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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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管机构:

宝鸡市招投标办公室(备案章)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16

第二章评标办法…………………………………17-24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5-5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1

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52

第六章图纸………………………………………53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54-67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2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工程名称

1.1.4

工程地点

1.1.5

工程规模

1.1.6

报建号

1.2

资金来源

1.3.1

招标范围

1.3.2

质量标准

合格

1.3.3

计划工期

日历天

1.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

资格

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

1.5

图纸押金

人民币¥:

招标文件

工本费

人民币¥:

1.6.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2.2

招标文件

答疑澄清

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2.3

最高投标

限价

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公布

2.4

发标

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4

投标有效期

90天

3.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4.1

投标文件

份数

技术标正副本各1份、商务标正副本各1份;电子标书套

4.2.1

投标文件

提交

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

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2.3

网上投标

时间

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

5.1

开标

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1.1

评标委员会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评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工程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工程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报建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工程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工程质量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工程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踏勘现场

1.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6.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6.3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及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货币

本工程招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均采用人民币。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4)工程量清单;

(5)图纸;

(6)工程建设标准;

(7)投标文件格式。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同时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

召开投标答疑会的,答疑会纪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时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书面答复和答疑会纪要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3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公示时间及地点

2.3.1最高投标限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2.3.2最高投标限价应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宝市建规发(2014)235号《宝鸡市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备案管理规定》、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规范等进行编制。

2.3.3公示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

2.3.4公示地点:

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4发标

发标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组成。

3.1.2投标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联系单复印。

3.1.3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总价;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总造价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

(9)计日工计价表;

(10)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1)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

(1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3)主要材料价格表;

(14)电子投标书:

电子投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宝鸡市招投标造价管理平台软件生成的电子评标统一数据(DPB)和及其对应的组价软件建立的项目管理文件,内容统一存入自备的U盘或光盘。

3.1.4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

(2)施工方案和方法;

(3)工期和进度计划;

(4)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

(6)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的配置;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提高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等的可行性;

(8)施工部署和现场平面布置。

3.2投标文件的编制

3.2.1投标文件应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2.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3.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方式。

3.3.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参考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09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宝市建规【2010】43号文件》《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3]181号)《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宝鸡市建筑动态及价格信息》(年第期)及其配套有关文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生产、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3.3.3投标人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的总和。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其价款。

3.3.4投标报价需具有相应资格造价人员编制(投标报价超过500万元的工程,需各专业中级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并加盖造价人员执业章。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的90天内,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需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数额、交纳方式、返还方式及违约处理均按宝市建规发(2011)93号文执行。

3.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向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函、商务标一起装订,技术标单独装订。

4.1.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商务标正、副本及电子标书密封在同一标袋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在另一标袋内。

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1.3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记格式:

工程名称:

标袋内容:

商务标正本份,副本份

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标袋内容:

技术标正本份,副本份

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标记尺寸采用1/2A4幅面)

4.1.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标记的,招标人将予以否决。

4.2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2.2招标人可按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4.2.3投标人采用网上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

4.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五)开标

5.1开标

5.1.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5.1.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查验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各专业造价员证书);

(5)按照本章4.1条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宣读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5.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份数不够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3)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未在投标文件中粘贴投标保证金联系单复印件的;

(6)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到场参加开标会的;

(7)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相关专业造价员证书、印章不齐全或工程投标报价在500万元以上,各专业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不是中级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

(8)投标文件修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5.2.9投标人未提交有效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造价管理平台软件和评标软件检测、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总报价及书面总报价不一致或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

5.2.10出现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宝鸡市建设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办法》和《宝鸡市建设工程项目废标及无效标书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废标及无效标书等情况的。

5.3诚信记录

开标时,投标人发生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对投标企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的处理意见》中认定的不良行为,招投标监督机构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并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六)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组成中至少应有2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专家在开标前1小时从陕西省评标专家库宝鸡分库中抽取。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及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及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1.4评标

(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内容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技术标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评审并提出个人意见,集体评议无效。

