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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队管理制度

机关车队管理制度

二车队管理由办公室负总责,车队队长在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车队管理的日常工作。

车队队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⒉搞好司机考勤;

⒊组织司机年审和车辆年检;

四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司机因病因事请假,为会领导服务的,先报领导同意,再报车队队长填写考勤记录。

会领导因外出不用车的,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车辆由办公室或车队队长统一协调。

五司机要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严禁借工作之便向领导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会主任、委室工作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

司机因公出长发,应在事前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汇报,说明去向和事由。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委室用车应首先服从办公室统一协调:

⒈会召开重要工作会议、例会或开展视察、检查等重大活动需要调度车辆的;

⒉会领导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度车辆的;

⒊上级或外地来人需要调度车辆的;

⒋老干部统一活动及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⒌车辆故障或司机因事因病请假需要调度车辆的;

⒍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七严禁私自出车派车。

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现一次进行批评纠正,发现第二次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车司机承担。

耽误公务及领导用车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凡不服从调度的,每次扣出发补助元。

八要保证行车安全和良好的车况。

出车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开车。

不出车的车辆,有车库的要及时入库,没有车库的一律在办公楼前妥当停放。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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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一、遵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遵章守法,文明驾驶。

二、严格执行“七不派、八不开”的规定,定期参加队里组织的安全例会和车辆的安全检测。

(一)七不派:

1、不派身体状况不佳、情绪低落的驾驶员出车;

2、不派未经年检合格的车辆;

3、不派安全部件性能不良的车辆;

4、不派与证照不符的车辆;

5、不派未经回场检查的车辆;

7、夜间不派无路单的车辆。

(二)八不开:

1、不开超载、超员、超速车;

2、不开客货混载车;

3、不开“带病”车;

4、不开强超、强会、挣道抢行野蛮车;

5、不开证照不符车;

6、不开未经批准的“人情车”;

7、身体疲劳、情绪不好不开车;

8、酒后不开车。

(三)安全例会和车辆安全检测:

每月二十五日召开全体司机安全例会,通报当月的安全事故,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对车队所有车辆的车容车貌、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三、不准将车辆交给外单位人员或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对司机处以200元罚款,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经济损失由司机个人承担。

六、机动车必须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车库内,对于违反规定停车造成车辆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司机个人承担;造成车辆丢失的,司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20%。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是我县一支重要的后勤保障队伍,其保障和服务直接影响县政府的形象和效率,必须按照保障有力,服务到位,万无一失的要求,加强车队管理。

为确保县领导和各单位公务用车和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车辆调度

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辆在确保县领导、各单位公务用车和行车安全下,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驾驶员应服从调派,随叫随到,并按调派的时间、地点待命。

2、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办公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及时向中心领导请假,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领导准时、安全用车。

3、实行车辆动态管理,使用车辆和出差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队报告,便于车队临时用车调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车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调配。

现有车辆均属公务车辆,车辆分两队:

一队车辆用于为县领导服务用车;二队车辆用于各单位领导公务用车及重大活动。

在确保县领导、各单位公务公车的情况下,可租赁用车,租赁费用于车队车辆的维修。

2、车辆在本县内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内,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停放在规定停车地点的,可由驾驶员选定安全停车场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凡未按要求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坏或遗失的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4、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5、车队所有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因外借造成车辆损坏和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被盗除保险公司赔付外,剩余部分由驾驶员承担并调离岗位。

6、从2010年1月1日起,车队所有车辆的保险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参保。

7、车辆的审验工作由后勤中心审验,驾驶员应积极配合,如果遇到该车因违章罚款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罚款责任。

8、建立车辆管理档案,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

9、车辆实行单车核算制度。

车辆燃油管理制度

1、车队要根据各车辆的实际车况、使用年限和使用情况确定油耗限额。

驾驶员在出差回来后,立即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上报车辆行驶里程和用油量,否则不予报销。

2、每月初,由办公室、财务室专人统计每辆公车月初里程,建立当月行驶帐目。

用油量按百公里计算。

每月公布一次,对安全行驶节油节材的车辆驾驶员年终给予表彰和奖励,超过限额的,给予相应处罚。

3、车辆加油实行派车单登记制度,出车前、后应在派车单内注明实际公里数,并有乘车领导确认签字后核算油料。

归队后,单据经中心领导签字后应及时交财务室报销。

4、车辆原则实行凭票加油,因长途出车在外地加油的,归队后第二天须报财务室按车的实际公里核算后,经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同时登记车辆加油情况,建立耗油台帐。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1、机关所属车辆必须在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包括修理、装饰、更换轮胎和日常维护保养更换机油等,维修和保养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如在路途遇到故障需外地维修的,乘车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维修票据要有乘车领导签字,归队后经技术签定组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字后,方可报中心领导签字报销。

未经领导批准,自行维修及购置车内用品的不予报销。

3、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零配件驾驶员必须带回并交车队技术组验收,由修理工登记保管,不得私自处理。

