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841615 上传时间:2023-01-11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5.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docx

《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docx

86135鹿泉消防正式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鹿泉商贸大厦、住宅消防设施

 

招标编号:

鹏瑞-002

 

河北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OO六年八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鹿泉商贸大厦、住宅消防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2

招标人

河北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建设地点

鹿泉市

5

建设规模

6

质量等级

合格

7

质量标准

合格及以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消防等相关专业验收。

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系统应完全满足国家现行消防规范技术要求(GBJ16-87),完全满足大楼有关消防设计和使用要求。

8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9

合同价格

固定总价合同

10

招标范围

鹿泉商贸大厦、住宅消火栓、喷淋、消防自动报警、泵房系统、防火门及卷帘、通风排烟系统(详按施工图纸内所有消防验收内容),中标人应负责上述招标内容中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线管、盒予埋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最终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该工程项目中管道(线)预埋施工,部分已由上总承包单位先行施工,该部分费用在中标单位结算时予以扣除。

11

工期要求

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在室外管线工程完工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

12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3

工程计价方式

03定额计价

14

投标有效期

1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16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0万元

17

招标、图纸费

人民币100元

18

踏勘现场

及答疑会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19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20

发放招标文件

2006年8月8日9:

00-12:

00,河北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

投标质疑

2006年8月12日9:

00时前河北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发布答疑纪要

2006年8月14日17:

00时河北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地点:

递交时间:

另行通知

24

开标、评标

开始时间:

另行通知

地点:

另行通知

25

资格标准

①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建筑智能化三级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消防部门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许可证

(二)总则

1、投标范围

    1.1 现就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项目中相应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2 中标人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此工程。

2、合格条件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具有法人资格、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的资格标准。

    2.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符合本须知的规定,并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述资料和文件: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

投标时,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

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2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 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

    

(三)招标文件

1、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或网络的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文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2.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3)其他: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上述证明、证件、文件的原件由申请人在开标时随身携带,由招标人对资格审查资料的相关原件进行核对,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

2.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总价;

(2)预算书(预算书、取费表、主材价格表)

(3)材料价格表要标注用量、生产厂家、单价。

2.4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企业公章(签字及盖章),其内容应包括:

1、管理力量及劳动力安排计划;

     为了完成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及劳动力组织计划。

2、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具、设备、检测仪器情况。

3、施工技术方案;

(1)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及施工进度计划、工期安排

(2)与设计单位、土建承包方及其他专业的配合协调办法;

(3)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说明;

    (4) 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措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5)项目经理简历表

(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3、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类似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5.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5.4如出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或企图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投标人套标、串标或弄虚作假;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

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正本与副本严重不一致时,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3投标文件(指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6.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要盖单位校核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证明。

6.5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投标报价,风险费计入报价。

2、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会纪要、或补充通知等资料,依据《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2003版)计价,费率自行考虑(不许超过定额规定费率),并根据市场变化、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自行确定。

3、投标报价应考虑下列风险因素:

文明施工费、维护、保险、政策性调价、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性费用、消防设施检测、测试、消防验收、建筑垃圾处置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余土外运费、环保噪音费、材料价格浮动、特殊技术措施费、工期赶工费、远地工程施工费、支付总包单位3℅配合费及前期相关消防手续费、由于施工配合造成的停窝工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应考虑的费用。

实际施工时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

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工程实际施工现状。

5、系统有不尽之处、图纸不完善之处请施工单位自行完善,以达到消防验收。

工程最终为交钥匙工程.系统图与平面图矛盾时以平面图为准。

6、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防护措施、协调关系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中标人

自行负责。

中标人负责在建设工地现场进行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中标人应负责牵头会同消防主管部门、

业主、设计院组织图纸会审,并保证通过,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7、本工程施工期间所需水费、电费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挂表计量,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市场价格,在工程施工期间招标人对水、电的多余费用不予补贴。

8、施工中乙方工程质量如不能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或监理公司发出三次书面通知后,乙方仍不改正和返工或无故停工一星期以上,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并更换队伍,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延误工期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扣罚乙方所承建项目的总工程款的20%价款作为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罚款从甲方尚未付给乙方的20%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不执行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工程变更、附属、零星工程等指令,甲方或监理公司发出三次书面通知后,乙方仍不执行或停工一星期以上,甲方有权扣罚乙方以上部分工程款的2倍价款作为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罚款从甲方尚未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0、零用工执行03费用定额规定。

独立费:

没有适宜定额项目、按市场价定价的项目。

设备:

指预定购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或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功能、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

1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品牌、型号等变更、附属、零星工程,结算按《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2003版)计价,费率按工程直接费+规费、税金。

12、单项、单次洽商增减直接成本200元(含200元)以内只做技术洽商。

13、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按期完工。

工期延误每超一天罚款人民币1000元,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由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可免予罚款,工期顺延。

14、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应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批后以签证的方式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时视为无效。

误工、停工3天内甲方不补偿乙方费用,只补偿工期;从第4天开始至30天内除工期补偿外,在结算中签证工人数量,只计取10元/人.日的生活费(含取费和税金)其他费用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一律不予补偿;超过30天,从31天开始计算,每天甲方补偿乙方工人生活费和机械闲置费200元。

