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学堂湾区域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勘察比选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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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学堂湾区域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勘察比选文件模板
万州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学堂湾区域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勘察
比选文件
比选人:
XX公司(盖单位章)
代理公司:
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盖单位章)
2020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0
第二章竞选人须知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
第五章技术要求32
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33
第一章比选公告
万州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学堂湾区域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勘察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万州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学堂湾区域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已由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XX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比选人为XX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勘察规模:
该项目位于九龙园万博项目西侧,需对开挖形成的高边坡进行治理,边坡治理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3500万元。
2.2建设地点:
万州经开区九龙园。
2.3比选范围:
负责本次比选范围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期及质量保修期内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比选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4竞选人完成勘察任务时间要求:
自业主下达开工通知起,每天至少10台钻机同时作业,20日内完成勘察外业钻孔,完成外业钻孔后7日内提交勘察成果送审稿,提交勘察成果送审稿后7日内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5日。
4.2满足竞选人资格且有意竞选的单位,可通过登在**区政府网站经开区板块(
5.比选截止和比选时间及地点
5.1递交竞选文件的时间:
2020年12月19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竞选及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9日10时00分。
5.3竞选及比(竞)选地点:
**区五桥联合坝联合路6号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内。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应当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XX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
地址:
重庆市**区五桥联合坝联合路6号
地址:
**区江城一品17栋13-4
联系人:
杨琼
联系人:
刘建军
电话:
023-********
电话:
********
第二章竞选人须知
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代建业主)
比选人
名称:
XX公司
地址:
重庆市**区五桥联合坝联合路6号
联系人:
杨老师
电话:
023-********
邮箱:
********@
项目业主
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万州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学堂湾区域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勘察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比选范围
负责本次比选范围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期及质量保修期内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比选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1.3.2
竞选人完成勘察任务时间要求
自业主下达开工通知起,每天至少10台钻机同时作业,20日内完成勘察外业钻孔,完成外业钻孔后7日内提交勘察成果送审稿,提交勘察成果送审稿后7日内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规范、规程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1.4.1
竞选人资质条件
竞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及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为竞选人本单位人员。
(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复印件、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竞选人单位鲜章)。
3.项目各专业勘察人员
竞选人自行承诺在中选后合同签订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专业人员,出具任命文件。
任命文件应当明确职责,并书面通知比选人,相关岗位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选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选资格,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竞选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4.竞选截止日竞选资格情况
竞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比选竞选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或记分达到12分;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比选竞选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竞选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
5.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竞选人本单位职工。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竞选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
特别说明:
(1)上述1~5条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件,应加盖竞选单位公章并装入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
若原件复印件中评标相关信息出现模糊、字迹不清晰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否决竞选处理。
以上1~5条,有一条不满足,则竞选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
(2)比选人在竞选有效期内均有权对竞选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竞选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比选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
用于复印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项目班子成员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在签订合同前提供)。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比选人不组织,由各竞选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分包
2.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竞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如有)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0年12月16日12: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2.2.2
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区政府网站经开区板块(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补遗的时间
2020年12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区政府网站经开区板块(
2.2.4
竞选人对比选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竞选人对比选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12月1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人应当2020年12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做出答复,并将最终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区政府网站经开区板块(
3.1.1
构成竞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竞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竞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竞选报价
1.投标人的工程勘察费用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工程勘察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由各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岩土类别复杂程度及钻孔综合深度进行自主报价,每个进尺深度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内容勘察工作的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设备进出场费、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测绘、钻探、取样、测试、试验、质检、分析、评价、安全措施费、钻探用水用电、方格网图、土石方成份界定、提交成果资料、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服务、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以及投标人应缴纳的各类税费、保险、规费等所有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无论任何情况,一概不作调整。
2.本工程最高限价均为140元/延米(不含勘察成果审查费及外业见证费),各竞选人的竞选报价不得超过比选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其竞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竞选人的竞选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含高切坡勘察措施费等)的全部内容的竞选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竞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
竞选保证金
竞选保证金的交纳由竞选人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竞选保证金的交纳
1.竞选保证金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
竞选人提供见索即付的竞选保函;
(2)具体要求: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竞选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竞选保函正本原件,比选结束后竞选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比选人保管。
竞选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比选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竞选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竞选有效期。
否则,竞选保函无效。
竞选人的竞选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
2.竞选保证金的金额:
0.5万元整(人民币)
3.竞选人提供的竞选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比选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同时,取消其中选资格,影响评标结果的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重新确定评标结果。
