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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生产准备大纲

公司生产准备大纲

1、编写的目的

为加强格林能源环境有限公司生产准备工作的管理,保证人员素质、技术力量、建章立制等方面符合机组分布试运和整体启动要求,保障机组投产后能够连续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编制本大纲。

2、指导思想和目标

生产准备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生产准备适度超前项目建设进度的原则,以人员、制度、技术方面准备工作为重点,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要求开展系统的准备工作,有力保障项目投产后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生产准备工作标标:

形成政令畅通,运转高效的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生产运营管理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培养一支训练有素、技术精湛的员工队伍,做到“管理人员一人多岗、运行值班人员全能值班、检修维护人员一专多能”。

3、适用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余热发电项目生产准备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新建发电项目的生产准备工作。

新建机组的生产准备一般指从项目公司成立开始,到机组完成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通过验收为止。

4、生产准备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生产准备大纲是项目公司做好生产准备的综合性文件,运行部各专业要依据本大纲要求,制定详细的生产准备计划,生产准备计划内容要覆盖项目公司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人员培训、建章立制、资料收集和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安装和调试的介入,外协工作等机组投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1生产准备里程碑计划

为按期高质量完成生产准备工作,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建设的里程碑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准备工作里程碑计划,确保生产准备工作满足机组建设和投产需要。

项目公司生产准备里程碑计划内容和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要求

1

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到位

11月15日,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到位,组织开展前期、设计、设备验收、安装、分布调试、整体启动等方面生产准备工作

2

成立生产准备组织机构,编写生产准备管理规定及计划

11月20日,项目公司应建立生产准备工作执行性文件,全面启动生产准备工作

3

主要生产人员到位

12月15日,一线主要生产人员到位。

4

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完成编写

12月15日

5

人员培训完成并完成生产岗位人员定岗

1月20日

6

生产准备满足倒送厂用电和分部试运要求

12月30日

7

生产准备满足总启动要求

1月20日,人员培训、制度建设、规程措施、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各种票卡表等生产准备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满足机组总启动要求

8

生产准备工作满足机组投产需要

1月20日

4.2组织机构建立和人员配置

项目公司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同时根据工程建设整体进度及时配备管理人员和主要生产人员,按照先管理人员后生产人员,先运行人员后维护人员,先高岗位后低岗位的原则,分期分批高质量完成人员配备工作。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要求

1

主要管理人员厂长

11月15日

2

细化、明确部门职能,编写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11月1日

3

按照岗位设置配备各专业管理人员和安全员

11月30日

4

主要生产人员按定员方案完成配备

12月10日

5

检修维护人员按定员方案完成配备

12月30日

6

运行人员经过培训后,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1月15日

7

项目公司员工按定岗定员上岗,人员准备完成

1月15日

4.3人员培训

4.3.1人员培训是生产准备的重点工作,各项目公司应根据本大纲要求编写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管理办法,明确培训负责人,高标准、严要求,按计划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4.3.2培训对象

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与生产经营有密切关系的管理人员。

运行人员是指从事集控运行,化水运行的运行人员。

检修维护人员是指从事发电设备检修维护、技术监督和试验人员。

4.3.3培训要求

4.3.3.1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取得相关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3.3.2管理人员应掌握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总部颁布的电力生产管理有关的法规、制度和管理规定,熟悉设备的运行、检修和试验标准,熟悉岗位职责和生产管理规定。

4.3.3.3运行人员应熟悉现场设备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运行要求,掌握设备的运行操作调整和故障事故处理,掌握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操作技能,熟悉电网调度规定和相关技术、安全等法规规定,熟悉有关环保要求和消防规定,掌握运行规程生产管理规定。

4.3.3.4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现场设备构造、性能、原理,掌握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工艺和技术标准,掌握检修规程和生产管理规定。

生产培训人员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要求

1

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管理办法

10月28日

2

专业人员到设备制造厂家学习,收集资料

根据具体情况再定

3

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生产人员培训教材

11月1日,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和规程

4

生产人员进厂时进行安规、消防和急救等安全知识学习

进厂时

5

运行人员到同类电厂参观学习

根据具体情况再定

6

生产人员现场熟悉设备和系统

1月10日

7

值长到当地电业部门学习调度规程

12月20日

8

生产人员学习调试方案和措施

1月10日

4.4规程制度建设

建章立制工作是机组顺利试运和投产后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之一,生产运行部应根据国家、行业颁发的标准、规范、制度,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体系中应包括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

