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流域中上游丽水市水土保持生态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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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流域中上游丽水市水土保持生态环

前言

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水土保持监测是从保护水土资源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出发,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危害及其水土保持工程效果等进行动态观测和分析的过程,它是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决策、实施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及水利部2000年颁布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分级、分层次建立和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是当前水土保持事业中重要和紧迫的工作。

瓯江流域位于浙江省南部,发源于丽水市的龙泉市(县级市)与庆元县交界的百山祖西北麓锅冒尖,自西南向东北流,至丽水市折向东南流,贯穿整个浙南山区,经温州注入东海,流域面积18217km2,是浙江省第二大河。

流域内雨量丰沛,年平均降水量1700mm,主要集中在5~6月梅雨季节和7~9月台风雨期,地貌以中、低山丘陵为主。

在全国水土流失类型区划中,瓯江流域属南方红壤丘陵区,截至2004年底丽水市水土流失面积达2242.51km2,水土流失类型以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引起的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的形式以坡面侵蚀为主,局部地区存在沟蚀现象,在暴雨季节局部陡峭山坡有时会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重力侵蚀。

其中瓯江上游所在的庆元、龙泉、景宁等县市大部分区域属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其它县市属浙江省水土流失一般防治区。

丽水市位于瓯江流域中上游,土地总面积17298km2。

其中属瓯江流域的面积13107km2,占流域总面积的72%。

多年来,随着区域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水土流失为代表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并造成土壤肥力下降,河道、库塘淤积,河流行洪能力减弱等一系列危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并对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一定威胁。

建立丽水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是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需要,是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和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需要,是水土保持管理和科学研究最重要的资料来源,是预防、治理、监督执法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基础,是全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掌握区域水土流失的宏观及微观的情况的主要途径,可为政府决策部门制定具体政策提供详细依据参考,为丽水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支持,为全市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提供服务;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二00六至二0一0年)》中关于“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因此,丽水市根据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现状,提出了建设生态市的发展战略,规划到2007年,丽水市将初步建成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

实现丽水市生态市建设的战略目标,规划、建立区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体系显得十分紧迫与必要。

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体系由区域系统中心站、瓯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监测站、典型小流域监测站、水土保持重点监测与试验站,以及开发建设项目临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五个部分组成,除此之外,结合流域水库建立水库库尾淤积监测站,对系统进行补充。

2005年7月,受丽水市水利局委托,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了《丽水市(瓯江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2205年11月,丽水市水利局在杭州组织召开了《丽水市(瓯江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规划》(送审稿)评审会,并形成了评审意见(见附件3)。

规划编制是在对区域自然、经济、社会系统充分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按照评审意见,根据丽水市水土流失特点和水土保持规划,构建出丽水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的整体框架体系,并对框架中的各组成要素进行分析,并最终完成本规划报告。

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浙江省水利厅、丽水市政府各部门、丽水市各县(市、区)水利局和浙江大学大地科技开发公司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深表感谢。

 

第一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项目由来

1.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需要

2000年,水利部颁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由以下四级监测机构组成:

一级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级为大江大河(长江、黄河、海河、淮河、珠江、松花江及辽河、太湖等)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丽水市将建立监测分站,纳入到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并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及省级水土保持环境监测总站要求及规划,定期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告,成为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和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需要

丽水市位于瓯江流域中上游,是瓯江流域水源保护区和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生态位势。

为了加快丽水市(瓯江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进程,丽水市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建设“生态市”的重大战略决策,水土保持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市”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而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管理和科学研究最重要的资料来源,是预防、治理、监督执法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基础。

建立、健全丽水市(瓯江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是全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

1998年至2005年是丽水市经济、文化、建设迅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开发建设项目为代表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方兴未艾。

而根据《浙江省第四次应用遥感技术普查水土流失成果报告》,丽水市水土流失面积从1997年的2998.48km2下降到2004年的2242.51km2,表明在全市范围内水土流失情况有所改善,但根据调查统计,近年来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数量多、范围广,水土流失情况仍然较为突出,因此需要通过建立丽水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以掌握区域水土流失的宏观及微观的情况,为政府决策部门制定具体政策提供详细依据参考,为丽水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支持,为全市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提供服务。

3.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二00六至二0一0年)》,规划中提出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

