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学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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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学讲义
《商业银行经营学》讲义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商业银行概述
本节需要明确三个问题:
一是银行的起源、特殊性质、类型等;二是商业银行的基本概念、发展道路等;三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
一、银行
(一)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
首先,银行具有一般企业的特征:
拥有业务经营所必需的自有资本;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
其次,银行是特殊的企业:
其活动范围是货币信用领域;创造的是能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存款货币。
(二)银行的起源
银行的起源经历了三个阶段:
铸币兑换业→货币经营业→现代银行,银行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起源于意大利,最早的银行是1272年的巴尔迪银行。
1587年建立的威尼斯银行是具有近代意义的银行。
中世纪的威尼斯是世界著名的贸易中心,各国商人云集;为了顺利进行商品交换,需要将世界各地的货币兑换成威尼斯当地的货币→货币兑换商出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收付规模扩大,各地商人为避免长途运输的风险,将用不完的货币委托货币兑换商保管,并委托其代办支付和汇兑,货币兑换商由此积攒了大量货币资金。
此后,货币兑换商发现这些长期大量集存的货币余额相当稳定,可以用来发放高利贷,则开始主动揽取货币保管业务→货币经营业者;渐渐的,货币兑换商发现不需对所保管的货币实行全额准备,而只需保留部分准备金,就可以满足客户提取现金的需要,其余部分可以作为贷款获得利息;此后,货币兑换商逐渐演变成集存贷款和汇兑支付、结算业务于一身的早期银行。
17世纪,银行这一新型金融机构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
1653年,英国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工商业需要有提供大量资金融通的专业机构与之相适应,他们不仅提供融资服务、经营债券、办理贴现,也以自己的信誉作担保,开出可以代替金属条块、具有流通价值的信用票据,更加具有近代意义的银行产生了。
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现代银行产生的象征。
(三)强调几个问题
第一,银行产生的基础:
信用。
第二,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双重风险。
存款:
提存风险;贷款:
偿还风险。
我国的情况:
据有关公开资料显示,1984年—1990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不超过2000亿元;1994年—1997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率分别为:
20%,22%,24%,25%;1998年—1999年,是我国国有企业实施破产兼并力度最大的两年,也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上升幅度最大的两年。
如果按最保守的25%的比率估计,1999年末,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最低也有15000亿元。
2001年9月末,我国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外币贷款为6.8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为1.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6.62%。
其中,实际已形成的损失占全部贷款的7%左右。
近些年,经过多方努力,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下降幅度较大。
如:
2003-2007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变化情况
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表2007年12月31日 单位:
亿元,%
余额
不良贷款占比
不良贷款
其中:
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
损失类贷款
不良贷款分机构
国有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12684.2
2183.3
4623.8
5877.1
11149.5
860.4
6.17
1.06
2.25
2.86
8.05
2.15
注:
主要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至2005年底,工、中、建、交四家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4.5%、5.4%、3.8%和2.5%。
标准普尔、惠誉、穆迪等国际著名评级机构相继提升了对中国银行业的评级。
2006年初,银监会曾颁布《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对四家银行提出了涵盖资本状况、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等方面的三大类七项指标。
2006年底四家银行各项监测指标已基本达标,有的甚至已经超过中期标准,表明其财务可持续能力明显增强。
目前,四家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已大大超出8%的监管要求,不良贷款率也降至5%以下,其中三家在4%以下,一家在3%以下。
标准普尔对中国主要商业银行评级结果
行别
评级时间
长期信用评级
评级展望
短期信用评级
中国银行
2004.01.07
BB+
正面
/
2004.07.29
BBB-
稳定
A-3
2005.07.10
BBB-
正面
A-3
2005.09.27
BBB+
稳定
A-2
2006.12.15
BBB+
正面
A-2
中国工商银行
2004.07.29
BB+
观察正面
B
2005.07.15
BB+
正面
B
2005.07.25
BBB-
正面
A-3
2005.09.27
BBB+
稳定
A-2
2006.12.15
BBB+
稳定
A-2
中国建设银行
2004.01.07
BB+
正面
B
2004.07.29
BBB-
正面
A-3
2005.07.10
BBB-
正面
A-3
2005.09.27
BBB+
稳定
A-2
2006.12.15
BBB+
稳定
A-2
第三,银行的类型
1.商业银行:
追求自身的利润,业务多样化。
2.专业银行:
在特定信贷领域从事特定信贷活动的银行。
包括:
政策性银行,储蓄银行,投资银行等等。
3.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主导地位;负责制定国家的金融政策,调节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对国家负责,在对外金融活动代表国家,并对国内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实行管理和监督。
特殊职能包括:
垄断货币发行权,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并对他们提供信贷。
通过有效手段调节货币供应量,组织全国票据清算,管理国家外汇和黄金;代理国库,代国家发行公债券;并对国家提供贷款。
除个别国家外,不对个人办理银行业务,只对国家和金融机构办理业务。
二、商业银行
(一)商业银行概念:
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以多种金融资产为其经营对象,能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是一种习惯性称呼,基于商业行为发放贷款—CommercialBank贷款的基本特点包括:
短期性,生产性,自偿性。
所以凡介入生产与流通的经常性周转过程的银行,均被称为商业银行。
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类型多种多样。
从资产方来看,既有短期贷款,也有中长期贷款;既有各种贷款活动,也有各种类型的投资活动。
因此,商业银行的称谓已经不能够总结其业务活动或行为,只是一种沿用的称呼而已。
(二)商业银行的功能
·信用中介——商业银行通过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需要资金的各个部门,充当有闲置资金者和资金短缺者之间的中介人,实现资金的融通。
·支付中介——商业银行利用活期存款账户,为客户办理各种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和转移存款等业务活动。
是商业银行的传统功能。
·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利用其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的特殊地位,及其在提供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运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技术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的其他服务。
·信用创造——商业银行利用其可以吸收活期存款的有利条件,通过发放贷款,从事投资业务,而衍生出更多存款,从而扩大社会货币供给量。
·调节经济——商业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调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余缺,同时在货币政策的指引下,在国家其他宏观政策的影响下,实现调节经济结构、调节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引导资金流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引导作用。
(三)商业银行的地位
·国民经济活动的中枢
·其业务活动对全社会的货币供给具有重要影响
·社会经济活动的信息中心
·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途径和基础
·社会资本运动的中心
(四)商业银行发展的两条道路:
1.高利贷与股份制
旧式高利贷银行,如:
威尼斯银行;
新式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资本主义发展需要,按照资本主义原则,以股份制形式组成。
如:
英格兰银行。
2.专业化(英式)与综合式(德式)
英国式融通短期资金模式——分业经营
优点:
保持银行的清偿力;安全性较好。
缺点:
银行业务发展受到限制。
德国式综合银行模式——混业经营(综合经营)
优点:
利于银行展开全方位的业务经营活动,充分发挥银行的作用。
缺点:
可能会加大银行经营风险,对银行经营管理有更高的要求。
三、我国的商业银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
国家专业银行阶段(1984-1994)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中国 民银行是惟一的金融机构。
1984年,从人民银行分设出中国工商银行,加上原来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原来行使财政职能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及1979年恢复的中国农业银行,成为国家专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则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形成了各司其职的二元银行体制。
1986到1987年,我国恢复建立交通银行,建立中信实业银行,从而开始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形成了不同产权形式的商业银行。
第二阶段: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阶段(1994-2003年)
1994年,我国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实现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分离;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国家专业银行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地位。
第三阶段:
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阶段(2003年至今)
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中国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的方向是按现代金融企业的属性进行股份制改造。
2003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于12月30日通过汇金公司注资450亿美元,为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2004年,两家试点银行大规模的财务重组和公司治理改革全面展开,银行业改革开始进入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阶段。
至2006年底,我国先后有9家银行上市,上市银行资产数由2002年的1023.3亿元扩展到2006年的20290.4亿元。
到2007年8月底,我国共有13家银行上市。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状况
目前已经建立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分工合作、适度竞争的金融组织体系。
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19797家,营业网点183897个,从业人员为2732394人。
包括:
3家政策性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13家城市商业银行,78家城市信用社,19348家农村信用社,13家农村商业银行,80家农村合作银行,4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邮政储蓄银行,54家信托投资公司,70家财务公司,6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货币经纪公司,7家汽车金融公司以及14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
