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古代文学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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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古代文学论文
梁启超(1873一1929)是中国近代的文化巨人,也是清华国学研究院的著名导师。
在本世纪初的疑古辨伪运动中,梁启超尽管承认自己不如胡适、钱玄同“疑古最勇,辨伪最力”,[1]但就古书辨伪方法而论,他的论述最为系统、详密,最具代表性而又影响最大。
如张心澂著《伪书通考》,其《总论》部分即多本梁说。
特别是论“辨伪的方法”,主体部分即梁氏之说。
[2]谢国桢的《史料学概论》、张舜徽的《中国文献学》、吴枫的《中国古典文献学》、王余光的《中国历史文献学》等书,在论辨别伪书的方法时,皆采梁氏说以为代表,皆奉梁氏说为圭臬。
[3]
对梁氏所揭示的辨伪方法,余嘉锡早在30年代就有异议,其说主要见于《古书通例》(又名《古籍校读法》)一书,[4]可惜并未为世人所重。
70年代以来,随着马王堆帛书、银雀山竹简、阜阳竹简、定县八角廊竹简、睡虎地秦简、张家山竹简、荆门楚简等大批地下材料的相继出土,学者们开始发现,疑古辨伪运动固然在史观上有其积极意义,但也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许多的“伪书”并不伪。
80年代后期以来,时贤对疑古辨伪造成的冤假错案更开始进行深层的反思,李学勤先生的《对古书的反思》、李零先生的《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可谓代表。
平反疑古辨伪所造成的冤假错案必须反省造成这些冤假错案的理论依据,而梁启超所揭示的辨伪方法作为判定古书真伪的标准,理应成为我们反省的首选。
梁启超关于辨伪方法的系统性论述首见于《中国历史研究法》,该书系梁先生1921年秋在南开大学所作讲演之讲稿,同年11、12月《改造》杂志第4卷3、4号揭载部分,1922年1月由商务印书馆初版发行。
在该书第五章《史料之搜集与鉴别》中,梁先生提出12条“鉴别伪书之公例,作自己研究标准焉”。
1924年春,梁先生著《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此“本清华讲义中一部分”,[5]后发表于《东方》杂志第21卷12、13、15至18号,并收入《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在其第四节《辨伪书》中梁先生总结出清儒辨伪的6条“重要方法”。
1927年2月至6月,梁先生在燕京大学讲授《古书真伪及其年代》一学期,由清华国学研究院学生周传儒、姚名达、吴其昌记录,辑为一书。
[6]其第四章《辨别伪书及考证年代的方法》分传授统绪和文义内容两大项,提出了更为详尽周密的辨伪方法,可谓集古今辨伪方法之大成。
下面,笔者就以梁先生此说为主,参以前两说,平议其是非短长,以为借鉴。
梁先生从传授统绪辨别古书真伪,第一条标准就是看旧志是否著录。
他说:
我们除《汲冢书》以外,无论拿着一部什么古书,只要是在西汉以前的,应该以《汉志》有没有这部书名,做第一个标准。
若是没有,便是伪书,或可疑之书。
[7]
为什么呢?
