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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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监理细则
危大工程监理细则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危大工程)
内容提要:
工程特点
安全监理依据
安全监理目标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期:
第六版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
*******工程
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概述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址:
富城路交叉口
3.总建筑面积:
*****㎡,
4.建筑层数及高度:
地上16层,建筑高度结构形式:
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建筑物安全等级一级。
6.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建设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境、消防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文件;
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和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
5、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6、施工单位报送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深基坑支护工程;
2、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3、高大模板及支撑工程
4、落地及悬挑脚手架工程(50米以上);
4、50米以上幕墙安装工程。
(四)、细则编制的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专业工程特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专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于工程项目周期长、规模大、涉及范围广、风险因素数量多且种类繁杂至使在其全寿命周期内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而且大量风险因素之的内在关系错综复杂、各风险因素之间并与外界交叉影响又使风险显示出多样性,因此,危大工程具有多样性和客观性、风险性大、可变性强的特点。
3、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容
(一)、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深基坑支护工程概况
深基坑支护工程涉及基坑工程的建筑物电梯井部位。
基坑四周条件如下:
东侧距离富城路米左右,西侧距离国家大学科技园项目6米左右,南侧距离龙江路80米左右,北侧距离枚皋路20米左右。
工程地质条件为粘土,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及深基坑支护工程概况
(1)护坡:
60厚C20细石混凝土,配直径6@250双向钢筋网;
(2)降水:
四周设置300*300排水沟,每隔30米设置一个集水井;基坑四周每隔10米管井抽水;
(3)土方开挖:
分层开挖厚度不大于米,坑底以上300mm采取人工修底,基坑周边开挖深度范围内严禁堆载。
(4)基坑监测:
周边道路及表面水平位移及沉降
2、本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
认真审查设计文件,做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勘察工作。
严格审查深基坑支护单位及参与土方、支护工程有关单位资质和业绩情况。
会同业主单位组织召开深基坑施工专家论证会。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工作。
严格审查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进行支护工程监理交底。
检查验收深基坑支护施工开工条件。
做好施工过程跟踪、平行检验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加强基坑工程监测;根据监测单位的监测数据,分析基坑开挖、降水引起的结构变形和位移及地面沉降的发展,随时掌握基坑位移及沉降的情况,及时预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判断结构可能产生变位的原因,信息化指导施工。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应急抢险措施及抢险物资准备工作。
把好验收关,做好工作面移交工作。
3、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工作依据
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等资料。
本工程《监理规划》。
经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本工程适用的深基坑支护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
4、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本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目标。
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本工程深基坑等级为二级,子分部质量目标确定为合格、工期目标为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和设计文件规定要求。
本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点。
依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深基坑支护将对以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淮安科技广场工程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淮安科技广场工程深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深基坑支护工程各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根据国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深基坑支护分项工程的实施内容及特点,本工程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土方应分层分段开挖,上部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密切配合基坑施工单位作业面留置要求,保证基坑施工的安全性;
(2)开挖基坑内土方开挖应按照设计规定的分层开挖深度按作业顺序施工,严禁一次开挖到位或超挖。
每次挖深不超过米;开挖高度应与竖向间距相匹配。
每层开挖的纵向长度,取决于交叉施工期间保持坡面稳定的坡面面积和施工流程的相互衔接,长度一般为10米;
(3)边坡土方应采用机械正铲开挖;待结构砼达到设计强度以及水泥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始挖土。
(4)土方开挖前,挖土单位应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并经有关单位共同会审后执行;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挖土工作应分层进行,每层开挖深度不超过米,停挖后留坡的角度不宜大于30°;基坑开挖先浅后深,应先挖到底板垫层底标高再局部承台、地梁、集水井、消防电梯加深的顺序进行,基坑四周两根轴线范围内承台和地梁必须在基坑四周底板垫层完成后采用人工开挖,且边挖边打设垫层和砖胎模;挖土结束,及时做垫层和砖胎模挡土。
(5)回填:
回填前应先选好合格土源,并将坑底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槽底如有积水,应先排除,严禁带水回填,回填料应分层夯实。
(6)基坑排水:
地表排水在基坑外侧地面设置300×300排水沟,并在基坑外间隔30-35m左右设置一个集水井,防止地表水流入坑内。
坑内排水在坑内设置有组织排水,并在相应位置设置集水井,以便及时用水泵把坑内水排出坑外。
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的监理控制要点
(1)基坑变形控制的重点应放在现场监测上。
基坑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监测单位制定严密、合理、可行的监控方案。
没有监控方案或监控方案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不得批准施工单位进行基坑开挖施工。
(2)监控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测量仪器及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记录制度、监测结果处理要求以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3)监测点的布置必须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4)本工程基坑护壁安全重要性等级为二级。
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的规定,建坑监测项目应包括:
(坡)顶水平位移、墙(坡)顶竖向位移、围护墙深层水平位移、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墙后地表竖向位移、周围建(构)筑物竖向位移、裂缝、周围地下管线变形。
(对支护结构顶部的沉降、基坑周围地表的沉降、支撑轴力、立柱变形等可视施工过程中情形决定是否进行监测。
)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该监测项目的原始值。
(5)基坑变形的控制值和报警值应根据基坑安全等级和现场实际条件确定。
通过合理的设计和严格的施工来控制基坑变形不超过控制值。
报警值作为现场监测报警的标准,一般取控制值的70~80%。
(6)变形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的《工程测量规范》有关变形测量的规定。
观测精度不低于三等精度,即水平位移变形点的点位中误差为±,沉降观测点高程中误差为±,相邻点高差中误差为±。
(7)在基坑开挖和地下室工程施工期间,督促施工单位按监控方案对基坑变形实施监测,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观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将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以便设计人员根据实际变形情况对原设计进行核验并适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
(8)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基坑监测资料并报送监理一份。
监测资料应有专人负责整理,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交一份完整的基坑施工全过程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监测项目和各监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监测结果评价。
(9)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巡视检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支护结构:
围墙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②施工工况:
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
③基坑周边环境:
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
④监测设施:
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
5、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审查内容:
基坑支护实施前审查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图审手续是否完备;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①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除一般的要求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支护结构设计方案;支护施工方案;土方开挖;降、排水方案;监测方案;应急措施;基坑工程进度计划);②专项方案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报审时应附施工方案审批表;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施工方案,应附专家论证审查报告,报审时应提交支护方案设计计算书。
),签字手续是否齐全(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并现场核查并验收。
复核内容:
复核施工单位的企业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
复核施工单位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人证是否相符,年检结论是否合格。
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法:
对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采取下列处理方法:
口头通知:
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承包商整改或执行,并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予以确认。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用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工程暂停令:
对施工单位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应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令(一般情况下宜事先与建设单位沟通)。
监理备忘录:
对于监理通知单的应执行事项施工单位未予执行、已成事实且造成一定的或可预见的后果时的最终书面说明。
备忘录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也可抄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监理报告:
当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停工,而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时,可使用该表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监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