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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1111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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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南昌铁路局有关推进标准化管理的精神,科学、有序、规范、法制化发展,不断提高铁路建设项目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建设优质、安全、节约工程,又好又快地完成铁路建设施工任务,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建设目标,遵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南昌铁路局2014年度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福平铁路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标段实际情况,现制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福平公司标准化管理要求,结合我部建设管理实际,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要求,不断推进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为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为支撑手段,建立健全标准化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现场配合机构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全面实现公司2014年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建设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管理建设工作,成立标准化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常伟东(项目经理)

副组长:

裴史泉(常务副经理兼总工程师)

范旺根(项目书记)

李召富(项目副经理兼安全监察长)

陈光(项目副总工程师兼工程部部长)

夏明干(项目副总工程师兼安质部部长)

成员:

石常康(工程部副部长)

崔玉佩(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丽革(财务部部长)

任永俊(物资设备部部长)

屈伟华(计合部部长)

张伟(试验室主任)

高祁(测量队队长)

各架子队队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班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安质部张向甫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化

项目部坚持“样板领路,全面创优;严格标准,过程控制;科学管理,有序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以计划为龙头实施精细化管理”四大措施,保质量,促进度,制度是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保证。

项目部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了科学合理、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各项规章制度。

提出了“施工进度领先、安全质量受控、项目管理标准、信用评价争先、成本管理高效、项目团队和谐”的项目管理目标,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

项目部从构建结构清晰、职责分明、运行稳定、体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管理制度入手。

在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的同时,把铁道部标准化建设的相关制度,贯穿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根据公司《ISO9002质量体系标准管理体系文件》和《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先后制定了安全质量、施工工艺、过程控制、工期保证、环保控制、成本控制和员工培训八大管理体系,形成了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环保、科技创新“六位一体”为着力点的,涉及施工行为、执行、操作等方面的综合管理体系。

通过标准宣贯培训,开展全员培训活动,使参建员工熟悉标准、掌握标准、执行标准,确保工程施工得到有效控制和保证。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

各工点严格按照《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生产条例》和《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的要求,尤其时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栏杆等安全设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靴等防护用品。

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人员上下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爬梯,确保施工安全。

(三)场地场貌规范化

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房屋及生活区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卫生,并在竣工后及时拆除或清理;生活区和固定的生产场地(如拌合站、钢筋加工场等)设置临时厕所垃圾箱,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各类物资材料分类堆码整齐,并进行标示,做到场地干净、整洁,规划布局合理。

1、安全管理程序化

项目部成立治安联防队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安全管理程序、高效。

2、安全教育制度化

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上级安全会议、安全文件精神,按照业主要求,每月按时召开两次安全会议,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坚持项目部每月、专职安全员每天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安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对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应加大力度和检查次数。

3、文明施工常态化标志应符合

在施工现场要布设安全警示牌、警告牌和宣传牌等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等,做到进场必优。

4、现场管理标准化

以“科学规划、规范整齐、环保达标、整体和谐”为原则,以生活设施、施工便道、现场标牌、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产和生活用房、文明施工以及人员风貌的标准化为主线,从生产和生活用房分开建筑,场地合理布置和统一规划,现场标识标牌整齐清晰,设备、机具和材料固定存放,施工现场工完料清和垃圾杂物集中堆放处理,施工废水严禁乱排乱等方面对现场管理标准化的全面创建,全面达标标准进行明确。

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全面实现施工现场标准化。

5、工程管理信息化

安质部科负责搭建信息发布、集成、反馈平台,运用现代网络、通信、电子设备等信息技术手段为载体,实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实现安全质量文件、安全质量会议精神的信息化发布。

四、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便道、便桥

一般要求

(1)施工便道要畅通,便道应达到结构稳定、平整度较好、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在便道外侧要设置公里桩、百米桩(里程桩),便道占地界限明确,占地界内要平整,多余土方及时运走,以便于车辆通行和防护排水施工。

(2)施工现场作业区内施工便道要合理布设,便道应设简易路面,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文件要求,由专人负责养护,确保路面平整,并做好洒水、排水工作,确保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

作业区外的施工便道按照统一规划、批准的道路行驶,在拐弯处设置指路标志,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保证道路清洁、畅通、不起扬尘。

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破坏的路面进行修复,并按地方政府的约定移交给地方政府。

施工便道的位置可以设在路基左侧或右侧,或左右交叉设置但必须贯通,并与临近合同段的便道相衔接,以利全线畅通。

施工便道应设排水沟,确保排水通畅。

(3)便道结构及宽度

建议采用20cm厚泥结碎石,碎石不少于70%。

便道为仅在单侧设置时宽度不低于6.5m。

便道在双侧设置时,单侧便道宽度不低于4m。

便道设计行车速度应达到35km/h,且当便道纵坡大于8%时,应对路面进行硬化处理。

(4)便道养护

便道应有专人进行日常维护,便道应保证除雨天外,应及时撒水,平地机及时平整路面,确保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天畅通无积水。

