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小河边隐患整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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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小河边隐患整改方案

盘县煤炭开发总公司大山镇小河边煤矿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编制单位:

小河边煤矿技术室

编制时间:

2014年12月3日

大山镇小河边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会审表

方案名称:

县安监局、煤炭局、专家组、大山镇政府、安监站联合检查组查出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送审单位:

小河边煤矿技术室

会审日期:

2014年12月3日

会审意见:

审核签字

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采掘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通风工程师

机电副矿长

机电工程师

掘进队长

通风队长

采煤队长

打钻队长

综采队长

综掘队长

盘县煤炭开发总公司大山镇小河边煤矿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2014年12月2日上午,盘县安监局、煤炭局、专家组、大山镇政府、安监站联合检查组对我矿进行安全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3条,下达(盘)安监管现决[2014]督促检查组第六组1202号;12月3日,矿长汤志辉主持召开了隐患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联合检查组查出的13条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特编制以下整改方案。

一、成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为保证整改工作安全、顺利地开展,确保尽快完成整改任务,矿决定成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汤志辉(矿长)

副组长:

董均辉(业主)程传平(总工程师)

杨汉东(安全副矿长)

成员:

杨坤(机电矿长)施维(经营矿长)张朝灿(带班矿长)

严崇阳(带班矿长)张德伟(通风队长)范小金(掘进队长)

李红(打钻队长)杨顺(综采队长)杨汉学(综掘队长)

杨号芳(采煤队长)严雷(安监科长)司其(机电队长)

杨荣芳(调度室主任)王化江(机电工程师)

田年状(采矿工程师)何鹏(通风工程师)。

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杨荣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分工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全面落实工作职责

1、业主、法人及矿长是本次整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法人杨祝芳必须保证整改资金的及时投入、业主董均辉保证所需材料设备的及时购置。

2、组长汤志辉(矿长)对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经常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执行情况,保证整改工作所需人、财、物的有效投入,保证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对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3、副组长程传平(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隐患整改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隐患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4、副组长董均辉(业主),负责根据隐患整改方案,组织整改工作所需的材料、设备,保证整改工作的需要。

5、副组长杨汉东(安全矿长),负责检查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和现场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隐患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对全矿隐患整改工作负现场管理责任。

6、带班矿长负责现场组织落实隐患整改,保证隐患整改工作安全、顺利地开展,对当班隐患整改工作负现场管理责任。

7、供应科必须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提供整改需要的物资、材料和设备。

8、安全员和瓦斯检查员对当班现场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必须确保当班整改任务安全地完成。

在整改过程中,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整改质量不合格,必须坚决返工;整改任务不按时完成,要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整改工作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员。

三、明确整改目标下达整改任务

本次整改将根据县安监局、煤炭局、专家组、大山镇政府、安监站联合检查组查出的安全隐患,对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基本指标》(AQ1026--2006)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规定和标准进行整改。

把消除矿井安全隐患、达到生产安全的基本条件,作为我们这次整改的主要任务,把“一通三防”,特别是瓦斯、防突、防治水,作为本次自查和整改的重点。

本次整改,业主根据整改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供保证,做到整改资金落实到位,设施设备投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整改责任明确到人,整改时间力争在2014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12月11日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报请集团公司复查验收销号。

四、隐患内容及整改方案

1、查出第1条隐患:

10300综采工作面部分支架错差超过相关规定,尾巷顶板垮落不严,消突评价报告中瓦斯含量测定数据不真实。

整改负责人:

杨顺、何鹏

验收负责人:

汤志辉程传平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6日前

整改资金:

4500元

整改措施:

(1)由何鹏(通风工程师)联系集团公司瓦斯实验室测定人员,来我矿10300采面打钻取煤样重新测定残余瓦斯含量,根据测定的数据做10300采面消突评价报告,完善后交集团公司审批。

(2)由综采队长杨顺安排人员调整10300采面支架,尾巷垮落不严的地方,用麻袋堆挡,处理尾巷作业过程中,严禁人员进入采空区,必须时刻检查瓦斯,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查出第2条隐患:

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数量不足,不能完全反映入井人员情况。

整改负责人:

谭龙波(瓦斯监控负责人)

验收负责人:

程传平何鹏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8日前

整改资金:

20000元

整改措施:

由监控主任谭龙波清理人员定位识别卡欠缺数量,并保证有10%的富余数,交业主董军辉及时购回,安装在入井人员矿灯上,由检身站人员严格把关,凡未佩戴人员定位识别卡的人,一律不得入井。

