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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文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范文

        受理案件登记表    编号:

XX  报案人姓名杨X女41岁地址XX招待所宿舍  单位XX招待所电话XXXXXXX报案方式口头  发案时间19XX年10月6日晚11时以后发案地点XX招待所管理室  犯罪嫌疑人姓名男、女岁单位及地址  特征及特殊标记  简要案情(受害情况、损失物品数量、特征):

  19XX年10月7日上午8时,XXX局招待所管理室工作人员杨X报称:

早上7点50分去管理室上班,进门发现办公桌、保险柜的3把暗锁、2把明锁被撬,地上掉有5个5分的硬币和书报等物,窗户玻璃被打碎2块,铁条被拉弯。

并称,办公桌和保险柜内原存有现金1500多元、粮票1000余斤  现场已保护好,请速来勘查。

  损失情况不清。

  领导批示请分局前来勘查现场,立案侦破。

  XXX局保卫科科长李XX  19XX年10月7日  处理结果已立为重大盗窃案侦破。

  19XX年10月7日  受理人:

王XX      1  【范文】  填报单位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19××年11月2日22时30分至22点左右,××市××建筑公司汽车司机于×,与朋友王××二人在××酒家吃饭。

饭后,王××骑摩托车回家,于×去停车处开车,发现他开的车被盗。

根据事主的报案,初步认为王××夫妇及王妻之弟徐××有重大嫌疑。

被盗车为日本产海狮牌十座位面包车,车号广东21-×××××,八成新,价值24万元。

  领导批示:

同意受理,请立案侦查。

  马××  19××年11月2日处理结果:

××市刑警队立为重大盗窃案侦查  接受人:

王××  接受时间:

19××年11月2日        2    立案报告范文  ××市公安局:

  19××年×月×日上午8时30分,我分局接到××贸易公司保卫科干部陈×电话报称:

昨晚该公司财务科15万元现金被盗,现场已保护。

接报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案报案经过  19××年×月×日上午7时30分,××贸易公司财务科出纳员严××推门进入办公室后,发现窗户玻璃被打烂,保险柜被撬开,经清点,15万元现金全部被盗走。

严××立即报告领导和保卫科干部陈×,陈×便向我局值班室报了案。

二、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位于我区工人俱乐部门前,坐东朝西,半旧平房一栋,共25个房间,平房前有围墙,两侧开有大、小门,墙外是停车场。

失窃的财务科是20号房,该房东西对开窗两个,房门朝西。

  西边窗口敞开,窗的铁条被掰开,窗台上有一残缺鞋印(已提取),窗玻璃有3枚汗液指纹(已提取),保险柜的锁已破坏,门口有汗液指纹一枚(已提取)。

三、案情分析  1.作案时间。

据公司部分职工回忆,×月×日晚上,公司部分职工看电视至12时多一点儿才回宿舍,财务科的严××、肖××也与其他职工一起看电视,回宿舍前还检查过门窗。

据此判断案发时间是在下半夜至凌晨。

  2.作案范围。

据严××说,现金15万多元是当天公司营业收入,平时是存银行的,但当天是元旦放假,收市迟,清点后见天色已晚,就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存银行。

此看来,内部或内外勾结作案的可能性极大,同进也不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性。

  3.作案嫌疑人。

从作案现场分析,犯罪分子力气大,且熟悉保险柜开锁技术。

从其他房间无异常、目标准确看,此案犯是十分了解并熟悉地形和内部情况的。

  四、立案依据和侦查工作意见  根据以上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此案拟立为特大盗窃案侦查。

并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侦查工作:

  1.立即印发协查通报,请各地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协查赃款下落。

  2.先从××公司开始,发动全体人员揭发作案人,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排队,查找疑点和嫌疑人。

