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侦探福尔摩斯》不腐不足以平民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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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侦探福尔摩斯》不腐不足以平民愤

影评知识

文/图宾根木匠

我就知道,又会搞成腐女的盛宴,原著里中年愚笨的华生蜀黍成了风流周党的裘德·洛,大脑发达的名侦探成了肌肉发达的钢铁侠,再加上盖·里奇对女主角的有意忽略,两个帅锅纠结在一起,不腐岂不是暴殄天物?

断背了吗?

如果按照柏拉图爷爷的精神恋爱理论,还真不好说。

不过作为一个性取向很庸俗化的男观众来说,我其实没大看出来。

柯南道尔的原著里,华生对福尔摩斯是无限崇拜的,威格拉姆的同人漫画我没看过,盖哥显然又在电影里同人了一把,但是裘德对唐尼的感情炽热程度也没有超出爵士的原著吧?

对电影作品而言,腐女们简直就是魔鬼,被她们YY一遍,遇神杀神,管你原作是什么味道,通通在“断背”二字上了断。

当然解读电影是每一个观众的权利——天赋的“自然权利”(NaturalRight),腐女们这么做也是她们的自由。

再者,对于发行商来说,腐女绝对是一群可爱的小魔鬼,有了她们的口耳相传,票房不愁不好。

本片中还是裘德和唐尼的二人转小菜,等到下一部布拉德·皮特版的莫里亚蒂教授出来,那就真的是3P大餐了。

套用鲁迅先生评论罗贯中的话,柯南道尔“状福尔摩斯之多智而近妖”,大侦探其实是一个理性主义的魔鬼。

上知天文,下懂地理,业余时间做数学题解闷,天天泡大英图书馆还把座位下面磨出了脚印;此外,他还是一个超一流的造型师,精通各种微整型技术,再加上热爱背包旅游,瞧这素质,有他破不了的案子?

当然,原著搞到后面,福尔摩斯的心理学造旨也有点夸张,他的探案理念以本格进,却以变格出。

福尔摩斯诞生的时节正是英国第二次工业革命如火如茶的年月,被文艺复兴埋种、启蒙运动激活的理性主义星火早烧成了燎原之势,这是一个理性万岁、人定胜天的时代。

用马克斯·韦伯的话来讲,世界早已经祛魅,什么魑魅魍魉,在理性大神福尔摩斯的山人妙计下,通通露出马尾。

盖·里奇玩了一个花招,大Boss布莱克一开始被塑造成一个超自然的黑巫师形象,影片看到一半时,我还真以为这次柯南道尔遭遇到了J·K·罗琳,心中暗想:

乖乖,敢情盖·里奇也是文科生啊,对二十世纪的非理性思潮吃得如此透?

居然拿日不落帝国的理性主义代言人祭旗了?

到最后还是翻了包袱,布莱克者,抽劣的舞台魔术师,靠着刘谦的功夫想吃掉英国议会,意图抢在墨索里尼和斯大林前头建立极权社会,当然会鸡飞蛋打。

不过这也无意间勾勒出了独裁者们的漫画形象。

极权社会何以建立?

不就靠着人间天国的许诺和意识形态神话的营造?

而这种意识形态神话营造又必然落实在独裁者个人形象神话的塑造上,原始的君权神授被改头换面成法国大革命式的“人民”头衔而已。

罗伯斯庇尔最终玩火自焚,布莱克也难逃此命——当然,电影里的布莱克主要靠的是托和生物、化学实验,外加巧妙的媒体炒作,这怎么瞒得过唐尼版福尔摩斯的火眼金睛?

不亏是埃德蒙·柏克的同族人,盖·里奇拍电影总还有点保守主义的潜在情怀,自由的传统一定要保有,福尔摩斯跟杀人犯斗太没派了,撑死就是个《无耻混蛋》,这次跟极权野心家斗,其乐无穷。

不过话说回来,保守主义其实是置疑人的理性的,用福尔摩斯的理性来揭穿布莱克的神话,那还得寄希望于福尔摩斯个人华盛顿般的个人情操上,万一歇洛克蜀黍动点歪脑筋,英镑上估计印的就不是女王了。

我英语听力没那么好,也听不出唐尼操的是伦敦口音还是唐山口音,腐女们YY是腐,我往理性主义、保守主义上瞎掰也是腐,看电影嘛,各人找各人的乐子。

影评嘛,说穿了也就一个“腐”字了得。

不腐不足以平民愤,然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

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

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

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

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

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

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

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

跑,阿甘,跑。

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

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

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

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

我想尿尿。

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

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

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

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

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

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

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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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爱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

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

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

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

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

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

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

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

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

跑。

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

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

想要回家。

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

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

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

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

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

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

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

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

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

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

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

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

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

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

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

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

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

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

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

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

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

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

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

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

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

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

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

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

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

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

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

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

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

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

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

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

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

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

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

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

跑,阿甘,跑。

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

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

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

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

我想尿尿。

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

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

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

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

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

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

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

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

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

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

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

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

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

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

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

跑。

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

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

想要回家。

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

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

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

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

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

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

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

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

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

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

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

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

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

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

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

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

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

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

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

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

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

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

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

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

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

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

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

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

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

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

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

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

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

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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