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书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12V.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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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书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12V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传输中心机房工程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
技术规范书
1概述
1.1定义
1.1.1本规范书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广电)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要求,提供给蓄电池供应商(投标人)进行技术应答和报价书之用。
1.1.2投标人须对本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技术规范书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即:
首先针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的应答,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
对于要求进行描述或说明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详细的描述或说明。
应答标准说明如下:
(1)应答中未明确答复“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的条款,均视为“不满足”。
(2)对于答复为“满足”的条款,表示本期工程提供的成熟设备(含软硬件)完全满足该项条款,该项功能已经包括在投标人为本期工程所提供的设备中,且该功能的相关费用已经含在本期报价中。
对功能条款应答满足时,要求厂家对该功能进行详细描述,否则若发生歧义,招标人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3)对于答复为“不满足”条款,表示目前完全不满足该项条款。
对暂时不满足的,投标人必须给出开发计划,承诺满足时间,并对相关软、硬件的变更情况进行说明。
若无法提供开发计划、承诺满足时间、对相关软、硬件的变更情况进行说明的,须说明原因及对苏州广电需求的影响。
(4)对于答复为“部分满足”的条款,投标人须在应答中明确指出满足和不满足部分,并分别加以详细说明。
对不满足部分,投标人说明要求与答复“不满足”的条款相同。
(5)对于包含有多项内容的条款,如果投标人对其中部分内容存在有不满足的情况,投标人应在应答中予以明确指出并做以详细说明。
对于在应答中没有明确说明不满足的内容,均视为满足。
1.1.3对于需要进行描述或说明的条款,可以采用附件方式答复,并在点对点应答中用“详见”、“参见”的方式明确指明附件名称中的具体章节、页码及条款。
1.1.4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具体数据的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并要给出数据的来源,否则视该条回答无效。
对于本技术规范书应答数据,要求投标人以纸质附件形式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检测报告或检测证明材料。
1.1.5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苏州广电在6V、12V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所需的最低要求。
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1.6投标单项报价表中系列1是指标准系列,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全部条款要求;系列2为其他系列,是指等同或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的不同于标准系列的产品。
1.1.7根据本规范书要求,投标人应在应答中说明给苏州广电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的范围和程度。
1.1.8投标人对于规范书的疑问可以按照投标须知中明确的方式提交。
1.1.9在技术谈判的各个阶段,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澄清,投标人应以书面资料给予正式应答;所有各阶段的技术澄清文件都将作为合同附件。
1.1.10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1.1.1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招标人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招标人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1.12带★标记条款:
为本文中不可偏离条款。
1.1.13带▲标记条款:
为本文中重要条款。
1.1.14投标人对于技术规范书的应答应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各容量电池主要材料及原料生产厂家。
(2)请投标人提供每种规格12V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作原理、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
(3)操作和维护手册(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
(4)不同温度下的放电容量及使用寿命曲线或表格(以附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档)。
(5)某种典型容量电池的出厂检验报告样本。
注:
所有电子版附件应统一放置在独立的文件夹中,便于检索。
1.2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规范
1.2.1投标人的设备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
(1)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2)YD/T1051-2010《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3)YD/T5040-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4)YD5083-2005《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5)YD5096-2005《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1.2.2本文件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高于上述文件和规范要求的,以本文件为准。
