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第4讲 2H310000机电工程技术2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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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第4讲2H310000机电工程技术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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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3120132了解洁净空调工程施工技术

洁净空调系统除了满足洁净室所要求的温度、湿度、室内正压和噪声标准外,更重要的是使空气通过中效、高效过滤器过滤后,达到室内空气的洁净度要求。

一、洁净度等级

空气净化的标准常用空气洁净度等级来衡量,空气洁净度主要控制空气中最小控制微粒直径和微粒数量,即每立方米体积中允许的最大粒子数来确定。

现行规范规定了Nl级至N9级的9个洁净度等级。

注意:

空气净化的标准常用空气洁净度等级衡量;

现行规范规定了Nl级至N9级的9个洁净度等级。

二、洁净空调系统的施工要点

(一)风管制作的技术要点

重点:

——洁净空调系统的风管与一般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施工的技术区别:

洁净空调系统的风管与一般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区别,是对风管表面的清洁程度和严密性有更高的要求。

1.洁净空调系统制作风管的刚度和严密性,均按高压和中压系统的风管要求进行,其中:

洁净度等级Nl级至N5级的,按高压系统的风管制作要求;

N6级至N9级的按中压系统的风管制作要求。

2.洁净空调系统风管及部件的制作应在相对较封闭和清洁的环境中进行,地面应铺橡胶板或其他防护材料。

3.加工镀锌钢板风管应避免损坏镀锌层,如有损坏应作防腐处理。

风管不得有横向接缝,尽量减少纵向拼接缝;

矩形风管边长不大于800mm时,不得有纵向接缝;

风管的所有咬口缝、翻边处、铆钉处均必须涂密封胶。

(二)风管系统安装的技术要点

洁净空调系统的风管安装同样对其清洁程度和严密性有更高的要求。

注意施工的环境要求:

风管安装前对施工现场彻底清扫,做到无产尘作业,并应建立有效的防尘措施。

经清洗干净包装密封的风管及部件,安装前不得拆除;如安装中间停顿,应将端口重新封好。

风管连接处必须严密,法兰垫料应采用不产尘和不易老化的弹性材料,严禁在垫料表面刷涂料,法兰密封垫应尽量减少接头,接头采用阶梯或企口形式。

第三节2H31202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

——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和消防工程

2H312021掌握电气设备、器具施工技术

一、建筑电气工程构成及功能

(一)建筑电气工程的构成

建筑电气工程:

电气装置、布线系统、用电设备电气部分。

(二)常用的电气设备、器具

1.电气装置部分

电气装置主要指:

变配电所及分配电所的设备和就地分散的动力、照明配电箱。

例如:

干式电力变压器、成套高压低压配电柜、控制操动用直流柜(带蓄电池)、备用不间断电源柜、照明配电箱、动力配电箱(柜)、功率因数电容补偿柜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等。

2.布线系统部分

布线系统组成:

电线、电缆和母线;固定部件(电线、电缆和母线用)、保护(电线、电缆和母线用)部件的组合;

3.用电设备电气部分

用电设备电气部分组成:

主要是指与其他建筑设备配套电力驱动、电加热、电照明等直接消耗电能并转换成其他能的部分。

例如:

电动机和电加热器及其启动控制设备、照明装饰灯具和开关插座、通信影视和智能化工程等的专供或变换电源以及环保除尘和厨房除油烟等特殊直流电源等。

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程序安排

建筑电气工程的电气装置、布线系统、用电设备电气部分三个组成的单元其施工程序安排有着共同的规律,也有各自的特点。

(一)施工程序的相同点

1.设备、器具、材料进场验收和规格型号核对及外观检查;

2.相关作业面建筑物条件确认,判断是否可以安装以及安装后土建施工是否会造成电气工程实物的污染或损坏;

3.相关建筑物尺寸复核;

4.施工机械就位及其动力装置试运转和润滑检查;

5.施工安全措施到位;

6.划线、放样、定位,开始安装;

7.施工中每道工序的交接检验和完工后的最终检验和试验;