如因政府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停工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由于乙方协调造成的损失不计取。

15、所有因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及工期顺延,必须在该项工程完成后十天内办理签证手续,签证单以甲方工地代表及工程部负责人签字及盖章认可方可生效,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不再认可。

不经甲方签字同意,乙方与监理机构单独签署的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延长时间,甲方不予认可。

16、乙方所报签证、变更结算资料应真实可靠,不可高估冒算,结算审减额度如超过审定结算值的10%,由乙方承担超过部分的结算咨询费,额度按照超过部分的5%计取。

17、参考品牌

参考品牌:

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

投标人应从参考品牌中选择报价,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在工程施工中,招标人有权更改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增减部分只计税,不计其他费用。

投标人所用的主材(设备)必须事先得到招标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17.1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按以下参考品牌报价:

17.2 配电箱、接线箱——石家庄宏建达电器;

17.3电缆电线——海燕牌

17.4火灾自动报警——海湾牌

17.5消防器材——海湾牌;

17.6喷淋系统——海湾牌;

乙方如不采用以上指定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材料清退出场,并每次给予乙方1000元罚款。

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价并从总价中扣除;如市场采购不到以上指定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工地代表、工程部经理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才能使用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三部分装订一册,将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2.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2.2.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①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②工程名称;

③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3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提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单位提供的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否则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2、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开标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1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加盖密封章的;

③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④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函、工程报价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②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④投标报价文件无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预算员专用章。

⑤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2、开标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的修改(如果有的话)、是否按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同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开标会议上有关部门查验身份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九)评标定标办法与评标

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3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合价为准。

1.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1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3评标方法、标准和定标

2.3.1综合评标法:

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业绩与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

2.3.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十)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总分值为100分。

投标报价为90%,施工组织设计为10%。

1、投标报价(90分)

1)、投标报价在甲方标底的80%—110%范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

2)、有效范围内的投标单位进行优惠价报价

3)优惠价最低者得90分。

每高于或低于最低价(优惠价)1%减1分。

出现中间值时,按插入法计算,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最低价不得低于成本)

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10分)

  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从施工管理力量安排、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技术方案等三方面进行比较并评审。

若施工组织设计正本第一页无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则施工组织设计为不合格。

A.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2分)

投标人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材料员、试验员、安全员等组成管理班子。

投入的管理人员的组成,能体现科学、合理,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明确。

施工组织设计中,管理班子组成人员应标明岗位、人数、职责分工、职务、专业、职称、上岗资格等,但不能标明具体人姓名。

B.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2分) 

投标人应具备投标项目所需的常规施工设备及检测仪器,并根据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对本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及检测仪器进行选型和确定数量,同时应考虑场地供水、供电、抢险等因素可能带来的不足而增加的设备。

拟投入施工的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应周全、合理、科学。

C. 施工技术方案  (2分)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其内容应包括:

主要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进度计划、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与设计单位、土建承包方及其他专业的配合协调办法等。

施工技术方案的技术先进性、进度计划、施工组织应科学合理。

D.相关资质、资格等(4分)。

(十一)  招标内容及要

1、技术标准:

1.1设备应有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部件、材料应为制造厂的原装产品,且应对其性能、来源、价格作详细说明,并附有产地证明合格书,并具有消防生产许可证及销售认可证。

1.3技术服务要求:

①安装和调试:

由中标人负责在建设工地现场进行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中标人应负责牵头会同消防主管部门、业主、设计院组织图纸会审,并保证通过,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中标人应向业主提供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分阶段的计划表。

②质量要求: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会审后的设计施工图纸、国家和省现行消防系统工程和建筑安装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

因中标人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影响本项目的其他工程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2、验收标准:

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当地消防部门的验收规范;

3、验收方法:

  

(1)厂检验:

中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2)自检:

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人应对系统的性能进行测试和试验,其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并出具自检详细检测报告。

  (3)终验收:

安装、调试、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联系当地消防部门会同业主按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

4、 技术培训:

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中标人技术人员应在现场指导和培训业主有关人员,并解答业主提出的技术问题,中标人免费为业主培训3名操作管理人员。

5、技术文件:

中标人应向业主提供以下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的技术资料(但不限于这些资料)。

 5.1设备(或器件)的系统原理图、系统功能说明;

 5.2设备(或器件)的系统安装线路图及配置图;

 5.3安装手册;

 5.4操作手册;

 5.5维修手册;

 5.6施工标准及技术规范;

 5.7其他必须的技术资料。

6、安装工具和测试工具:

中标人应向业主提供支持系统、设备、部件、材料的安装和测试的有关工具。

7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修期后二年用的备品备件清单(含价格),其价格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8售后服务:

8.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二年。

中标人应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中标人在业主所在地应有售后维修服务点,故障响应时间为二小时,如属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总体更换损坏的零损件,如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中标人应负责由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对本系统保证及时、良好的维保服务。

8.2投标人应说明售后服务网络、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并作出承诺。

8.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维保服务能力、服务便捷性、服务响应性等方面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则作废标处理。

(十二)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竣工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至合同总造价的90%;

2、工程结算经审核后付工程款至工程总造价95%;

3、保修期满后结清尾款。

 

2006.8.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