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开庭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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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开庭范本

民事开庭范本

1.跪求民事诉讼开庭通知书的格式

法院对当事人送达的是开庭传票,对当事人的代理人送达的是开庭通知;

xxxx人民法院

传票

被传唤人:

性别:

年龄:

案由:

案号:

传唤事由:

开庭

应到时间:

2013.6.27.9:

00

应到处所:

本院第8审判庭

注意事项:

来时请携带本传票,本人身份证。

签发人:

送达人:

2013年6月20日

附:

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xxx.

2.民事案件开庭通知的格式是什么

民事案件立案审批表

原告电话地址

被告电话地址

被告电话地址

案情简介:

立案庭意见:

年月日

承办科(股、室)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开庭传票

案号

案由

当事人名称

住所地

传唤事由

应到时间

应到地点

注意事项:

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地点;

2、本传票由被传唤人携带来院报到;

3、被传唤人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3.民事诉讼开庭,委托书怎么写

范本: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提起诉讼;代为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出庭参加诉讼;代为调解;代为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字):

_____受委托人(签字):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委托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4.民事判决范文

杭州瑞铭贸易有限公司诉浙江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金婺民初字第3112号原告:

杭州瑞铭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闯。

委托代理人:

吴肖臣,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浙江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辉。

委托代理人:

赵本有。

委托代理人:

王珍。

原告杭州瑞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铭公司)为与被告浙江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伊份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12年12月12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陈小玲独任审判,先后于2013年1月14日、2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瑞铭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肖臣、被告来伊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本有、王珍到庭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曾进行庭外协商,未果。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瑞铭公司起诉称:

2011年12月9日,原、被告签订《场地租赁合同》1份,约定原告将位于金华市双龙南街307号营业用房2间出租给被告,租期为2011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4日,年租金22万元,租金先付后用,每年一付,付款日期每年11月25日。

2011年12月29日,经金华工商部门登记,被告在承租地金华市双龙南街307号成立来伊份公司金华双龙南街二店。

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日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讨,并曾发律师函给被告,要求支付租金及滞纳金,直至2012年12月26日,被告仍拖延拒付租金并仍使用承租房屋。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场地租赁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民诉法第二十四条等规定,请求法院:

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场地租赁合同》,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当庭增加一项诉讼请求,即由被告支付租金至合同解除之日止。

为证明上述事实及主张,原告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

1.2011年12月9日的场地租赁合同1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租赁关系的事实;2.从金华市工商局江南分局调取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各1份,证明原告经金华市江南红旗大酒店有限公司书面授权,将涉案房产依法、依约转租给被告,且被告事先明知的事实;3.2012年12月7日律师函、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各1份,证明被告收到原告律师函后仍拒付租金;4.2011年12月5日的场地租赁合同1份,证明原告与金华市公元大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房东)存在租赁关系的事实。

被告来伊份公司答辩称:

被告不是拒付租金,租金之所以未付是因为在2012年11月22日收到大房东的书面通知,大房东告知其于2012年11月22日已经发函原告要求解除金华市双龙南街307号营业房的场地租赁合同,要求被告在2012年12月30日前搬离租赁场地,被告认为原告有可能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才暂时中止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并通过快递书面通知原告,表达了被告愿意支付租金、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但原告应提供相应担保,保证不会影响被告对承租场地的使用。

因此,未付租金是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被告不存在违约,原告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请求应予驳回。

对于解除合同的请求,基于原告与大房东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被告同意解除合同,同意支付房屋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也不排除就损失向原告主张权利。

为证明上述事实及主张,被告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

1.场地租赁合同1份(与原告证据1相同),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2.授权委托书1份,该委托书是第一次原告给被告办理工商登记之用,因工商部门认为地址、门牌号码不明确不予办理,已将原件还给原告,被告留复印件,原告证据2的委托书就是原告第二次给被告办理工商登记作备案。

