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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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二.docx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二

 

2019二建《工程法规》章节高频考点

(二)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2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4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仲裁制度7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民事诉讼制度8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0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11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2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3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4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4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

 

(一)掌握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

 

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重点掌握一些容易混淆的法的归属:

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

 

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二)熟悉法的形式

1、法律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

 

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

形式。

2、各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

全国人大;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3、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

(一)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6、文化教育权利

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

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

获得赔偿权原因:

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二)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

 

兵役;依法纳税。

 

1、下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属于民法的是()。

A、建筑法

B、保险环境保护法

C、合同法

D、安全生产法

【参考答案】C

 

2、下列法律中,属于商法的是()。

A、担保法

B、公司法

C、招标投标法

D、消防法

【参考答案】B

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A民法

B商法

C经济法

 

D诉讼法

【参考答案】C

4、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C

 

5、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效力最高的是()。

A、行政法规

B、司法解释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参考答案】A

 

6、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

A、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C、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D、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E、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

 

益的权利

【参考答案】A,B,C,D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一)了解建造师框架体系

1、建造师制度起源于英,发展于美,国际建造师协会有17个成员。

2、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省建

 

设厅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3、分级别、分专业:

一级和二级;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

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

六大标准:

职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

 

标准、注册

 

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二)掌握考试管理

1、二级:

全国统一大纲、各省组织考试

二加一:

两门综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加一门专业管理与实

务(六选一)

2、一级:

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考试

 

三加一: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三)掌握注册管理

1、注意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

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有效期3年。

变更注

 

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多专业注册的,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

 

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4、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四)掌握执业管理

1、执业范围:

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

 

国范围内执业。

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

(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

(2)质量合格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

 

大型工程:

本专业一级

中型工程:

本专业一级、二级

 

小型工程:

无限制

4、注册建造师不得从事的行为:

(五)掌握继续教育管理

继续教育年学时:

共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其中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选修

课60

 

学时(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

注册两个以上专业:

60个公共学时外,每个专业各20学时

 

(六)掌握信用档案管理

 

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

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不良行为:

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七)掌握监督管理

1、监督管理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相互告知义务: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

 

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经典例题】

1.根据一定的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规规范的总称,称之为()。

A.法律体系

B.法律类别

C.部门法律

D.法律部门

【答案】D

 

【解析】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是()。

A.行政法

B.劳动法

C.经济法

D.民法

【答案】D

 

【解析】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以下关于法律法规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新的法律与旧的法律不一致时,一定采用新的法律

B.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C.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D.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很有可能国务院的意见不是最终的裁

 

【答案】D

【解析】A注意法律如是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必须由国务院来裁决,

不能直接采用新的。

B应由国务院裁决。

C非裁决,而是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因为还有一种

 

可能性最终的裁决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4.我国现行的建设行政法规主要有()。

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C.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D.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E.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答案】ABCD

5.以下()属于经济法。

A.环境影响评价法

B.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C.土地管理法

 

D.标准化法

E.建筑法

【答案】CD

【解析】ABE为行政法,建筑法在13年之前的教材中为经济法,在新教材中变为了行

 

政法。

6.设立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C.有独立产权的经营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答案】ABDE

 

【解析】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

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仲裁制度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仲裁制度

1.仲裁三项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

(2)或裁或审制度;(3)一裁终局制度

2.仲裁协议

 

3.申请仲裁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

 

;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

会的受理范围

4.仲裁庭组成,包括合议仲裁庭

(3人)和独任仲裁庭

(1人)两种。

独任庭仲裁员

和合议庭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选定。

4.仲裁审理开庭审理,可协议不开庭;仲裁不公开为原则,除国家秘密可协议公开。

5.仲裁中和解,可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中调解,仲裁庭可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或裁决书(作出即生效)。

6.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少数服从多数,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作出。

(2)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字,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

(3)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

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4)仲裁裁决一裁终局,立即生效;不得再仲裁,也不能提起诉

 

7.不予执行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

(2)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无权仲裁的

;(3)组成或者程

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证据是伪造的

;(5)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有贪污受贿枉法裁

决行为的。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民事诉讼制度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归纳民事诉讼制度

(一)级别管辖

 

基层、中院、高院、最高院。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

(2)特殊地域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辖。

(3)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

 

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

(4)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的范围:

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标的物所在地

(三)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1)移送管辖:

移送方:

