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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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解析各种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种类。

土地分类成便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响土地的利用现状,解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供应依照。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

主要依照土地自然特点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照土地的某一自然特点分类,还可以依照土地的自然综合特点分类;

2.土地议论分类系统:

主要依照土地的经济特点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主要依照土地的综合特点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依照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点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系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满的过程。

1984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宣告的《土地利用现状检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

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年9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宣告的《城镇地籍检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

含义》。

在研究、解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

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拟定了城乡一致的全国土地分类系统,并于2002年1

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督查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

日联合宣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9月宣告发的《土地利用现状检查技术规程》拟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一致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

分8类,二级分46类。

详尽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代码

名称

名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包括熟地、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

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

1

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

,北方宽小于

耕地

2.0m的沟、渠、路和田埂。

11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

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稻、

灌溉水田

莲藕、席地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1

 

12

望天田

指无灌溉工程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

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13

水浇地

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固定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保

浇一次水以上的耕地。

14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固定灌溉设

施,仅靠引洪灌溉的耕地。

15

菜地

指以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用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

作物,覆盖度大于

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数

70%的土地,包括果树

苗圃等设施。

2

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园地

桑园

指种植桑树的园地。

22

23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24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25

其他园地

指种植可可、咖啡、油棕、胡椒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

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31

有林地

指为公民经济建设用材所造的树木郁闭度大于

30%的天然、人工林。

32

灌木林地

指覆盖度大于

30%的灌木林地。

3

33

疏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为

10%~30%的疏林地。

林地

指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株数的

41%,还没有郁闭但有成林

34

未成林造林地

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的

造林地)

35

迹地

指森林采伐、火烧后,5年内未更新的土地。

36

苗圃

指固定的林木育苗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草本植被覆盖度一般在

15%以上、干旱地区在5%以上、树木郁闭度在10%以下、用于牧业的均

划为牧草地。

4

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

41

天然草地

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42

改良草地

指采用灌溉、排水、施肥、松耙、补植等措施进行改良的草地。

43

人工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包括人工培育用于牧业的灌木。

指城乡居民点和独立于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

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

51

城镇

指市、镇建制的居民点,不包括市、镇范围内用于农、林、牧、渔

业的生产用地。

52

农村居民点

指镇以下的居民点用地。

5

居民点及工矿

指居民点以外独立的各种工矿企业、采石场、砖瓦窑、库房及其他

用地

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不包括隶属于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农副业生产

53

独立工矿用地

基地。

54

盐田

指以经营盐业为目的,包括盐场及隶属设施用地。

55

特别用地

指居民点以外的国防、名胜古迹、

公墓、陵园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

范围内的其他用地按土地种类分别归入规程中的相应地类。

 

2

 

指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

(包括护路林)及其隶属设施和民用机场用

地。

61

铁路

指铁道线路及站场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取土坑及护路林。

6

62

公路

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和护路林。

交通用地

指农村南方宽不小于、北方宽不小于2.0m的道路。

63

农村道路

64

民用机场

指民用机场及其隶属设施用地。

65

港口、码头

指专供客运、货运船舶停靠的场所,包括海运、河运及其隶属建筑

物,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垦殖三年以上的滩地、

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

7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的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

7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

73

水库水面

指人工修建总库容不小于

10万m3,正常蓄水位线以下的面积。

74

坑塘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蓄水量小于10

万m3,常水位岸线以下的蓄

水面积。

75

苇地

指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

7

水域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润湿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

76

滩涂

水位间的滩地、季节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

位与最大洪水位间的面积。

77

沟渠

指人工修建、用于排灌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南方宽不小于1m、北方宽不小于2m的沟渠。

78

水工建筑物

指人工修建的,用于除害兴利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

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

79

冰川及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永久积雪

指当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

81

荒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小于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的土地,不包括盐

咸地、沼泽地和裸土地。

82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齐聚,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83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

8

未利用土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

但不包括水系中的

84

沙地

沙滩。

85

裸土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86

裸岩、石砾地

指表层为岩石或砾石,其覆盖面积大于

70%的土地。

87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m,北方宽不小于2m的地坎或堤坝。

88其他指其他未利用土地,包括高寒沙漠、苔原等。

注:

①我国丘陵山区的耕地面积中,田埂、土坎所占比率较大。

有些高坡田、土坎所占面积高达50%

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

类中。

②郁闭度是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整个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③关于过去曾是低洼、渍水地带并长有芦苇,现已枯竭成为旱苇地的,仍划为水域中的苇地。

④常水位岸线指多年保持的水位与岸线的交线。

关于常水位岸线的确定方法,可经过当地公众检查经

常出现的水位来确定,也可直接从岸线植被、波浪冲击岸边形成的较牢固的岸线来确定。

若是上述两种方法无法确定的,也可用依照航片或地形图上的水面边线确定。

该规定一级类设八类,因此被称为“老八类”。

 

3

 

依照土地用途的差异,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年颁发的《城镇地籍检查规程》规定全

国城镇土地采用两级分类,城镇土地分为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

详尽的分类名称及

含义见表2。

 

