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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矿产资源规划

汕尾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

评价单位: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2年2月

1.规划概述

1.1规划名称及范围

规划名称:

《汕尾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

规划范围:

汕尾市行政辖区,包括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市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试验区和华侨管理区等1市2县3区,总面积为5271km?

规划基准年:

2007年

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

《规划》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十一五”期间即2008-2010年,第二阶段为2011-2015年,第三阶段为2016-2020年。

1.2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约化程度达到较高水平;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矿业产业结构基本合理;矿产资源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规划区在政策上、措施上有切实的保障;优势矿产的开发利用达到有序、科学、合理。

1.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根据汕尾市“十一五”期间制定的“西靠、东联、北拓、南优”的空间发展战略,矿产资源赋存的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将全市划分为北部和南部两个地区。

1.4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

根据矿产资源赋存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的需求,对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划分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矿产资源限制勘查区、矿产资源禁止勘查区等四类。

1)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

共划定重点调查评价区5个,主要开展锡、高岭土、陶瓷土、矿泉水矿产资源调查和农业地质环境、海岸带地质环境城市综合地质调查工作,提供一批锡矿、高岭土矿、矿泉水资源勘查基地,为汕尾市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提供充分的基岩地质资料。

2)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

在陆河县北部划分1个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该区高岭土、钾长石、矿泉水资源条件较好,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对新发现矿产地开展重点勘查工作。

重点勘查区中对有远景的金属矿,以国家财政地勘基金投入为主,对非金属矿产鼓励商业性投入勘查。

鼓励在重点勘查区内开展锡、铅、钾长石、高岭土、矿泉水、地下热水的矿产勘查。

3)矿产资源限制勘查区

全市大部分地区属于限制勘查范围,限制开展固体矿产勘查工作,严格控制固体矿产勘查权投放数量,可适度开展对环境影响小的地下热水和矿泉水等矿产勘查。

4)禁止勘查区

列入禁止勘查区的范围主要是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重要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城镇及水库周边一定范围,重要河流水系两岸第一重山以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矿产勘查的地区。

全市划定禁止勘查区6处。

1.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统一布局,结合本市矿产资源情况及开展利用现状,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划分为鼓励开采区、重点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四类地区。

1)鼓励开采区

将陆河县北部丘陵地区划分为鼓励开采区,该区自然生态易于恢复治理,有较好的开发利用基础。

鼓励开展锡矿、陶瓷土、建筑用花岗岩、矿泉水等矿产的采选,矿业权投放可优先安排。

2)限制开采区

本市为广东的沿海城市,属生态环境敏感区,因此,将大部分地区划为限制开采区。

在限制开采区内,原有矿山经重新环评合格后允许继续开采,新设矿权要经严格审查并严格控制数量和开采总量,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

3)禁止开采区

将国家级、省级和主要的市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区,重要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主要交通要道(铁路、调整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主要江河流域两侧第一重山以内,军事禁区,重要城镇建设规划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采的地区划定为禁止开采区。

全市共划定禁止开采区6个。

在禁止开采区内,已建矿山要逐步退出关闭并及时复垦绿化,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严禁一切矿产开采活动,其他范围可适度开采地下水和地下热水。

(2)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

根据地质勘查成果,矿产资源现状,矿产开发利用等资料,结合地区今后社会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适于开采的矿产资源分布区预留开采区块,原则上要求一个区块范围对应设置一个开发利用主体。

本市共划定开采区块23个。

1.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

根据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布局,汕尾市属于广东省沿海城市,规划为限制矿产资源开采的地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原则上按限制开采区的办法处理。

1.7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布局

凡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的矿区,以及开采方法、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均应作为重点矿区(矿山)予以整合。