8.通电试运行。

(二)电气装置的施工程序

1.基础检查划线或基础型钢制作埋设或对预埋的基础型钢清理复核;

2.设备就位固定;

3.外观检查和内部元器件及接线检查;

4.引入、引出的电线或电缆连接;

5.交接试验和继电保护整定;

6.控制系统模拟动作试验;

7.通电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

(三)布线系统的施工程序

1.暗敷的导管和固定线槽、桥架等支架用的预埋螺栓、预埋板等配合土建施工进行埋设;

2.暗敷导管在土建模板拆除后清理管口及扫管;

3.暗敷导管穿线;

4.明敷的导管、线槽、桥架、插接母线等定位划线;

5.固定明敷线路的支架或卡件或盒(箱)等定位;

6.敷设明敷的导管、线槽、桥架和插接式母线,并与已安装好的电气装置连接到位;

7.明敷导管扫管、线槽桥架内部清扫;

8.导管穿线、线槽桥架内敷电线或电缆。

插接式母线连接紧固、插接开关定位;

9.绝缘检查;

10.电线、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器具和用电设备接线连接;

1l.试通电。

(四)用电设备施工程序

1.照明灯具及开关、插座划线定位;

2.照明灯具及开关、插座固定;

3.照明灯具及开关、插座检查接线;

4.其他建筑设备的电气部分绝缘检查;

5.其他建筑设备的电气部分与布线系统引入的电线或电缆连接;

6.试通电或照明试运行;

7.电动机、电加热器等试运转。

四、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特点和质量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是其他建筑设备工程的能源主要供给者,其完工时间要先于其他建筑设备工程的完工时间,才能确保其他建筑设备的如期试运行;

2.固定方法应按设计文件提供的详图或指明的标准图集或按有关规范的规定或按随设备、器具供应的产品技术说明等要求执行;

3.布线系统敷设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施工关系密切,

布线系统的敷设应注意:

敷设方式、敷设部位、敷设路径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导电连接

导电连接包括:

电线、电缆、母线本体的连接,以及与设备、器具间的连接。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何种工艺,连接的质量判定方法是:

带有接头或接点的导体电阻值必须等于或小于不带接头或接点的同样长度的导体电阻值;

对有绝缘层的导体连接后应恢复绝缘护层,其绝缘强度应不低于原来的绝缘强度。

5.交接试验

交接试验的主要内容为:

①整定各类保护值、②检测绝缘强度、③控制系统模拟动作、测量与④智能化工程的接口通道等。

6.通电试运行要按工程所在地供电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既要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又要符合供电管理的规定,通电试运行结束,可办理建筑电气工程中间交工手续,即经试运行合格的建筑电气工程的保管维护,由施工单位移交给业主或用户。

9.建筑电气工程的交工验收依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建筑电气工程仅是建筑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要随同该单位工程的其他分部工程一并进行验收,验收的管理、验收的程序和质量合格的判定以及验收资料的类别均应按统一标准的相关条款办理。

2311l2022熟悉防雷、接地装置的施工技术

一、防雷保护装置的组成

防雷保护装置的组成: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三部分组成。

(一)接闪器

主要形式:

有避雷针,避雷带和避雷网。

(接闪器指的是接受雷电的导体,突出于建筑物,使雷电通过它导入大地而不经建筑物其他部位导入而起到保护作用。

(二)引下线

主要形式:

有明敷于建筑物表面由上而下的圆钢、扁钢、裸导线等构成的避雷引下线;还有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立柱中的一对钢筋作引下线。

(引下线指的是由接闪器导雷引入大地构成路径的导体)

(三)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指的是埋入地内—0.7m以下的接地极组,是导雷入地的散流极;

若人为设置专门打入的称人工接地体;

若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桩基、地下室钢筋以及埋设的金属管道等作为接地装置散流极称为自然接地体;

此外还有专门生产的成品,如接地模块等。

二、防雷保护装置的安装要求

1、整个防雷接地装置系统的施工安排坚持由下而上的原则,即先接地装置完成,再敷引下线、最终完成接闪器。

2、明装的接闪器和引下线应采用热浸镀锌材料组成,以机械连接为宜;

