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学校4项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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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学校4项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郭川镇学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2016年5月27日教代会讨论通过,经清郭学发【2016】64号文件印发)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讲求实效,构建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使我学区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继续教育目标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通过继续教育,明显提高全体教师的师德水平、人文底蕴、育人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全面提升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技术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指导教师学会自学,提高教师实际动手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促进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全面提升。

三、继续教育的对象、内容和形式

1.对象:

全学区所有在职教师(含县乡聘教师)。

2.内容和形式:

继续教育内容的确定,应当充分体现学校和教师发展的目标与需要,充分体现以校为本国培、省培、市培、县培为辅的特点,体现专业提高的要求,应把师德教育放在首位,以师能提升为主要内容,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自主的、灵活的、多元的,以下培训形式供各校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1)教师职业道德和执教规范:

如《教师法》学习与辅导,教师职业道德宣讲,教师执教规范评讲,优秀教师事迹演讲,“廉洁从教”、“文明执教”案例分析与讨论等。

(2)教师职业技能和教科研方法:

如教师基本功训练与比赛,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评,教研方法讲座,课题研究方法案例分析等。

(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如课改专家讲座,各科《课程标准》学习讨论与考试,课改先进学校考察学习,校内课改经验交流会,教学行为反思辩析会,师生课改对话会等。

(4)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

如各级各类课题开题会、阶段总结会、结题会,课题集体研究活动,课题研究文章展示与答辩,课题研究师生对话,课题研究成果论证与推广会等。

(5)校级和校际教研活动:

如有培训目的和研究专题的全校性公开课、研究课活动,跨学科的综合性教学研究活动,校级“优质施教”说课、议课、评课活动,由学校组织的教材教法研讨会、教材比较分析会,优秀教案、学案评比,“探索与反思”校级教研网络平台,有共同研究计划的校际联合教研活动,同课异构活动等。

(6)青年教师培养:

如师徒结对活动,“教坛新秀”培养计划,青年教师“热心爱教”演讲会,“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座谈会,青年教师论坛等。

(7)集体辅导和读书自学相结合。

对开展的年度专题培训,均可采取集体辅导和教师个人读书自学相结合的形式。

  (8)观摩学习。

对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目的地组织观摩考察,向先进学校学习,向他人学习。

  (9)上公开课、听课评课。

通过这种形式的培训,可以有效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及分析评讲能力。

  (10)远程学习。

远程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形式,教师通过远程学习可以获取大量的教育优质资源和知识信息,通过网上与专家、名师的交流,更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四、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与考核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区负责继续教育的业务指导。

2.学校应成立继续教育工作小组,详细登记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情况,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考核情况以及获取学分情况等。

3.继续教育的考核与学分登记。

A类培训由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培训机构考核登记并验印;

B类培训由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培训机构考核登记并验印;

C类培训由学区考核登记并验印;

每个自然年度结束由学区报县教体局审核登记一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每个教师5年内完成不少于360学时240学分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每年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36学时24学分者,颁发《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

学校组织的集体培训每周不得少于1学时,教师自学每周不少于1学时。

五、几点要求

1.突出以校为本。

要确立学校校本培训的主体地位,要把学校作为校本培训的主阵地;学校要把校本培训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要建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制定校本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使校本培训规范化、常规化、系列化。

2.形成校本特色。

校本培训没有固定模式,其内容和形式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培训内容。

要把着眼点放在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优化培训模式,形成自己的校本培训特色。

3.保证培训经费。

各学校必须在公用经费中设立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以保证校本培训的正常运行。

4.坚决杜绝继续教育工作走过场,提高继续教育的实效性。

(1)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每个教师5年内应完成不少于360学时240学分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每年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36学时24学分。

(2)学时以时间为单位计算,每小时计1学时;

国培、省培、市培、县培以培训计划中规定的学时为准;

校本培训以“教学经验交流”的形式出现;

校本培训的集中学时以学校记录、教职工签到薄和教师个人业务笔记中反映的学时为准;

校本培训的分散学时以上传的本人优质课例课时为准,每半学期上传1次,要求将本人优质课例和说课稿一次性上传,并方便全体教职工交流学习,每课例计10学时。

(3)学分以培训计划中规定的学分标准为准。

参加国家、省、市、县级培训,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者,按结业证每1.5学时记1学分,但被上级培训机构通报批评1次者,按结业证每1.5学时记0.6学分,被上级培训机构通报批评2次者,按结业证每1.5学时记0.4学分,被上级培训机构通报批评3次者,按结业证每1.5学时记0学分;

校本集中培训实行“凡培必考,培考分离”,参加校本焦距培训,经学区每学期一次组织的师德师风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每1.5学时记1学分,考试内容以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新课程理论为主;