根据上述原则,本市重点整合的矿区有海丰县莲花山埔仔洞温泉、陆丰市沿海锆英石砂矿、海丰县冠峰温泉地下热水。

1.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和矿业权设置

(1)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和最低开采规模限制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主要是根据经济建设对资源的需求、市场容量、资源状况和目前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确定,制定最低开采规模的目的是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防止大矿小开、乱采滥挖、采富弃贫、浪费国家资源。

(2)矿山企业结构调整和矿业权设置

2007年,全市有采矿权的开采矿山17个,其中大型1个,中型1个,小型15个。

规划设置矿山总数2010年35个,其中建筑石料25个,2015年35个,其中建筑石料25个,金属矿2个,非金属矿2个,水气矿产6个。

2010年至2015年,开采规模中型以上的占矿山总数20%。

1.9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1)综合勘查及开发利用

汕尾市金属矿产主要有锡矿、钛铁矿和锆英石,非金属矿产主要有硫铁矿、高岭土和建筑用花岗岩等,金属矿产中常含可综合回收利用的有益元素。

对含共(伴)生有益元素的矿床要实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对含共(伴)生矿产的矿床未进行综合勘查和评价的勘查报告不予通过储量评审备案,对重要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方案不明确的矿床,不予开发利用。

(2)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贯彻落实国家“三率”指标,推广安全高效的采选技术,到规划目标的近期和中期,约束性指标采矿回收率、预期性指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均有所提高,其中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采选回收率提高1-2%,综合利用率提高2-5%。

对矿山采矿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加强动态监管,确保综合利用水平达到规定要求,矿山闭坑时对采损消耗及残留资源储量进行核实统计登记。

1.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产资源开发会产生废气(粉尘、悬浮物、可吸入颗粒物、化学气体)、废水、废渣和噪音,对开发地的生物、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景观等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因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最大限度的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防止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相适应与协调。

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2.1水环境质量

由2006~2008年《汕尾市环境监测年鉴》和《汕尾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可知,监测的水库、江河入海口和重要江河断面的水质结果评价如下:

水库

2006~2008年,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对琉璃径水库和赤岭水库进行监测的结果表明,该两个水库水质保持稳定,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一类水质标准。

江河入海口

2006~2008年,在3、7和10月份分别对黄江河、螺河、乌坎河和赤石河入海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汕尾市入海河口水质,除2008年枯水期(3月份)乌坎河硫酸盐值超标外,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平均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重要江河断面

2006~2008年,每年对螺河八孔水闸和黄江河西闸断面监测6次,监测结果表明:

2006和2007年监测中,螺河八孔水闸断面的溶解氧和总磷超标;2008年螺河八孔水闸总磷超标,超标率为30%;其余项目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由以上的评价结果显示,汕尾市大江大河和重大水库的水环境质量目前还是处于较好的水平,但对于一些支流,如南门河(赤石河支流)、大液河(黄江河支流)等,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引起河流的水质逐渐变坏,因此应对这些河道周边的工业污染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另外逐步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另外,海丰县县城龙津河和穿越陆丰市的东河,由于受到生活污水排入的持续影响,水质下降较为明显,现仅达地表水Ⅳ类标准,枯水期部分指标只能达到地表水Ⅴ类。

2.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与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

青年水库、红花地水库和赤沙水库水质较好,达到Ⅲ类标准,没有出现超标状况。

而从2006年、2007年和2008年三年的监测结果评价可以看出,三个水库的水质保持稳定,处于良好状态。

另外,海丰县竹仔坑水库受到一定程度的生活垃圾过滤液污染,氨氮含量高。

水库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已经达不到饮用水标准,现海丰县城东镇已不再把该水库用于饮用水源。

公平水库受污染最严重时段为丰水期,特别是大雨季节,造成丰水期水质比枯水期差。

主要的污染源是平东河上游的原陆丰硫铁矿排出的酸性废水及陆丰硫铁矿关闭后的坑道废水。

酸性废水不但影响水的pH值,污水中含有大量的锌、硫、铜、锰等元素,排入水库后不但污染水体,还对水库生态系统具有破坏作用。

2.3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汕尾市环境质量报告》2007年汕尾市在市区分别在市环保局、科技中心、新城中学共布设三个点位,对环境空气进行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

