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评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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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评定办法
附件1:
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评定工作,夯实基层执勤实力,强化官兵业务素质,提升部队初战打赢能力,依据《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评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定标准》)及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军中队是指人员满编配齐,装备配备精良,队员素质过硬,攻坚作战能力强,能够出色完成日常灭火救援任务的公安消防中队。
第三条铁军中队参评范围为担负有灭火救援任务且人数达到规定编制要求的公安消防中队。
第四条铁军中队评定工作坚持逐级评定、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落实奖惩,坚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条铁军中队按照消防站类别划分,分别实行一星、二星、三星等级评定制,三星为最高级。
评定为一星级铁军中队的单位,方可申报参评二星级铁军中队,以此类推,不得越级评定。
第六条一星、二星级铁军中队由公安消防总队组织评定,报公安部消防局批准;三星级铁军中队评定工作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铁军中队创建与评定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考评程序,落实各项保障,加强检查督导,全面推进铁军中队建设,提升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第二章评定组织
第八条公安部消防局成立铁军中队评定工作小组,由作战训练处具体负责,主要职责:
制定铁军中队评定工作计划、方案及标准;检查、指导铁军中队创建与评定工作;组织评定三星级铁军中队,审批一星、二星级铁军中队;统计、通报各地铁军中队评定情况,实行备案制;表彰铁军中队创建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总队成立由分管总队领导任组长的铁军中队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司令部、后勤部和所辖支队人员以及战训专家等组成,人数不应少于9人。
主要职责:
制定本级铁军中队评定工作计划、方案及有关规定;检查、指导所属部队铁军中队创建工作;组织评定一星、二星级铁军中队;统计上报铁军中队评定情况,实行备案制;表彰铁军中队创建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公安部消防局原则上于每年年底前组织开展一次三星级铁军中队评定,由总队统一向部消防局申报,参评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总队已评定为二星级铁军中队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一条总队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铁军中队评定,参评单位由支队统一向总队申报。
第十二条中队编制类别和消防站等级调整的单位,应按照调整后的编制类别和消防站等级重新申报,逐级参评。
第三章评定实施
第十三条申报评定铁军中队的单位应对照《评定标准》,组织自测自评,具备条件后方可提出申请,填报《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等级评定表》(见附件1),报送中队人员花名册、车辆装备档案、业务训练成绩等资料。
第十四条铁军中队评定工作小组应组织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公安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应少于7天。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应以书面形式向评定工作小组提出,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举报内容一经查实的,取消该单位当年参评资格。
第十五条铁军中队评定工作小组应严格依据《评定标准》,实地检查考核申报单位人员编配、装备配置、业务训练、作战效能四项内容,确定考评成绩。
凡一项未达标的即为考核不合格,不予评定相应等级。
第十六条业务理论、辖区情况熟悉、体能的考核范围为中队全体人员,技能和合成训练考核根据项目设置确定参考人员范围。
第十七条作战效能采取实战演练、战评总结、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考核,综合确定考评成绩。
战评总结和民主测评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考核成绩。
第十八条参加对申报单位作战效能民主测评的相邻中队不得少于2个,参评人数不得少于本中队现有人员的80%;支队党委成员及机关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人员应全部参加民主测评;可向辖区社会单位了解参评中队灭火救援工作情况,作为评定参考依据。
