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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李智全作为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六)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许健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保安部是我单位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许健为部门负责人,懂立卫为专(兼)职消防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协助单位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具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定期召开重点单位责任人会议,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

(三)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四)具体组织日常和节假日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改正。

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五)负责编制消防器材购置、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六)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七)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本部门职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组织本部门职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岗位防火巡查、检查;

(三)掌握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四)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的防火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火灾发生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履行职责。

第七条 职工消防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定期接受培训;

(三)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演练;

(四)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发生火灾时,应引导人员疏散。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与各部门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政策,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有关消防规定,全面实现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

堵塞火险漏洞,防止火灾发生。

2、自觉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和挪用有关消防设施。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或仓库,要有“严禁吸烟”明显标志的字样,物品碎纸、垃极要及时清理,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和常闭式防火门的关闭。

4、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观念,结合实际情况,普及防火常识。

向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安排义务消防队的活动和训练。

5、熟悉工作岗位范围内的电源装备﹑消防设施﹑走火通道等位置,时刻做好灭火准备。

6、施工用火要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交叉作业的现象。

检查特种作业工作证。

7、在进行装修期间,屋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牢记火警电话“119”,遇突发紧急﹑严重险情时,可直拨“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杜绝火灾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物管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并组织好本部门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年有安全月,季有安全周,月有安全日”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

3、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4、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应按照年度签定的责任书,认真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物管部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逃生、自救、疏散演练,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6、安全责任人、重点工种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人员及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定期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1、由各个管理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养护,并做好有关记录。

2、由保安主管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

3、突出检查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根据小区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对管理商业中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进行抽检或演练,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可靠。

3、整个小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受检部门负责人签字接收。

2、受检部门或商户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整改完毕。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或者规定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于检查要求当场整改的就要立即以整改。

下列行为应当场改正: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由保安部开具整改通知,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整改方案并由被检查部门责任人签字。

被检查部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限期,并负责落实整改。

四、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五、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商户应当将整改情况汇报给保安部,提出复查。

由安全检查人员复查合格后并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六、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

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领导。

临时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小区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保安部申请《动火证》

2、在危险作业之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动火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动火证》

3、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4、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5、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保安、工程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我方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为加强大成郡服务中心内部临时用电的管理,确保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现规定如下:

一、临时用电单位应提前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开工前,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负荷,向物管处申报,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2、《临时用电申请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气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

3、工程部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4、申请人或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操作人员每人一证,无证操作的物管处不与受理。

二、临时用电规定:

1、凡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1)在工程部指定的地点接线,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度表、施工配电盘(箱)。

(2)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使用合格插头插座。

(3)由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

2、施工限制:

(1)不影响大成郡服务中心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不超出所在位置供电负荷量允许范围。

(3)噪音很大的电动工具,应与物管处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影响客户的正常工作。

3、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1)乱拉乱接电线。

(2)超出设计负荷的临时用电,未经批准的用电。

(3)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等违章作业行为。

4、物管处管理权限:

(1)有权劝阻或制止违章操作。

(2)有权对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随时进行检查。

灭火器检查、维修与报废制度

大成郡各区域配置的灭火器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GA95-1995)制定的《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标准执行。

一、大成郡配备灭火器型号: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5公斤)

二、灭火器的检查

大楼各区域配置的灭火器每周由保安人员进行巡检,发现压力不合格的及时进行更换,楼内所有灭火器每年统一由专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不论已经使用的还是未使用的灭火器,距出厂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期满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实验等检查。

三、维修与更换

1、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

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2、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

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

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

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

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

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GB4402第2.2.5的规定。

6、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四、灭火器的报废

1、从出厂日期算起,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使用超过10年,必须报废。

2、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报废

①进行水压实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②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③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④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⑤筒体严重变形的。

⑥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

⑦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施工单位须与物管处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2、施工单位须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区域治安、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接受保安部人员的检查、监督管理。

3、施工时,须使用物管处指定电梯或通道进入本施工区域,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严禁进入其它场所。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留宿或充当临时库房。

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

5、施工垃圾本着当天垃圾,当天清除的原则处理,禁止堆积过多,严禁埋压,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堵塞消防通道。

6、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品。

7、如施工中需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施工单位,须提前到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经获准后,方可运入使用,并存放于指定地点。

8、保持小区环境整洁,爱护公共设备、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9、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楼或自身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10、施工现场电器设备安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严禁随意乱拉临时线。

未经许可,严禁使用电热设备。

十一、动用明火施工时,须到物管处办理动火许可证,配备足够的防范措施,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

十二、施工中如需进行异响、异味、脏乱等影响正常大楼经营秩序的工作,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指定时间及范围内进行。

十三、运出材料、物品,须到保安部开具《物品出门条》,否则不予以放行。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各机房,办公室等禁烟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商业中心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2)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

(3)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

(5)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为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定期对大楼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