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5家)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
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
地区性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盛京银行等。
农村商业银行:
张家港、常熟、江阴等。
农村合作银行: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等。
其他银行性金融机构
外资(合资)商业银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9家,贷款公司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6家);邮政储蓄银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经营原则及业务经营范围有明确的规定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经营范围: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从事信用卡业务;(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3)提供保管箱服务;(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第二节商业银行制度
本节主要讲解三个问题:
一是建立商业银行的基本原则;二是商业银行制度,主要是商业银行的产权形式、外在组织形式以及业务发展模式;三是商业银行的基本组织结构。
一、建立商业银行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银行竞争→效率
竞争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活动的一个基本原则,竞争机制可以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银行经营的产品具有同质性;开展竞争有利于银行改善服务,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加快资金周转,从而利于整个经济的发展。
2.有利于保护银行安全→稳定
保证安全与竞争的关系:
并不矛盾。
合理有序竞争可以提高银行经营效率,利于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过度竞争会导致银行不计成本、不顾后果地高息揽储、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等。
3.使银行保持适当的规模→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企业都具有一个合理规模。
在这种规模下,企业的成本最低,利润最优。
而大于或小于这一规模,都会引起成本上升或利润下降。
商业银行设立的基本程序
(一)符合基本的创立条件
1.经济条件:
——人口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工商企业经营状况;地理位置;等。
2.金融条件——人们的信用意识,经济的货币化程度,金融市场的发育状况,金融机构的竞争状况,管理当局的有关政策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我国对银行开业的基本规定
银行类型
基本准入要求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①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②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亿元,1亿元);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⑥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农村商业银行
①有符合《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章程;②发起人不少于500人;③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达到8%;④设立前辖内农村信用社总资产1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比例15%以下;⑤有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农村合作银行
①有符合《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章程;②发起人不少于1000人;③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4%;④不良贷款比率低于15%;⑤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依照下列程序开业:
申请登记→招募股份(公开招募、私下招募)→验资营业。
二、商业银行制度
商业银行类型很多,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如:
1.按业务范围划分
批发型——数额大,主要业务对象为公司或单位;
零售型——数额小,主要业务对象为个人;
批发与零售兼营型
2.按地域划分
地方型——以所在地区客户为服务对象;
区域型——以所在区域为基本市场;
全国型——以国内市场中的工商企业和个人为服务对象;
国际型——世界金融中心的银行,以国际性大企业客户为主要对象。
3.按组织形式划分
无分支机构的独家银行(单一银行制);
有分支机构的总分行制银行;
银行控股公司。
4.按可否从事证券业务和其他业务划分
德国式银行——既能全面经营银行业务,也能经营证券业务、保险业务,还能投资于工商企业的股票;
英国式银行——可通过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来从事证券承销业务,但不能持有工商企业的股票,也很少从事保险业务;
美国式银行——只经营银行业务,不能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1999年11月,随着《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事实,这种限制已经放松。
(一)产权形式:
根据资本所有权构成不同而划分。
1.独资银行:
由一人单独出资,亲自或雇人经营。
出资人对银行的财产和盈利有全部的支配权,对债务单独负无限清偿责任。
2.合伙银行:
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经过协商,达成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契约,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的银行。
财产为合伙人共有,盈利按出资多少或契约规定进行分配。
合伙人对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3.股份制银行:
采用股份公司形式,按照国家有关公司法律条例,向主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而建立起来的银行。
建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一般程序为:
发起人聚集一定资本→履行法律手续,取得股票发行权→发行股票,筹集开业所需资本。
包括不同形式:
⑴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
对外发行股票。
⑵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不划分等额股份。
