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系列.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818836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57 大小:49.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应急预案系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应急预案系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应急预案系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应急预案系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应急预案系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应急预案系列.docx

《应急预案系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预案系列.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应急预案系列.docx

应急预案系列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总章

为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各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照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对师生员工无限珍爱,对安全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地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安抚伤亡家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对我校发生的各种特大事故,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力求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行政及专项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并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特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程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救死扶伤、排障、抢险以及善后安抚等工作。

组长:

校长、总支书记,电话:

副组长:

副校长、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学工部主任,电话:

成员:

校长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设备科长、团委书记、现代教育中心主任、疆部主任、文来高中校长、文来初中校长、保卫干事,电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各分部负责人或分布办公室主任为副主任。

四、有关职责要求

1、发生任何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2、上一级行政负责人员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由下一级行政负责人员(如副组长)代理履行职责。

3、行政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严格地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内通讯录中有一个可联系电话畅通。

4、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5、全体师生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校内所有车辆。

6、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后教职员工。

7、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

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按以下程序操作处理。

一、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后,除任课教师外,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和学校领导要立刻到达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的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事故当事人、目击者及证人的陈述及其笔录)。

二、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后,由学校在第一时间将学生送到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家长)。

学生在医院诊治期间,学校既要关心学生身体情况,又要掌握学生受伤害的程度及可能发生的后果。

三、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后,学校根据伤害事故的程度,必要时与警署内警员联系,请予介入,由警署做勘查笔录工作,以利于日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四、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问题,学校应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按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一次性给予伤害学生经济补偿(包括及时办理保险理赔)。

五、发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于当天口头向区教育局报告,第二天写成书面材料向局分管领导汇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珍视生命,热爱生命”的人文思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和防范意识,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严格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等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在区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等校级领导、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学工部、教务处、总务处、年级组等部门负责人、校医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落实学校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度,督促并定期检查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有效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科学防治能力。

4、建立日常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

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症状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经常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积极参加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安全饮用水,吃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橙色

1、学校发生师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人数在5人及以上。

9、发生在校园内的,经省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黄色

1、学校发生师生员工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区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之内,或死亡人数在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之内,或死亡人数在4人以下。

8、发生在校园内的,经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校园内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

上海市七宝中学

责任报告人:

校长、校医室全体校医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校园内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校园内一旦发生师生员工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或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所有知情教师员工或部门都有责任立即向学校医务室负责人报告,医务室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应在两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市、区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的应急反应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责任报告人应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做好家长或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区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长、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均与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相同。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提供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环境,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师生员工日常的生活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针对突发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对因传染病流行而导致的暂时集体停课,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同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1、健全食物管理制度和中毒报告制度。

加强检验、储藏、加工、留样等环节的管理。

学校的饭堂、小卖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食品卫生以及《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加强食物采购管理,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相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认识水平,杜绝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对食物进货渠道严格管理,做好定点采购工作,加强对定点采购站的了解和检查。

4、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器具的污染:

饭堂、小卖部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

因此必须做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

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

主要措施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

主要措施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门氏菌。

5、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外在特征相似,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

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部门,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6、有毒动植物引发食用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菌类和野果等。

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与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7、人为破坏、投毒的预防措施。

加强对食品、水池(淘米、洗菜池等)等地方的巡视和检查,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保持高度警惕。

对食品的卫生、库存要有专人管理。

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公安派出所。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医务室做好抢救准备,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同时上报教育局。

(二)紧急处理。

救护组

组长:

分管学校安全事务领导

组员:

学工部主任、各分部学工部主任、校医务室医生、心理教师、司机等。

主要职责有:

(1)立即组织护送中毒师生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情动态,随时与领导小组保持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家长情绪过激现象。

(三)原因调查。

组长:

分管学校安全领导

组员:

负责食堂卫生总务处主任、各分部学生负责人、保卫干事、校医务室医生等。

主要职责有:

(1)迅速赶往现场并做好现场保护,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协助公安、医疗鉴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取样食物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

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上报有关领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形成综合性材料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学生宿舍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凡在学校学生宿舍中发生火灾、住宿学生受到意外伤害、被盗等紧急事故,立即启动下述应急方案:

一、当班生辅老师应视情况在第一时间或打报警电话、或报告行政值班领导、或联系有关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生工作部。

二、若因客观条件所限未能在第一时间采取上述措施,则应视情况本着“学生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采取适当的方法抢险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人身安全、物品安全。

三、行政值班领导或有关部门在获知发生紧急事故后,应立即了解情况,指导并组织处置。

同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恰当的措施。

四、现场学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条件下,采取力所能及的行动,配合抢险救护。

五、紧急事故处置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对该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性质等)、处理、过程、结果等情况作出详细的描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六、如当班生辅老师和相关老师对紧急事故处置失当、不力或拖延,造成不良后果者,应追究责任。

对事件处置恰当、及时且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为避免发生校园踩踏事件、确保发生学生踩踏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市教委、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指示,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描述

(一)组织与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仇校长

成 员:

全体行政、年级组长、班主任

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负责人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时,经授权可由下一级行政负责人(副组长)代理履行职责。

组长是校园踩踏事故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

各工作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负责、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组长应当机立断,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学校在救援时需要医疗救护等其他应急救援机构援助时,应及时与这些应急机构的指挥系统构成联合指挥。

组长应成为联合指挥机构中的一员。

学校的应急指挥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

当联合指挥机构成员在某个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负责该问题的联合指挥机构成员的代表做出最后决策,学校领导小组应及时传达并布置实施。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预防校园踩踏事故的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分工专人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的工作,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校园生活管理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学工部要掌握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处所和活动项目,重点防范;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等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后勤部门要经常性地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和照明设备正常。

5、健全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凡使用学校场馆,组织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都要经主管校长同意;主管校长要落实负责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贯彻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6、后勤部门平时要确保校车在校,司机值班;校医室要常备一定的应急医疗物资;学工部要确保医生值班。

7、值日行政人员应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岗位,有事外出必须告知同日值班的行政人员,或专请其他行政人员代理履行值日工作职责。

8、领导小组分工专人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年级组印制本年级班主任通讯录;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小组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内通讯录中有一个电话畅通。

年级组要收集各班学生家长通讯录,并送交电子文档到校医室电脑储存,同时交一份复印件到学生宿舍给生辅教师收存。

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以便校园踩踏事故发生时及时联络和处置。

(三)启用应急预案的情况

1、重伤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应急响应过程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工作人员、教师、职工、临工、学生等)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校长或领导小组成员,校长或领导小组必须掌握的情况有:

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学工部主任和值日行政,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值日行政人员和学工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校长和领导小组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

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与措施。

(二)应急抢救与现场保护

组长:

德育副校长或学工部主任

副组长:

各部门学工部负责人

成员:

值日行政人员、组织活动的行政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校医、校车司机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工、临工、学生等)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并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

同时,立即联系校长,校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德育副校长和值日行政赶赴现场,德育副校长在赶赴现场的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

校医到达后,马上接替在场行政人员、教师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

如需送医院救治,应由校医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私人轿车运送学生。

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

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进校后有人引导。

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和护理。

2、班主任及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有关事故的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或派车接送家长到医院。

3、学工部主任组织年级组长和在场行政人员通过询问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