竞选人自行提供竞选保函开具银行的核实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在中选公示期间,比选人可对竞选人保函的真伪进行查询。
各竞选人在开具竞选保函时,须确保竞选保函开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能在重庆市主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主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各相关银行中核实其真伪,否则其竞选保函无效。
竞选保函开具银行应能对开具的银行保函出具核实意见,若出现银行不予核实的情况,视为其竞选保函无效。
二、竞选保函的退还、注销
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向除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竞选人退还竞选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竞选保函。
具体竞选保函注销事宜由竞选人与银行协商。
比选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选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注销竞选保函。
具体竞选保函注销事宜由竞选人与银行协商。
方式二:
一、竞选保证金的交纳:
1.竞选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竞选保证金交入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全额划付至公告公布的银行竞选保证金账户,否则,竞选保证金无效。
竞选保证金的有效时间以银行提供的竞选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选人自行考虑汇入风险,如同城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若比选截止时间延期,则竞选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比选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竞选保证金交纳账户的账号与企业基本账户的账号不符的、竞选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交入截止时间的、竞选保证金金额不符合规定数额的、未一次性全额交纳的;违反上述任何一条规定的,竞选保证金无效,一律按废标处理。
3.竞选保证金金额:
0.5万元整;
4.交纳方式:
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竞选保证金;
5.交入截止时间:
项目竞选截止时间前一日17:
00。
6.竞选保证金交纳银行及账号:
收款人:
XX公司,开户行:
华夏银行重庆万州支行,账号:
********。
竞选保证金的有效性以比选人开标现场查到的保证金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和竞选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7、竞选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学堂湾区域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勘察“项目竞选保证金”。
项目名称可简写成:
学堂湾区域边坡治理勘察。
8.竞选保证金有效期与竞选有效期一致。
二、竞选保证金退还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竞选保证金的退还:
前三名中选候选人的竞选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3日内退还或自动冲抵履约保证金部分。
其余竞选人的竞选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选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竞选人须知3.7.3款执行。
3.7.4
竞选文件的副本份数
1.竞选函部分:
一式叁份(其中: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2.技术部分:
“勘察大纲”一式叁份(不分正、副本);
3.资格审查资料:
一式叁份(其中: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注:
1.电子光盘2张(包含所有竞选文件内容);
2.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电子光盘的,按无效竞选处理。
3.7.5
装订要求
1、本工程技术部分《勘察大纲》采用暗标评审,应将竞选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竞选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3)技术部分(《勘察大纲》)的装订要求
《勘察大纲》面页使用白色A3厚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横向居中标明“勘察大纲”;在面页右下角加盖竞选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技术部分均不得显示与竞选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技术部分为零分。
《勘察大纲》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3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3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
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勘察大纲》为零分。
4.1.1
竞选文件的密封
1.竞选文件袋使用“竞选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竞选文件大袋”。
2、竞选函部分装入“竞选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包含电子光盘2张)。
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4.“竞选函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竞选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不装入竞选文件大袋,密封并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
6.如果竞选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竞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
如因竞选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
4.1.2
封套上注明
应在“竞选文件”大袋、“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比选人地址:
;
比选人名称:
;
(项目名称)竞选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竞选文件地点
重庆市**区五桥联合坝联合路6号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内
4.2.3
是否退还竞选文件
否
5.1
比选时间和
地点
比选时间:
同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
重庆市**区五桥联合坝联合路6号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内
5.2
比选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比(竞)选:
1.宣布比(竞)选纪律。
2.宣布比选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竞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竞选文件的竞选人名称。
4.竞选文件的密封检查:
竞选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竞选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竞选文件密封完好。
5.展示竞选保证金缴款情况,竞选人未按规定缴纳竞选保证金,比选人当场退还其竞选文件。
6.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
7.逐单位随机开启竞选文件。
开启资格审查部分袋、竞选文件大袋及竞选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竞选人名称、标段名称、竞选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竞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9.比选结束。
在本项目评标期间,所有竞选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比选人依法组建(共3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为深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行为的通知》万州府办[2019]115号的要求,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将评标结果在**区政府网站经开区板块(
7.3.1
履约担保
1、担保金额:
若履约保证金为现金,则履约保证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5%,现金由承包人基本帐户汇出;若履约保证金为银行保函,则履约保证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
2、交纳时间:
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视承包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选保证金数额的,承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担保退付:
按勘察服务费支付同比例退还,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余下的全部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若中选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则在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后30日内退还银行保函。
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竞选截止时间止,竞选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竞选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竞选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竞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竞选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比(竞)选和评标,确定中选人。
经评审无合格竞选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比选代理费
本次比选代理服务费为5000.00元,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向比选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10.2
比选文件费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竞选人应在获取竞选文件时一并缴纳比选文件发售费。
否则,其竞选文件不予接收。
10.3
关于版权及知识产权的提示
1、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设计作品版权除署名权归竞选人所有外,其余权力均归比选人所有。
所有设计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竞选人,比选人有权对所有提交的投标方案中的合理要素进行使用。
2、比选人有权无偿使用投标方案的所有成果,包括在招标结束后公布招标成果,并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报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评价设计作品。
3、各竞选人递交方案中的所有内容均应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
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侵权竞选人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并将其提交的设计文件视为无效成果。
若涉及法律问题,侵权竞选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比选人提供所有资料(文字、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
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保密
招标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得到比选人许可,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与总则不一致的,以竞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项目比选人: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比选范围: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竞选人完成设计任务时间要求: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4竞选人资格要求
1.4.1竞选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工程比选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竞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竞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竞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