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奖惩制度及补充规定V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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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奖惩制度及补充规定V10

奖惩管理规定V1.0

版本号:

V1.0

附件数:

4

密级:

机密

撰写人:

李晶

审核人:

魏秋立

审批人:

黄光裕

5.6《鹏润/国美奖励项目规定》

5.6.1奖励分为日常奖励、阶段性奖励以及特别奖励。

5.6.2日常奖励是公司对团队、员工个人在日常工作中优秀表现的肯定和鼓励。

奖项包括:

团队优秀表现奖和个人优秀表现奖。

5.6.3.团队优秀表现奖:

5.6.3.1目的:

奖励在一定时期表现优秀或对公司某项专项任务完成出色的团队

5.6.3.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部门、门店。

5.6.3.3标准:

该团队或部门在一定时间内业绩或服务达到较高水平,取得较好成绩,或者在执行公司专项任务时,表现出色,成绩优秀。

5.6.3.4评委:

该团队所属公司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或上级管理部门。

5.6.3.5评选时间:

定期或不定期。

5.6.3.6评选流程:

见公司奖励流程。

5.6.3.7奖励:

5.6.3.7.1授予锦旗、荣誉证书;

5.6.3.7.2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5.6.3.7.3该团队员工代表可与所属公司高层领导共进晚餐。

5.6.3.8积分:

5.6.4个人优秀表现奖:

5.6.4.1目的:

奖励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优秀或对公司某项专项任务完成出色的员工个人。

5.6.4.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员工。

5.6.4.3标准:

5.6.4.3.1员工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工作业绩突出;

5.6.4.3.2临时或专项任务完成出色;

5.6.4.3.3日常工作表现优秀、敬业精神强;

5.6.4.3.4为保卫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见义勇为;

5.6.4.3.5勇于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

5.6.4.3.6好人好事或个人行为提高了公司美誉度的。

(注:

以上标准不必同时具备。

5.6.4.4评委:

该员工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或上级管理部门。

5.6.4.5评选时间:

定期或不定期。

5.6.4.6评选流程:

见公司奖励流程。

5.6.4.7奖励:

5.6.4.7.1授予荣誉证书;

5.6.4.7.2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5.6.4.7.3该员工可有机会与所属公司高层领导共进晚餐。

5.6.4.8积分:

根据该员工优秀事迹,具体积分等级由所属人力资源部确认。

5.6.5阶段性奖励是在一定考核期内,公司给予表现优秀的团队及员工个人的鼓励。

阶段性奖励包括团队奖和个人奖。

5.6.6团体奖包括年度优秀大区、分部(子公司)、优秀部门、优秀门店。

5.6.7优秀大区、分部(子公司)奖:

根据单位的年终量化评估成绩,包括:

综合管理、销售业绩、团队建设、顾客服务、公共关系等项目,达标的分部,可获优秀分部(子公司)奖。

5.6.7.1目的:

奖励一年中公司内最优的大区、分部(子公司)。

5.6.7.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

5.6.7.3标准:

综合评估分公司销售额、利润、行政管理等项目(采取加权平均方式计算)。

5.6.7.4评委:

优秀分部(子公司)由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部各职能部门经理评定。

5.6.7.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7.6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优秀(公司)分部评选标准,并汇总各公司(分部)考核数据,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经理综合评定选出。

5.6.7.7奖励:

5.6.7.7.1授予奖状、牌匾或奖杯;

5.6.7.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7.7.3在公司年会上,由公司总裁/副总裁亲自颁奖。

5.6.7.8积分:

5.6.8优秀部门奖:

根据单位的年终量化评估成绩,包括:

综合管理、销售业绩、团队建设、团队协作、顾客服务等项目,达标的部门可获优秀部门奖。

5.6.8.1目的:

奖励一年中公司各系统内最优秀的部门。

5.6.8.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大区、分部)的各职能部门。

5.6.8.3标准:

综合评估部门工作业绩、员工管理、协调服务等项(采取加权平均方式计算)。

5.6.8.4评委:

由各公司(大区、分部)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评定。

5.6.8.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8.6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各公司(大区、分部)根据标准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综合评定选出。

5.6.8.7奖励:

5.6.8.7.1授予奖状、牌匾;