1.2.3▲投标人针对所要求必须提供规格的的产品应具备泰尔电气性能认证和抗震性能认证。
请以附件形式提供全套泰尔认证证书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的泰尔电气性能认证和抗震性能认证未涵盖的投标产品系列及产品规格,要求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并以附件形式列表说明未涵盖产品与泰尔认证型号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差别。
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具体数据的技术指标,应答的具体数据必须与本次提供的检测报告一致,如未提供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中无相关数值指标,则应答无效。
1.2.4若投标人可提供12V前置端子型蓄电池(FrontTerminalBattery),请以附件形式提供全套第三方正式检测报告。
对本技术规范书的应答数据必须与正式检测报告一致,若正式检测报告无该项数据,请说明应答数据的出处。
2主要技术要求
2.1★投标产品基本要求
投标人任何一种投标蓄电池产品需同时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2.1.1蓄电池的保修期为5年,寿命不低于6年。
请投标人应答并提供具体数据。
请投标人列明本次投标的所有产品型号,并提供按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要求所做的蓄电池寿命试验的测试报告。
若投标人有多种系列或更高性能的产品(胶体电池不属于本次采购范围),请列明并提供全套泰尔认证报告,且在技术应答中,需分别提供不同产品的技术指标,否则将视为所有产品均符合投标人承诺的技术指标。
对于投标人填报的多种系列产品,招标人均将在评标中予以考虑。
2.2物理性能
2.2.1容量系列:
蓄电池要求选用12V高功率密度电池,单台UPS系统配置的电池组组数不超过4组,要求为UPS系统配置的蓄电池组并联容量能满足UPS(单台)满负荷恒功率放电不小于15min;▲蓄电池容量规格选型要求同时满足以上配置要求,并统一为同一型号蓄电池规格。
蓄电池单体终止电压不低于1.75V。
▲注明:
UPS蓄电池电压需根据实际采购UPS设备进行调整。
主要规模: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阀控式铅酸密封蓄电池
500kVAUPS用
台
2
三层双列立放
注:
数量以最终图纸为准,排列方式供参考,以厂家提供为准。
请投标方提供满足本条款蓄电池容量要求的产品型号规格,提供此型号规格产品的容量计算书及计算依据,并作为产品品质保证内容。
请应答是否满足。
2.2.2环境要求: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0℃~30℃条件下正常使用,经《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7条规定的方法换算后,应达到C10额定容量。
蓄电池的工作环境温度超出上述范围时,容量修正系数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产品规格
-20℃
-10℃
0℃
5℃
10℃
20℃
25℃
30℃
40℃
45℃
6V/12V
60%
75%
80%
85%
90%
97%
100%
103%
106%
107%
2.2.3结构:
(1)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其极性、端子、外形尺寸应符合厂家产品图样。
蓄电池内部结构应符合厂家的设计及工艺要求。
(2)蓄电池单体需预留用于监控的测量端子以及日常维护的测量空间。
2.2.4外观:
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要清晰。
2.2.5阻燃性能:
蓄电池壳、盖、连接条保护罩应符合GB/T2408-2008《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法和垂直法》中的第8.3.2条FH-1(水平级)和第9.3.2条FV-0(垂直级)的要求。
2.2.6气密性:
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2.3机械性能
2.3.1安全阀要求
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力应在10kPa~35kPa范围内,闭阀压力应在3~30kPa范围内。
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给出具体数值,如不在上述范围内请阐述理由。
请投标人应答同组电池安全阀开阀和闭阀压力的最大偏差值。
2.3.2防爆性能
需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到明火,内部应不引燃、不引爆。
2.3.3封口剂性能
采用封口剂的蓄电池,在温度-30℃~+65℃之间,封口剂不应有裂纹与溢流现象。
2.3.4抗震性能
蓄电池组及电池架应满足YD5083-2005及YD5096-2005规范的抗震性能要求,并取得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请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并满足设备安装地点的抗震设防要求。
2.3.5蓄电池安装
正常情况下,蓄电池组应安装在投标人提供的普通型电池架内。
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
当招标人有需求时,蓄电池组可安装在投标人提供的防盗型电池架内,其防盗性能要求为:
无专业工具30分钟内难以盗窃。
请投标人应答是否能够提供防盗型电池架,并详细说明防盗技术措施,请附相关图片。
2.3.6各蓄电池单体与电池架之间应安装绝缘胶垫,绝缘胶垫应有如下两项功能:
(1)缓冲作用,使蓄电池单体能牢固可靠地放置在电池架上。
(2)绝缘作用,在蓄电池出现漏液故障时,能防止蓄电池单体对电池架短路。
请投标人根据上述要求,描述所提供绝缘胶垫的详细设计方案,如材质、形状、厚度等。
2.4重量及原料
单体电池的重量应在下表中的下限值和上限值之间。
其它容量的单体蓄电池采用线性插值法。
蓄电池单体重量要求
额定容量(Ah/6V)
重量下限值(kg)
重量上限值(kg)
额定容量(Ah/12V)
重量下限值(kg)
重量上限值(kg)
25
-
-
25
8
12
38
-
-
38
11.5
18
50
-
-
50
15.5
24
65
-
-
65
20
32
80
-
-
80
24
36
100
18
23.5
100
29
42
200
30
45
200
60
80
投标人应根据附表一、二填写各种规格蓄电池单体的重量、按整组48V电池(含标准电池架、所有配件、包装)计算平均每只单体的重量、极板规格、推荐安装方式、主要原料情况等。
2.5电气性能
2.5.1容量要求
蓄电池按《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7条规定的方法试验,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下表的规定;10h率容量在第1次循环应达到0.95C10;在第3次循环之前,10h率容量应达到C10,3h容量应达到0.75C10,1h率容量达到0.55C10。
(6V/12V电池折算到2V)
