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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教育发展综合奖补

2017年市级教育发展综合奖补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市级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财绩〔2018〕2号),我们接受成都市财政局委托,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6月30日对成都市教育局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踏勘了成华区、温江区、都江堰市、武侯区、新都区、龙泉驿区等6个区(市)县教育局和12个项目实施学校点位,进行了10余人次访谈,累计发放问卷调查表115份。

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函〔2015〕143号)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4〕7号)相关精神,设立了市级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2016年10月,成都市财政局与成都市教育局下发了《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教〔2016〕139号),用于规范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及绩效评价。

该专项资金属于后补助资金,是市教育局在原有单项工作奖励的基础上合并设立的奖励性补助资金,改变了原有的单项补助方式,是对下级资金转移方式的一种尝试,有其特殊性。

资金管理办法对使用范围仅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没有进一步细化经费的具体用途和标准,在市级进行资金分配时,各构成项目仅作为分配因素考虑,没有再按照原单项奖励的执行标准和金额下达资金。

各区(市)县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该专项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根据区(市)县上年基础因素和管理因素分配资金。

基础因素包括各区(市)县上一年名校集团、高中教育质量、国际化窗口学校等工作的考评结果,以及中小学网班建设、中小学科普教育活动、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等实施情况;管理因素包括各区(市)县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支出绩效情况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市教育局设立该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

奖励和支持成都市各区(市)县在试验区建设、教育现代化、国际化和均衡化等方面的探索和发展。

(三)项目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方式

2017年该专项资金的预算额度3100万元,补助范围涉及22个区(市)县。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区(市)县改革试验区建设发展、教师素质提升、高中教育质量评估、中小学网班建设、国际化窗口学校、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等方面,专项资金的奖补对象为成都市各区(市)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含幼儿园)、教育科研机构及相关教育工作者。

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市财政局、教育局按程序将专项资金预算提前下达到各区(市)县,各区(市)县财政、教育部门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学校。

二、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价方式及方法

评价方式:

因专项资金涉及22个区(市)县,点位较多,评价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本次评价抽选了6个区(市)县作为项目点位,对专项资金预算、分配、使用过程及其成效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评价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过程是否合理有效,是否符合政策导向。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和改进的相关建议,提高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效益。

评价方法:

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在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到各项目实施学校点位,实地查看各点位的支出合理性,通过汇总整理,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评价结论,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指标

根据市财政局2018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专项资金作为改革试点具有其特殊性的特点,此次评价主要从完成指标和效果指标两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完成指标

(1)完成数量

通过对项目计划完成数量与实际完成数量进行对比分析,考评项目实际执行整体进度情况。

(2)完成质量

通过对抽查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未完成项目的相关计划方案,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对教育资源均衡、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提升、教育水平国际化及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等方面是否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3)完成时限

通过对抽查的区(市)县及项目实施学校的资金使用相关制度、拨付文件及财务资料等,评价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计划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延迟拨付或结转下一年度拨付的情况,是否按照计划进度执行。

2.效果指标

(1)促进政策目标实现

通过对抽选的项目点位实地查看,搜集相关专项资金分配的决策依据,评价各区(市)县分配专项资金是否符合政策试点改革的导向,能否自主进行资金的均衡和调配,专项资金实际分配使用过程是否存在闲置或不足等情况。

(2)专项资金政策试点改革的持续引导性

采用抽样调查方式,对资金分配预算和实际执行的财务数据比对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是否明确了重点分配方向及资金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结合对受益群体的总体满意度调查,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综合评价政策试点改革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3)专项资金各分配因素和使用达到预期目标的程度

根据项目分配的各专项经费实际运行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项目因素进行评价,其权重设置依次为3、2、2、2、1(对抽选评价点位只涉及部分项目因素的,权重再根据各点位项目实施的重要性进行调整),综合后得出评价结果。

试验区建设发展

采取抽样调查方式,通过抽查区(市)县对各项目实施学校专项经费的考核及评价结果,实地查看教学的硬件设施、软件建设、师资配置等改建和运行情况,评价项目是否对学校的综合改革和建设发展有实质性改善。

教师素质提升

采取抽样调查方式,通过抽查教师的学历提升名单及名师工作室运行情况综合进行评价教师素质的提升。

教育质量评估

采取抽样调查方式,通过获取教育局对各学校及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报告,评价教育质量提升的途径和方法。

网班建设及国际化窗口学校

采取抽样调查方式,对项目实施学校进行实地查看,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正常投入使用,是否能满足教学需求、有助于提高教学水平国际化的发展。