因为他认为:
西汉一代,勤求古书。
民间藏匿的书,都跑到皇帝的内府——中秘去了。
刘歆编校中秘之书,著于《七略》。
他认为假的而不忍割爱的则有之,有这部书而不著录的却没有。
我们想找三代先秦的书看,除了信《汉志》以外,别无可信。
所以凡刘歆所不见而数百年后忽又出现,万无此理。
[8]
其逻辑推导是:
天下所传先秦、秦、汉书,尽藏于中秘,刘歆《七略》尽收中秘之书,《汉志》尽可代《七略》之功用,所以《汉志》未著录之书,“便是伪书,或可疑之书”。
这一推理,其大前提根本不能成立。
余嘉锡《古书通例·案著录第一》云:
《七略》及《汉志》,皆有不著录之书也。
以班固本书之说推之,其故有三:
一则民间所有,秘府未收也。
《楚元王传》曰:
“元王亦次之《诗传》,号曰《元王诗》,世或有之。
”云“世或有之”,明非秘府所有,“或有”者,如今人言版本学者所谓少见云耳。
以其传本少见,秘府无其书,故不著于录。
一则国家法制,专官典守,不入校雠也。
《礼乐志》曰:
“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藏于理官,法家又复不传;汉典寝而不著,民臣莫有言者。
”夫礼仪律令,既藏于理官,则不与他书“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者同。
《后汉书·曹褒传》言“班固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固既深惜汉典之寝而不著,及亲得其书,乃不与刘向、扬雄、杜林书同入《艺文》者,盖班固作《志》,用《七略》之成例,《七录》不录国家官书,故不得而入之也。
一则前汉末年人著作,未入中秘者,《七略》不收,《汉书》亦遂不补也。
《七略》之作,由于奉诏校书,故当时人著作,成书较后者,皆不收入。
班固直录《七略》,新入者仅三家,刘向、扬雄,以大儒负盛名,杜林《仓颉训纂》,因其为小学书,家弦户诵,故破例收入,其余皆不甚留意。
《王莽传》之《乐经》,《律历志》之《三统历》,并不见录,他可知矣。
(刘向、扬雄书,所收亦尚未尽,《方言》是矣。
)《艺文志》于汉时书,不尽著于录,证之本书,章章可考。
其他古书,真出于西汉以前而不见于志者,皆可以三例推之。
[9]
从出土材料的情况看,余说是确凿不移的。
著名的石鼓文,共诗十首,徐宝贵先生通过字形的详细分析,认为其系春秋中期左右的作品,可谓的论。
[10]这十首石鼓诗,《汉志》、《隋志》皆无著录。
著名的楚帛书,有《四时》篇,《天象》篇,《月忌》篇,出于战国楚墓,此书也不见于《汉志》等史志目录。
马王堆汉墓所出帛书,如《五行》(又称《德行》)、《二三子》、《要》、《缪和》、《昭力》、《五十二病方》诸种,皆未为《汉志》所著录。
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里,此类情况尚多。
如以是否见于《汉志》来判断真伪,上述出土佚籍则皆为伪,岂不谬哉!
所以,无论从文献还是从出土材料看,梁氏的这“第一个标准”就不能成立。
梁先生古书辨伪的第二个法门是:
“从前志著录,后志已佚,而定其伪或可疑”。
[11]梁先生的这一判断,实质是假定后志的作者尽见流传于后世的前志著录之书并皆收录。
正因为是尽见著录,所以当“异本突出”,尽管前志已有著录,但后志不载,则定其为伪。
这一推论的前提同样成问题。
《隋书·经籍志序》云:
其旧录所取,文义浅俗,无益教理者,并删去之。
[12]
余嘉锡先生说:
既于旧录有所删去,则六朝以前古书为所刊落,不见于著录者,必甚多。
故为唐人所不满。
《旧唐书·马怀素传》言怀素于开元初上疏曰:
“南齐已前坟籍旧编,王俭《七志》以后著述,其数盈多。
《隋志》所书亦未详悉。
或古书近出,前志阙而未编;或近人相传,浮词鄙而犹证。
”……新、旧《唐志》所载隋以前书,多《隋志》所不著录或注为残缺亡佚者,则怀素所谓古书近出,阙而未编者也。
《旧唐志》本之毋炬《古今书录》,《新志》本之《四库书目》,二书皆修于开元时,正在怀素之后。
故其所录,当为可信。
而后来目录家之论古书者,或反以《隋志》不著录,至唐复出为可疑,其亦不考之甚矣!
清章宗源尝作《隋志考证》,有王应麟之例,每类补入不著录之书。
今其全稿已佚,只存史部,就其书考之,几补六百一十九部,《志》注为梁有隋亡,或残缺者,尚不在此数。
推之经、子、集三部,至少当亦不下一千余种,亦可骇矣!