3、查出第3条隐患:

总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未按规定调校。

整改负责人:

谭龙波(瓦斯监控负责人)

验收负责人:

杨汉东何鹏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8日前

整改资金:

500元

整改措施:

由监控室主任谭龙波更换总回风巷的瓦斯传感器,安装前,先在监控室调试运转正常后,再入井安装,安装前先向县安监局监控中心、盘县煤炭开发集团公司汇报。

4、查出第4条隐患:

10300综采工作面、10303运输巷、10303回风巷未铺设瓦斯抽放管。

整改负责人:

李红、何鹏

验收负责人:

程传平汤志辉

整改资金:

32万元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10日

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1)由通风工程师何鹏根据整改要求设计抽放管安设路线、长度、管径,提交材料计划,由业主董均辉购买。

(2)由何鹏并编制10300综采工作面、10303运输巷、10303回风巷铺设瓦斯抽放管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向施工队贯彻学习。

(3)抽放管购回后,由大班房加工,由打钻队负责运送入井安装。

5、查出第5条隐患:

10301、10302采空区密闭未安设观测孔且未上图。

整改负责人:

张德伟、何鹏

验收负责人:

程传平杨汉东

整改资金:

2000元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8日

整改措施:

(1)由通风队长张德伟落实人员对10301、10302采空区密闭设置观测孔,施工前,认真检查瓦斯浓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施工过程中,防止火源产生。

(2)密闭观测孔安设过程中,由带班矿长和通风队长在现场跟班值守。

(3)设置完善,由通风工程师何鹏按规定绘制在通风系统图上。

6、查出第6条隐患:

10303回风巷管线铺设较乱,文明生产差,无临时避难硐室。

整改负责人:

杨汉学张德伟谭龙波

验收负责人:

杨汉东程传平

整改资金:

5.5万元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10日

整改措施:

(1)由综掘队长杨汉学将10303回风巷的管线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吊挂。

(2)由技术室蒋先华编制10303回风巷临时避难硐室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向综掘队职工贯彻学习。

(3)由综掘队队长杨汉学负责按照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组织施工10303回风巷临时避难硐。

(4)由通风队长张德伟负责10303回风巷临时避难硐室内供水施救、压风自救袋、自救器、凳子、防爆门的安设。

(5)由监控室主任谭龙波负责安设10303回风巷临时避难硐室的通讯电话、高浓度甲烷传感器。

7、查出第7条隐患:

10303运输巷防突风门下的防逆流装置不管用,防突风门调节窗的防逆流装置安设不合理,无临时避难硐室,其迎头未使用前探支护。

整改负责人:

张德伟杨汉学谭龙波

验收负责人:

汤志辉杨汉东

整改资金:

6.5万元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10日

整改措施:

(1)由通风队长张德伟将10303运输巷防突风门下的防逆流装置、调节风窗的防逆流装置重新安设。

(2)由技术室蒋先华编制10303运输巷临时避难硐室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对综掘队职工贯彻学习。

(3)由综掘队队长杨汉学负责按照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组织施工10303运输巷临时避难硐。

(4)由通风队队长张德伟负责10303运输巷临时避难硐室内供水施救、压风自救袋、自救器、凳子、防爆门的安设。

(5)由监控室主任谭龙波负责安设10303运输巷临时避难硐室的通讯电话、高浓度甲烷传感器安设。

(6)10303运输巷掘进迎头由必须坚持正确使用前探支护,具体由杨汉学负责落实。

8、查出第8条隐患:

10303运巷、胶带上山、井底主石门转载点喷雾装置安设位置不合理。

整改负责人:

张德伟

验收负责人:

杨汉东何鹏

整改资金:

1000元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6日

整改措施:

由通风队长张德伟调整10303运巷、胶带上山、井底主石门转载点喷雾装置的安设位置,要求喷雾必须覆盖全断面。

9、查出第9条隐患:

10302回风外上山有供电电缆;井底石门埋设的接地极为4分管,不符合相关要求。

整改负责人:

司其

验收负责人:

杨坤王化江

整改资金:

200元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8日

整改措施:

由机电队长司其安排人员撤出10302回风外上山的电缆,更换井底主石门的接地极。

10、查出第10条隐患:

未编制系统停电停风的应急预案,照明综保接地连线不符合相关要求;供采面1000KVA移变电源电缆的接地线截面过小。

整改负责人:

司其何鹏

验收负责人:

杨坤王化江

整改资金:

2500元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8日

整改措施:

(1)由通风工程师何鹏编制系统停电停风的应急预案,审批后组织学习。

(2)由机电工程师王化江设计编制照明综保接地线、移变电源电缆接地线的规格、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向机电队贯彻学习。

(3)由机电队队长司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更换照明综保接地线、移变电源电缆接地线。

11、查出第11条隐患:

井底主石门防突专项设计未报集团公司审批,且设计的巷道轮廓线不符合防突规定的相关要求,且存在盲区。

整改负责人:

何鹏

验收负责人:

汤志辉程传平

整改资金:

200元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8日

整改措施:

由通风工程师何鹏修改井底主石门的防突专项设计,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9条的要求:

巷道两侧轮廓线外、巷道上下等沿煤层倾斜面各12m的控制范围进行设计,并及时上报公司审批。

12、查出第12条隐患:

主井测风站无风速、温度传感器。

整改负责人:

谭龙波

验收负责人:

何鹏程传平

整改资金:

2500元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8日

整改措施:

由监控室主任谭龙波将风速、温度传感器在地面监控室调试正常、并运行24小时,方可安设到主井测风站,入井安装前严格按照程序向县安监局监控中心、盘县煤炭开发集团总公司汇报。

13、查出第13条隐患:

主扇房无水柱计,负压传感器安设在引风道内;瓦斯泵房的瓦斯计量装置误差大,无人工检查装置,电器设备不防爆。

整改负责人:

何鹏司其谭龙波

验收负责人:

汤志辉杨坤

整改资金:

5.6万元

整改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10日

整改措施:

(1)由通风工程师何鹏将主扇房水柱计、瓦斯泵房人工检查装置等仪器、设备规格、型号造计划,上交业主董均辉及时购回。

(2)风井负压传感器由监控主任谭龙波负责安排人员从引风道撤出安设到风井内。

(3)瓦斯抽放泵房电器设备不防爆,由机电工程师王化江、机电队长司其组织自查,并及时更换。

五、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要求:

(1)开工前,必须由矿长或技术负责人向所有施工人员贯彻学习整改方案涉及的操作规程、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规章制度。

(2)对整改过程中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贯彻学后进行整改。

(3)每班进班前开好班前会,了解上班整改情况及存在问题,讲清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及处理办法。

(4)各班在工作前及出班前,安全员和当班班长必须对整个整改工作范围内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5)严格执行现场安全质量验收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及时排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7)各工种、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顶板管理

(1)严格敲帮问顶。

各工种作业前及工序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排除各类危岩活石;对一时难以找掉的大块危岩,必须支设可靠的临时点柱。

(2)严禁空顶作业。

(3)整改过程中,使用好护身支柱和替换支柱。

所有支护必须经常检查完好情况,发现失效支柱、断梁折柱应及时更换。

(4)若支架歪斜严重,可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调架装置进行调架,调、扶液压支架时,作业点下方禁止人员行走和停留。

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离作业地点5m以外的安全地点。

调整支架前应先清理好架间、底座箱上的障碍物并对顶板进行加强维护,防止漏矸、窜矸伤人。

(5)利用单体液压支柱调架,单体液压支柱要牢固、可靠。

升降支架、单体液压支柱人员要紧密配合好,并站在安全地点,且设专人观察顶板、煤帮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支架出现故障需检修时,必须关闭本架截止阀并与泵站司机联系,停泵后方可进行处理。

(6)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的安全措施:

①所有进入工作面使用的支柱必须编号管理。

②使用支柱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是否有损坏,不合格的支柱严禁使用。

③必须保证单体柱有足够的初撑力,且不得小于90KN。

④使用新的或检修过的单体柱前,必须先排出缸体内的空气。

⑤使用支柱前必须先用注液枪冲洗三用阀嘴,防止煤粉进入缸体。

⑥严禁将单体柱打设在溜子内。

⑦打设的单体柱必须利用防倒绳拴好柱头,防止倒柱伤人。

3、通风瓦斯管理

(1)有专人值班,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填报监控系统运行记录。

(2)要有专人看守主扇,确保主扇正常运转。

(3)主扇因故停电必须立即切断井下电源,撤出人员。

严格执行“先停电,后停风”和“先送风,后供电”的停、送电供风制度。

(4)局部通风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安装使用。

因故临时停风人员必须立即撤出至新鲜风流大巷中听候安排,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5)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手上交、接班制;每个作业地点、机电设备硐室、密闭、总回风巷检查次数符合要求,及时填写瓦斯报表、牌板、手册,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执行巡回检查和请求报告制度,发现瓦斯超限必须按措施要求进行处理,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假报”。