不对外发行股票。
⑶两合公司形式:
由有限责任股东与无限责任股东共同组织而成。
4.国有银行:
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建立的商业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且应为实缴资本。
5.合资银行:
本国银行与外国银行共同投资和经营的银行。
或:
某一银行通过购买某一国外银行的股份而成为合资银行。
特点:
出资各方按相同比例或事先商定比例出资。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情况
银行名称
股份制改造与上市时间
主要战略投资者
中国工商银行
2005年10月31日。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财政部分别持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
2006年10月27日,A+H同步发行上市成功,创下了全球资本市场有史以来发行规模最大等多项纪录。
高盛投资集团(包括高盛集团、安联集团及美国运通公司)出资37.8亿美元。
中国银行
2002年7月25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
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家持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2006年6月,A+H同步发行上市。
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瑞士银行集团和亚洲开发银行共投资67.75亿美元,合计占21.85%的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
2004年6月开始股份制改造。
2005年10月27日, 股票代号为0939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2007年8月25日,建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美国银行(原译作“美洲银行”),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004年6月底,交通银行顺利完成了财务重组,其中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分别注资50亿元和30亿元;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100亿元;老股东增资11.36亿元,并成功发行了120亿元次级定期债务。
此外,还以账面价值50%的价格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售了414亿元可疑类贷款,对可疑类贷款出售后的损失及损失类贷款进行了一次性集中核销。
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
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全资附属机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144.61亿元人民币(约17.47亿美元)现金持有交通银行19.9%股权,计77.75亿股。
关于产权问题的思考:
1.不同产权形式的特点与利弊是什么?
2.我国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意义何在?
3.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现状如何?
4.进行银行产权改革的配套措施应该包括什么?
5.什么是公司治理结构?
如何在我国商业银行建立适宜的公司治理结构?
6.商业银行为什么要引进战略投资者?
对于战略投资者有什么要求?
为什么?
(二)外在组织形式
1.总分行制
总分行制是指那些在总行之下,可以在本地或外地设有若干分支机构,并都可以从事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
这种商业银行的总部一般都设在大都市,下属所有分支行须由总行领导指挥。
总分行制按管理方式的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
⑴总行制:
总行除管理、控制各分支行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办理业务;
⑵总管理处制:
总管理处只负责管理控制各分支行,其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管理处所
在地另设分支行对外营业。
总分行制的优点:
⑴有利于银行吸收存款,有利于银行扩大资本总额和经营规模,能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⑵便于银行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⑶有利于银行调剂资金、转移信用、分散和减轻多种风险;
⑷总行家数少,有利于国家控制和管理,其业务经营受地方政府干预小;
⑸资金来源广泛,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竞争实力。
当然总分行制也有一些缺点,例如: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由于规模大,内部层次多,
管理难度加大等。
2.单一银行制(单元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那些业务由各个独立的商业银行本部经营,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每家商业银行既不受其他商业银行控制,也不得控制其它商业银行。
单一银行制的特点:
优点:
⑴可防止银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也缓和了竞争的剧烈程度;⑵有利于银行与地方政府协调,能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需要;⑶银行具有独立性与自主性,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⑷银行管理层次少,有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贯彻执行,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效果。
缺点:
⑴单一银行采用新技术的单位成本较高,不利于银行采用最新的管理工具,使业务发展和创新活动受到限制;⑵单一银行资金实力较弱,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⑶单一银行制本身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会认为得造成资金的迂回流动,削弱银行的竞争力。
3.集团银行制:
包括持股公司制和连锁银行制
持股公司制是由一个集团成立控股公司,再由该公司收购或控制若干独立的银行。
这些独立银行的业务和经营决策统属于股份公司控制。
持股公司对银行的有效控制权是指能控制一家银行25%以上的投票权。
持股公司制的特点:
优点:
能够有效扩大资本总量,增强银行实力,以高抵御风险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弥补单元制银行的不足。
缺点:
容易形成银行业的集中和垄断,不利于银行之间开展竞争,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经营的自主性,不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