5.6.8.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8.7.3在公司年会上,由公司各中心总经理亲自颁奖。

5.6.8.8积分:

5.6.9优秀门店奖:

根据单位的年终量化评估成绩,包括:

综合管理、销售业绩、团队建设、顾客服务、公共关系等项目,达标的门店,可获优秀门店奖。

5.6.9.1目的:

奖励一年中公司内最优秀的门店。

5.6.9.2范围:

国美电器公司各门店。

5.6.9.3标准:

综合评估门店销售、卖场管理、顾客服务、售后处理等(采取加权平均方式计算)

5.6.9.4评委:

由各分部推荐,大区审核,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评定。

5.6.9.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9.6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优秀部门评选标准,各分部根据标准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综合评定选出。

5.6.9.7奖励:

5.6.9.7.1授予奖状、牌匾;

5.6.9.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9.7.3在公司年会上,由公司总裁/副总裁亲自向门店经理颁奖。

5.6.9.8积分:

5.6.10个人奖包括:

杰出管理者奖、优秀员工奖、微笑服务明星奖、明星主任奖、长期服务奖、委屈奖。

5.6.11杰出管理者奖(杰出店长、杰出经理)

5.6.11.1杰出店长奖

5.6.11.1.1目的:

奖励一年中在门店综合经营管理、顾客服务方面做得最优秀的门店经理。

5.6.11.1.2范围:

国美电器各分部的所有门店经理。

5.6.11.1.3标准:

A.综合评估门店的销售额、利润、缺货状况、卫生状况、卖场布置、员工精神面貌和整体服务水平等(采取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

B.分部各职能部门主管级(含)以上职位的人员参与评选,将所有人的评估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得分最高者获奖。

5.6.11.1.4评委:

分部各职能部门主管级(含)以上职位的人员

5.6.11.1.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11.1.6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杰出店长评选标准,各分部根据标准评选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审批。

5.6.11.1.7奖励:

A.参加总部年会;

B.在总部开年会时由总裁亲自授予“杰出店长”荣誉证书;

C.奖励一定额度的奖金;

D.与总部中心副总经理(含)以上高管人员合影留念。

5.6.11.1.8积分:

每获奖一次积10分

5.6.11.2杰出经理奖

5.6.11.2.1目的:

奖励一年中在部门管理中极具领导魅力、带领出一支优秀团队、所在部门业绩突出的管理者。

5.6.11.2.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所有经理级人员(不含副经理),门店经理不参选。

5.6.11.2.3评选:

A.每年年终评选一次。

B.参选评委无记名投票。

5.6.11.2.4评委:

总部各中心部门经理/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分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5.6.11.2.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11.2.6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杰出经理评选标准,各分部根据标准评选推荐,总部各中心部门经理/部长级审核,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审批。

5.6.11.2.7奖励:

A.参加总部年会;

B.在总部开年会时由总裁亲自授予“杰出经理”荣誉证书;

C.获得一定额度的奖金;

D.与总部中心副总经理(含)以上高管人员合影留念.

5.6.11.2.8积分:

每获奖一次积10分

5.6.12优秀员工奖(年度公司级、部门级):

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年终参评优秀员工,授予“优秀员工奖”。

5.6.12.1总公司级年度优秀员工奖

5.6.12.1.1目的:

奖励在一年中勤奋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

5.6.12.1.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理级(不含)以下的全体员工,“微笑服务明星”可参选。

5.6.12.1.3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12.1.4评选流程:

公司总部年度奖项评选委员会设定优秀员工评选标准,各分部根据标准评选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审批。

5.6.12.1.5评选:

5.6.12.1.5.1每年年终评选一次

5.6.12.1.5.2各公司、各大区、各分部评选推荐

5.6.12.1.5.3总部评定

5.6.12.1.6评委:

由总部(分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评选推荐,总部各中心总经理评定。

5.6.12.1.7奖励:

5.6.12.1.7.1授予“总公司级优秀员工”证书;

5.6.12.1.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12.1.7.3参加公司年会,由各中心总经理亲自颁奖。

5.6.12.1.8积分:

10分。

5.6.12.2部门年度优秀员工奖

5.6.12.2.1目的:

奖励在一年中勤奋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

5.6.12.2.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经理级(不含)以下的全体员工,“微笑服务明星”可参选。