各污染物监测结果如下:

二氧化硫的年日均值为0.008毫克/立方米,日均值范围在0.001~0.029毫克/立方米之间,未出现超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4个季度的二氧化硫季月均值分别为0.010、0.007、0.007、0.010毫克/立方米。

与去年同期相比,冬、春季持平,夏、秋季有所下降。

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11毫克/立方米,日均值范围在0.001~0.043毫克/立方米之间,未出现超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标准。

与去年同期相比,四个季度均有所下降。

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为0.049毫克/立方米,日均值范围在0.002~0.176毫克/立方米之间,5个日均值均超标,分别出现在3月、11月和12月,四个季度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与去年同期相比,四个季度均有所上升。

空气降尘年季均值为6.67吨/平方公里?

月,达到省推荐标准。

监测范围在5.84~7.71吨/平方公里?

月,未出现超标值。

与去年同期相比,冬、春、秋三季有所升高,夏季浓度较低。

2.3声环境质量

汕尾市区

根据《汕尾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5年汕尾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7分贝,2006年为55.9分贝,较2005年上升了0.2分贝,2007年为55.8分贝,较2006年下降了0.1分贝。

汕尾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较稳定,年变化较小,2005~2007年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水平。

海丰县

2005年海丰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8分贝,2006年为55.6分贝,较2005年下降了0.2分贝,2007年为55.7分贝,较2006年上升了0.1分贝。

海丰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总体较稳定,年变化较小,2005~2007年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水平。

小城镇区域环境噪声

取海丰县西部鹅埠、赤石、小漠、鲘门四镇镇区作为代表监测,以分析汕尾市小城镇区域环境噪声。

以120m×120m的网格布点,共布设29个,监测结果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作为评价标准。

从监测结果看,昼间只有鹅埠镇昼测值全部达标,其余三镇均有部分测点超标;夜间四镇均有部分测点超标,尤其鲘门镇昼间达标率较低,夜间所有测点均超标,但四镇区域噪声平均值昼间均达2类标准要求,夜间赤石镇、鲘门镇不达标。

可见,小城镇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声源增加,声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2.4生态环境质量

汕尾市境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种资源多样。

境内植被属南亚热带季风常绿林植被。

目前原始森林植被几乎绝迹,天然次生阔叶林现存于僻远的深山或山谷。

常见乔、灌木种类有38个科114个种,在低海拔地区以鸭脚木(五茄科)、黄桐、重阳木、山鸟桕(大戟科)、潺稿树、山苍子、黄樟、桢楠(樟科)、假苹婆(梧桐科)、白木香(沉香科)等为主。

较高海拔地带还有红花荷(金缕梅科)、荷木、大头茶(茶科)、黄杞(胡桃科)、赤犁、黛梅、青岗、毛栎。

白栎、石柯、竹叶栎、红缘(壳斗科)、仁面樟、厚壳桂、香港楠、纯叶樟(樟科)、石斑木(蔷薇科)等。

灌木树种有黄牛木、盐肤木、桃金娘、野牡丹、岗松、三桃苦、土蜜树、算盘子、银柴、杜鹃花等。

汕尾市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热量丰富、降水充沛,相对湿度大,自然条件优越,森林及湿地野生动植物比较丰富多彩,种类繁多。

根据调查统计,汕尾的路栖脊椎动物约为27目61科328种。

目前,在海丰湿地内已观察记录到163种鸟类中,有1种国家Ⅰ级保护鸟类,23种国家Ⅱ级保护鸟类,国际受威胁的物种13种,IUCN的5种,列入《中日候鸟保护协定》71种、《中澳候鸟保护协定》28种、《中美候鸟保护协定》49种。

海丰县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全国12个“中国鸟类之乡”之一的“中国水鸟之乡”称号。