放电率
放电率
蓄电池放电单体终止电压(V)
10h
1.80
3h
1.80
1h
1.75
2.5.2大电流放电
蓄电池以30I10(A)放电3min,极柱、内部汇流排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蓄电池间的连接条至少按0.5h放电率配置(UPS后备电池按实际要求调整)
2.5.3容量保存率
蓄电池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不低于96%。
请给出具体数值。
2.5.4密封反应效率
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8%。
请给出具体数值。
2.5.5防酸雾性能
电池在正常浮充工作过程中应无酸雾溢出。
2.5.6耐过充电能力
蓄电池按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6.13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
2.5.7蓄电池充电的管理(12V电池折算到2V)
密封蓄电池在使用前一般应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方式及充电电压应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应采取恒压限流充电方式,蓄电池充电电流一般不大于0.25C10(可根据不同厂家的技术说明书进行调整),单体最大补充充电电压不大于2.40V。
蓄电池均衡充电单体电压为2.30V-2.40V。
环境温度为25℃时,蓄电池浮充充电单体电压为2.20~2.27V。
蓄电池充电温度补偿系数宜为(-3mV~-7mV)/℃.单体。
2.5.8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
单体蓄电池和由若干个单体组成一体的组合蓄电池,其各电池间的开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应≤100mV(12V单体)。
请给出具体数值。
蓄电池进入浮充状态后24h后,各蓄电池之间的端电压差应≤480mV(12V单体)。
请给出具体数值。
蓄电池放电时,各蓄电池之间的端电压差应不大于0.6V(12V单体)。
请给出具体数值。
2.5.9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蓄电池之间的连接电压降应不大于10mV。
请给出具体数值。
2.5.10内阻
蓄电池的内阻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单体电压
12V
额定容量(Ah)
25
38
50
65
80
100
200
内阻(mΩ)
≤14
≤13
≤12
≤10
≤9
≤8
≤6
同组蓄电池的内阻偏差值应不超过15%,请投标人应答同组电池的最大偏差值。
偏差值计算方法见下面公式。
——单体电池偏差值。
——单体电池内阻值。
——一组电池的内阻平均值。
2.5.11热失控敏感性
蓄电池按《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0规定的方法试验,蓄电池温度应≤60℃,每24h的电流增长率应≤50%,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给出具体数值。
2.5.12过度放电
蓄电池按《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1规定的方法试验,其容量恢复值应≥90%,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给出具体数值。
2.5.13低温敏感性
蓄电池按《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2规定的方法试验,10h率容量应≥0.9C10;外观应无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
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给出具体数值。
2.5.14循环耐久性
蓄电池按《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3规定的方法试验,蓄电池的循环次数不少于300次。
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给出具体数值。
2.5.15再充电性能
蓄电池按《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4规定的方法试验,恒压充电24h的再充电能力因素应≥85%,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给出具体数值。
2.5.16容量一致性
同组蓄电池10h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不大于5%,请投标人应答是否满足,并给出具体数值。
2.6标志、包装要求
2.6.1蓄电池应有以下标志:
A.制造厂名、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
C.极性符号、电压;
D.蓄电池编号;
E.每个单体应标示生产日期;电池组安装后,生产日期应方便观察。
投标人应能根据苏州广电的要求印制标志,且不限于上述标志。
标志要求不可擦除。
2.6.2包装箱外应有以下标志:
A.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B.每箱净重及毛重;
C.出厂日期;
D.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2.6.3包装
包装应符合铅酸蓄电池包装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随同产品出厂应包含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手册;
C.产品安装示意图;
D.产品装箱配件清单。
请投标人简要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包装方式,包装单位(按只或按组),包装材料等。
2.7节能环保
▲生产厂商应符合《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第18号),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查,请提供环保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文件。
▲生产厂商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应包含在环境保护部所公布的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名单中。
请投标人说明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了哪些节能减排措施。
请投标人说明使用的材料是否包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危险品。
废旧电池回收处理。
投标人承诺向苏州广电提供废旧蓄电池回收服务。
请投标人说明是自身回收处理还是与第三方企业合作回收处理。
请投标人详细描述回收能力,并提供回收处理能力的证明文件。
请投标人具体阐述有关废旧电池在运输、包装、回收处理工艺等方面的做法。
3技术服务要求
1.
2.
3.