[13]
《汉书·艺文志》著录有《齐孙子》八十九篇,颜师古注曰:
孙膑。
《隋志》、《旧唐志》、《新唐志》等皆不见著录。
日人斋膝拙堂以为《吴孙子》系孙膑所著,孙膑与孙武同是一人,“武其名,而膑是其绰号”,实际否定了《齐孙子》一书的存在。
[14]国人钱穆、金德建皆袭其说,[15]几成定论。
但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既出土了《吴孙子》,又出土了《齐孙子》。
后者存三十篇,整理者分为上、下两编。
又《汉书·艺文志》著录有《黄帝四经》四篇,《隋书·经籍志》已不载,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之乙本《老子》前,有古佚书四篇,即《经法》、《十大经》、《称》、《道原》。
唐兰先生认为它们就是《汉志》里的《黄帝四经》四篇。
[16]赞同唐说者不乏其人。
[17]竹简本《齐孙子》和帛书《黄帝四经》皆属“异本突起”,“前志著录,后志已佚”,如依梁氏之标准,当被定为伪书或可疑之书。
所以,无论考之出土材料,还是证之文献,梁氏的这第二个法门也是成问题的。
梁先生的第三个方法是:
“从今本和旧志说的卷数篇数不同而定其伪可疑。
”他说:
这有二种:
一是减少的,一是增多的。
减少的,如《汉志》有《家语》二十七卷,到了《唐书·艺文志》却有王肃注的《家语》十卷。
所以颜师古注《汉志》说:
非今所有《家语》。
可见王注绝非《汉志》原物,又如《汉志》已定《鬻子》二十二篇,为后人假托。
而今本《鬻子》才一卷十四篇。
又说《公孙龙子》有十四篇,而今本才六篇,又说《慎子》有二十四篇,而《唐志》说有十卷,《崇文总目》说有三十七篇,而今本才五篇。
这都是时代愈近,篇数愈少。
这还可以说也许是后来亡佚了。
又有一种,时代愈后,篇数愈多的,这可没有法子辩说他不是伪书,如《鶡冠子》,《汉志》才一篇,唐朝韩愈看见的,已多至十九篇,宋朝《崇文总目》著录的,却有三十篇,其实《汉志》已明说《鶡冠子》是后人假托的书,韩愈读的,又已非《汉志》录的,已是伪中伪,《崇文总目》著录的,又非韩愈读的,更是伪中的伪又出伪了,又如《文子》,《汉志》说有九篇,马总《意林》说有十三篇。
这种或增或减,篇数已异,内容必变,可以是伪书,最少也要怀疑,再从别种方法定其真伪。
[18]
古书“时代愈近,篇数愈少”,个中原因,梁先生也知道是“后来亡佚”,怎能据此而定真伪呢?
其所举《孔子家语》例,似乎是铁证。
但安徽阜阳双古堆一号汉墓出土有一块木牍,“今存篇题四十六条,内容多与孔子及其门人有关……这些篇题的内容大多能在今本《孔子家语》中见到”。
[19]阜阳汉简整理组的另一篇文章则直接说:
“还有……完整的《孔子家语》篇题木牍等。
”[20]定县八角廊竹简也有一种书,“绝大部分内容,散见于先秦和西汉时期一些著作中,特别在《说苑》和《孔子家语》之内”。
[21]李学勤先生认为,“这种简书很可能是《家语》。
竹简没有《汉志》二十六卷之多,大概只是一种摘抄本,这在出土古籍中是常有的”。
[22]
至于“时代愈后,篇数愈多”也不能作为辨伪的标准。
余嘉锡先生云:
古之诸子,即后世之文集……既是因事为文,则其书不作于一时,其先后亦都无次第。
随时所作,即以行世。
论政之文,则藏之于故府;论学之文,则为学者所传录。
迨及暮年或其身后,乃聚而编次之。
其编次也,或出于手定,或出于门弟子及其子孙,甚或迟至数十百年,乃由后人收拾丛残为之定著……秦、汉诸子,惟《吕氏春秋》、《淮南子》之类为有统系条理,乃一时所成,且并自定篇目,其他则多是散篇杂著,其初原无一定之本也。
夫既本是单篇,故分合原无一定。
有抄集数篇,即为一种者;以有一二篇单行者。
[23]
诸子之书,既然“散篇杂著”在先,“聚而编次”在后,那么“时代愈后,篇数愈多”也并不能证明其必伪。
今人之文集,全集,大多续编、补遗不断,也是“时代愈后,篇数愈多”,总不能说这些续编、补遗皆属伪书,标准一错,其举例也就难以正确。