校本分散培训每1.5学时记1学分。

提升高一级教育类学历者,记24学分;

国家、省、市、县级论文公开发表者,分别记5、4、3、2学分;国家、省、市、县级论文获奖者,分别记4、3、2、1学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国家、省、市、县、学区、学校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选等获奖者,分别记10、9、8、7、6、5学分;(同一竞赛不重复计算)

六、继续教育成绩的运用

1.近三年继续教育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良好等次,不得评先选优,不得推荐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县乡聘教师不得参加转正。

3.不得参加城区教师召考及本学区内条件较好学校教师竞争上岗。

 

郭川镇学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管理细则

(本细则经2016年5月27日教代会讨论通过,经清郭学发【2016】64号文件印发)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组织管理

1.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采取省、市、县(区)、学区(校)四级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统筹管辖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认定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协调、学分认定管理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县区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培训考核和学分的登记管理。

学区(学校)负责校本培训组织管理、学分登记工作。

学区校长是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各校(园)长是校本培训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教师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和学分登记。

2.教师培训学时、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

教师五年参加培训学时不得少于360学时。

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

在五年一周期内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不少于30学分。

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新任教师另需参加100学时以上的新教师适应性培训。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举办的各类培训,经县级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各级教研机构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训、国民教育学历提高、论文撰写和教育科学研究等,均列入学分登记范围。

4.教师参加培训和完成学分的情况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晋级、职务评聘、骨干教师培养、名优教师申报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5.凡当年有20%及以上的教师未能完成最低学分的学校,当年不得参加乡级以上各类先进单位评选;校(园)长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参加乡级以上各类优秀评选活动。

6.学区每学期通报一次教师培训和学分认定工作。

7.本细则适用于取得教师资格、在我学区幼儿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学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学分管理。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

8.参加学校校本研训经考核合格者,凭学区、学校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学习证明认定学分,本项目培训学分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30学分(每学期不得超过15学分)。

实际培训每学期超过15学分者按15学分记入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

每学期末对校本培训的学时根据考勤簿、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统计一次。

每学期末对校本培训成果根据学区培训计划书面闭卷检测一次,经检测合格者颁发学习证明。

每次培训学时参照以下标准:

内容

项目

网络上传

学区组织的教研活动

周一校本培训

心得体会

课堂实录

听课随笔

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

2学时/次(每周只能侧重左边的其中一项培训内容)

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

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教育科学研究

4学时/次

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

2学时/篇

4学时/课

2学时/篇

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9.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并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获得培训结业证书者,依据培训结业证书登记的学时数认定学分。

10.学分根据学时等,按照培训结业证书等,按以下标准认定。

类别

级别

集中培训

县级以上有组织、经过注册的网络培训

学时

学分

优秀学员

学时

学分

校本培训

3学时

1学分

县级培训

1学时

1学分

另加4学分

市级培训

1学时

2学分

另加6学分

2学时

1学分

省级培训

1学时

3学分

另加8学分

2学时

1学分

国家级培训

1学时

4学分

另加10学分

2学时

1学分

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的教师,凭毕业证及录取通知书进行学分认定(自考的最多认定5年)

15学分/学期

人社局组织的公修课培训

30学分/5年

担任县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教师培训项目教学、辅导工作者

县级2学分/学时,市级3学分/学时,省级4学分/学时,国家级5学分/学时。

报刊上发表论文者

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计6、4、3学分

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主持或主要完成人凭结题文件

国家级、省级、市级每项分别计10、6、4学分

按照学校师带徒计划,经学区批准,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专任教师在学校指导青年教师,指导的青年教师达到预期指导目标的,按校本研修计算学分

15学分/学期

教师到城区学校研修的

时间在一学期以上的,认定120学分,时间在1年以上的,认定240学分

对因产假病假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培训学分的教师,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学区同意,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可适当免修120学分

11.教师在同类型学校之间调动,新任职学校应认可其调动前所获得的培训学分。

12.培训机构级别根据培训组织单位级别确定。

教育部等组织的培训认定为国家级培训,填入A类培训。

教育厅等组织的培训认定为省级培训,填入B类培训。

市教育等组织的培训认定为市级培训,填入B类培训。

县教育体育局等组织的培训认定为县级培训,填入B类培训。

学区、学校等组织的培训认定为校级培训,填入C类培训。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程序

13.本人申请。

教师在学区、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凭培训结业证书、校本研训学分证明书、学时证明书(以下统称为证书),向所在学校、学区申请学分登记。

14.学校、学区审查。

学校、学区对申请学分登记的教师年度内参加培训的情况逐一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其提交的证书核实后,编制年度申请学分登记教师名册,连同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报县教体局指定的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审核登记。

