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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食品安全问题试题及答案

申论食品安全问题试题及答案.txt恨一个人和爱一个人的区别是:

一个放在嘴边,一个藏在心里。

人生三愿:

一是吃得下饭,二是睡得着觉,三是笑得出来。

安全问题(具体)

一、食品安全问题(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食品安全对策:

1、加大源头污染治理力度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3、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4、严查大要案与建立长效机制并重

(一)、.主要问题: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影响恶劣,在全国大清查中发现劣质奶粉泛滥全国。

(二)、主要原因:

1、乳品厂商数量过多,恶性竞争,意相压价,产销勾结造假牟取暴利;

2、食品监管部门众多,存在职责不明,多头执法。

以罚代刑等问题,造成劣质奶粉迟迟得不到有效处理,使缺乏监管的农村成为重灾区。

(三)、解决策略和措施

1、解决策略:

鉴于劣质奶粉事件之成因主要是市场恶性竞争和监管不力,故而期望通过以下措施来强化政府监管,以刹住伪劣乳品泛滥的恶风,同时着眼于未来,积极培养行业自治能力,逐步转变政府的监管职责和方式。

2、具体措施如下:

(1)明确乳品监管职责,把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职责相对集中起来防止多头执法、互相牵制;

(2)、严格乳品市场准入制度,以利于市场良性竞争为标准来控制企业数量,把信誉差的企业从市场中清除出去;

(3)、积极引导乳品厂商建立行业自治组织,加强行业自责自律,提高产品质量,规范竞争行为;

(4)、建立不合格乳品召回的法律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奶粉的品牌和厂家,加大惩处力度;

(5)、积极宣传母乳喂养的益处,减少婴幼儿对奶粉的依赖。

二、突发事件

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最根本的对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从源头上解决公共安全问题。

具体来说:

1、领导重视,把公共安全作为大事,常抓不懈;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介绍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常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3、建立全国性的预警机制;

3、各单位、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理顺关系,消除体制性障碍;

4、为减少和防止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转型期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关系、国家宏观调控与引进市场机制的关系。

5、建立健全关于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法律法规。

对负有相关责任的领导干部,要严厉惩处。

有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生产问题(矿难问题)

(一)、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的原因

1、从我国煤矿的自然条件来看,目前⒉6万多处煤矿中,50%左右是高瓦斯矿井,60%至7%0是在复杂的构造条件下进行开采。

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和扩展,瓦斯、水还有火灾、矿压等,对于煤矿安全的威胁日趋严重。

2、从生产开采条件来看,全国50%的小型煤矿采用落后的开采方式。

3、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来看,煤矿安全投入欠账非常大。

前些年由于煤矿市场形势不好,资金极度短缺,甚至连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在这种情况下,安全方面的投入明显减少。

仅国有煤矿在安全工程、装备和设施方面欠账就达500亿元左右。

4、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文化素质相对较低。

5、煤矿超能力生产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二)、措施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实施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

一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二是事中应急救援体系;三市事后处理对策系统。

4、对渎职官员实行问责制。

(二十一)商业贿赂问题

上个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部署2006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成为重点之一。

要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继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教育乱收费、医疗高收费等突出问题。

温家宝指出,我们要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对“商业贿赂”问题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在交易之外采取各种手段向交易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某种利益的行为。

主要包括以回扣、促销费、宣传、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

全国政协委员朱恩涛说,过去,打击力度侧重对受贿者,对行贿者也应该给予应有的处罚。

商业贿赂之危害

商业贿赂中行贿者的动机是谋取商业利益,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

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它又是一种腐败行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表现在:

1.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它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

2.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加重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

3.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

4.通过商业贿赂,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消费者深受其害。

5.妨碍了质量、价格、技术、服务等效能竞争手段作用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失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以实现其本有的价值。

6.行贿的经营者作假账虚报成本,接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不入账或隐瞒收入,前者抵税,后者不纳税,造成国家和地方税收大量流失。

7.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贿赂,其后为保官或晋升行贿,严重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

8.受贿者暗中出卖本单位利益,造成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困难,严重破坏了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9.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破坏我国的投资环境。