如《鶡冠子》一书,尽管柳宗元以来人们多以其为伪,但唐兰先生发现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里,多有与《鶡冠子》相同或类似的语句;[24]李学勤先生续加论证又发现《鶡冠子》的某些部分和子弹库出土的楚帛书也有联系;[25]吴光先生发现其《博选》、《著希》两篇避秦始皇讳;[26]《鶡冠子·王铁》将县令称为啬夫,裘锡圭先生指出:
“在汉代,县令、长已经不再称啬夫,……证明《鶡冠子》不会是汉以后的作品。
”[27]英国学者葛瑞汉证明今传本《鶡冠子》十九篇内容浑然一体,彼此有内在联系。
[28]李学勤先生指出:
“《汉志》所录各书本于刘向、歆父子,一般是当时最好的本子,然而也有失收或所收系不全本的情形,不可绝对化。
《汉志》所载《鶡冠子》仅有一篇,或许就是所收不全的例子。
”[29]《文子》《汉志》著录九篇,《隋志》、新旧《唐志》均作十二卷,与今本同。
唐兰先生发现《文子》与帛书《黄帝四经》相同的有二十余处。
[30]定县八角廊汉简“已整理出与今本相同的文字六章,部分或系佚文”。
整理者认为,“《文子》本非伪本,今本《文子》实经后人窜乱。
其佚文部分,大半是对天道、仁、义、功、德和教化的阐发”[31]。
所谓“佚文”,当指出于今本十二卷之外的文字。
既然今本十二卷之外尚有“佚文”存在,又怎能因今本多出汉志》著录三篇而定其为伪呢?
所以,梁先生的这第三条标准也是不能成立的。
梁先生的第四条方法是:
“从旧志无著者姓名而是后人随便附上去的姓名是伪。
”[32]后附的姓名并不见得皆属伪。
“古人著书,不自署姓名,惟师帅相传”,“其中数传以后,不辨其出何人手笔,则推本先师,转相传述曰:
此某先生之书云耳”[33]。
如《汉志》《尚书》家有《传》四十一篇,不注姓氏。
《隋志》则云:
“伏生作《尚书传》四十一篇,以授同郡张生,张生授千乘欧阳生。
”《晋书·五行志》云:
“伏生创纪《大传》。
”《经典释文·叙序》云:
“《尚书大传》三卷,伏生作。
”故今本皆题曰:
汉伏胜撰。
《玉海》卷三十七引《中兴书目》:
案郑康成《叙》云:
“盖自伏生也。
伏生为秦博士,至孝文时,年且百岁。
张生、欧阳生,从其学而授之。
……生终后,数子各论所闻,以己意弥缝其间,别作《章句》;又特撰大义,因经属指,名之曰《传》。
刘向校书得而上之,凡四十一篇。
”余嘉锡先生认为,这是说张生、欧阳生之《尚书》虽受自伏生,而其所作《章句》,则以己意弥缝其间,不纯记伏生之口说,故别自专门名家。
而此《传》则杂成众手,不出一人,故不可以题为张氏或欧阳氏。
传之者推本帅授,知其出伏生。
[34]所以《隋志》云“伏生作”,并非为伪,而是出自特定的体例。
余先生的这一分析,应较梁说更为合理。
梁先生的第五条方法是:
“从旧志或注家已明言是伪书而信其说。
[35]这一方法也不能绝对化,如《汉志》著录《文子》九篇,班固自注云:
“老子弟子,与孔子并时,而称周平王问,似依托者也。
”文子与孔于并时,则在春秋未年。
而周平王在春秋初年,故班固疑其为依托。
《文献通考》引《周氏涉笔》云:
“其称平王者,往往是楚平王。
序者以为周平王时人,非也。
”[36]楚平王于公元前528至516年在位,正与孔子同时。
定县八角廊《文子》只有“平王”,并无周平王,可见是班固理解有误,将楚平王当成周平王,故疑其“似依托”。
又《汉志》著录《孔子家语》二十七卷,颜师古注认为非今所有《家语》,似乎今本《家语》为伪。
但如上所述,阜阳汉墓出土有《孔子家语》篇题木牍,定县八角廊简也颇有与今本
《家语》相司者,可见今本《家语》来源颇早,难以简单地认定为伪书。
由此可见,旧志或注家之言并非辨别古书真伪的绝对标准,我们不应盲从。
梁先生辨伪的第六第方法是:
“后人说某书出现于某时,而那时人并未看见那书,从这上可断定那书是伪。
”[37]这一推论的前提存在问题。
如果“那时人”能看尽那时所有之书,当然可以。
如果他没有看尽呢?
