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932125 上传时间:2023-01-1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0.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docx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docx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

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

  [摘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发达商品经济及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表现形式做过极为深刻的论述。

发达商品经济的本质规定在于市场调节的社会性,即市场主体(生产当事人)之间利益分配的社会化关系。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为了实现资本利益,市场调节充其量只是缓和资本与劳动及其资本内部的利益分配矛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就在于劳动者市场主体(劳动者利益)与市场经济的计划性。

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市场调节的社会性才能得到真正体现。

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性;劳动者;计划性

  [中图分类号]F0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12009)06-0030-04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成为世界性的潮流。

但是,西方主流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包含着内容各异,甚至是相互对立的理念。

对于当前的经济改革来说,重要的不仅在于确立市场经济的体制,还在于立足我国的国情,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厘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及其内在逻辑。

  

  二、马克思经济学关于发达商品经济的理论考察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发达商品经济做过极为深刻的论述,其主要论点如下。

  1,市场经济归根到底不过是“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规律的一种实现形式。

与西方主流市场经济理论不同,马克思认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前提不是资源的稀缺法则,而是基于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上的社会化生产。

市场所配置的资源,其本质上是社会劳动。

马克思经济学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市场配置资源时,强调使用“社会劳动”这样一个社会历史性的范畴,而不是用具有自然属性的稀缺资源来阐释市场配置的对象。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人们所从事的生产活动都是在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下的社会生产,随着生产分工的不断深化,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化大生产逐渐主导各个经济部门的运行,使得各个经济部门彼此相互依赖。

也就是说,只有根据社会分工,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以满足各种社会需要,才能实现社会分配的协调,有利于社会平衡发展。

在马克思看来,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不仅是社会化生产的客观要求,而且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有的一般规律:

“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

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

既然如此,市场配置的对象就是“社会劳动”;市场经济归根到底不过是“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规律的一种实现形式。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经济学还强调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来把握市场配置资源的路径。

也就是说,既要研究社会劳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在各个经济单位与部门之间的合理配置,也要分析市场配置资源的特定社会历史性质。

市场配置资源不仅是纯技术意义上的资源配置,即人与物的关系;也是特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的资源配置,是生产关系的范畴,即反映人与人之间利益分配的实现形式。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背景,立足于劳动价值论与资本理论,透过市场,结合总分配关系深刻地描述了市场经济的实质和本质。

  2,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指出:

商品作为商品,作为资本产品的性质,“已经包含着一切流通关系,即产品所必须通过并由以取得一定社会性质的一定的社会过程”。

这种流通关系、社会过程,其直接表现就是市场、市场经济过程。

马克思接着谈到:

“这种性质也包含着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着他们的产品价值的增殖和产品到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的再转化。

”这里十分明确地指出了主要的市场关系即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随着消费地位的上升,以致人们认为市场经济是“消费主导”的,但这不过突出了消费与生产的关系,并不意味着消费决定生产与分配,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只有强调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才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看,在市场上生产要素产权化、产权商品化之后,通过生产当事人把它们结合、运作之后,构成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正因为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实现资源配置、产权配置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可以认为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

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的发展除了取决于生产力本身的发展,还取决于商品价值关系的发展。

  3,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是一种利益分配关系。

市场经济的作用,总是通过经济利益、收入分配的杠杆而传导的。

马克思曾指出:

“一个资本家思考问题完全是由他的利益和他的立即动机决定的。

”没有利益分配的杠杆,任何市场信息都只是一种自然的存在,都难以发挥调节作用。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市场通过社会劳动的调节具体化为对工资、利润、地租等收入的调节来实现资本主义的利益关系,其直接表现为资本主义的分配关系。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通过各种收入来分析市场经济对分配的调节功能比单纯用价值或价格的调节所涉及的内容更为深刻,因为它突出了市场调节的本质是其社会性,是对经济利益关系的调节。

马克思还指出,收入的调节作为市场经济实现分配关系的杠杆之所以比价格更为有力,有其深层原因。

各种收入是由总价值的相应部分转化而来的,决定这种转化的,就是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权。