第十九条两次申报未评定为铁军中队的单位,须暂缓一年才可重新申报参评,时间从第二次考评结果公布之日算起。
第四章评定结果
第二十条铁军中队评定工作小组应及时通报考评结果,在公安网对拟评定为铁军中队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应少于7天。
第二十一条公示结束后,拟评定为一星、二星级铁军中队的单位由总队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后予以命名。
三星级铁军中队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考核并命名。
第二十二条总队每年应组织对已评定为铁军中队的单位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后,取消其已评定等级、予以摘牌,且当年不得申报参评。
公安部消防局每年适时对各总队铁军中队创建与评定工作进行抽查,对考核不合格的铁军中队取消其已评定等级、予以摘牌,一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第二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该单位参评铁军中队资格和已评定等级,两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一)在业务训练和灭火救援作战中,因安全防护不到位、组织指挥不当,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人员牺牲的;
(二)在灭火救援中发生指挥失误、失职、渎职、畏缩不前或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因队伍管理、教育不到位,发生行政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等事件的。
第二十四条总(支)队应及时总结和推广铁军中队创建经验和做法,制定奖惩办法,对在铁军中队创建与评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等级评定表
2、铁军中队铭牌样式及说明
附件1:
公安消防部队
铁军中队等级评定表
申报单位:
××总队××支队××中队
拟评等级:
×星级铁军中队
申请时间:
年月日
公安部消防局监制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中队名称
成立时间
地址
负责人
电话号码
消防站等级
□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
现等级及评定时间
参评等级
人员
编配
1.中队编制人数人,实有人数人,其中干部人,士官人,义务兵人,合同制消防员人,其中士官占士兵总数的%。
2.中队干部配备:
中队长人,指导员人,副中队长人,其他人。
3.攻坚组编配:
灭火攻坚组个,抢险救援攻坚组个,化学救援攻坚组个。
装备
配置
执勤
车辆
共有车辆辆,其中水罐消防车辆,泡沫消防车辆,抢险救援消防车辆,举高消防车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辆,其它车辆辆。
主要技术性能是否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
□是□否
器材装备
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铁军中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器材装备配备是否达到评定标准要求。
□是□否
主要技术性能是否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铁军中队攻坚组装备配备标准》要求。
□是□否
业务
训练
官兵业务理论考核成绩是否达到评定标准要求。
□是□否
官兵辖区情况熟悉考核成绩是否达到评定标准要求。
□是□否
官兵体能训练成绩是否达到评定标准要求。
□是□否
官兵技能训练成绩是否达到评定标准要求。
□是□否
中队合成训练成绩是否达到评定标准要求。
□是□否
中队主要业绩及所获荣誉
等级考评情况
项目
考评内容
达标情况
情况说明
人员
编配
中队人员编配是否达标。
□是□否
中队干部配备是否达标。
□是□否
中队攻坚组编配是否达标。
□是□否
装备
配置
中队执勤车辆及器材装备配备是否达标。
□是□否
业务
训练
共同科目
业务理论考核成绩是否达到等级标准要求。
□是□否
辖区情况熟悉考核成绩是否达到等级标准要求。
□是□否
体能训练考核成绩是否达到等级标准要求。
□是□否
技能训练
灭火攻坚组
考核成绩
抢险救援攻坚组
考核成绩
化学救援攻坚组
考核成绩
优良率
优良率
优良率
其他岗位人员考核成绩是否达到等级标准要求。
□是□否
合成训练
科目名称
考核成绩
优良率
达标情况
□是□否
作战
效能
实战演练
民主测评
战评总结
情况说明
总分
支队
(总队)
推荐
意见
经自查自评,×××中队具备×星级铁军中队条件,申请参评。
(盖章)
年月日
评定
工作
小组
意见
经评定:
×××中队具备×星级铁军中队资格。
组长(签字):
(总队盖章)
年月日
部消
防局
审批
意见
经考评,同意×××中队评定为×星级铁军中队。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铁军中队铭牌样式及说明
铁军中队铭牌为铜质材质(表面经拉丝处理,四周抛光),长60厘米、宽40厘米、折边2厘米,背面有便于悬挂的构件。
“★”为金色立体突起形状,直径8厘米,距顶边5.5厘米,居中均匀布置;“铁军中队”字样为红色行楷字体,每个字约9厘米见方,字间距约3厘米,距顶边16.5厘米,居中均匀布置;“铁军中队”字样下用红色楷体在括号内标注评定中队的消防站等级;右下角用黑色黑体注明颁发单位和评定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