学校体育馆免费开放

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根据现场实地查验,通过向周边的居民进行访谈、网络搜索等方式,调查项目实施后社会受益群体的总体满意度。

三、项目总体评价及得分

总体上看,该专项资金管理比较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基本符合规定,项目审核过程比较严格,资金使用对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师素质、均衡教育资源等方面有积极促进作用。

通过对区(市)县及项目实施学校实地查看,发现部分项目资金分配依据延用以前年度的考核标准,政策贯彻和执行不够彻底,未明确各区域重点发展或补助的方向,存在资金分配过于分散和滞后等现象,资金实际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91.05分,其中:

项目决策满分20分,得分18分;项目管理满分20分,得分18.40分;项目效果满分60分,得分54.65分,各项得分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20分)

决策依据(2分)

政策依据

考核项目政策依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1

1

实施计划

是否围绕年度目标制定实施计划

1

1

绩效目标(3分)

目标合理性

考核项目设定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项目政策目标相关

1

1

目标明确性

考核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是否明确

1

0.6

目标匹配

考核目标与资金实际开支方向的匹配情况,防止资金使用偏离目标

1

1

管理制度(15分)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考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2

2

申报条件

考核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申报资金应具备的条件

3

3

补助标准

考核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明确规定专项资金补助单位、补助金额等补助标准

3

1.8

审批程序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明确项目申报、审核、下达等相关程序及时间节点

3

3

财务管理

考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金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2

1.6

监督检查制度

考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处罚方式及程序

2

2

项目管理(20分)

预算管理(6分)

分配时限

考核市级主管部门分配资金时效

1

1

考核区(市)县部门分配至项目实施单位的及时性

1

0.6

预算执行

考核结余结转情况

2

1.6

资金拨付

考核资金是否按补助标准拨付

2

2

资金到位(2分)

资金配套

考核区(市)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

1

1

考核项目单位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

1

组织实施(12分)

审核把关

考核项目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3

3

审核结果

考核项目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要求,是否存在虚报项目的情况

4

4

项目调整

考核项目调整情况

1

1

制度执行

考核有关制度执行规定

2

1.2

监督检查工作落实

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制度要求监督检测措施落实情况

2

2

项目效果(60分)

产出

(10分)

完成数量

考核项目计划数量完成情况

4

3.2

完成质量

考核项目计划质量完成情况

3

2.4

完成时限

考核项目计划时限完成情况

3

2.4

效果

(40分)

促进政策目标实现

考核采用“后补助”方式是否有助于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进度、增加投入,以促进政策目标实现

5

5

确保资金安全性

考核采用“后补助”方式是否有助于提高财政使用的安全性,防止套取、骗取财政资金情况发生

5

5

试验区建设

考核试验区建设对教育改革的促进作用

10

9

教师学历提升

考核教师学历提升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作用

4

4

名师工作室建设

考核名师工作室建设对提升项目学校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的作用

4

4

网班建设

考核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促进优质资源开发共建、远程工享,从而提升项目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的促进作用

3

2.4

国际化窗口学校

考核项目学校对学生开拓视野,促进中外学校交流的促进作用

3

3

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考核项目学校是否为群众开展体育锻炼提供了便利条件,实现了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2

2

其他(科普、农村薄弱学校、科研课题)

考核科技对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促进作用;考核名校校长支教对农村中小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促进作用;

4

4

满意度(10分)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直接计算得分

8.25

合计

综合得分

91.05

四、专项资金安排(含分配)及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市教育局对该专项资金采取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并参照2016年度下达金额,于2016年年末按照专项资金的90%提前下达至相关区(市)县,2017年度由财务管理处按照各区(市)县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测算对应权重值,据此形成分配方案,并办理其余资金的结算下达。

专项资金于2017年8月30日已全部下达至各区(市)县。

2017年成都市教育局及成都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相关要求,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3100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各区(市)县。

具体拨付情况为:

2016年12月20日成都市财政局向锦江区等22个区(市)县拨付专项资金2790万元,2017年8月30日,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成财教〔2017〕112号)文件精神,成都市财政局向锦江区等22个区(市)县结算拨付专项资金310万元,共计向各区(市)县拨付专项资金3100万元。

(一)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本次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

抽取了武侯区、温江区、成华区、新都区、龙泉驿区、都江堰市六个区(市)县,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学校情况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