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所有权,就是商品这些不同的价值构成部分所以会分别属于各自的所有者,并把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转化为他们的收入的原因”。

所以,收入的调节说到底是所有权的调节,是所有制的直接表现。

这样,可以看到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市场经济对分配关系的实现和调节包含着不同的层次。

价格、供求、竞争是最直接的,利率(剩余价值率、利润率及地租率的集中体现)也是直接的,价值、生产价格就是间接的,而利润、地租、工资则是根本的。

从这层意义上看,要素的所有权及利益的分配就是最根本的了。

当然,从整个社会来看,分配制度总是相对稳定的,其调节作用与各种直接的市场机制显然不同。

市场通过对收入和所有权的关系以及它们对利率的调节,说明了收入的协调、分配的协调、所有权的协调、生产关系的协调,并显示了这种相对协调之间的关系及它们同各种市场机制的关系,即内在的协调调节着外在的协调,外在的协调不断的偏离又反映内在的协调。

  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与经济制度、所有权关系是密切联系的。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商品拜物教时,曾就这一问题谈到“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化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

……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

”这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市场调节具有物的特性,是人格的物化。

具体来说,这种“物”不是商品本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特定的物。

即物化的资本。

一句话,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调节归根到底只是实现了资本的所有权,实现了资本的利益。

  4,就市场利益主体而言,等价交换和平等关系仅仅是表面的、有限的。

商品价值交换的不平等关系在市场经济现实中才是常态。

在《资本论》的开篇,马克思通过抽象研究商品价值关系得到商品价值关系的简单规定,即商品价值关系是生产者之间为了需要而进行的等价交换的关系。

但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商品经济阶段,这种关系在复杂的条件下得以丰富和变形,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总结了前面的研究成果,集中论述了三种具体交换关系。

研究表明,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等价交换和平等关系仅仅是表面的、有限的。

商品价值交换的不平等关系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才是常态。

首先,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认为:

“这些人不过作为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每个人都企图尽可能高价出售商品(甚至生产本身似乎也只是由他们任意调节的)”,所以他们互相施加压力,剧烈竞争。

也就是说“偶然性和任意性发挥着自己杂乱无章的作用”,在这种复杂的条件下,交换不可能是平等的。

其次,雇佣劳动者与资本家及土地所有者的关系更是充满不平等。

马克思对这个问题指出:

“劳动者被剥夺了劳动条件,这些条件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另外,一些个人独占土地所有权”。

既然生产条件分配不平等,交换就不可能真正平等。

平等“仅仅成为属于流通过程的一种表面现象,成为一种与内容本身无关的并只能使它神秘化的形式”。

所以,如果说这种交换也有某种平等,那只是在双方都以所有者的身份彼此联系的瞬间才存在,充其量是形式的、有限的。

最后,就资本家同土地所有者的关系来看,土地是二者交换的对象,但土地属自然范畴,在进入交换之前,就被私有权垄断。

这种垄断,导致了土地所有者凭自得到绝对地租、级差地租。

如果说这种交换并不违背价值规律,那也只是在地租额多少的确定方面。

土地所有者在这块土地上是否付出劳动则已经不是价值规律的领域了。

此外,垄断地租会“把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具有垄断价格的商品上”。

这种场合的交换当然也没有平等可言。

总之,马克思认为在发达商品经济关系的现实中,商品交换的不平等关系才是常态。

究其根本原因,如果不涉及社会历史形态,从市场一般意义来看,不过是交换打破了生产与分配的同一性,使得分配关系无法通过交换完全实现生产关系的要求。

也就是说,通过市场并不能实现生产劳动者与劳动的同一。

这种情况,资本主义如此,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无法调和劳动与资本的利益,也无法协调资本内部的利益;在有社会调节的情况下,由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存在劳动的异化,也无法通过市场实现劳动利益,充其量只是缓和资本与劳动的利益分配矛盾。

我国当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部分私有企业及少数土地所有者,如果没有社会调节,仅靠市场实现利益分配,就会导致两极分化。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们更要通过政府、通过社会的规制体现市场调节的社会性及劳动利益趋势。

  

  三、结论和启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从总体上看虽然还暂时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水平,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的内在逻辑相对于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实际上已经内在地包含着某些超越因素。