未交旧换新者,费用自理。

4、驾驶员必须增强责任心,保证维修或装修的车辆质量过关。

维修发票、定点维修、装饰结算明细单等,应及时报后勤服务中心审核、登记后方可办理费用支出手续。

对弄虚作假的定点维修单位和驾驶员将严肃查处。

5、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交警、保险公司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维修时必须按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维修车辆。

车辆派车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将公车的集中统一管理,以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为目标,切实杜绝公车私用等现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节约财政经费开支,降低公务交通成本,保证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

2、各单位因公务需要用车时,由单位主要领导填《外出用车申请单》,报县委、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出差地点的实际路况、距离调配相应车辆。

3、出差车辆在途中根据领导指示,需临时改变路线行程的,车辆驾驶员需及时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汇报。

4、越野车的使用需根据领导工作目的地(如上山、牧区、戈壁滩、特殊路段等)进行安排。

一般情况下,领导前往县城区域(下乡)、库尔勒、乌鲁木齐等地办公事的派卧车。

5、如前往同一目的地开会学习、培训、工作的两位以上领导可乘坐一辆车。

两人以上外出开会学习培训的方可派车。

6、各单位科级领导用车,也根据领导工作目的地(如上山、牧区、戈壁滩、特殊路段等)报分管县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越野车。

前往县城区域(下乡)、库尔勒、乌鲁木齐等地办公事、开会学习、培训的两人以上派卧车。

7、各级领导用车如有特殊工作情况需要一人用一车,需经县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8、大型节假日如需回家探亲的县领导两人以上派一辆车。

双休日、探亲假一律不派车。

9、如领导外出学习培训超过一星期的,待领导报到完后,车辆即可返回。

车辆费用支付制度

1、各用车单位实行车辆费用支付制度。

2、公务用车相关经费及驾驶员差费由县财政按照年初预算保留在县财政。

用于各单位用车费用。

3、驾驶员出差归队后,由后勤服务中心财务人员核算出车辆外出产生费用(油料费、差旅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相关费用),油料按不同车辆耗油办法计算,卧车每百公里按8公斤计算(长途)、越野车每百公里按15公斤计算(长途);(短途)卧车每百公里按10公斤计算、(短途)越野车每百公里按17公斤计算;差旅费按县财政的通知计算,停车、过路费按实际产生的计算。

费用单据报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及用车单位领导审核后,分别在《公务用车费用核算单》上签字,由后勤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到财政支付中心办理相关转账手续。

驾驶员管理制度

1、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文明、守法、守时、爱车、节俭”的原则驾驶车辆。

树立安全、服务、保密的意识,当个名副其实的“三员”:

即领导的驾驶员、领导的服务员、领导的保密员。

做到车辆“三净一亮一好”:

即车内净、车外净、底盘净、车身亮、车况好。

2、上班时间原则上在办公室待命,有出车任务时必须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车,必须事先办理请销假手续。

服从车队调度,做到:

安全、准时、优质、保密、高效。

4、驾驶员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注重仪表、文明礼貌行车。

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注重学习效果。

5、驾驶员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勤制度。

6、工作积极主动,服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与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7、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从车队领导安排的出车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安排出车任务。

驾驶员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无派车单视为私用车,驾驶出车前和到达目的地后必须向车队领导报告。

8、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

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不得随便外出或窜岗,需要外出的必须得到领导同意或给办公室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无故缺勤按旷工处理。

可扣发误餐费、并和年终考评挂钩。

9、驾驶员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按指定的地点、时间、到达目的地,如因驾驶员误领导的用车时间回队后将严肃处理并转岗。

10、驾驶员出车必须提前10分钟--15分钟到指定地点,到达工作现场后,不得随意将车开离现场或人员离开车辆。

如离开须经乘车领导同意。

11、工作完毕后车辆必须开回本单位,在指定地点、车位停放。

在外出差应将车辆停放安全地点。

12、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为私用,严禁“私拉乱跑”,如造成事故由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

归队后根据事故将严肃处理,并调离岗位。

13、驾驶员不得开超速车、带病车、赌气车、盲目车、冒险车。

严禁违章行车,因违章而受到的处罚和罚款以及造成交通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其个人承担。

14、服从调度,随叫随到,准时出车,遵守交通原则,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16、驾驶员不得将车辆给其他人驾驶,凡因此事而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和肇事者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并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17、驾驶员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18、对在外维修、购买材料及去外加油时弄虚作假多开发票的,经核实后给予加倍罚款并调离岗位。

19、对在外自行调整里程表的驾驶员将严肃处理。

20、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容整洁,要认真爱护、保养、管理好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特别是带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

同时要认真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及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的状况,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21、严格遵守车队的各项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与调度,不听从领导安

排的可就地转岗。

23、驾驶员符合条件休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的,一律到县人事局按单项假期规定批准休假,但均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提前给领导报告,以便合理安排工作。

24、坚持政绩考核制度。

对驾驶员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民意测验,群众信任率达不到80%的年底不能评先评优。

每年对在职驾驶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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