10.商业贿赂加大贫富差距,一部分人一夜暴富,更多的人却因在市场竞争中受到不公正的排挤而收入减少,从而使得贫困人口增多。

11.商业贿赂滋生洗钱和有组织犯罪,其引起的社会不满情绪又会加剧社会冲突,造成一系列的社会动荡和犯罪率上升。

商业贿赂泛滥将使国家陷于犯罪率不断攀升的恶性循环。

12.妨碍政府职能的转变,商业贿赂导致的竞争不公、市场混乱和违法犯罪使得政府监管力不从心,政府部门不得不强化对市场的干预,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转变职能的目标难以实现。

13.商业贿赂导致政府公共开支的效益被削弱,或者大打折扣。

14.商业贿赂盛行所导致的官商勾结和结党营私妨碍了法律政令的事实,诱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剧社会矛盾,妨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商业贿赂对市场经济和国家廉政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绝非经济发展的润滑剂。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商业贿赂将使市场经济陷于毁灭,使社会道德腐化堕落,使社会发展落入迷途,根治商业贿赂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近期,中央已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确定为重点治理的对象。

新闻链接:

证监会严查商业贿赂

公务员考试:

2006对商业贿赂动刀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六项重点工作之一。

本刊今日四个版联动,从理论和实践、案件和忏悔、国内治理与国际经验借鉴等角度,推出反商业贿赂专刊,希望广大读者积极参与,从身边的小事入手,从一条建议开始,由点到面,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的强大声威。

(二十二)房地产改革:

一.房地产问题解经济适用房目前存在的问题(原因)如下:

  一是供应与需求脱节。

原因是:

各地政府规划中的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没有明确地侧算出需求量;之所以没有明确测算出需求量,是因为对购买者收入的界定标准不科学,经济适用房的保证面过于宽泛。

  二是户型超标和开放商暴利问题。

户型超标有一定的历史原因:

房改之初,建设经济适用房承担着一定的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任务,因而建设标准限制不严。

开放商暴利问题的原因是:

政府管理部门监管不严。

  三是销售环节上的漏洞。

漏洞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开发商的“瞒”,即留下一定数量的房号自己操纵;另一个是购房者的“骗”,即不符合条件的骗购经济适用房。

开发商的“瞒”,一个重要原因是:

当初经济适用房放量供应,项目过多,由政府销售存在一定困难。

购房者的“骗”,其重要原因是:

居民收入透明度不够。

二.决方案:

1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确定各类土地的供应比例,加强土地与住房供应的链接

2加强普通商品住宅的建设,特别是要采取综合措施,增加中小型、中低价位的住房供应

3进一步完善金融、信贷、土地、税收、销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4继续整顿房地产业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各地的分类指导。

特别是要稳住住房价格。

建立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的长效机制

5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的低收入者更快的享受【居者有其屋】的利益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建设部

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支柱产业,事关国计民生。

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取得初步成效

改革开放特别是1998年以来,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城乡居民住房消费观念明显转变,住房消费有效启动,房地产业总体上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98年的不到19平方米,提高到26平方米以上。

城镇住宅成套率达到80%以上。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推进城镇化发展、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几年,针对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

2004年,针对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增长速度过快等突出问题,中央果断采取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等措施。

2005年,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即两个“国八条”)。

随着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特别是两个“国八条”出台以后,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

主要表现为:

房地产开发投资平稳增长,今年1-6月,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同比增长24.2%,明显低于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

住房需求调节效果初步显现,1-6月4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房累计成交面积同比增长7.97%,投机性购房基本得到遏制,投资性购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房价上涨幅度总体趋缓,6月份70个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8%,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了3.3个百分点,与上月持平;特别是去年初房价上涨过快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些城市效果比较明显,上海已连续7个月下降。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一些方面对房地产调控的思想认识还不一致,贯彻两个“国八条”确定的各项措施还不到位,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仍十分突出,适合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

今年1-6月份,40个重点城市上市预售的套均建筑面积115平方米,有15个城市套均建筑面积高于120平方米。

部分城市房价上涨仍然较快。

今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8个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19个城市月环比涨幅超过1%。

引导合理消费的政策措施不到位,部分居民存在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的现象。

一些城市注重非本地居民购房供应,与当地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自住住房需求的政策区别不明确。