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促进自然生态恢复。

丽水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网是丽水市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时监测和预报区域水土流失、水土保持以及自然生态系统的状态和变化过程,为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基础依据和科学支持,对保护水土资源,保障整个流域经济、社会、生态复合系统的协调、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规划建立丽水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是十分必要的。

 

二、规划目标

根据丽水市水土流失类型分布、特点及治理方向,建立健全能够控制区域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防治区,开展不同空间尺度、不同种类信息动态监测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

通过区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的实时监测,全面了解流域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动态变化过程;准确把握影响流域水土流失因子的变化、演替规律;及时分析和预报水土流失危害;实时记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效益,为区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三、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1.规划原则

丽水市(瓯江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监测站网控制面积较大,监测对象复杂多样,在站网规划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结合上级监测机构总体规划,结合丽水市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分区特点,因地制宜,点、线、面相结合组建区域监测网络;

(2)周期动态监测与连续定位观测相结合;

(3)全面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

(4)宏观监测与微观监测相结合;

(5)常规方法与新技术、新手段相结合;

(6)充分利用现有水文(泥沙)观测站点。

2.指导思想

丽水市(瓯江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十一五”规划精神,为丽水“十一五”期间的经济发展提供水土保持环境建设指标,构建能够全面、系统、及时反映丽水市(瓯江流域中上游)水土流失动态情况的监测网络。

四、规划范围

丽水市地理范围界于东经118°42′~120°26′,北纬27°25′~28°57′之间,土地总面积17298km2,其中属瓯江流域中上游的面积为13108km2,本次规划以13108km2为规划范围。

五、规划期限

本规划现状水平年为2005年,规划水平年为2010年。

六、规划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4)《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二)技术规范

(1)《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三)技术文件

(1)《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浙政发[2001]4号文)

(2)《浙江水文事业发展规划》

(3)《瓯江流域综合规划》

(4)《丽水市水土保持规划》

(5)《丽水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

(6)《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7)《浙江省丽水地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第二章规划范围基本概况

第一节自然地理特征

一、地理位置

丽水市位于浙江省南部,地理范围界于东经118°42′~120°26′,北纬27°25′~28°57′之间,东南与温州市接壤,西部、西南部与福建省宁德地区、南平市毗邻,西北与衢州市相接,北部与金华市交界,东北与台州市相连。

行政区域包括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云和县、庆元县、遂昌县、松阳县和景宁县9个区(市、县),土地总面积17298km2,除部分县市涉及钱塘江、飞云江、椒江、闽江、交溪水系外,大多归属瓯江流域。

瓯江流域位于浙江省南部,发源于丽水市的龙泉市(县级市)与庆元县交界的百山祖西北麓锅冒尖,自西南向东北流,至丽水市折向东南流,贯穿整个浙南山区,经温州注入东海,干流长384km,是浙江省第二大河。

瓯江干流以青田县圩仁为界,以上称瓯江流域中上游,流域面积13500km2。

除部分涉及金华市磐安县外,流域所涉基本与丽水市行政区域重合。

丽水市行政区域属瓯江流域中上游的面积为13108km2,占丽水市土地总面积的76%。

本次规划范围为丽水市(瓯江流域中上游)所涉及的13108km2。

二、地形地貌

规划范围地处浙江省南部,地势自西向东倾斜。

瓯江流域上游为山区,中部为丘陵盆地。

总的地势是西南高、东北低,受仙霞岭、括苍山、洞宫山三大山脉控制,境内山地面积广,起伏剧烈。

本流域西南洞宫山脉主峰黄茅尖,海拔1921m,是浙江省第一高峰。

规划范围位于我国东南部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的南段,江山——绍兴断裂带东南侧,山脉、水系均受华夏系、新华夏系构造体系格局控制,地形高差变幅很大,地貌类型多样。

主要以中山广布、峡谷纵横以及狭长的山间盆地为基本特征,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

西南部为中山区,平均海拔800m左右;中部丘陵、低山、盆地交错分布,海拔介于50~500m之间;北部、东北部的松古、壶镇盆地,海拔在200m以下。

规划范围土地按地貌类型划分,河谷盆地占2.9%,山间谷地占1.6%,低丘占2.2%,高丘占5.7%,低山占18.9%,中山占68.7%。

三、气象水文

1.气象

规划范围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全年季风影响显著。

域内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

在低海拔地带热量优越,冬季温和,春季回暖早,温度日较差大。

年平均气温在17.5~20.5℃,年平均相对湿度在75~81%,年日照时数为17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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