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机第二中学春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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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机第二中学春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泼机镇第二中学教职工工作
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2013年3月30日修订)
为给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评发、晋级晋升、评选先进等提供重要依据,现根据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以及会议精神,结合泼机镇第二中学实际,特制定《泼机镇第二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一、考核组织机构的组建
学校成立由13或15人组成的考核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
成员结构为:
学校管理人员3—5人,各科任课教师代表10人。
二、考核时限的界定
教职员工的考核,每学期一次。
以教育局规定的开学时间和放假时间为每个学期的考核时限。
被考核对象的行为应该纳入考核范畴的,暑假发生的归入秋季学期考核,寒假发生的归入春季学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德”占20%,“能”占25%,“勤”占15%,“绩”40%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职员工工作量化考核成绩,用于绩效工资评发、推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终履职考核以及年终岗位聘用等。
五、量化考核评分办法
(一)“德”项考核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思想修养等方面应达到的高度。
“德”项考核,无扣分条款者为满分。
有扣分条款者,按下列规定扣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德”项考核为零分
(1)被公安机关逮捕、拘留、法办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致伤致残者;
(3)职责内不作为(含脱岗)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
(4)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5)校园内学生发生矛盾纠纷,或是出现突发事件,第一现场的教师不作为、不管不问者;有学生反应情况应处理但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5分:
(1)不按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计划生育各项手续,递交有关材料者;
(2)参与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被单位或有关部门抓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损害学校声誉等;
(3)擅自向学生收费者;
(4)说不出正当理由,学校分工不服从者;
(5)强占学校房产者;
(6)本职工作后进却忙于家务和经商,社会反映极坏者。
(7)泄露试卷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扣分:
(1)违反师德标准体罚或变相体罚、排斥差生被举报经查实者每人次扣5分;
(2)工作中有意抬高或压低学生统考成绩,安排学生代考,伪造学生档案,每人次扣1分;
(3)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考试不及格者,每次扣1分;
(4)工作不负责者(如教学中放任自流、监考中擅自离开考场、学生作弊不管、或丢失试卷、收卷混乱、试卷不合要求、登分错乱或遗漏等)每次扣2分;
(5)扰乱会议秩序违反会议纪律,经打招呼不听者,每次扣5分;
(6)在校园内当众吵架、污言秽语,严重损害教师形象者每次扣3分。
(二)“能”项考核
“能”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能力,及专业知识素养,也包括能
承担工作量的多少。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考核时限内,教师按质按量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能项考核为满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扣分:
(1)、学校要求上交的各种材料,每缺交一次扣0.5分;
(2)、行政、后勤、教辅人员所分管的工作在考核时限内出现失误一次扣1分。
3、有下列情形的酌情加分:
(1)、在考核时限内,有论文发表的教师按论文发表的刊物级别予以加分:
县级每次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加分依据以所发表刊物的论文原始载体为准。
(2)、在上级组织的各种学生大赛中,教师本人指导学生获得县级及其以上表彰的,给予该教师每人次1分考核嘉奖分。
(三)“勤”项考核
“勤”主要指考勤及工作中体现出来的敬业精神、勤奋程度等。
“勤”项考核按下列条款进行:
1、旷课每节(次)扣1分;
2、事假1天扣0.2分(每天以3节计算);
3、病假1天扣0.1分(每天以3节计算);
4、迟到一次扣0.1分(上铃响5分钟后视为迟到);早退1次扣0.3分(下课铃响前2分钟离开视为早退);
5、值岗守候缺一次扣0.5分。
6、特殊假不扣分。
7、上课期间一周时间3天以内(含3天)的请假,自行请代课教师;超过3天以上的假学校出具证明由请假人到中心校审批。
8、集会考勤。
集会包含周前会,校会以及各种临时会议等),请假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宿舍管理人员、门卫人员、后勤人员不当班、无公事必须参加周前会。
9、每学期结束,5以内节调课不计假;组织学生考试或其它校务活动需调课的书面写出情况说明,查课人员在查课记录上标注清楚,不记入调课,不记假;无假条的代课,视为旷课。
10、一学期结束,全勤(无调课,无请假)者考核分加2分。
(四)“绩”项考核
“绩”主要指工作实绩,含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及效益。
“绩”项考核分为统考成绩和其他工作实绩量分。
1、绩项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个人核定均分÷同年级同科同类班级第一名核定均分)
×40=个人最终绩项考核得分。
2、学生数的核定:
学生数以每学年秋季学期学校核定人数为准,自学生数核定后,出现新增人数加入总数计算,出现减少人数(死亡除外)以秋季学期核定人数为准。
本校同年级寄读生考试成绩打回学籍班级计算。
3、同级同科同类班级,个人核定均分与第一名核定均分相比差距在2分及其以内的,绩项考核以满分计算。
4、同一任课教师所任教学班级获得同级同科同类班级从第一名开始的连续名次,获得连续名次的班级任课教师个人绩项考核得分,分别以满分计算。
其它间隔名次按绩项考核计算公式算出绩项得分,再按所任教学班级数求出平均数,此平均数就是该教师个人绩项考核得分。
如:
教师甲所任教学班级为同级同科同类班级共5个班,其中有三个班分别获得同级同科同类班级第一、二、三名、第五名、第七名,计算公式为:
(40+40+40+第五名按公式计算得分+第七名按公式计算得分)÷5=该教师个人绩项考核得分。
5、同一任课教师所任教学班级不同级不同科不同类,用绩项考核计算公式分别计算出各任课班级考核得分,再求出平均数,此平均数就是该教师个人绩项考核得分。
6、接班接课:
特殊情况由学校安排满一个学期的视为接为接班接课。
(1)、认定时间:
如被接课班级接课时班级均分低于校平均分,认定时间从接课开始至接课教师终止接课为止。
(2)、计算方法:
接班接课人员教学成绩核定方法为:
接班接课之后,班级均分低于年级均分者,用年级均分加升降幅度;班级均分高过年级均分者,用班级均分加升降幅度。
接课第一个学期结束后,升降幅度按公式“(本期本班均分-本期学校年级均分)-(上期本班均分-上期学校年级均分)=升降幅度”计算。
接课第二个学期和以后的计算公式为:
“(本期本班均分-本期学校年级均分)-(接课时本班均分-接课时学校年级均分)=升降幅度”,是否按接班接课考核,教师可自行选择。
(3)、学期中途教师请假的,该请假教师的绩项考核以代课教师的教学成绩作为依据考核。
7、兼课人员考核办法:
兼课人员上课教学成绩考核得分和所分管的工作考核得分各占50%。
教学成绩以上述公式同等考核,所分管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考核时以教学
成绩考核得分和所管工作考核得分相加总和为兼课人员的绩项考核得分。
8、纯后勤人员、纯管理人员及非统考科目任课教师或无教学成绩人员的量分,由考核组比照教学人员根据该教师平时工作情况无记名量分来视为教学成绩分数,然后再按照教学人员的核算公式进行核算。
9、在考核时限内作出重大贡献的后勤人员和管理人员,绩项考核分由考核组进行评议后,可得40分。
10、其他工作实绩量分
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完成的每出现1次扣1分。
六、因请产假导致不能上课的教师考核得分,以全校教师当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认定。
七、考核纪律
全校教职员工在考核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核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应客观公正,不持主观感情色彩;考核之后,对考核过程的解释,应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同志之间的团结,不得散布考核成员个人考核意见。
八、附则
本细则由学校制定,经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后执行。
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
本细则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镇雄县泼机镇第二中学
201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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