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行为不规范问题仍很突出。

上述矛盾和问题,虽然是结构性、局部性的,但影响很大,群众意见多,社会广泛关注。

如果任其发展,有可能演化成全局性问题。

为此,今年5月,国务院要求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作出了专门部署。

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确定五大重点

针对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根据两个“国八条”确定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总体调控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了经济、法律手段等综合调控力度,增强可操作性,适当调整了部分政策。

加大综合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

一是量化指标,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

各地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同时,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二是实行有区别的住房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

取消了住房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由原来的20%恢复为不得低于30%。

但对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三是进一步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征免税期间由去年规定的2年调整为5年,规范外资进入房地产产业行为,控制短线热钱炒房,提高了炒房成本。

重点发展满足当地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一是由地方政府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

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保证各项调控政策的制定符合实际,符合群众需求。

二是由各地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将“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当地“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并作出具体空间布局、项目用地和建设进度安排,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是规范普通商品房建设行为。

对适合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在考虑综合地价、开发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测算控制性销售价位的基础上,采取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单位。

加大整治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是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是针对交易环节存在的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内部认购、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申了处罚政策。

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规定对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并规定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从严控制展期贷款和滚动授信。

四是抑制房屋囤积行为。

明确对开发企业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有步骤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一是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明确时限,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

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加大监管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三是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租售并举,解决群众居住问题。

继续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制止片面强调以地生财的做法,继续加强拆迁计划管理,2006年各地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

制止在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实施拆迁,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确保中央调控政策落到实处

当前,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需求和消费模式的决策部署上来,建立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目标责任制,因地制宜,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要全面准确地认识两个“70%”的要求,确保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等有关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坚决维护中央调控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

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认识,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正确处理城市发展短期利益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发展房地产市场和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关系,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更多地关注、维护和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益;正确处理发挥市场机制与加强政府调控的关系,通过加强政府调控,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运行机制,更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原则和政策已经明确,关键在狠抓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要坚决制止部分单位利用职权以集资合作建房为名,变相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违规行为,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调控合力。

同时,抓紧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确保各项调控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

充分利用媒体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增强透明度,及时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房地产的各项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理念,鼓励合理消费。

对歪曲宏观调控政策,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中央去年实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

但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是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整个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建设,必须充分考虑我国人口多、土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需求和消费模式。

  国家应该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要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加强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

  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

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工作。

各地区、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要求重点发展中低价位普通商住房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

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会议认为,中央去年实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

但房地产领域的一些

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是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会议提出的措施包括: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

科学确定窗体顶端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窗体顶端房价行为。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工作。

各地区、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地产市场新政策解读:

用环节税抑制炒房

 政策解读对措施

(一)的解读

  新政策是“国八条”的提升

  解读者:

北师大教授董藩

  新政策基本是去年政策的延续和提升,有些举措是去年政策的承接。

去年“国八条”提到要改善住房结构至今,房地产产品供应结构依旧存在户型偏大问题。

去年的调控政策是强调“改善”商品房结构,而今年则要求“切实调整”,这说明中央政府要求各地政府要通过实际行动来改变目前市场上住房结构不平衡的现状。

  对措施

(二)的解读

  用环节税抑制投资性炒房

  解读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张跃庆

  政策中有一个新的转变,就是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

这说明中央政府明确要求通过加强交易环节的税收,来抑制投资性需求,目前北京已经有专门针对房屋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对这个环节加强。

一刀切的方式加大首付比例的信贷政策是不可取,这次提出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则有可能针对不同档次的住宅产品的首付比例有所分别对待,比如8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产品仍执行先行的首付比例政策,而高于的住宅产品则要提高首付比例,当然这个还需要结合所购房屋的总价进行综合考量。

  对措施(三)的解读

  具体执行需把握好尺度

  解读者:

香港太平洋国际集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贾卧龙博士

  实施这条新政,应该考虑拆迁带来的实际供应的增长应该是大于“被动需求”的。

目前所所进行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所进行的拆迁改造,一般拆迁行为都是拆旧盖新、拆平建楼。

如果拆了100户的住房,则可能盖了500套房子,要考虑到拆迁带来得人为供应量增加的作用。

因此这个政策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要有所选择的进行,把握好一个适当的尺度。

  对措施(四)的解读

  首次提出开发全程监管

  解读者:

清华大学“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培训班首席专家委员朱凌波

  这是政府首次提出对房地产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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