建设网络化、广覆盖的公共服务平台。

着力推进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建立健全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互联网信息安全关键技术保障机制,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

  四、加强统筹部署和协同创新,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八)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

统筹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紧密结合、协调发展机制。

支持和鼓励各创新主体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探索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模式。

完善学科布局,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均衡发展,统筹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的科学研究,超前部署对国家长远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战略先导研究、重要基础研究和交叉前沿研究。

加强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发挥骨干企业和转制院所作用,提高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水平,促进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

完善军民科技融合机制,建设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基地和转移平台,扩大民口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对国防科技研发的承接范围。

培育、支持和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组织网络化、运行规范化方向发展,壮大专业研发设计服务企业,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服务,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推动全社会创新活动中的作用。

建立全国创新调查制度,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监测评估。

  (九)完善区域创新发展机制。

充分发挥地方在区域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

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激励引导政策,加大投入支持力度,优化区域内创新资源配置。

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的运行服务机制,强化创业辅导功能。

加强区域间科技合作,推动创新要素向区域特色产业聚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创新资源密集的区域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具有特色创新资源的区域加快提高创新能力。

以中央财政资金为引导,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投入,支持区域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总结完善并逐步推广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经验和相关政策。

分类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等创新中心完善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好集聚辐射带动作用。

  (十)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建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开放科研设施的合理运行机制。

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监督奖惩办法。

完善国家财政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防止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

对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加快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和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开放。

  五、改革科技管理体制,促进管理科学化和资源高效利用

  (十一)加强科技宏观统筹。

完善统筹协调的科技宏观决策体系,建立健全国家科技重大决策机制,完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科技相关部门之间、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定位和支持重点,防止重复部署。

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职责,提高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作用。

完善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重大科技决策要广泛听取意见,将科技咨询纳入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

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举国体制,完善重大战略性科技任务的组织方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顺利实施。

  (十二)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

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

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流程,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应用型重大科技任务,拓宽科技项目需求征集渠道,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

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探索完善网络申报和视频评审办法,保证科技项目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完善国家科技项目管理的法人责任制,加强实施督导、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建立健全对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完善科技项目评审评价机制,避免频繁考核,保证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

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避免科技项目和经费过度集中于少数科研人员。

  (十三)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优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和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结构。

完善科研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和审计方式,增加项目承担单位预算调整权限,提高经费使用自主权。

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科技相关部门预算和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等办法,严格科技财务制度,强化对科技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工程等经费管理使用的综合绩效评价,健全科技项目管理问责机制,依法公开问责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

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

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特别要加强国际同行评价,着重评价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

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开展科技项目标准化评价和重大成果产出导向的科技评价试点,完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制度。

加强对科技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的后评估。

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

  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

提高奖励质量,减少数量,适当延长报奖成果的应用年限。

重点奖励重大科技贡献和杰出科技人才,强化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导向。

根据不同奖项的特点完善评审标准和办法,增加评审过程透明度。

探索科技奖励的同行提名制。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

  六、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十五)统筹各类创新人才发展和完善人才激励制度。

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政策,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

大力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特别是顶尖人才,支持归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

加强科研生产一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支持创新人才到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工作。

支持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科研项目。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

鼓励在创新实践中脱颖而出的人才成长和创业。

重视工程实用人才、紧缺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的做法。

加快建设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

探索实施科研关键岗位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

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

探索有利于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完善科技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十六)加强科学道德和创新文化建设。

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规范,加强科研诚信和科学伦理教育,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科技人员职业培训体系,与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相结合,强化科技人员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

发挥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自律功能,引导科技人员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加强科研诚信和科学伦理的社会监督,扩大公众对科研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加强国家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建立科技项目诚信档案,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净化学术风气。

  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报效祖国的精神,保障学术自由,营造宽松包容、奋发向上的学术氛围。

大力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的先进事迹。

加强科学普及,发展创新文化,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七、营造良好环境,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十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落实科技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发挥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全社会研发经费逐步增长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实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2.5%以上的目标。

  完善和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措施,实施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用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用推广的支持力度,研究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多种形式,完善和落实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需求引导政策,支持企业承接和采用新技术、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工程化研究应用。

完善落实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

  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创新金融服务科技的方式和途径。

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推广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

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

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支持地方规范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自主创新。

积极开发适合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加快培育和完善科技保险市场。

  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十二五”期末实现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的目标。

建立国家重大关键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机制。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政策措施,加强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

  认真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工作,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十八)加强科技开放合作。

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国际合作,加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文化宗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