4.4.1管理制度项目公司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完善理制度,以保证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规性和时效性。

4.4.2技术规程按照计划完成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检修工艺规程、调度规程等技术规程的编写、审核、批准和印刷工作;及时完成工作票、操作票、检查卡、试验卡和操作措施等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4.4.3图纸、资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系统图,并通过不断完善,确保系统图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资料和图纸的收集工作必须从项目建设初期开始,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室,明确具体负责人。

4.4.4各项记录、表格试运期间及机组投产后的各种记录和表格的准备是规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时完成生产报表、安全报表、运行记录、检修记录及各种监督记录审核后的统一印刷。

制度建设和技术准备工作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要求

1

配备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必须的国家、行业有效的规范、标准、规定及相关工具书等资料

11月1日

2

运行管理制度

11月1日,包括与生产运行有关的如运行分析、两票三制、定期工作、文明生产等各项制度

3

设备管理制度

11月5日,包括检修维护、费用管理、备品备件、台帐管理等

4

技术管理制度

11月7日

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月10日

6

消防管理制度

11月10日

7

缺陷管理制度

11月1日

8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1月10日

9

节能管理制度

11月1日

10

生产例会制度

11月1日

11

运行规程的编写

11月30日(初稿)

12

值长调度规程

11月30日

13

检修规程

11月30日(初稿)

14

系统图绘制

11月30日(初稿)

15

化学水处理分部试运操作安全措施编写

12月20日

16

倒送厂用电操作措施编写

12月10日

17

电气分部试运操作措施编写

12月30日

18

汽机分部试运操作措施编写

12月20日

19

锅炉分部试运操作措施编写

12月20日

20

总启动操作措施编写完成

12月30日

21

总启动反事故操作措施编写完成

12月30日

22

编制防爆、防火、防冻、防厂用电消失等应急预案

11月30日

23

电气操作票编写

12月20日

24

热机主机操作票编写

12月20日

25

热机辅机操作票编写

12月20日

26

各专业试验卡、检查卡编写

12月20日

27

生产用记录、报表编制

12月30日

28

运行记录、值班记录、特殊试验等记录编制

12月30日

29

缺陷通知单、停送电联系单、、工作票的编制

12月20日

30

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审批

12月20日

31

热工连锁保护、逻辑保护及定值编制审批

12月30日

32

设备、系统命名、编号,并编制清单

12月30日

33

全厂消耗备品、事故备品清册

12月30日

34

设备台帐建立齐全

12月30日

4.5物质材料准备

4.5.1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为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项目公司应按照生产需要配置安全工器具。

所有的安全用具(包括电气安全工器具、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其重安全工器具、手持安全工器具等)和安全用品必须是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检验合格证的合格产品。

安全工器具须编号并明确具体管理责任人,定期校验。

4.5.2运行、检修用工器具和仪器仪表为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和检修维护工作正常进行,应配备必要的运行工器具、检修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和必须的常用仪器仪表等。

4.5.3备品备件。

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在机组分部试运前制订消耗性材料和备品和事故备品储备计划。

4.5.4仪器仪表。

由于余热发电项目规模较小,除必须和经常使用的仪器仪表外,其它监督用仪器仪表原则上不予购置。

物资准备工作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要求

1

编制办公用品计划

11月1日

2

运行、维护提出工器具、消耗材料、劳保用品计划

11月30日

3

水处理用工器具和药品准备

12月20日

4

倒送厂用电有关工器具准备

12月20日

5

安全工器具、安全警示牌制作

12月20日

6

运行用工器具仪器仪表准备,满足试运要求

12月20日

7

检修工器具准备

12月20日

8

随机备品和专用工器具清单编制

1月20日

9

备品备件计划编制

11月20日

10

消防器材准备

12月20日

11

现场设备标志牌、警示牌制作、色环介质流向标示按标准制作

12月20日

12

通讯设备准备

12月20日

4.6机组试运

机组试运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验生产准备工作完成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试运期间运行人员及时安排现场值班,逐步建立起正常的生产管理次序,检修人员要积极参与缺陷消除和监督工作,实现生产人员全员参与和监督,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机组调试试运工作,并达到通过试运强化生产人员目的。