(6)坚持矿井测风和配风制度,坚持每旬进风井、出风井和主要作业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根据情况进行调配。

4、机电管理

(1)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入井前的防爆检查制,严禁失爆电器和不合格的产品入井。

(2)井下机电设备的撤出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专门法规、规范中有关机电设备使用的规定执行。

(3)电工每班进班时,先认真检查施工区域及通风系统内的机电设备是否完好。

①加强对各类设备的维护检修,做好检修记录,确保设备完好。

②各类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运转前必须对设备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消灭电气失爆,严禁带病运行。

③各类电气保护必须齐全,严禁随意接闭锁回路。

④所有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撤出严禁带电作业。

5、运输管理

(1)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种安全设施,声光信号是否完好,按钮是否灵敏可靠;信号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在绞车提升时必须在躲避硐躲避。

(2)严格按机运科规定车辆数拉车,不准超挂车辆,不得用其他物料代替矿车插销,不准搭乘空重车。

 (3)轨道必须保持完好,扣件紧固,平巷推车要保持20m以上车距,过风门、拐弯要安全喊话。

 (4)发现矿车跳道,必须立即发送停车信号,等车停稳后方可处理跳道车,严禁用绞车硬拉上道。

 (5)严格运输信号管理,运输平巷内只能由把钩工发送提升信号;司机严格按信号提升,严禁随意乱提升。

6、过断层措施及预防漏冒措施

(1)该采面地质构造复杂,运输巷、回风巷均揭露断层。

(2)过断层岩石坚硬段,采用放震动炮后再采用机组扫货的方法过断层。

(3)施工方式:

采用人工使用短腿风钻打眼、装药、放炮、机组扫货进行回采。

(4)炮眼间距控制在800mm~1000mm,炮眼深度为1200㎜,炮眼口倾斜向下与煤壁成75度夹角。

(5)炮眼单孔装药量不得超过2个药卷0.4㎏。

(6)采用一次装药一次起爆特殊情况下采取分次起爆,每次起爆炮眼数不得超过50个。

(7)在上下机头打眼前,端头作业人员应先将端头处支架(或超前架)拉出,若支架拉出后仍不能抵至煤壁,则在煤壁使用单体柱配合半圆木支护顶板,严禁空顶作业,并检查好上下出口支护,确保支护完好有效,坏柱、卸压柱要及时更换。

(8)打眼前,施工人员要对各管路接头进行详细检查,确保接头处使用标准U型卡插接。

(9)进入机道打眼前要严格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敲帮问顶人员要站在支架顶梁下方或支护完好的顶板下方利用长柄工具按照先顶后帮、从上往下的原则进行找掉,且要有专人观山。

防止作业过程中由于震动造成片帮和顶板掉矸伤人,同时保证退路畅通无阻。

(10)打眼前,要先检查好施工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大于1%或局部瓦斯大于1.5%时,严禁施工作业,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11)打眼人员由两人负责,一人扶钎杆,另一人掌握好风钻。

(12)打眼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的顶板下方施工。

(13)打眼扶钎人员不准戴手套,衣服、袖口必须扎紧,防止钻杆搅伤。

(14)装药必须使用水炮泥或黄泥将炮眼封满填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5)连线时,雷管脚线与脚线之间、脚线与母线之间要用绝缘胶布包扎好,放炮线掉挂在离支架前端200mm的位置,严禁出现明接头。

(16)放炮前,采面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撤至采面避难硐室内,设置放炮警戒岗哨,确认安全后,方可在避难硐室内起爆。

(17)放炮前,要将采煤机移至离爆破点15m以上的安全地点。

并且停电闭锁,上一级开关要打到零位,挂好停电牌。

(18)放炮前,必须用旧皮带、半圆木或其他物体将爆破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的各种电器、电缆、支架设备、风水管路等覆盖保护好。

(19)放炮前要将放炮地点10m范围内的支架伸紧,紧贴顶板,保证有足够的支撑力且必须保证端头支护牢固可靠后方允许放炮。

(20)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四人连锁放炮制度”。

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0.8%时,严禁装药、放炮。

(21)浮煤、杂物阻塞通风断面1/3以上,上下出口不畅通时,严禁装药、放炮。

(22)爆破后,待30min后方可由瓦检员、安监员、放炮员和班队长共同进入爆破点,检查爆破点瓦斯浓度、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地点施工作业。