(3)评标中计算采用插入法,数据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原始记录上签名,并应写出评标报告。

6.2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6.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当投标文件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及数量的乘积及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3.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6.4推荐中标候选人

6.4.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6.4.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评标结束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七)中标

7.1确定中标人

7.1.1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先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7.1.2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3日无异议后即为中标人。

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有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中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

7.2中标通知书

7.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2.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2.3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订立

8.1合同订立

8.1.1招标人及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订立书面合同。

8.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及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工程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8.1.3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及中标人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工程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重新招标

9.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2不再招标

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工程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属必须招标工程的,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十)附则

招标文件未提及事宜,参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评标办法

一、合理低价评标法:

1.1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

(3)合理低价;

(4)禁止不正当竞争。

1.2评审内容

1.2.1资格复核,即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确认。

该复核应在开标现场由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完成,只对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进行确认。

1.2.2技术标的评审,即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方案和方法,进度计划,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提高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等的可行性,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现场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的配置,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等。

投标人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工艺、新技术的施工方法和措施,也应进行评审。

评审的方法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1.2.3商务标的评审,主要评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及其组成要素的合理性;

1.3评审的程序及要求:

1.3.1评审的程序是先评审商务标,对商务标能满足合理低价要求的投标再评审其技术标。

1.3.2商务标评审

当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报送商务标的文字标书及电子标书时,两类标书应一致,出现不一致时按废标处理。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是评审的重点。

一般应对工程量较大、价格较高及在施工过程中易出现变更的综合单价进行评审,评审的数目不得少于招标项目综合单价数量的百分之十,也可对全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进行评审。

综合单价评审的具体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开标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大于评审数量三倍以上的范围内随机确定。

1.3.3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实行合格性评审。

技术标中质量、工期、安全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技术标即为不合格;因其它评审内容不合格而被评为技术标不合格的,应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的一致意见。

凡被评为不合格技术标的投标人,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被评为不合格时,评标委员会应以文字形式向投标人说明评审理由。

1.4询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询标,应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

询标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扣留和传播任何涉及投标人商业秘密的询标资料,询标结果以投标人确认的文字资料为准。

1.5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企业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建发[2009]199号)的规定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投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义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向招投标监督机构书面提出,由招投标监督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评审的方法

商务标按投标总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评审,评审分合格性评审和合理性评审两步。

1.6.1合格性评审

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内容中的任何一项,其投标将被认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1)组价的内容、程序、方法不符合计价规则的规定;

(2)不可竞争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未按规定费率计取;

(3)招标人给定金额的暂列金额、分包工程、材料购置费和投标人自主采购但由招标人暂定品牌、暂定价格的材料、设备未按规定的数量和价格报价。

(4)管理费、利润、风险和措施项目费中的其它项目出现了负值。

1.6.2合理性评审

1.6.2.1主要综合单价:

按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的项评审项目进行评审,投标综合单价中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不合理时,则该投标人的主要综合单价为不合理,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某一综合单价是否合理的判定方法:

该综合单价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有一项超出合理区间,则该综合单价不合理。

合理区间如下:

(1)人工费:

上限:

投标人报价平均值×l.2

下限:

投标人报价平均值×0.8

(2)材料费:

上限:

投标人报价平均值×1.10

下限:

投标人报价平均值×0.85

 (3)机械费:

上限:

投标人报价平均值×l.15

下限:

投标人报价平均值×0.70

 1.6.1.2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合价和单项。

(1)措施项目费合价

以投标人措施项目费合价的算术平均值的0.75-1.10范围为合理区间,超出此区间为不合理。

(2)单项措施费(以工程量清单列项为准)

以投标人该单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75-1.10范围为合理区间,超出此区间为不合理。

当措施项目费合价为不合理或三分之一及以上单项措施费为不合理时,该投标人措施项目费为不合理,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上述1、2两项算术平均值的产生:

去掉0报价,参加计算的投标人个数大于5个时,再去掉一个最高值、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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