事实上很少有人能看尽所有之书,就是刘向父子也不可能。
叶适以降,人们怀疑孙武其人其书,就是因为《左传》不载,但银雀山竹简《吴孙子》的出土,正好证伪了此说。
梁先生的第七条方法是:
“书初出现,已发生许多问题,或有人证明是伪造,我们当然不能相信。
”[38]他举张霸的百两《尚书》和今文《尚书》中的《泰誓》篇为证。
对前人的说法,我们应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取分析的态度,个能只取一面之辞。
梁先生的第八条方法是:
“从书的来历暖味不明而定其伪。
”他说:
“所谓来历暖味不明,可分二种:
一是出现的,二是传授的。
”[39]前者他以鲁恭王坏孔子宅发现的壁中书以及张湛注《列子》为证,后者以《毛诗·小序》的传授为证。
古书出现的来历和传授的系统有欠清楚,多属自然过程,有意作伪者当属少数,以此定罪,近于栽赃。
对壁中书的怀疑,是经不起时间的检验的。
王国维《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现之学问》一文,曾列举“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现”,居首位的便是孔于壁中书。
后来汲冢书的发现,殷墟甲骨的出土,敦煌藏书的面世,特别是七十年代以来大量竹简帛书的出土,足证孔子壁中书的发现是可信的。
将其列于来历不明而指其为伪,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列子》之书,自宋人高似孙以来,明人宋濂,近世梁启超、马叙伦、顾实、杨伯峻等称为伪,几成定论。
但最近严灵峰先生对其进行了详尽的考证,认为《列子》一书决非张湛所伪造,尽管其中不免掺杂了后人的文字或错简,但其属于先秦古书无疑。
[40]严先生的观点,代表了《列子》研究的最新成果,是值得我们重视的,由此可见,梁先生从古书的传授统绪上提出的这些辨伪方法,大多是有问题的;他所列举的论据,也有许多已经被证伪了。
从文义内容方面,梁先生又提出了五种辨别古书真伪的方法。
第一是“从字句罅漏处辨别”。
这又分为三项:
一是“从人的称谓上辨别”。
梁先生认为:
书中引述某人语,则必非某人作。
若书是某人做的,必无“某某曰”之词。
例如《系辞》、《文言》说是孔子做的,但其中有许多“子曰”。
若真是孔子做的,便不应如此。
若“子曰”真是孔子说,《系辞》、《文言》便非所能专有。
又如《孝经》,有人说是曾子做的,有人直以为孔子做的。
其实起首“仲尼居,曾子侍”二句便已讲不通,若是孔子做的,便不应称弟子为曾子。
若是曾子做的,更不应自称为子而呼师之字。
我们更从别的方法可以考定《孝经》乃是汉初的人所作,至少也是战国末的人所做,和孔曾那有什么关系呢?