  1,劳动者市场主体即生产当事人的变化。

市场主体的多少及其活力的大小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

市场经济归根到底就是发挥市场主体的主体性(自主性、能动性、创新性),以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是通过劳动者与其劳动利益相联系的劳动主体性的发挥与发展,才显示出它特有的魅力和作用的。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市场主体主要是职能资本家。

在那里,商品价值关系制约和作用的主要对象是职能资本家,他们可以从生产中得到剩余价值或利润,使资本增殖。

雇佣劳动者只是通过商品价值关系实现其劳动力的价值及其收入,他们附属于职能资本家。

基于这个角度,可以认为雇佣劳动者群体并非市场主体,因此根本谈不上劳动主体性的真正发挥。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会有很大不同。

从理论上看,至少在国有企业中,劳动者不仅是生产者,还是企业的所有者,劳动者本身已经构成生产当事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与劳动者有直接的关系。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理应是人数众多的劳动者群体。

一旦这个群体的主体性发挥出来,并且作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出现在市场上,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是充满无限活力的。

改革开放伊始,人们普遍认为,是市场经济改变了我国短缺经济的状况,其实根本原因就在于众多市场主体主体性的发挥。

尽管现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但我国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使大量的劳动者也成为生产当事人,成为了市场主体,只要这些市场主体、这些劳动者真正发挥了其应有的劳动主体性,劳动者与商品价值关系必将发生重大变化。

我们总不能说在这样的条件下,市场经济关系同资本主义比较发达阶段的那种“极端异化”是完全一样的。

当然,也不能把这种市场关系同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的那种商品价值关系相提并论。

尽管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小商品生产者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劳动者市场主体,但那种条件下的劳动者成为市场主体只是偶然的、自发的、分散的、无数个量的规定,只是体现了个别劳动者同商品价值关系(劳动交换关系)之间有限的、瞬间的原始同一性。

没有总量规定,个量规定难以真正实现。

只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代表联合劳动的总体劳动者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之后,市场调节的社会性才能得到凸现,劳动者之间的商品价值关系的直接同一性才能逐渐表达出来,市场经济才能渐进于真正实现符合劳动者利益的分配关系。

正是基于此,我们才有信心和决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2,市场经济运行的计划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中,也存在商品交换的不平等关系,也无法完全通过市场调节达到分配关系的协调。

因此,我们有必要利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作用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计划调节以便体现市场调节的社会性及劳动利益趋势,尽量逐渐减少商品交换的不平等对实现分配关系的扭曲。

在自由竞争占统治地位的商品经济中,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都不会受到主流经济学的支持。

在现代发达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尽管国民经济的计划调节已经多少取代了无政府状态,但这并不意味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已经带有计划性了。

反之,在公有制条件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却必然要带有计划性。

这种情况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一样。

根据马克思对发达商品经济一般理论分析所得出的结果,市场经济归根到底不过是“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规律的一种实现形式。

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是人数众多的劳动者群体,他们从本质上更有可能“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州”,更有可能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出发提出了经济计划性的理论设想,“在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因而也就是使生产、占有和交换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的社会性相适应”的同时,也强调了“直接地”、“社会地”、“有计划地”、“自觉地”进行社会资源配置。

如果我们不否认公有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深刻而全面的渗透力,那就应该充分意识到:

市场经济在公有制下必然会发生这样的转型,即其本质蕴含着计划性的要求。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普遍认为传统计划经济是不符合当前生产力水平的东西、不必要的东西。

其实,人们本应了解,经济计划的产生有其客观依据。

它不仅是生产力充分发展的产物,更重要的是,它也是公有制的必然产物。

我们不能因为经济计划在现阶段有不可避免的弊病而完全否定它,甚至否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计划性。

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不是“在他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更何况我国当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本不可能要求全体政府官员在“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能克服“旧社会的痕迹”,并且能客观而准确地计划国民经济。

但我们所强调的并不是经典计划经济中的计划性,而是现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计划性。

应该说,后者是前者的必要阶段,前者是后者的必然趋势,这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

  [2]资本论:

第3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

237,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