(23)如有拒爆、残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有班队长在现场指挥,在未处理完毕前,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处理拒爆、残爆严格按照(本章第四节爆破)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坚持炮前炮后洒水灭尘工作。

(25)放炮后,要及时对爆破点附近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支护完好。

对因爆破震动造成的支护失效应及时进行处理。

(26)放炮后要及时进行帮顶的找掉工作,浮煤矸要及时进行清理,以防阻塞通风断面,放炮的停电、撤人、站岗工作由当班班队长统一安排落实。

(27)放炮员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8)过断层岩石坚硬段,采用放震动炮后再采用机组扫货的方法过断层。

(29)保证断层带附近20m范围内顶底板平整,采面坡度一致,严禁出现台阶上升或下降搭空现象。

(30)断层及其上下10m范围内支架必须保证足够的支护强度。

(31)断层带支架前梁必须随时伸抵至煤壁,以保证采场顶板的稳定性。

(32)顶空地段必须采用刹杆、半圆木于支架上刹严背实接好顶。

(33)断层及其附近严禁超高。

(34)进行各道工序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5)过断层时,机组司机要随时注意观察割煤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止处理。

(36)过断层带期间,机组司机在割煤之前,要检查截齿情况,发现掉截齿要及时上齐。

(37)顶板破碎及压力大时,必须加强维护,加强顶板管理。

(38)断层带作业人员必须是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同时班队长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39)断层带煤矸必须分开割运,严禁煤矸混运,保证煤质。

(40)顶板破碎、片帮严重漏顶时必须及时将伸缩梁伸出,抵至煤壁,待采煤机后滚筒割过3~5m后及时停机拉架支护好顶板,避免顶板因暴露时间过长、面积过大而造成漏冒顶事故。

(41)回采过程中,若顶板压力大,发生漏冒顶时,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调度,待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好后,方准继续作业。

(42)当发生冒顶及片帮时,应立即停止割煤并将溜子、机组开关停电闭锁,挂上停电牌。

待顶板稳定,确认无扩大趋势后,方可进行处理。

(43)在处理片帮冒顶时,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防止顶板煤(矸)伤人,并派专人观察顶板,严禁其他任何人员乱动支架操作阀。

(44)在冒落带移架时采用“少降快移”或“擦顶移架”及时将支架移到位,边拉边降边调整架形,以防止顶板漏冒。

(45)顶板破碎、片帮严重及小面积漏顶时及时将伸缩梁伸出,抵至煤壁,待采煤机后滚筒割过3~5m后及时移架支护好顶板,避免顶板因暴露时间过长、面积过大而造成漏冒顶事故。

(46)当发生冒顶及片帮范围较大时,应立即停止割煤并停止开溜,待顶板稳定,确认无扩大趋势后,方可进行处理。

(47)在处理冒顶时由冒顶边缘向冒顶中心的顺序处理,主要使用半圆木配合单体柱架设倾向抬棚支护冒顶或片帮区,抬棚要求接顶严实、迎山有劲,并根据现场情况打上贴帮柱,支设牢固后方可拉架,确定顶板不再垮落后将刮板输送机开启,拉走浮煤(矸石),较大的大块必须在采面溜子内用锤子击小后方可运输。

用单体柱配合半圆木支设好牢固可靠的抬棚后再将沿煤壁打的单体柱逐棵回出,再割煤、拉架、推溜。

(48)在处理片帮冒顶时,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防止顶板煤(矸)掉落伤人,并派专人观察顶板,严禁其他任何人员乱动支架操作阀。

(49)拉架时,采用错架拉架,先拉出顺山托棚支撑顶板,回撤被支架托住的托棚单体柱,然后在拉出相邻两台支架。

(50)进入煤帮作业前,必须停止机组、溜子运行,并将其停电闭锁,同时挂上停电牌。

(51)浮煤矸要及时进行清理运走,以防堵塞通风断面。

(52)采面过破碎段时,上下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8m,必须保证上下出口畅通,有足够的行人和通风断面。

(53)过顶板破碎带回采时,必须加强采面上、下端头支护,若需采用单体柱配合支护时,必须保证一梁四柱,必要时要加打支柱。

若顶板过于破碎则必须使用半圆木或刹杆并铺设铁丝网;及时抵制至煤壁。

(54)过漏冒破碎带期间,采面必须备足圆木、大板、铁丝网等支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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