2、施工便道、便桥标示标牌

(1)根据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的关系,在转角、视线不良地段需设置警示装置或后视镜。

(2)便道路口应设置限速标志,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转角、视线不良地段应设置明示标志,跨越(临近)道路施工应设置警告标志,道路危险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等警告标牌。

(3)在跨越河道便桥上,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和宽度设置限高、限重、限速标志牌。

(4)本工程的施工与现有的道路、桥涵发生冲突和干扰之处,在本工程施工之前完成改道施工或修建临时道路。

临时道路应满足现有交通量的要求。

(5)利用现有的乡村道路作为临时道路时,应事先与产权单位联系,订立相关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将该乡村道路进行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

(6)站场内的作业场地和行车道路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场地应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或坑凹现象。

房舍整洁,一般采用彩钢板房。

(7)现场各种标识齐全,内容完整清晰,各作业区划分和隔离有序规范。

3、环保措施

配置相应的环保设施,保证生产和生活等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

检查环保设施和处理情况。

适当绿化。

4、施工现场标识

(1)“五牌一图”应按照现行《安全标志》(GB2894)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2)工程概况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3)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可参照《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规定。

(4)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5)施工现场出入口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标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带领。

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

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袖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规定。

5、施工机械

(1)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

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机械设备标识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规定。

(2)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部长、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

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

施工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现场把关。

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3)特种机械应取得准用证,安装后验收合格;应有超高限位装置。

(4)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识23要求。

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5)机械怍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6)施工现场各类机具设备应定期检查。

线缆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穿越水、泥浆等位置应架空搭设。

(7)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应尽可能避免机械化作业或派专人指挥监控作业。

挖掘机、装载机作业时,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载人,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或机械通过。

临近高压电缆以及起重机臂杆的回转半径达到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8)运输车辆防护应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

运输车辆不得超速、超载、超限,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不得超定员搭乘;自卸式汽车翻斗内严禁载人。

(9)使用提升架运送石料时,应有专人指挥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

严禁使用提升架载人。

(10)电动机械发生故障,先切断电源,确认无电无压力后,才能处理发生的故障。

(11)施工场地狭小,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12)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四“严禁”,即:

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施工违章作业;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

6、施工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定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和导线截面,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应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

(3)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均设安全防护屏障或网栅围栏,高度不低于2.5m,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禁5、铁警1和16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5)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艮好。

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

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

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

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7)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7、文明施工

(1)现场施工中应有防止大气污染、噪声(振动)污染、水土保持和其他保护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震或防震措施。

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震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进行监测。

(3)采用粉状材料对路基填料进行现场拌和施工时,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4)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考虑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5)CFG桩施工时,清理输送管、输送泵和其他机械设备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和其他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污水不得直接排人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人饮用水源附近土地中。

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施工时,水泥浆液应回收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6)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7)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不得影响人们进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动。

(8)取土场的设置应根据各地段取土性质、数量并结合路基排水、地形、土质、施工方法、节约用地、环保等,统一规划。

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土地整治或防护措施。

取土场的位置、深度、边坡应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取土及在水下取土。

取土场、复耕土存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标志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7要求。

(9)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

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

弃土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10)钻孔桩施工应设置泥浆循环系统,防止泥浆外溢污染环境;沉淀池和泥浆池应分开设置,并设置防护栏。

8、站场路基工程

(1)、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地下管线不明时,应挖十字探沟进行探测,显著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②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管线、电缆、光缆等进行迁移;无法迁移的,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采用防护措施保护。

③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现场基桩、基线位置正确,埋设良好,并形成记录。

④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实施。

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安全警戒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

在清方过程中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

⑤宜避开雨季作业,加强现场排水,防止已处理的地基被水浸泡。

⑥软土路基处理桩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桩基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各类桩基地面孔口四周必须搭设防护围栏,围栏采用钢筋牢固焊制。

停止作业时,孔口应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

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预制桩施工桩机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桩机移动时,必须将桩锤落至最低位置;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桩锤安全距离外监视。

(二)、路基填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站场路基施工设置沉降观测,定期进行水平标高测量,各种记录完整。

②路基施工的各个阶段应有明显的分区作业指示标牌,“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区分明显,里程桩清晰、准确。

分区作业指汞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③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④路基开挖作业应自上而下开挖,严禁掏底开挖,无因开挖不当而造成的堑坡塌滑现象。

开挖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进行,严禁双层作业。

松动的土、石块应及时清除,弃土下方和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示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一铁警13要求。

作业时下方严禁通行。

⑤填土层边坡坡比准确,大面平整;三线(坡脚线、边坡线、路缘线)平直圆顺。

⑥路基表层应不积水,宜避开雨季作业,加强现场排水,防止已填筑的路基被水浸泡。

(三)、路基过渡段施工符合下列要求:

①桥台后和横向结构物后2m范围内及横向结构物的顶部填土厚度小于Im时,应使用小型机械夯实,禁止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碾压。