只能移送一次。

接收方:

必须接受。

(2)指定管辖:

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四)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广义)

 

(1)原告:

狭义的当事人

(2)被告:

狭义的当事人

(3)共同诉讼人: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或共同的。

(4)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1)特别授权:

①承认;②放弃;③变更;④和解;⑤反诉;⑥上诉。

(2)一般授权:

可全权代理

 

证据的种类

(1)提交书证和物证应当遵循“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原则,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

 

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

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证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证人不能旁听。

(4)只有本人陈述而无其他证据佐证,其主张不予支持。

但对方当事人认可

的除外。

(5)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条件可申请重新鉴定(情形)。

 

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期间一般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短期诉讼时效1

 

年。

 

(2)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P316。

(3)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情形。

 

一审程序

(1)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结期限为6+6+n。

(2)起诉条件:

①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特殊情况处理——原告/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第二审程序

(1)上诉期间(判决: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2)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审判监督程序——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不一定)、申请时间(不中止、中断和延长)、向谁申请。

应当再审的情形:

证据—

(1)新;

(2)缺;(3)伪;(4)质;(5)集;(6)判错;(7)组成;(8)无人;(9)辩论;(10)

 

缺席;(11)遗漏;(12)撤销;(13)贪污。

 

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间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1.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继续使用的规定:

产权人委托具备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

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违法超期使用,产权人承担责任

 

2.保修义务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通过建设单位向其索赔。

(2)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谁采购谁负责。

 

3.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缺陷责任金5%。

 

(1)因承包人原因无法按期进行竣(交)工验收,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

 

途径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掌握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法律纠纷,是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因人身、财产或其他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对抗冲突(或者争议),主要包括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

建设工程领域里常见的是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争议。

建设工程行政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之间由于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包括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

(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频

道整理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有关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

A.名誉权纠纷、继承权纠纷

B.合同纠纷、继承权纠纷

C.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

D.名誉权纠纷、损害赔偿纠纷

2.关于和解的说法,错误的是()。

A.和解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B.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后仍然可以和解

C.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D.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

 

2.掌握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掌握四种解决途径

 

的特点和内容。

3.熟悉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以下各项纠纷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调整范围的是()。

A.村民王某与村委会的耕地承包合同纠纷

B.某建筑公司与某设备安装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

C.钢筋工赵某和所供职施工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D.某施工单位和某商品混凝土厂家的供货合同纠纷

E.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合同纠纷

4.下列有关行政复议基本特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A.提出行政复议的,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

B.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

C.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

 

请复议

D.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调解为原则

 

同步练习答案

1.C2.C3.BDE4.D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的八项质量责任和义务

(1)依法对工程进行发包的责任;

(2)提供原始资料的责任;(3)限制不合理干预行为;(4)依法

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5)依法实行工程监理;(6)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7)依法保证建筑

材料等符合要求;(8)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勘察单位

(1)依法承揽工程的勘察业务;

(2)勘察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3)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

 

必须真实、准确。

 

设计单位

(1)依法承揽工程的设计业务;

(2)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3)设计依据和设计深度;(4)依

法规范设计对建筑材料等的选用;(5)依法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6)依法参与建设工程质

 

量事故分析;(7)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回避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

 

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依据

(1)法律,法规;

(2)有关技术标准;(3)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职责和权限

(1)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监理形式

 

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总分包单位质量责任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发现差错,有义务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的。

3.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1)检验标准为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

检验不合格的后果不得用

 

于工程。

(2)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人(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和取样人(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

取样范围,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规定—九条

4.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

(1)严格工序质量检验和管理,强化隐蔽工程质量检查。

——程序——监理人未按时的

 

后果

(2)返修——针对对象——后果:

施工单位负责返修,损失及返修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归纳

 

: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死亡

3/10/30;

重伤

10/50/100;

财损

1000/5000/1

亿)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包括了人身、经济和社会

3个要素。

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内容。

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综合/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4.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分包单位各自建立

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P240

5.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

(一般情况:

立即—

1小时;紧急情况:

直接

事故补报,即事故发生

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

7日内)伤亡变化,应当及时补报。

6.事故调查

 

成员包括政府、安监、监察、公安、工会、检察院,可聘专家。

 

《工程法规》高频考点: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

 

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实施:

(1)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2.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不得

低于30%。

3.施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4.工伤保险强制性保险。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5.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法定的鼓励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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