若有不可避免的熔焊连接,则在连接处应加强防腐涂层。

3、明敷的避雷带、网及引下线应平直,转弯处应成圆弧状,不得形成锐角折弯。

4、高层建筑的均压环应与防雷接地干线连接,不得以末端支线作为连续导体。

5、以建筑物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的应有多个引出的短段扁钢(如40×4)接续点,若自然接地体接地电阻值不能满足要求,可以与人工接地体相连接,以达到整个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满足规定要求。

6、每栋建筑物地面以上至少留有两个接地电阻测定用的测点,并标识明显清晰。

7、整个防雷接地系统完工后应抽检系统的导通状况和对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的测定,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节:

2H312040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实施一般由工程承包方负责工程施工图纸深化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和运输,管线施工,设备的安装及检测,系统调试开通及通过有关管理部门的验收,直至交付使用。

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

(十个子分部工程)

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电源与接地、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等十个子分部工程。

2H312041掌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一、建筑智能化工程实施要点

(一)建筑智能化工程实施程序

建筑智能化设备需求调研智能化方案设计与评审招标文的制定设备供应商与工程承包商确定施工图深化设计工程的实施及质量控制工程检测管理人员培训工程验收开通投入运行。

(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实施要点

智能化系统的深化设计应具有开放结构,协议和接口都应标准化和模块化。

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一)产品选择及质量检查

1.建筑智能化产品选择主要考虑的因素

(1)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地,应用实践以及供货渠道和供货周期等信息。

(2)产品支持的系统规模及监控距离。

(3)产品的网络性能及标准化程度。

2.建筑智能化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各种接口和软件产品的功能、性能等项目的检测应按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

(二)智能化系统设备、元件安装技术要点

1.探测、测量元件的安装要点

(1)温、湿度传感器安装要点

温度传感器的类型:

风管、水管型温度传感器(常用)。

传感器至现场控制器之间的连接应尽量减少因接线引起的误差,镍温度传感器的接线电阻应小于3Ω,铂温度传感器的接线电阻应小于1Ω。

风管型温、湿度传感器的安装应在风管保温层完成后进行。

——水管型温度传感器的安装开孔与焊接工作,必须在管道的压力试验、清洗、防腐和保温前进行,且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与焊接。

——水管型温度传感器的感温段大于管道口径的1/2时,可安装在管道的顶部。

感温段小于管道口径1/2时,应安装在管道的侧面或底部。

(2)压力、压差传感器和压差开关安装要点

——风管型压力、压差传感器和压差开关应在风管保温层完成之后安装;

——水管型压力、压差传感器的安装应在管道安装时进行,其开孔与焊接工作必须在管道的压力试验、清洗、防腐和保温前进行。

(3)电磁流量计安装

——电磁流量计应安装在流量调节阀的上游,流量计的上游应有10倍管径长度的直管段,下游段应有4~5倍管径长度的直管段。

——电磁流量计在垂直管道安装时,液体流向自下而上。

水平安装时必须使电极处在水平方向,以保证测量精度。

——电磁流量计和管道之间应连接成等电位并可靠接地。

(4)涡轮式流量变送器安装要点

——涡轮式流量变送器应水平安装,流体的流动方向必须与传感器壳体上所示的流向标志一致。

注意施工要求:

流量变送器应装在测压点的上游,距测压点3.5~5.5倍管径的距离。

(5)空气质量传感器及其安装

——管道式空气质量传感器安装应在风管保温层完成之后进行。

注意施工要求:

检测气体密度小的空气质量传感器应安装在风管或房间的上部;

检测气体密度大的空气质量传感器应安装在风管或房间的下部。

4.主要控制设备的安装

电磁阀、电动调节阀,电动风门驱动器

(1)电磁阀安装要点

——电磁阀安装前应按说明书规定检查线圈与阀体间的电阻,宜进行模拟动作试验。

——电磁阀的口径与管道口径不一致时,应采用异径管件,电磁阀口径一般不应低于管道口径的两个等级。

(2)电动调节阀安装要点

工作电动执行机构输出方式有:

直行程、角行程和多转式类型,分别同直线移动的调节阀、旋转的蝶阀、多转的调节阀配合工作。

——电动阀的口径与管道口径不一致时,应采用异径管件,同时电动阀口径不应低于管道口径的两个等级。

(三)线缆施工技术要点

现场控制器与各类监控点的连接,模拟信号应采用屏蔽线,且在现场控制器侧一点接地。

数字信号可采用非屏蔽线,在强干扰环境中或远距离传输时,宜选用光纤。

线缆施工的事例:

在监控系统中,模拟信号可采用RVVP—2×0.75的屏蔽线敷设,且在现场控制器侧一点接地;

数字信号可采用BV—2×l.0的导线,电源线采用RVS—2×l.0的导线。

(四)智能化系统竣工验收要点

1.系统竣工验收顺序:

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的顺序;

2.系统验收方式:

分项验收,分部验收;交工验收,交付验收;

3.各系统竣工验收条件:

系统安装、检测、调试完成后,已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已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4.竣工验收资料内容(七项基本内容)

工程合同技术文件;竣工图纸;系统设备产品说明书;系统操作和维护手册;设备及系统测试记录;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相关工程质量报告表。

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原则

智能化系统集成应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一)设备接口选用原则

设备承包商应提交系统接口标准,并根据接口标准制定接口测试方案,系统接口测试应保证接口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实现规定的接口各项功能,不发生兼容性及通信瓶颈问题,并保证系统接口的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

(二)通信协议选用原则

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软件、接口软件和应用软件,是一个多厂商、多操作平台、

多系统软件和面向多种应用的体系结构。

系统集成的关键是在于解决各系统之间的互联和互操作性问题,系统集成应采用统一的通信协议,才能解决各类设备之间或系统间的通信等问题。

系统集成可根据需求采用功能集成,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等各种集成技术。

2H312042了解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组成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组成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组成:

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火灾报警及消

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等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FAS)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由火灾探测器、输入模块、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与

控制模块等组成。

(2)安全防范系统(SAS)

建筑的安全防范系统是根据不同的防范类型和防范风险,为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运

用计算机通信、电视监控及入侵报警等技术形成的综合安全防范体系。

1.门禁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

门禁系统主要有对讲门机和电控锁组成。

电控锁有钥匙电控锁、磁卡电控锁、IC卡电控锁、密码电控锁和指纹电控锁等。

2.入侵报警系统(周界防越报警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主要有入侵报警探测器、中央报警控制器和报警装置等。

入侵报警探测器有门窗磁性开关、玻璃破碎探测器、被动型红外线探测器和主动型

红外线探测器(截断型、反射型)、微波探测器、超声波探测器、双鉴(或三鉴)探测器、线圈传感器和泄漏电缆传感器等。

二、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住宅(小区)智能化:

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控制器、综合布线系统等。

1.住宅(小区)通信网络系统包括有电话网、有线电视网、宽带接入网、家庭网和控制

网。

2.物业管理系统包括:

有建筑设备监控装置、物业管理系统、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

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和自动抄表系统。

3.安全防范系统包括:

有周界防越报警装置、电视监控装置、电子巡查装置、访客对

讲及电控锁装置、家庭安全防范系统、求助系统和消防报警系统。

第五节:

2H312050消防工程施工技术

重点是:

消防工程的验收程序及消防工程的施工技术要点。

2H312051掌握消防工程的验收程序

一、消防工程验收所需资料及验收程序

送交申报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对照《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并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自验意见。

(一)所需资料

1.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所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提供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3.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电气检测等合格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

认证书、检测报告等;

4.提供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证明;

5.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限于含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

6.提供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限于装饰装修工程);

7.经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

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记录;

8.本单位或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方案、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消防

控制中心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名单。

(二)验收程序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

告等消防验收申报材料,材料齐全后,应当在十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二、消防工程验收的组织