②填筑压实过程中,应保证桥台、横向结构物稳定、无损伤。

③应按设计做好防排水处理,防止降水或其他水流浸泡地基或墩台基坑积水。

④施工中应做到随填、随摊、随压、随整修。

⑤过渡段路堤两侧防护砌体的施工应在地基和路堤变形稳定后进行,宜与相邻路堤的防护砌体施工相互协调。

(四)、路基相关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加强各工序间的衔接,各类沟槽基坑开挖后宜尽快封闭,严禁雨水浸泡。

②路基上的电缆槽、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宜与路基同步施工,不得因其施工而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固与安全。

③相关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时,应防止路基污染,做好成品保护。

9、隧道工程

(一)、一般要求

1.施工现场应设置进洞须知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应急救援流程图、进入隧道人员显示牌等明示标志,其制作与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2.隧道口应设置值班室,设立人员进洞登记制度,并配备电子识别装置,洞口设专人值班。

应在洞口醒目位置设置禁止、指令标志,标志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正式职工带领。

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区分。

安全帽、上岗证、安全监察人员袖标(牌)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

4.现场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类进洞车辆应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装。

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在洞口、平交洞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2)车辆在装卸隧砟时应制动停稳,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应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3)隧道内施工设备应靠边停放,远离爆破点;停放点处岩石完整性好、无渗水;支护或衬砌作业地段停放设备处应灯光明亮。

停放点前后应架设红色警示灯,显示限界。

5.洞口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应完成临时施工便道、架设供电线路、铺设供水管路的铺设。

洞口地面、道路应硬化。

(2)洞口安装和修建隧道供风、供水、供电、混凝土生产、钢构件加工等设备与设施;砌筑洞顶截、排水沟,进行洞顶地表加固。

(3)洞口的排水系统宜在施工期的雨季之前完成。

(4)隧道的排水应与路基排水系统合理连接,不得冲刷路基坡面、桥涵锥体、农田房舍。

(5)隧道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6)进洞坡道顶与隧道口之间需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保证车辆进出安全,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7)洞门附属工程完工后,及时对洞口进行绿化。

6.洞内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洞内运输轨道(道路)平顺、整洁,排水设施良好,并有人定期维护。

各种机械车辆、人员能顺利到达作业面。

(2)“三管二线一平”安全可靠,布局合理,顺直成线,做到“四不”,场地平整。

(3)隧道内的台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留足施工净空。

平台上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

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作业时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警示、承载等标志并宜派专人防护。

(4)隧道的开挖、衬砌必须坚持“三检”制度,做到“开挖不坍方,回填密实;衬砌厚度符合设计,不侵限、不漏水”。

仰拱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不超过90m,Ⅳ级不超过50m,V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衬砌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I、Ⅱ围岩不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90m;Ⅳ级、V级围岩支护紧跟掌子面。

(5)进出口相向开控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贯通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离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6)有轨运输时,洞外应根据需要设调车、编组、卸砟、进料、设备维修等线路。

设单道时,应按规定设置会车道。

线路应设专人按标准要求进行维修和养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7)现场各类通风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严密,无扭曲、褶皱、漏风,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养护,破损时及时修复。

(8)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并应保证隧道作业环境空气中含有的有害气体、瓦斯、粉尘等的浓度不超标。

(9)洞内照明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合理分布,保证灯光充足、均匀、不耀眼。

一般施工作业地段每平方米不少于15W,存在不安全因素地段可适当增加,运输道路在未成洞地段每隔6m,成洞地段每隔1Om,装设60W电灯一个,漏水地段应用防水灯头和灯罩,在有瓦斯的隧道内,供电照明及其他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性设施。

7.辅助坑道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斜井、竖井及隧道其他辅助坑道人口的选择应考虑防洪要求。

(2)斜井、竖井及隧道施工主要设备(主通风机、竖井提升人员的绞车等),应设置两路电源供电。

(3)井口、井下及卷扬机房间应有联络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有明确的色灯或音响等信号规定。

8、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除应符合文明施工的一般要求外,隧道施工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施工进洞前应完成现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并做到“三同时”,确保洞内外污水排放达标,不污染环境。

(2)零配件、边角料和水泥袋、包装纸箱等及时收集、清理,现场卫生状况良好。

(3)隧道弃砟处理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施工前应就弃砟场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证后再开始弃砟;随道弃砟“先挡后弃”,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弃砟场,在弃砟场坡脚设挡砟墙,挡墙埋入地面以下不小于1m,确保挡墙的强度;在弃砟场顶外缘设环形截水沟,弃砟场顶的排水坡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水畅通,防止雨水冲走弃砟,填塞河道;作好施工弃砟的处理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弃砟规划场地,合理有序的堆放和利用弃砟,严禁随意堆放,避免出现影响河道行洪能力、其他标段施工和下游居民的生活等问题;弃砟符合环保规定,施工过程中保护砟场四周的植被,工程竣工后对砟场进行平整、覆盖黏土层,喷播植草,并植树,有条件的予以复耕,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弃砟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

不能满足时应加设挡护或采取其他措施。

弃砟堆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规定。

(4)爆破施工后,应采取一定的灭尘措施,不得直接通风将粉尘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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