5.6.12.2.3评选:

5.6.12.2.3.1总部、大区、分部职能部门和各门店各有一名优秀员工的名额

5.6.12.2.3.2各部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

5.6.12.2.4评委:

5.6.12.2.4.1各部门(门店)评选上报

5.6.12.2.4.2所属公司、分部(大区)总经理(总部为各中心总经理)审核确认。

5.6.12.2.5评选时间:

每年年初。

5.6.12.2.6评选流程:

各公司各分部经理级以上人员设定本部优秀员工评选标准,各部门根据标准评选推荐,各部总经理(总部为各中心总经理)审批。

5.6.12.2.7奖励:

5.6.12.2.7.1授予“部门级优秀员工”证书;

5.6.12.2.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12.2.7.3由分部(大区)总经理(总部由中心总经理)亲自在员工大会上颁发证书。

5.6.12.2.8积分:

5分

5.6.13微笑服务明星奖

5.6.13.1目的:

激励员工为顾客提供最佳的服务。

5.6.13.2范围:

国美电器所有门店的全体一线员工。

5.6.13.3评选:

每月由门店各科推选候选人一名,由全体员工无记名投票产生一名“微笑服务明星”;

5.6.13.4评委:

门店全体员工。

5.6.13.5评选时间:

每月定期

5.6.13.6奖励:

5.6.13.6.1员工照片贴于评选表格上,并公示于商场醒目处;

5.6.13.6.2获奖章一枚;

5.6.13.6.3一年内获得五次“微笑服务明星奖”的员工可获得参加总部年会的资格。

5.6.13.7积分:

每获奖一次积2分。

5.6.14明星主任奖

5.6.14.1目的:

奖励综合业绩突出的商品部主任。

5.6.14.2范围:

国美电器各分部所有门店的商品部主任。

5.6.14.3评选:

5.6.14.3.1参照“杰出店长奖”的评选方法;

5.6.14.3.2每月评选一名。

5.6.14.4评委:

门店经理、副经理、分部采购、销售各科(部)主管人员、职能部门经理级人员。

5.6.14.5评选时间:

每月定期

5.6.14.6评选流程:

根据公司各部月度工作综合考核排名,经分部经理会审核通过。

5.6.14.7奖励:

5.6.14.7.1授予“明星主任”证书;

5.6.14.7.2奖金或物质奖励。

5.6.14.8积分:

每获奖一次积2分

5.6.15长期服务奖

5.6.15.1目的:

奖励那些在公司勤恳工作,对公司高度忠诚,为公司做出一定贡献,并且在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的员工。

5.6.15.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5.6.15.3标准:

在公司服务的年限。

5.6.15.4评选时间:

定期或不定期。

5.6.15.5奖励:

5.6.15.5.1发给员工注明已工作年限的徽章;

5.6.15.5.2服务每满五年的员工,将获得公司特制的纪念章、证书及相应额度的奖金。

5.6.15.6积分:

无。

5.6.16委屈奖

5.6.16.1目的:

奖励在工作中,面对某些顾客、客户的苛刻要求、刁难、粗暴无礼行为,能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甘愿承受、妥善解决,同时还能保持良好服务态度的员工。

5.6.16.2范围: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5.6.16.3评选:

根据员工表现事实,由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审批。

5.6.16.4评委:

授权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

5.6.16.5评选时间:

定期或不定期。

5.6.16.6评选流程:

见公司奖励流程。

5.6.16.7奖励:

5.6.16.7.1授予奖状,通报表彰;

5.6.16.7.2根据问题的性质,给予奖金或物质奖励;

5.6.16.7.3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在员工大会上颁奖。

5.6.16.8积分:

根据该员工优秀事迹,具体积分等级由所属人力资源部确认。

5.6.17特别奖励:

公司支持一切有利于公司管理和建设的行为,公司将对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开支、降低成本、维护公司利益等行为给予特别奖励,奖励包括:

员工建议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详见《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参加培训奖励(如:

高级管理层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等)、公费旅游奖励等。

5.6.18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5.6.18.1目的:

为充分调动和鼓励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汇集全体员工的智慧与经验,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推动公司事业的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5.6.18.2评奖范围:

以下范围的意见或建议一经公司采纳,可参与评奖:

5.6.18.2.1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5.6.18.2.2各种业务流程的改进;