表2

城镇土地利用分类及含义

(1989年标准)

一级种类

二级种类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11

商业服务业

10

商业金融业用地

12

旅游业

13

金融保险业

20

工业、仓储用地

21

工业

22

仓储

30

市政用地

31

市政公用设施

32

绿化

41

文、体、娱

42

机关、宣传

40

公共建筑用地

43

科研、设计

44

教育

45

医卫

50

住处用地

61

铁路

60

交通用地

62

民用机场

63

港口码头

64

其他交通

71

军事设施

70

特别用地

72

涉外

73

宗教

74

牢狱

80

水域用地

91

水田

90

农用地

92

菜地

93

旱地

94

园地

100

其他用地

2.过渡类

 

十多年的检查实践和成就应用证明,上述两个土地分类拥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合用性,基

本上满足了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确保护耕地的重要决策,满足经济和社会可持

续发展的需要,对土地分类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对现行土地分类系统进行合适更正和

完满。

在研究、解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

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拟定了城乡一致的全国土地分类系统,并于2002

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全国土地分类系统的基本框架以下:

 

4

 

(1)采用三级分类系统。

一级类设三个,即《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2)二级类设15个。

(3)三级地类设71个。

详尽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3。

 

表3全国土地分类(试行)(2002年标准)

 

一级类

编号名称

 

 

1用

 

 

 

2

 

 

二级类

编号名称

 

11

 

12

 

 

13

 

14草

 

15农

 

21

工矿

22仓储

用地

 

三级类

编号

名称

111

灌溉水田

112

望天田

113

水浇地

114

旱地

115

菜地

121

果园

122

桑园

123

茶园

124

橡胶园

125

其他园地

131

有林地

132

灌木林地

133

疏林地

134

未成林造林地

135

迹地

136

苗圃

141

天然草地

142

改良草地

143

人工草地

151

畜禽饲养地

152

设施农业用地

153

农村道路

154

坑塘水面

155

养殖水面

156

农田水利用地

157

田坎

158

晒谷场等用地

211

商业用地

212

金融保险用地

213

餐饮酒店业用地

214

其他商服用地

221

工业用地

222

采矿地

223

仓储用地

 

5

 

23

 

24

 

25

 

26

 

27

 

28

 

 

31

3

 

 

32

 

公用

 

设施

用地

 

住处

用地

 

水利

设施

用地

 

 

 

 

231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

232

景观休闲用地

241

机关集体用地

242

教育用地

243

科研设计用地

244

文体用地

245

医疗卫生用地

246

慈善用地

251

城镇单一住处用地

252

城镇混杂住处用地

253

农村宅基地

254

悠闲宅基地

261

铁路用地

262

公路用地

263

民用机场

264

港口码头用地

265

管道运输用地

266

街巷

271

水库水面

272

水工建筑用地

281

军事设施用地

282

使领馆用地

283

宗教用地

284

监教场所用地

285

墓葬地

311

荒草地

312

盐碱地

313

沼泽地

314

沙地

315

裸土地

316

裸岩石砾地

317

其他未利用土地

321

河流水面

322

湖泊水面

323

苇地

324

滩涂

325

冰川及永久积雪

 

3.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新12类),即土地分类的国家标准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督查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07年

8月10日联合宣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住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一次拥有了

全国一致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系统,共分

12个

一级类、56个二级类。

详尽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

4。

表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新12类)

 

7

 

8

 

9

 

当前存在“新三类”的征采建议稿,06年还在国土系统征采建议,但真切的土地分类

“新三类”尚没有宣告,尚处于征采建议阶段。

从2007年8月10日起,我国将执行全国一致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这个分类系统,结束了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的时代。

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的国标时代,必然为我们科学、正确掌握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为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带来积极的深远的影响。

同时,还可依照

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

本分类系统可以与过去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连结。

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供应基本信息,拥有很强的合用性。

三,各种(新旧)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比较解析

比较项

老八类

1989年类

过渡类

新12类

宣告年份

1984年

1989年

2001宣告,

2007年

2002试行

全国农业区划委

原国家土地管理

国土资源部、

国家质量督查检验检疫

宣告部门

总局、

员会

农业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两级分类,

两级分类,

三级分类,

一级类三个,

当前两级,

分类系统

一级类

8个,

一级类10

个,

二级类设15

个,

三级类建议征采中

二级类

46个

二级类24

三级地类71

1.标志住我国土地资源

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

一致的国家标准;

2.合用性,连结性,开

放性;

3.结束了土地资源基础

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

在当时的经济系统下,这些土地分类标准发挥了积极作

意义的时代,将为我们科学、

用。

正确掌握土地资源利用

现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

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以及为国家宏观管理和

科学决策,带来积极的深

远的影响。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这些土地分类标准都是随着需要

三级类建议尚在征采中,

由各部门自行拟定的,因此不论从立法上、管理系统上,

在现阶段可能会影响到

缺点还是从技术标准上,都不可以能兼备考虑、整体安排。

一些部门的土地利用分

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不断完满,土地资源分别多头

类的更正和使用。

管理系统越来越显现出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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