2007年,经省政府同意将该保护区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8年2月经国家林业局指定,保护区被联合国湿地公约秘书处列为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3.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汕尾市矿产资源的发展将会对原有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性质改变的影响,改变或影响建设范围及其周边环境的生态系统的特性,污染物排放可能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3.2水环境影响分析

3.2.1地表水环境影响

矿业废水若不达标处理排放将对地表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如pH值下降及总磷、重金属、化学耗氧量、氨氮超标等;矿业废水达标处理后用作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等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某些矿石或废渣经风化、淋滤后,其中的有害物质也会随水进入地表水体,污染地表水。

应注意矿业固体废弃物的堆放,避免淋滤水对水体的污染。

3.2.2地下水环境影响

矿石经过多年存在于自然环境中,对于水的侵蚀已经平衡,其中的元素水溶性较差,水对矿石的溶解已经很困难。

在矿山的服务期限内,深层地下水受一定影响,但表层地下水影响不明显,当矿山退役后基本得到恢复且有利于减缓地面下沉的趋势。

从长远分析,矿产资源的开发及建设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

但是,若强烈开采地下水,可能会造成地下水位的下降,导致土壤水的匮缺,可能改变地下水盐分的迁移途径和水化学环境,引起水质恶化等问题。

3.3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清运、堆积和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等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和运输设备产生的废气。

施工扬尘和废气会造成局部地段的污染,对施工现场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工程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规划项目生产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矿石破碎和转载储运环节的粉尘排放、锅炉燃煤烟气及尾矿库、排矸场等的扬尘。

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4声环境影响分析

矿山开采过程中钻孔、爆破、破碎和装卸运输等工序都将产生噪声,各主要设备的噪声源强在80~100dB之间。

主要生产设备的噪声源强一般为:

潜孔钻(90~95dB(A))、挖掘机(91~95dB(A))、风动凿岩机(100~105dB(A))、空压机(80~90dB(A))、自卸式载重汽车(75~85dB(A))、推土机(85~90dB(A))、装载机(75~85dB(A))、破碎机(95~100dB(A))等;另外爆破时产生的噪声为瞬间噪声,根据一般露天矿山爆破时噪声测定,据爆破源100m处噪声值约80dB(A)以下。

规划方案实施时应“以避让为主、防治为辅”,合理选择道路经过的线路,尽量减少受到声环境影响的人群数量,运行过程选择低噪设备、应及时维护设备,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限制“超载”、修缮道路、营造道路防护林等都是降低公路运输噪声的有效措施。

因此,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避免声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3.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项目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废弃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排弃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应统一运到各相关排矸场处置;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规划项目生产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矸石及煤泥、尾矿、废渣、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煤矸石、尾矿、废渣等应有专门的场地堆放,并注意堆放安全。

煤泥可作为燃料运往电厂全部综合利用。

煤矸石也需资源化利用。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受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矿物粉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废气的影响,厂区周围土壤存在受到污染的可能性;矿物粉尘的飘洒可能造成土壤中铁的含量增高;废水如不能正常排放也会造成土壤的复杂污染;固体废物散布于周围土地会造成土壤性质的改变。

3.7社会经济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汕尾市的矿业结构,从而带动其他产业的共同发展。

矿产资源的开发将带动许多产业的发展,并提供大量延伸附加的就业机会和社会财富。

由于矿业处于社会生产链的最前端,所以,矿业产生的后续效应较大。

矿产资源的开发促进了一个以多样性优势矿产资源及其后续的深加工产业链条为经,以能源、材料、制造业为纬的矿业经济网络体系的形成,将有力地促进汕尾市经济的增长。

3.8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在于分析和预测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时间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和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主要的环境风险包括爆炸、山洪泥石流和尾矿库溃坝等。

4.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4.1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剥离、钻孔、爆破、采装、运输和破碎等工序均由粉尘产生,矿山开采活动对各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治理,以做到达标排放。