依据授权书,被告并不清楚原告与大房东之间是授权关系还是承租关系,不清楚被告承租的房屋是不是由原告转租,被告发函目的就是让原告确认该事实,但至今没有得到正面回复;3.通知、关于解除《场地租赁合同》的通知各1份,证明大房东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同时通知被告2012年12月30日前搬离承租场地,被告有合理理由认为原告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所以没有按期支付租金;4.律师函(与原告证据3相同)、函各1份,证明原告的律师函与起诉状的诉请、后来的变更诉请不一致,表明原告立场不定,让被告无所适从;5.联络函2份及挂号、快递单据各1份,证明原告已收到联络函,被告收到大房东通知后已以书面形式及时、明确的通知原告被告将暂时中止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待有证据证明原告恢复履约能力或提供了相应担保被告立即支付租金。

以上证据1-4(除证据3的通知),均为扫描件的复印件。

在审理过程中,本院依法组织双方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进行了当庭质证。

根据质证意见及证据审核认定的有关规定,本院认证如下:

一、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均无异议,律师函、补充证据已收到,授权委托书未收到。

经审核,本院依法对原告证据的证明力予以确认。

5.民事判决书的格式

民事判决书分为三部分:

一.首部1、标题,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

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

3、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

(1)原告:

如系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如系法人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然后另起一行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是何种诉讼代理人,应具体写明其称谓:

系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是委托代理人,然后写明其姓名等基本情况。

(2)被告:

除称谓为被告以外,其他基本情况写法同原告相同。

(3)第三人:

写明其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4、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应表述为:

”……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理由及各自诉讼请求。

即原告具体要求解决什么争议的问题,如何解决及其事实和理由;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所持的态度,陈述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表明双方起诉或答辩各自所持的态度或依据。

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特别是判决结果要写清楚.三.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民事判决书格式:

╳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思)。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扩展资料:

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

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②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③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④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

特别提示:

民事终审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后,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

二审判决书应当写明:

①案件的当事人、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④判决效力及判决法院。

民事二审判决一经宣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

民事判决书XX百科。

6.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院一般都会在办公地设有“诉讼服务中心”之类的场所,由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接收、审核材料后,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提起诉讼的人法律地位上称做“原告”,被起诉的人称作“被告”。

原告在向法院申请立案时需要提交的最基本材料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民事起诉状(至少要准备被告的人数+1份);3、基本的证据材料。

对于民事起诉状的内容,要列名;4、原被告身份信息(姓名、民族、出生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或现居住地址);5、明确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自己要求法院判决支持的事情;6、事实和理由(起诉状要将基本的事实情况和认为法院应支持自己的理由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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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民事诉讼在法庭开庭前,应有哪些必须走的法律程序。

一、打民事官司最耗时间的莫过于民事送达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起诉后,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分别送达给被告,同时还会依法向被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

二、司法实践当中,法院根据原告提供被告的住址进行邮寄送达时,经常会出现文书被退回或者被告玩失联等导致法院无法送达上述法律文书,如果原被告没有约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那么可能还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三、目前对于已送达案件,法院在开庭前可能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此多数案件会走民事调解程序。

四、对于案情较为复杂或者证据较多的案件,会走质证程序。

法院可能会在庭前组织原被告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但是司法实践当中由于法院案件较多,一般很少会组织庭前质证,多数情况下通过一次开庭就将案件所有程序和问题处理完毕。

五、在答辩期内如果被告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向法院提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在开庭前,如果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以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

六、如果原告想查封、冻结被告的房产等财产的话,还需要走财产保全程序,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被告财产线索、保全费等,然后法院办理相关财产保全工作。

七、如果案件需要调查取证或者申请司法鉴定的,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应的申请书,申请法院调查涉案的相关证据或者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7.民事判决范文

杭州瑞铭贸易有限公司诉浙江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金婺民初字第3112号原告:

杭州瑞铭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闯。

委托代理人:

吴肖臣,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浙江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辉。

委托代理人:

赵本有。

委托代理人:

王珍。

原告杭州瑞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铭公司)为与被告浙江来伊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伊份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12年12月12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陈小玲独任审判,先后于2013年1月14日、2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瑞铭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吴肖臣、被告来伊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本有、王珍到庭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曾进行庭外协商,未果。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瑞铭公司起诉称:

2011年12月9日,原、被告签订《场地租赁合同》1份,约定原告将位于金华市双龙南街307号营业用房2间出租给被告,租期为2011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4日,年租金22万元,租金先付后用,每年一付,付款日期每年11月25日。