检查中凡发现消防器材、设施有损坏的,应立即书面形式报告物管处,以便及时更换。

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

1、检查消防栓表面是否损坏,宣传警示标志是否脱落。

2、发现消防栓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打开箱内,逐项检查消防配套设施箱内设施检查设施是否齐全,有无损坏。

发现有问题的及时报告修理。

3、定期对水喉开关加油保养。

4、每月打开消防栓箱检查设施一次,并试喷水,是否够水压。

5、安全出口灯无论在照明电供应或停电情况下都应处于发亮状态。

6、拉下应急灯开关,断开电源,应急灯应发出强光照明。

7、检查灭火器外观是否有破损现象。

8、灭火器保险装置是否被拔掉。

9、查看压力表,确定表针是否在有效范围内。

10、灭火器数量是否与登记在册的数量一致。

消防系统检查制度

1、检查烟感探测器四周有无遮挡物,有即清除。

探测器指示灯有无异常,静态:

不亮(或绿灯闪亮);报火警:

亮红色。

故障判定,取下探头应报故障。

2、检查温感探测器四周有无遮挡物质,有则清除。

探测器下面不能存在有加温物质和温度急剧变化物质存在,有则应清除移开。

检查探测器指示灯标。

静态:

不亮(或闪亮);报火警:

亮红色。

3、检查手动报警按钮,有无被物体遮盖或上面挂物,有,清除。

检查外观有无损坏现象。

4、检查消防控制室内火灾报警控制柜正常运行开机后,主电指示灯亮,巡检灯闪亮,其他指示灯不亮。

定期对设备进行内外维护清洁处理工作,清除电路板灰尘,使用细毛软刷刷或用吹风机吹除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或不正常现象,有,应清除。

检测水流指示器动作情况,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检查安全信号阀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6、对泵房内安装的消防泵系统、水源控制阀、输出止回阀以及其他控制阀门进行检查,是否处于锁定开启状态,清洁,对消防设备、管网、各类阀门发现锈蚀要及时除锈,重新刷防锈漆,对各类阀门、阀杆转动部位加润滑油润滑

7、检查消防水池的深度是否在规定最大容量位置,水位控制阀是否控制良好,水位浮球阀是否处于正常位置,有无渗漏现象。

8、检查水泵结合器,盖体能否正常开启,有无锈蚀现象。

9、火灾紧急事故广播,通过背景音乐播送检测各层扬声器是否有损坏。

 

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以下物品:

汽油、煤油、柴油、油漆、稀料、酒精、醇、酸、酮、醚等液体;液化石油气、烷、炔、烯、氧化剂等气体;弹药、雷管、鞭炮、黄磷、成包火柴等固体。

上述危险物品,均应按本规定严格控制和管理。

一、液态物品要使用加盖密封的金属容器存放,气态物品要防止漏气,严禁无故摆弄各种气瓶和储压罐。

二、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要严禁烟火,注意通风,防止金属撞击产生火花和电器短路打火。

三、大成郡小区特许部位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物品的不同性质和化学反应分别存放使用。

对遇水自燃、高温爆炸的化学物品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四、二次装修施工单位带入大楼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进入大楼时要出示由保安部开具的《易燃易爆物品进场单》,由保安人员核实登记后允许进入。

五、二次装修施工单位携带进场易燃易爆物品,如稀料、酒精、汽油等,每日仅限带一桶(15公斤以内),供当日施工使用,未用完应带出大楼,不准过夜

存放,施工现场不准作为库房使用。

六、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保安部有权责令其停工,严重者按章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的电气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程规定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三、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五、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六、易燃易爆场所要按规定选用防爆电气,开关和灯具,线路要求敷设在保护套管内。

七、接拉临时线要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要求等设由专人负责用完后立即拆除。

八、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供电室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十、发生电气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扑救。

扑救时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十一、凡对电器检修,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部门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电工。

十二、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和消防器材;

十三、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期间内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五、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检修前必须先确认设备是否全部停电,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琐并挂上“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

十六、经批准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允许作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按规定设置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2、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3、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4、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8、严禁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9、安全疏散设施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消防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保护客户及员工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律

法规,结合商业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可能发生危害、危及或影响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生命健康及生活秩序或者财产损失的设施和部位等。

二、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志。

三、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安全员,并确定各岗位的责任人。

四、制定并落实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数量、种类及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且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验,按要求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严禁挪用、毁坏、埋压、圈占、拆除和停用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

八、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九、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巡查记录。

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火源后方可离开。

十、制定和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十一、加强用火安全管理,严禁在重点部位动用明火。

十二、确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到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十三、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使用的电器设备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改造、维修及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并定期检修。

十四、内部装修符合有关规定,装修、装饰材料应当使用检验合格的阻燃或防火材料。

十五、防雷、防静电设施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十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日、周、月的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修保养情况记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记录等台帐。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火灾处置能力,制定本规定。

二、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

三、义务消防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至2人,由部门负责人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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