(1)矿山破碎房粉尘防治措施

矿石先经洒淋水后再进行破碎,以减少破碎时产生的粉尘产生量。

矿石破碎产生的粉尘均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到99%以上,绝大部分粉尘能被有效除去,除尘后的废气再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2)无组织排放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矿石开采对凿岩钻孔、矿山爆破、矿内汽车运输等作业环境陈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防治,防治措施包括:

1)履带式液压型潜孔钻机均配置收尘装置,进行钻孔作业时产生的粉尘经收尘后再排放,粉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可做到达标排放。

2)矿山爆破采用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择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工作,从而降低爆破粉尘的产生量。

3)对采装、运输产生的粉尘,采用专人清扫运输道路和洒水车定期作业的方式控制扬尘的产生量。

4)封闭皮带廊道,避免粉尘外溢。

(3)油烟污染防治措施

矿山职工食堂设油烟净化装置,炊事油烟经净化后达标排放,排放浓度应低于2mg/m3。

4.2水污染控制措施

(1)防止对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

防止对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防止污水和固体废物排放污染水体;另一方面是井下开采时采取留设隔水煤柱等措施防止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涌入井下。

(2)采取节水措施减少对水资源的开采

根据目前国内外节水技术发展状况,矿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主要采取下列几方面的节水措施,以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减少对水资源的开采量。

1)加强矿井水的处理与利用,提高矿井水的综合利用率。

2)提高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并将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绿化浇灌、洗煤、洒水防尘和周围农田灌溉。

3)电厂和空压机冷却水经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禁止采用直流冷却工艺。

4)推广使用节水工艺和设备,如坑口电厂浓浆成套输灰、干除灰、干除渣及空冷等技术和设备。

5)锅炉采用湿式除尘和水力冲灰时,冲灰除尘水采用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6)推广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包括节水型便具、节水型洗涤器具和节水型淋浴器具,减少生活用水量。

7)加强用水管理,实行阶梯水价,激励节约用水。

(3)水污染治理措施

矿山废水主要有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

其中1)洗车废水处理措施:

设置沉砂池,矿山洗车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用于矿石淋洒;2)办公生活污水里措施:

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厨房污水先经隔油池隔渣预处理,再汇同洗手水等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帐进行二级生化处理,经处理后用于现场绿化灌溉和路面洒水。

矿山员工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且产生量较小,该部分污水可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活处理后即可达标排放或用于现场绿化灌溉和路面洒水等。

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施工场界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目标和靠居民一侧。

2)如果靠敏感目标一侧施工厂界超标则应采取加防振垫、隔声等有效措施防治;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施工;

4)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走行时间,尽量不穿过或远离环境敏感点。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

6)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

(2)运行期

1)选用设备声源强低噪设备,并进行减震处理。

2)阻隔声传播途径

A、工业场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墙阻隔声传播,另外厂房外应设置高大常绿乔木,不仅美化场地环境,同时也可以降低噪声传播距离。

B、铁路机车和机动运输车等移动声源,应在声源移动线路两侧设置防护林。

C、工业场地、运输线路选址选线均应充分考虑利用地形对声传播的阻隔。

3)受声体防护

A、建议地方政府在规划这些土地利用方案时,合理规划附近建筑物布局,建议铁路、公路两侧200m内不得规划任何声环境敏感点,以免发生声污染事件;

B、对于确因选线不能避让的重要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不能达标的实施门窗隔声、补偿或异地搬迁,搬迁地以“离乡不离土、不降低生活质量”为原则;

C、对于噪声比较大的车间,尽可能采取自动控制,减少人员进入车间时间,并给进入车间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声防治设施,如耳塞等劳动保护品等。

4.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和减缓措施

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固体废弃物的化学性质较为复杂,多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上有一定的难度,有的较为简单。

为此,采取以下策略控制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各开采矿区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集中收集,固体废弃物处理执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

(2)对于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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