5.6.18.2.3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服务举措的建议;

5.6.18.2.4原辅材料节约、降低成本和费用;

5.6.18.2.5公司急需解决的重大难题的解决方案;

5.6.18.2.6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建议。

5.6.18.3评委

5.6.18.3.1公司总部设立合理化建议评议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总裁任主席,委员由各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

5.6.18.3.2委员会中设立合理化建议提案审核小组,小组由委员会指定人员组成。

各分部(子公司)参照总部的评议委员会机构设置成立审核小组,此小组负责对员工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评审、传递、存档等工作。

5.6.18.4管理程序

5.6.18.4.1评议委员会颁布实施员工建议评议的工作流程,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5.6.18.4.2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建议应使用公司的《合理化建议提案表》填写。

5.6.18.4.3员工的建议可以直接或以电子邮件、信件、电话、传真等形式送到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应有专人及时记录和定期接收。

5.6.18.4.4评议委员会可公布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难题,征集员工建议。

5.6.18.4.5审核小组工作人员收到建议后应进行登记、编号,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

5.6.18.4.6分部员工的建议经分部(子公司)审核小组初审通过后,方可汇报至总部审核小组,总部员工的建议可直接送至总部审核小组。

5.6.18.4.7员工建议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至有关部门审核。

A.不予以受理的提案,应及时由审核小组负责人签注理由并通知建议人。

B.被采纳的提案,应及时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建议人外,还应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检查。

C.被保留的提案,须将保留理由通知建议人(保留期限为三个月,经委员会同意的可适当延长)。

5.6.18.4.8经初审认为可以采纳并实施的建议,由审核小组以书面形式注明建议人姓名、提案内容及该提案实施后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利益等内容,一并上报总部评议委员会。

总部评议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复审、划分等级、提报提案执行部门后,报总裁审批。

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三级:

A级:

重要(重大)的提案,以创新性提案为主;

B级:

较重要(较重大)的提案,以改良性提案为主;

C级:

一般性提案;

5.6.18.4.9各级审核小组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追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每月填报实施成果报告,报上级主管核定后,转交审核小组。

审核小组审核后报总部评议委员会评议。

5.6.18.4.10评议委员会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效果评估、效益测算后,由审核小组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5.6.18.4.11评议委员会根据实施结果拟订奖励方案,报总裁核准后以发文形式通报表彰,并在公司公告栏及国美报上公布。

5.6.18.4.12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5.6.18.5奖励:

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取积分形式,根据积分每半年度予以奖励,本积分可扣减员工处罚(直接除名的除外)。

5.6.18.5.1.送达总部的建议,总部都将以感谢函形式向提议人致谢。

5.6.18.5.2.对在工作中实施并取得相应效果的建议,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积分奖励:

A级提案:

10分B级提案:

5分C级提案:

2分

5.6.18.5.3奖项设置:

A.半年度考核期积满20分或超过20分的员工,授予“金点子”奖,并晋升一级工资;

B.半年度考核期积满10分不足20分的员工,授予“银点子”奖;

C.半年度考核期积分不满10分的员工,授予“特别智慧”奖。

5.6.18.6奖金奖励:

对建议实施后为公司降低成本或提高效益的,由评议委员会根据实施结果按比例计发奖金:

5.6.18.6.1年节约或创造价值100万元以上,或对公司发展有重大推进的,可给予10000-50000元奖励。

5.6.18.6.2年节约或创造价值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或对公司发展有较为重大影响的,可给予5000~10000元奖励。

5.6.18.6.3年节约或创造价值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可给予1000~5000元奖励。

5.6.18.6.4.年节约或创造价值10万元以下的,可给予1000元以下奖励。

5.6.18.7提案改进成果注册了公司所有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可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

5.6.18.8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仍可按本制度给予建议人奖励。

5.6.18.9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审核小组提出分配方案。

5.6.18.10中心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层人员的合理化建议及其奖励由公司董事会参照本条例执行。

5.6.18.11奖金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计入工资总额。

5.6.18.12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的,其权益属本公司所有。

6.工作流程:

7.注意事项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责任提出对奖惩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8.附件

8.1《奖惩额度表》

8.2《员工过失理由书》

8.3《员工工作表现指导书》

8.4《表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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