15.县教体局登记。

县教体局在全面审核学校、学区提交的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材料的基础上,逐一将教师的年度培训学分登记在其《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证书》上,并建立培训学分登记文本档案留存。

16.市级审核。

市教育局每年年底对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并予以确认。

17.省级备案。

年度学分登记结束后,县教体局将本县中小学教师年度培训学分登记情况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汇总后,于次年五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18.一个周期结束时,学区依据年度学分登记信息,对教师进行周期学分审核,以学区为单位,统一向县教体局申报周期学分核定和结业核准。

县教体局逐一核实教师的周期学分,提出是否准予其结业意见并审查同意后,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全面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指定机构对市教育局确认的结论进行复核备案。

复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在其《登记证书》上签署“合格”意见。

19.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郭川镇学区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本方案经2016年5月27日教代会讨论通过,经清郭学发【2016】64号文件印发)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面向全体教师的继续教育,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学区实际的继续教育制度。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依据,根据基础教育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目的,坚持灵活性和多种模式的培训形式,坚持按需施教,强调学以致用,注重岗位提高,促进自主学习,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二、继续教育范围

全体在职教师。

三、培训学习目标

1.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在培训范围内,教师要按时完成培训学时,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2.选拔部分骨干教师分别参加市、省骨干教师培训,使骨干教师梯队基本形成。

3.全体教师普遍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大部分教师具备运用计算机的基本能力,能开展不同程度的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4.不断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的运行和保障机制。

5.建立一支有较强培训能力的教师队伍。

四、培训类别和任务

1.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

0——1年教龄的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熟悉班主任工作,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培训内容:

主要为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所担任学科的学科新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分析、教学基本功以及班主任工作等,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增加教育学、心理学内容。

(4)培训要求:

所有新教师均需参加新教师培训。

培训学时不少于16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 新调入教师培训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一年培训期。

2.教师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

1年以上教龄的教师。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逐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格的知识结构,胜任本职级及晋升高一职级业务要求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3)培训内容:

主要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学科知识更新与扩展,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实践研究,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以及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等,要突出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突出培养教师使用新的课程教材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突出培养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培训要求: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岗位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5年内累计参加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训。

3.骨干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

省、市、县、乡、校级骨干教师。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发挥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努力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在全学区乃至全县和全市较有影响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3)培训内容:

现代教育理论研修、教育科研专题、教育思想与教学艺术研究、学科前沿知识与综合知识、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知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理论与实践等。

(4)培训要求:

骨干教师培训要求从“经验型”转向“研究型”,从“模仿型”转向“创新型”;从“个案指导”转向“面上辐射”。

要坚持集中培训和分散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业务指导与品格熏陶相结合;教育教学与课题研究相结合;阶段培养与长期跟踪相结合。

4.计算机全员培训

(1)培训对象: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普遍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会利用计算机上网查询信息,了解教育教学和有关科研成果的最新动态,部分教师具备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的能力。

(3)培训内容:

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教学软件的使用和上网查询资料,利用平台制作简单教学软件技术,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和教育科研等。

(4)培训要求:

学校先全部轮训,培训结束后,接受学区统一组织的考核验收。

五、继续教育的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方式是校本培训、集中培训和利用现代教育信息开展培训。

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基本培训单位,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把培训与教育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继续教育形式。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平均每年不少于48学时。

本着统筹管理、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以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进行。

培训机构每年要组织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学校每年组织不少于18学时的校本培训。

       学校要把开展教师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中,每年制定出校本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强化培训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培训工作,并对教师参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学校每年将校本培训方案上报区继续教育办公室,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继续教育的管理

   学校切实搞好校本培训计划,发挥师资培训重要阵地的作用,校(园)长要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使本校教师在本周期内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七、条件保障

1.依法治教。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参加继续教育。

全体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教育。

2.建立激励和制约机制。

学校把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列入教师考核的内容,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条件,奖优罚劣。

充分调动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3.实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证书》是在职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凭证,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依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使用与管理办法》,对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实行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

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能参加职称评聘,不能续聘教师职务。

4.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

学校在实践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科学研究,积极申报和承担实验课题,开展应用性研究,在继续教育实践中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和示范作用。

5.保证继续教育经费。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学校与个人相结合的方式负担。

6.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开放高效的培训系统。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参加继续教育。

全体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教育。

7.完善继续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学区成立由学区校长任组长、教育专干任副组长、各校(园)长任成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校要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保教主任任副组长、教职工任成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日常工作。

 

郭川镇学区继续教育评估细则

(本细则经2016年5月27日教代会讨论通过,经清郭学发【2016】64号文件印发)

附件:

郭川镇学区继续教育评估细则【具体见《郭川镇学区继续教育评估细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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