[41]
这一方法欧阳修当年就曾使用过。
貌似正确,实则是以今律古,不合古人著述之体。
先秦诸子之书,往往是聚徒讲学而成。
先生讲学之言,弟子各有所记录,并加以加工整理,形成各种传本,在学派内部传习,有时还附以各种参考资料和心得体会。
其中数传之后,先生的东西和弟子的东西往往难以分辨清楚,所以就推本先师,转相传述曰:
此某先生之书。
先秦诸子之书,不必如后世作文,必皆本人手著,云某某之作,只是说其学出于某人。
[42]如《系辞》、《文言》,它们虽非孔子手著,但其学出于孔子;它们虽经过了孔门后学的整理加工,但其思想仍出于孔子。
[43]后学将其归本于孔子,说是孔子之作,正是先秦诸子书的通例。
因此,不能因其有“子曰”就否认它们与孔子的关系。
相反,从先秦古书的通例来看,“子曰”倒是它们出于孔子的铁证。
《孝经》系“孔子与曾参论孝,而门人书之”,[44]其篇首“仲尼居,曾子侍”二语应为实录,后学将其学归本于孔子、曾子,故云孔子作。
从形式上讲,应系曾子门人所记;但从思想上言,应渊源于孔子。
《吕氏春秋·察微》篇已明引《孝经》,《后汉书》梁刘昭注引蔡邕《明堂论》称“魏文侯《孝经传》”,[45]西汉不但有今文《考经》,而且有出自孔壁的古文《孝经》。
凡此种种说明否定《孝经》和孔子、曾子有关是不能成立的。
梁先生又说:
书中称说的人出于作者之后,可知是书非作者自著。
人死始称谥,生人不能称谥,是周初以后的通例。
管仲死在齐桓公之前,自然不知齐桓公的谥。
但《管子》说是管子做的,却称齐桓公,不称齐君、齐侯,谁相信?
商鞅在秦孝公死后即逃亡被杀,自然无暇著书。
若著书在孝公生时,便不知孝公的谥,但《商君书》说是商鞅做的,却大称其秦孝公,究竟是在孝公生前著的呢?
还是在孝公死后著的?
[46]
以“称谥”作为辨别作者的标准,一般是正确的。
但古书的形成与流传也有其特殊性。
如《商君书》既有商鞅的亲著,如《垦令》、《境内》,也有商鞅后学之作,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我们不能因后者而否定前者。
《更法》篇记录商鞅和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的“御前辩难”虽称孝公谥,但学者认为:
“本篇记录翔实可靠,刻画生动感人,撰述者如果不是躬临参与或亲闻其事,恐怕难以致之,因此,其撰述时代极可能很早。
”断为车裂前之作。
[47]所以,我们不能排除后学在传抄过程中将“君”改为“秦孝公”的可能。
不从古书的整体内容出发,只凭片言只语,很容易将流传过程中的问题当成古书原本的问题,从而对古书得出错误的结论。
这一点,梁先生不是没有觉察,他说:
说是甲朝人的书,却避乙朝皇帝的讳,可知一定是乙朝人做的。
……又如汉文帝名恒,所以汉人著书,改恒山为常山,改陈恒为陈常。
现在《庄子》里面却也有陈常之称,这个字若非汉人抄写时擅改,一定这一篇或这一段为汉人所窜补的了。
[48]
《庄子·说剑》有“常山”之称,《盗跖》篇有“田成子常”之称。
《盗跖》篇最近湖北江陵张家山西汉早期墓葬中有竹简本出土,[49]可见并非汉人著作。
但改“恒”为“常”,显属避讳。
这种避讳并非《说剑》、《盗跖》本身的问题,而是“汉人抄写时擅改”,是流传中的问题。
以流传中的问题来定原著的是非,难免不出问题。
所以梁先生论“从人的称谓上辨别”古书的真伪,其说虽不无有见,但不足处也很明显。
梁先生的第二项“用后代的人名、地名、朝代名”,第三项“用后代的事实或法制”,论述都较正确,值得肯定,问题是要避免“以偏概全”,此不详述。
梁先生从文义内容方面辨伪的第二种方法是“从抄袭旧文处辨别”。
他认为此种方法又可细分为三种:
第一,“古代书聚敛而成的”。