3.1设备检验
3.1.1工程技术协调会
投标人和苏州广电的技术人员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出厂检验之前,在苏州广电指定的地点举行一次工程技术协调会。
工程技术协调会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讨论交货的具体事宜。
(2)对供货合同清单中的项目和内容作进一步确认,并根据工程需要对供货合同清单中的项目和内容进行调整。
(3)讨论解决合同实施中具体相关技术问题。
(4)确定出厂检验及培训的具体时间安排。
(5)双方确定出厂检验的测试项目及指标。
(6)讨论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服务方式及具体实施方案。
(7)施工进度及设备安装的安排。
(8)双方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工程技术协调会的备忘录由投标人准备,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
工程技术协调会的工作语言及所提供的资料为中文或英文,当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时,中文优先。
3.1.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指苏州广电所属设备购买方在合同设备生产厂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
出厂检验应在设备生产完毕、发货前进行,具体的时间安排,双方根据合同或在工程技术协调会上确定。
出厂检验前,双方应共同商定具体的方案,验收测试所需的相关设施由投标人提供(如测试环境、测试仪表、工器具、连接缆线、假负载等)。
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设备清单、合同设备的出厂测试记录,以及协调会上要求投标人在厂验期间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还应提供与厂验相关的其他设施,如会议场所、文件出版设备、通信、交通工具等。
苏州广电将按照合同设备清单清点合同设备数量。
苏州广电有权查验投标人原材料进货发票和采购合同等相关凭证。
根据检验方案,出厂检验采用全部检验或随机抽查的方式。
若采用全部检验方式,所有设备的性能、规格等均应满足技术规范书、附表及应答的要求,如果测试不合格,需进行当场补测,如果补测仍不合格,则视为厂验不合格;若采用抽检方式,检验数量由双方商定,如果测试不合格,需进行当场补测,补测数量不少于第一次检验数量,如果补测仍不合格,视为厂验不合格。
若厂验不合格,合同设备不能出厂。
由此引起的延误及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出厂检验记录文件,包括被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设备标识、测试时间、环境条件和方法步骤、测试项目、指标要求、测试原始记录数据和测试结果、测试失败的分析报告等。
出厂检验记录文件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出厂检验的工作语言及所提供的资料为中文或英文,当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时,中文优先。
厂验测试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该证书并不能免除投标人对工程安装、调测及验收的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可按相关约定向苏州广电所属设备购买方收取厂验费用。
费用包括厂验环境、样品、测试仪表和装置、工具、图纸、参考数据、材料及苏州广电厂验人员在当地的交通及食宿费。
如果厂验在国外进行,投标人还需承担往返厂验所在地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如果厂验在国内进行,往返厂验所在地的交通费用由苏州广电自行负责。
3.1.3供货
(1)▲正常供货周期:
正常情况下,从苏州广电发出订单到投标人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时长。
请投标人应答正常供货周期。
若不同规格产品供货周期不同,请分别列出,并相应填写招标文件附件3.7投标人基本信息表表6。
(2)紧急供货:
当苏州广电因工程等特殊原因,需尽快供货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满足紧急供货要求。
请投标人应答紧急供货周期及供货数量。
3.1.4到货检验
到货检验的主要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核对配置清单和出厂报告等。
投标人应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苏州广电应至少在开箱检验前2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确认。
投标人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苏州广电开箱检验。
投标人交付的设备必须满足中国相关部门的产品标准,并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本次集中采购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各项参数和要求等。
投标人应对所交付的合同设备进行出厂前的测试,并向苏州广电提供相关的测试报告、质量合格证、产地证明。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投标人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苏州广电单方签署。
该报告将作为苏州广电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合同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投标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补发或对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并送至苏州广电安装现场,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及保险费用。
如投标人对苏州广电提出的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索赔要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
如投标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苏州广电的索赔要求将被视为投标人所接受。
如由此导致的延误及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3.1.5到货抽检
到货抽检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合同设备容量、电气性能指标、保护性能及安全性能等关键指标的测量和验证。
到货抽检结果将作为苏州广电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考评的重要参考。
投标人应派代表到现场参加现场抽检,苏州广电应至少在现场抽检前2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及地点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确认。
投标人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苏州广电现场抽检。
现场抽检完成后,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到场,该报告将由苏州广电单方签署。
合同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投标应答要求。
如果在现场抽检中发现设备有性能、质量缺陷或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更换或修理,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及保险费用。
如投标人对苏州广电提出的更换或修理的索赔要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
如投标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苏州广电的索赔要求将被视为投标人所接受。
如由此导致的延误及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后果严重者,苏州广电有权减少直至取消投标人的供货份额,同时保留在今后的集中采购项目中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苏州广电有权将合同到货设备送到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投标人承担。
样本产品检测结果判定标准:
招标人定义为关键性的指标若出现1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招标人定义为非关键性的指标若出现2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到货抽检结果判定标准:
(1)产品的到货质量抽检首先以投标人对所有中标省份所供该品类产品为核查总体进行判定,若结果判定不合格,则视投标人在所有中标省份所供该品类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