2011年12月29日,经金华工商部门登记,被告在承租地金华市双龙南街307号成立来伊份公司金华双龙南街二店。

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日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讨,并曾发律师函给被告,要求支付租金及滞纳金,直至2012年12月26日,被告仍拖延拒付租金并仍使用承租房屋。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场地租赁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民诉法第二十四条等规定,请求法院:

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场地租赁合同》,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当庭增加一项诉讼请求,即由被告支付租金至合同解除之日止。

为证明上述事实及主张,原告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

1.2011年12月9日的场地租赁合同1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租赁关系的事实;2.从金华市工商局江南分局调取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各1份,证明原告经金华市江南红旗大酒店有限公司书面授权,将涉案房产依法、依约转租给被告,且被告事先明知的事实;3.2012年12月7日律师函、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各1份,证明被告收到原告律师函后仍拒付租金;4.2011年12月5日的场地租赁合同1份,证明原告与金华市公元大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房东)存在租赁关系的事实。

被告来伊份公司答辩称:

被告不是拒付租金,租金之所以未付是因为在2012年11月22日收到大房东的书面通知,大房东告知其于2012年11月22日已经发函原告要求解除金华市双龙南街307号营业房的场地租赁合同,要求被告在2012年12月30日前搬离租赁场地,被告认为原告有可能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才暂时中止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并通过快递书面通知原告,表达了被告愿意支付租金、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但原告应提供相应担保,保证不会影响被告对承租场地的使用。

因此,未付租金是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被告不存在违约,原告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请求应予驳回。

对于解除合同的请求,基于原告与大房东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被告同意解除合同,同意支付房屋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也不排除就损失向原告主张权利。

为证明上述事实及主张,被告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

1.场地租赁合同1份(与原告证据1相同),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2.授权委托书1份,该委托书是第一次原告给被告办理工商登记之用,因工商部门认为地址、门牌号码不明确不予办理,已将原件还给原告,被告留复印件,原告证据2的委托书就是原告第二次给被告办理工商登记作备案。

依据授权书,被告并不清楚原告与大房东之间是授权关系还是承租关系,不清楚被告承租的房屋是不是由原告转租,被告发函目的就是让原告确认该事实,但至今没有得到正面回复;3.通知、关于解除《场地租赁合同》的通知各1份,证明大房东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同时通知被告2012年12月30日前搬离承租场地,被告有合理理由认为原告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所以没有按期支付租金;4.律师函(与原告证据3相同)、函各1份,证明原告的律师函与起诉状的诉请、后来的变更诉请不一致,表明原告立场不定,让被告无所适从;5.联络函2份及挂号、快递单据各1份,证明原告已收到联络函,被告收到大房东通知后已以书面形式及时、明确的通知原告被告将暂时中止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待有证据证明原告恢复履约能力或提供了相应担保被告立即支付租金。

以上证据1-4(除证据3的通知),均为扫描件的复印件。

在审理过程中,本院依法组织双方诉讼代理人对上述证据进行了当庭质证。

根据质证意见及证据审核认定的有关规定,本院认证如下:

一、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均无异议,律师函、补充证据已收到,授权委托书未收到。

经审核,本院依法对原告证据的证明力予以确认。

二、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原告认为被告。

8.民事诉讼开庭时原告怎么陈述

陈述应当包括事实的时间、地点、起因和经过。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说明案件的事实经过,提出证据和分析证据,提出适用法律的意见,以及同意或者反驳对方提出的事实和主张,都称为当事人的陈述。

开庭审理的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

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4)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

当事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核对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对于诉讼代理人应当查明其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

核对完毕由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

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类证据按以下顺序出示,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①证人证言证人经当事人申请,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应当出庭作证。

作证前,审判人员应当对证人的身份进行确认,并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要求其客观真实地提供证言。

为了保证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②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在法庭出示的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包括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也包括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出示书证、物证应当由法警进行,出示视听资料时必须当庭播放演示,必要时由录制人员到庭说明录制过程和情况。

③鉴定结论当事人出庭时,由鉴定人或审判人员当庭宣读鉴定结论,并接受当事人质询。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由审判人员宣读鉴定结论,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④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由勘验人或审判人员当庭宣读。

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勘验,是否准许,由法庭决定。

①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能够当即认定的,应当当即认定;②当即不能认定的,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扩展资料:

原告要提起民事诉讼,就必须满足起诉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其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议。

(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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