他认为,“战国时有许多书籍并非有意(转载自中国教育文摘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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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伪,不过贪图篇幅多些,或者本是类书,所以往往聚敛别人做的文章在一处”,并分“全篇抄自他书的”、“一部分抄自他书的”二种情况进行论证。
[50]他肯定“战国时有许多书籍并非有意作伪”、“本是类书”,大体接近事实。
但“贪图篇幅多些”,“聚敛别人做的文章在一处”则不合实情。
详说可见上文。
其所举例也有一定问题,此不细辨。
第二,“专心作伪的书剽窃前文的”。
他认为,“有意作伪的人想别人相信他,非多引古书来掺杂不可”,他举了伪古文《尚书》、《列子》、《文子》三例以为证明。
[51]《列子》、《文子》并非存心作伪之作上文已有论述;古文《尚书》一般认为系伪作,但传闻陈寅恪先生有异议,[52]因此尚可讨论。
从例证的错误可以看出,梁氏所谓“专心作伪”、“剽窃”的指控其实多是古书流传和整理中的问题。
第三,“已见晚出的书而剿袭的”。
他以焦氏《易林》和《列子·周穆王》篇为例,他认为《左传》到汉成帝时才由刘歆在中秘发现,《易林》引了《左传》许多话,而《易林》说是汉昭宣时人焦延寿所作,焦延寿不可能看到《左传》,所以《易林》是东汉人见了那晚出的《左传》假造的。
[53]其实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已提到《左氏春秋》,杜预《春秋序》引刘向《别录》记载了《左传》在汉以前流传的情况,汉兴以来的传授情况《汉书·儒林传》记载得很清楚。
在刘歆以前,传《左传》者不断,又怎能说《左传》到汉成帝时才由刘歆在中秘发现呢,以此论定汉昭宣时人焦延寿不可能看到《左传》、不可能看到《易林》有引《左传》语,因此论定《易林》不可能为焦延寿作,必为东汉人假造,这样的论证显然是不合乎历史的。
梁先生又认为张湛见了汲冢出土的《穆天子传》,才假造《列
子·周穆王》篇。
严灵峰先生以两者互证,比较的结果是“《列子》所引之文并非出自太康二年汲冢出土之《穆传》,必据别出之古本”,《穆天子传“虽在晋太康二年出土,但其成书应在魏安釐王二十五年(西元前252年)之前”,“穆王卒于西元前九百四十一年,列子与郑繻公同时,其生存年代,当在西元前三百三十九年之前,其书当成于战国三家分晋之后,编撰《列子》书者之采集《穆天子传》中文字,亦属自然之事,不足为怪”。
[54]最有意思的
是,张湛注指出《列子·周穆王》篇“观日之所出入”出于《穆天子传》,并点明其脱去“西登弇山”四字。
如果是张湛伪造,他又何必自揭其短?
所以,梁先生举的这一例,也是错误的。
梁先生从文义内容方面辨伪的第三种方法是“从佚文上辨别”,他认为“有些书因年载久远而佚散了,后人假造一部来冒替,我们可以用真的佚文和假的全书比较,看两者的有无同异,来断定书的真伪”。
具体他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从前已说是佚文的,现在反有全部的书,可知书是假冒”。
二是“在甲书未佚以前,乙书引用了些,至今犹存,而甲书的今本却没有,或不同于乙书所引的话,可知甲书今本是假的”。
[55]前者从逻辑上讲,是不能成
立的。
因为人们的眼界有限,不可能阅尽当世之书,难免会出现遗漏。
例如宋沈该撰《易小传》六卷。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
该又有《系辞补注》十余则,附于卷末。
今本无之,盖已久佚矣。
但今上海图书馆藏《易小传》六卷,附《系辞补注》一卷,为沈该撰无疑。
[56]依梁说,则此书必为假冒。
又如龚原《周易新讲义》,宋志有著录,但朱彝尊《经义考》称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