消防系统的主要功能:

是自动捕捉火灾探测区域内火灾发生时的烟雾或灼热气体,从而

发出声光报警并控制自动灭火系统,同时联动其他设备的输出接点,控制事故照明及疏散标记,事故广播及通信、消防给水和防排烟设施,以实现监测、报警和灭火的自动化。

(一)消防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重点

消防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指挥,施工单位(土

建、装饰、管道、电气、通风空调、消防专业调试队等)具体操作,设计单位等参与。

同时也应组织防火监督检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灭火战训和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等

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消防验收的顺序

验收受理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论评定工程移交

1.验收受理

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竣工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并提供有关书面

资料。

资料要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

2.现场检查

公安消防机构受理验收申请后,按计划安排时间到报验工程现场进行检查,由建设单位

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共同参加。

现场检查主要是核查工程实体是否符合经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内容包括房屋建筑的类别或生产装置的性质、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及建筑物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布置等。

3.现场验收

公安消防机构安排用符合规定的工具、设备和仪表,依据技术标准对已安装的消防工程

实行现场测试,并将测试的结果形成记录,并经参加现场验收的建设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4.结论评定

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束后,依据消防验收有关评定规则,比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

记录进行综合评定,得出验收结论,并形成消防验收意见书。

5.工程移交

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主持的消防验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整个工

程移交给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

工程移交包括:

工程资料移交和工程实体移交两个方面。

工程资料移交:

包括消防工程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经济文件;

工程实体移交:

表明工程的保管要从施工单位转为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因而要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办理工程实体的移交手续。

四、施工过程中的消防验收

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与其他安装工程有相同的程序,例如与土建工程配合,埋设道路下、

地坪下的消防供水管网,敷设墙体内的消防报警线路导管等。

在建筑物主体完成精装修之前消防工程的设备和干线管网就位并调试,配合建筑物精装修完成各类元件、部件的安装,最终是系统调试和检测。

为了方便消防验收顺利进行,有利于对消防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某些消防安全重点工程可以按施工程序划分为三种消防验收形式,

即:

隐蔽工程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精装修消防验收。

1.隐蔽工程消防验收

消防工程施工中在与土建工程配合时,部分工程实体将被隐蔽起来,在整个工程建成后,

其很难被检查和验收的,于是这部分消防工程要在被隐蔽前进行消防验收,称隐蔽工程消防验收。

2.粗装修消防验收

适用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已完成,消防工程的主要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仅留下待室内

精装修时配合安装的探测、报警、显示和喷头等部件时的消防验收。

装修消防验收属于消防设施的功能性验收。

验收合格后,建筑物尚不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3.精装修消防验收

适用于房屋建筑全面竣工,消防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安装完成并准备投入使用前的消

防验收。

验收合格,房屋建筑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2H312052了解消防工程的施工技术要点

一、消防工程开工前的审批

消防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应当到当地公安消防机构领取并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

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还应领取并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二、消防系统的施工技术要点

(一)灭火系统的安装技术要点

1.消火栓灭火系统

(1)消火栓灭火系统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若管径≤100mm时,采用螺纹连接;大于

100mm采用法兰或卡箍式连接。

(2)消火栓箱安装分为明装、暗装和半明装,管道通过钢筋混凝土水箱壁,应安装刚性

或柔性防水套管;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供水设施安装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0C;当环境温度低于50C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采用钢管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

钢管》(GB/T816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的要求。

当使用铜管、不锈钢管等其他管材时,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3))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件任何装饰性涂层。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

(5)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6)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3。

灭火系统

(1)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泡沫液储罐四周

应留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泡沫液储罐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消防泵房主要通道的宽度,应大于泡沫液储罐外形的最小尺寸。

(2)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泡沫液的进口管道应与压力水的水平管道垂直,其长度不宜小于1.0m;压力表与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

(4)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整体垂直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

压力表应分别安装在水和泡沫液进口的水平管道上,并与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进

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

(5)管线式、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吸液口与泡沫液储

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距离不得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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