机组调试和试运介入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要求

1

组织调试试运计划审核

12月20日

2

制订生产人员调试试运值班管理规定

12月25日

3

试运期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下发

12月25日

4

生产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检查

12月30日

5

试运方案学习和交底

12月30日

6

消防、环保、质检和锅检验收

1月20日

7

试运现场设备和在建设备安全隔离检查

1月10日

8

建立试运质量监督和控制措施

12月20日

9

生产人员参加调试质量监督和验收和签证

10

审查设计变更,做好监督和记录

4.7其它方面的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要求

1

成立生产准备工作组

11月1日

2

成立试运指挥部、明确调试试运职责分工

12月20日

3

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

12月20日

4

调度通讯、电量计量系统完善

12月20日

5

编制运行人员值班表

12月20日

6

签署并网调度协议

7

做好准备、技术档案等的交接准备工作

1月20日

8

测算年度机组上网电量,报有关部门批准,签订购售电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大型机组的管理,提高大型机组的运行水平,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大型机组,其它机组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大型机组是指由公司确定的关键机组(名细见附件)。

第四条加强大型机组管理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大型机组技术复杂,在生产中有重要作用,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大型机组的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的领导下,依据总部、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大型机组管理网络和管理责任制,全面履行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大型机组的运行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大型机组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总部有关大型机组管理制度、规程、规定和标准,负责制定公司有关大型机组管理的制度。

(二)负责或参与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三)负责组织大型机组的运行状况技术分析,组织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和技术攻关,积极发挥公司设备技术支持小组的作用。

(四)组织大型机组的特级维护管理工作。

(五)组织建立健全大型机组设备的技术管理档案、报表等资料,做好大型机组管理工作总结,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六)组织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检修规程,参加操作规程审查;组织编制大型机组检修计划,审定检修方案,对检修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进行检查。

(七)组织编制和审核大型机组更新、改造计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过程控制和验收工作。

(八)负责大型机组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核备品配件计划。

(九)负责大型机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大型机组的装备及技术水平。

(十)组织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并参与事故处理。

第七条公司生产、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参与大型机组的选型、改造、设计审查工作。

(二)参与大型机组机械运转试验和验收,并组织大型机组联动试车及性能考核工作。

(三)组织制定和审核大型机组的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

(四)负责大型机组的运行管理,确保大型机组在规定的工艺技术条件下运行。

(五)参与大型机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八条使用单位(指各生产二级部,下同)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大型机组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做好机组的特级维护工作,严格按工艺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机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二)建立健全大型机组的设备技术档案、报表等资料;负责编制大型机组运行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事故预案等技术文件。

(三)负责落实机组在用油品质量的定期分析和处置工作,并做好分析报告单的归档工作。

(四)负责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主管部门;负责大型机组检修、更新、改造的实施和验收工作。

(五)积极开展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落实整改措施,减少非计划停机。

(六)参与大型机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订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或参与机组的选型、设计审查、监造、安装、试运转和验收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管理、操作、维护的技术水平。

第九条其它单位有关职责以及本章节未尽事宜以公司企业管理部制定的各部门职责及公司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章大型机组设计选型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经设计计算后,向建设单位和制造厂商提供大型机组选型技术资料,以便进行初步选型。

大型机组的最终选型方案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定,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制造厂商的初步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通过由制造厂商、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参加的三方设计审查后,方能投入制造。

第十二条大型机组设计选型应符合相应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炼油化工易燃、易爆等特点,选用具有使用可靠、操作弹性大、结构合理、效率高、检修方便的机型,达到寿命周期费用经济、设备综合效能和安全可靠性高等要求。

第十三条大型机组必须配置完善的控制系统、联锁保护系统、实时监测仪表及状态监测系统等设施。

第四章机组监造与验收

第十四条选择的机组制造厂商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先进的技术制造能力、有相关国际标准认证体系的厂家,制造的机型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第十五条制造厂商必须按技术协议进行设计、制造、试验,如有变更,需经设计、制造、建设单位三方确认。

第十六条大型机组制造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造单位赴制造厂进行监造。

第十七条在大型机组出厂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技术协议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验。

第五章机组安装、试车及验收

第十八条大型机组的安装单位必须是业绩好、信誉好、服务好、有相应的设备的安装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第十九条大型机组和附属设备安装前,制造厂商必须按技术协议及相应技术标准、规范,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至少包括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记录、机组总装图、安装图及有关图纸、装箱清单及零部件明细表、机组及附属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等)。

第二十条大型机组安装前,制造厂商、建设单位和安装单位三方必须共同参加开箱验收。

第二十一条安装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大型机组安装方案,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安装,制造厂商应提供技术指导,并协助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现场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和安装方案中的要求,监督安装的全过程。