万元

区(市)县

资金下拨时间

资金总额

2017年度已下拨

结转至

2018年

武侯区

2017年12月

151.72

151.72

温江区

2018年2至4月

171.51

171.51

成华区

2017年10月

211.49

156.16

55.33

龙泉驿区

2017年4至12月

173.68

155.04

18.64

新都区

2017年10至11月

159.39

159.39

都江堰市

2017年12月

97.48

97.48

合计

965.27

719.79

245.48

项目资金抽点占比

31.14%

23.22%

7.92%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专项资金涉及的范围较广,项目实施学校较多,本次绩效评价从上述抽取的6个区(市)县中,每区(市)县各抽取两所获得专项资金和涉及分配因素较多的学校进行绩效评价。

1.武侯区、温江区和成华区检查情况见下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武侯区

温江区

成华区

成都市礼仪职中

棕北小学

和盛中学

崇州百丽中学

成华小学

双语实验学校

互动联盟

1.02

5.93

职业教育

13.17

未来学校

1.22

1.33

名校领办

21.35

21.81

21.81

委托管理

21.35

名校集团

8.50

8.50

综合改革

1.75

合计

14.19

7.15

21.35

21.35

31.64

32.06

2.龙泉驿区、新都区、都江堰市检查情况见下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龙泉驿区

新都区

都江堰市

龙泉中学

龙泉驿第五小学

新都一中

现代制造技术学校

都江堰中学

树德中学外语学校

委托管理

8.35

名校集团

4.24

17.08

名师工作室

3.00

3.00

学历提升

4.20

5.76

试验区建设

13.00

课题立项

0.20

网班建设

12.00

科普活动室

10.00

国际化窗口

5.17

6.00

6.00

农村薄弱专项奖励

3.00

合计

20.40

22.00

17.76

22.84

9.00

9.00

五、项目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管理方式

该专项资金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并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共同管理。

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市教育局根据基础因素和管理因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对预算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市教育局负责对区(市)县有关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并根据测算的相关基础数据提出分配方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区(市)县负责对有关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负责指导辖区内项目实施学校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进行绩效考评。

总体上各项目实施学校基本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从抽查的六个区(市)县点位来看,专项资金由区(市)县教育局党组(或办公会)集体决策进行分配,区(市)县相关职能科室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如武侯区教育局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和要求,对学校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规范财务审核制度,加强专项资金过程监管,保障申报项目与实际情况相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教育局依据各区(市)县的申报项目测算基础数据和考评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专项资金已于2017年8月30日全部下拨,各区(市)县按相关规定足额拨付到项目实施学校,项目实施学校设置专账核算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项目支出由分管的区(市)县负责审核、监管和集中支付,财务管理比较规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除部分区(市)县财政、教育局未拨付外,其余区(市)县已按照计划和规定拨付至各项目实施学校。

六、项目产出及效果情况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

市教育局根据预算分配方案,专项资金共计3100万元,计划分配资金覆盖22个区(市)县,均已拨付至各区(市)县。

由于各区(市)县资金分配需要通过党组会议决议确定分配方向,以及需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等客观原因,在抽查的六个区(市)县中,专项资金存在未按照计划数量拨付至项目实施学校的情况。

2.完成质量

区(市)县按照市教育局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并经相关会议决议后实施,基本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使用资金,教学质量和成效有所提高。

3.完成时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教育局已按照预算的专项资金相关规定,于2017年8月30日全部拨付至各区(市)县。

从抽查的六个区(市)县的情况发现:

(1)存在资金结余的情况,如:

成华区专项资金结转至2018年度55.33万元;龙泉驿区专项资金结转至2018年度18.64万元。

(2)存在项目资金延迟拨付的情况,如:

温江区延迟至2018年2月拨付专项资金。

(二)项目效果情况

综合来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名校集团建设、教师学历提升、名师工作室建设、高中教学质量评估、国际化窗口学校、中小学网班建设、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等方面,项目实施后,对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队伍素质、均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国际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促进作用,社会受益群体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现场评价过程中,借助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直面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专项资金使用缺乏自主性、时效性及资金使用较分散等问题。

专项资金作为一项改革试点政策有其特殊性,其目的之一就是促进区(市)县在资金综合分配使用上充分发挥自主性,但由于客观因素的存在,各区(市)县仅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自主分配使用资金,与政策试点初衷仍存在一定偏离。

七、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未量化

市教育局的项目绩效目标,仅综合定性地设定了工作预期目标,未从数量、时间、产出、效果等方面进行定量分析,未细化各绩效指标。

(二)专项资金分配缺乏自主性

区(市)县在专项资金分配时主要采用两种方式:

参照市教育局的专项经费分配说明、执行方案(部分为沿用以前年度执行标准)或依据区(市)县党组会议纪要执行。

实际执行中,主要采取第一种方式即按照市教育局分配专项资金因素,优先安排已经规定标准的项目,再行安排其他项目。

在评价中发现,区(市)县能够结合本地情况自主分配资金的比例不高,如:

都江堰市资金总额97.48万元,按照市教育局规定标准执行80.32万元,自主分配执行17.16万元,自主分配率17.60%;龙泉驿区资金总额173.68万元,按照市教育局规定标准执行83.34万元,自主分配执行90.34万元,自主分配率52.02%。

以上数据显示,区(市)县及项目实施学校自主分配比例仍然偏低。

在实际分配过程中,大部分区(市)县为了避免资金使用出现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等风险,主要依据市教育局对其分配因素测算的结果进行再次分配,自主性较弱。

此分配方式会因“马太效应”作用,使得教育类资金分配存在两极分化的现象,对于本地区教育领域短板部分的补助、提升作用减弱。

此外,本次政策试点改革试图通过提高各区(市)县自主分配力度,创新资金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资金综合分配使用的合理性,进而加强资金使用效益,但从上述分配结果来看,专项资金实际分配和使用未达政策试点初衷的预期效果。

(三)资金分配比较分散

教育类的财政奖补资金在投入方式上,历来在公平与效率上难以平衡,本项目因涉及学校众多,区(市)县在资金分配时更多侧重公平性,目前的资金分配方式虽然符合分配程序的合规性,但分配结果仍比较分散,具体分配情况见下表:

单位:

万元

区(市)县

资金总额

分配学校(所)

平均金额

龙泉驿区

173.68

33

5.26

新都区

159.39

44

3.62

武侯区

151.72

25

6.07

都江堰市

97.48

19

5.13

成华区

211.49

9

23.50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项目实施学校相对于其每年在学校综合能力建设上投入的资金而言,上述奖补资金占比偏低,政策的鼓励与激励作用难以体现,对于学校次年进一步建设的扶持作用也未突显,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化。

(四)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学校缺乏时效性

部分区(市)县存在资金拨付学校不及时的情况。

由于资金分配需根据考核和评估的综合结果执行、以及资金分配需要严格审批程序等客观因素,专项资金实际拨付至项目实施学校存在滞后性,导致部分资金于2017年年底或2018年度才进行拨付,影响项目的执行进度。

(五)区(市)县及项目实施学校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对分配因素理解不明确

在评价过程中,区(市)县及项目实施学校均反映在分配和使用资金过程时,因对分配因素范围的界定和理解不明确,对相近范围的分配因素未能明确区分,所以主要依据市教育局规定的文件执行分配和使用。

项目实施学校为避免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使得资金延迟使用,影响了项目的执行进度。

(六)项目实施学校资金核算界定不清晰

在审核项目实施学校的专项资金账务时,发现业务支出中未明确区分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因为资金支出时,存在一项业务支出会同时涉及多笔专项资金,严格划分或界定该专项资金支出的范围存在困难。

八、相关建议

(一)量化绩效目标相关指标

市教育局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并从产出和效果等方面制定相关指标的数量分析,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设定项目绩效目标。

(二)加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市教育局对专项资金的预算和下达提前进行安排,以便区(市)县尽早明确资金的用途、安排资金的使用,及时推进项目的执行,同时加强对区(市)县的资金分配使用的过程监管。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提高资金分配自主性

市教育局应加强对专项资金政策的解读,加大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各区(市)县和项目实施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政策改革试点的持续引导作用。

并对专项资金分配因素说明或方案进行实时调整、更新,减少对指定项目指定金额的相关规定。

同时各区(市)县分配专项资金时,应结合本地情况调整分配方向和比例,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自主决策权。

(四)权衡资金分配公平和效率

市教育局、区(市)县分配专项资金时,为避免资金分配过于分散,应更多权衡资金分配的公平和效率,结合本地区情况,适当调整分配方案。

通过采取补充短板、强化弱项等措施,打造区(市)县的示范项目,指导项目实施学校次年进一步建设的扶持方向,充分发挥政策的鼓励与激励作用,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提高资金分配时效性

市教育局应加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实时监管,同时各区(市)县应及时关注资金下达情况,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学校,并提前安排和实时推进项目的审批程序,确保项目的顺利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川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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