第二十三条大型机组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专用工具及随机配件。

第二十四条为全面考核机组的机械运转性能、工艺技术性能和调节控制性能,应在安装完毕后对大型机组进行试车。

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合同规定,确定大型机组试车负责单位,成立相应的试车小组,由试车小组编制试车方案,并经过设计、制造厂商、建设等单位联合审查。

第二十五条大型机组经过试车后,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验收;

(一)在额定工况下进行不少于72h的连续运转。

(二)技术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充分满足生产需求。

(三)控制系统及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各调节机构动作快速、灵活、准确。

(四)有完整、真实的试车记录。

第六章大型机组运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大型机组的投运必须经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和生产、技术、安全、所在车间以及保运单位等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七条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制定大型机组操作规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机组在超温、超压、超负荷、超速情况下运行。

第二十九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和标准对大型机组各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认真记录机组运行、操作、缺陷和巡检情况。

第三十条操作人员发现大型机组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检查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报告。

为保证机组和人员安全,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按操作规程采取果断措施直至立即停机,

第三十一条对于大型机组存在且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

机组故障停机后,应立即上报公司,并认真检查、分析原因,不得盲目开机。

第三十二条加强机组润滑管理,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好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及相关设备。

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分析在用油品质量,提倡应用铁谱分析、光谱分析等先进技术,及时检测设备磨损情况。

第三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做好备用机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三十四条机械、电气、仪表保运人员应按各自专业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控制仪表、联锁保护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仪表控制率,联锁投用率应达到100%。

第三十五条为了保证机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投入自动状态。

第三十六条大型机组开停机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到场监护。

第三十七条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监测技术,搞好大型机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大型机组运行状况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提高大型机组运行状态预知管理水平。

第七章 大型机组特级维护管理

第三十八条大型机组实施特级维护管理(简称“特护”)。

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强特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特护管理组织网络,按照“日巡检、周联检、月分析、季考核、年评比”的原则开展特护工作,坚持以“机、电、仪、管、操”五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开展特护小组活动。

第三十九条使用单位必须成立由主管设备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为相关管理、操作、维护装置的保运部门领导组成的关键机组特护管理领导小组。

实施特护的大型机组必须逐台成立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牵头的以设备专业管理、机械、电气、仪表保运和操作人员等组成的“特级维护”小组,组长由设备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担任,成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特护人员应保持稳定,未经许可,不得任意变动。

第四十条特护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有关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特护管理工作细则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特护管理工作。

(二)对机组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应组织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制订措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

研究并提出提高机组运行水平和可靠性的措施。

(三)每月组织一次本单位的特护工作例会,对大型机组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闭环管理。

(四)定期对本单位各特护小组的活动进行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特护管理工作水平和实效。

第四十一条特护小组职责

(一)每台大型机组应在现场设立醒目的特护标牌,标牌中应包括明显的巡检标志。

(二)每台大型机组均要制定相应的巡检工作内容和标准,特护小组成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特护小组组长每周组织一次特护小组成员共同参加的联合巡检,并填写联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四)公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大型机组的特护巡检工作和要求必须照常进行;节假日的特护联检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安排节前或节后进行。

第四十二条要加强对关键机组的状态监测工作,对所有的关键机组均应有监测手段,每周至少应对监测结果进行趋势分析一次,每月结合月分析例会进行机组运行评估,对有缺陷和隐患的机组要适当加大监测频率。

第四十三条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机组用油、换油标准,对大型机组的使用的润滑油进行定期、定点常规指标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及时判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在用油品合格。

根据具体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重点机组润滑油铁谱分析检测,将检测结果作为状态分析和故障诊断的参考。

第四十四条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每台关键机组建立特护档案,档案中应对该机组的超标、故障、隐患、停车、检修等情况,润滑油分析单以及相关技术分析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第四十五条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定期编制上报“关键机组运行月报”。

月报内容应包括机组运行分析,连续运行天数,故障及检修情况技术总结,存在缺陷和隐患情况,消缺检修计划等。

第八章 机组检修

第四十六条在大型机组检修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检修规程和机组运行状况,以实现长周期运行为目标,组织制定检修项目和内容,选择技术力量雄厚、有实际经验的检修单位。

对于按照相应检修规程进行机组大修的,使用单位要编制并上报机组检修方案,经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七条检修单位应按机组检修项目、内容和有关检修规程,参考历史检修记录,编写检修方案,并落实各项检修准备工作。

第四十八条检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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