  3.在辖区内发动群众,派出专案组成员明查暗访,发现作案的蛛丝马迹;清查外来人口,控制外部有前科人员。

  4.抓紧进行技术鉴定。

从现场提取的痕迹中发现可疑人,排除无可能作案人,缩小侦查范围,抓住重点。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公章)19××年×月×日    3    破案报告范文    关于张××杀人抢劫案的破案报告    (1997)×公刑字第15号    一、案情概况  1997年×月2日×时×分,×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派出所报案称:

“在××乡××村附近的田地里,发现一具男尸,身上有血迹”。

分局有关领导即刻率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发现被害人的尸体俯卧在地,头部有钝器伤痕,胸部右侧肋下有一处刀伤。

经检查,在被害人衣兜内发现一张居民身份证和一份出卖出租汽车的合同,签字人是吴××和张××。

  根据上述情况,刑侦人员迅速开展了调查访问。

得知死者叫李××,男,20岁,无业,住在××区××大街××号;死者开的车系菲亚特牌125型葱绿色小轿车,车牌号是××01-90155。

李是张××以每天十元到十五元的酬金雇佣来的司机,于×月×日早上7时接车营运,一直未回家。

    二、案情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获得的情况分析如下:

  1.尸体周围的地上无搏斗痕迹,只有一种明显的鞋印。

死者可能是突然间惨遭杀害的。

系一人作案。

  2.经法医检查:

尸斑出现,尸体未僵。

断定作案时间与报案时间属同一天下午,相隔不超过3小时。

  3.致命刀伤只一处,证明犯罪分子行凶前,离死者很近,而且很得手,是个胆妄为,身强力壮者所为。

  4.此案是一起抢劫出租车而导致害命的案件。

三、破案经过  为了迅速捕获犯罪分子,市局立即向全市通报案情,要求各区(县)查、抓犯罪分子,并同时设卡堵截被抢的车辆。

  ××分局接到通知后,即刻遵照市局要求全面进行了部署。

当日晚11时许,知情者×××在××火车站突然发现一辆没带车牌的葱绿色小轿车,车中有个面带惊慌神色的司机走入售票室买票。

经侦查发现:

车内有血迹和玻璃酒瓶碎片。

遂将上述情况报告站前派出所。

派出所领导当即率领全所的民警速往火车站。

此刻,北京开往××方向的161次列车已到站,犯罪分子正要上车潜逃时,被民警抓获。

搜查中,在皮靴内发现大号水果刀一把。

  经审讯,案犯张××供认:

春节前,对经人介绍相处仅几天的女友,因被突然中断恋爱关系怀恨在心,产生抢劫出租车,劫持女友进行强奸的邪念。

作案前一天,他携带匕首从家中出走,当夜未归,宿于市内××火车站。

作案的当天中午,又买了一瓶宾州白酒和一把大号水果刀,上了菲亚特牌绿色小轿车去纺织印染厂。

到该厂后,案犯又说上××村。

车到××村,司机见势头不对,欲调转车头返回。

就在这时,案犯在后面操起酒瓶猛击被害人头部,并猛刺一刀。

接着,该犯急忙卸下车牌扔掉,从乡镇小路驱车消磨时间。

下午×时许,把车开到××    4  乡附近公路等待女友下班。

因见女友与姐夫一道回家,没敢轻易动手,便驾车向火车站逃窜。

    四、处理意见  案犯张××,男,19岁,××区××乡纺织厂司机,住在××区××乡光明村。

该犯因初恋不久,被女方中止恋爱关系后,产生抢劫出租汽车,欲劫持女方并将其强奸的邪念,成为杀人犯。

对车内血迹经化验表明,血型与死者血型相同。

归案后,该犯对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其供词与现场勘查分析和判断的情况一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该犯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为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拟将该犯报请逮捕。

    上述报告当否,请批示。

  ×××公安分局(章)  1997年×月×日        5

  

      提请批准逮捕书范文  ×××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提字(19××)11号  犯罪嫌疑人金×,男,19××年4月20日生,民族:

汉,籍贯:

×省××县,文化程度:

小学毕业,单位及职业:

××省××市××县××乡××村农民,户籍所在地:

××省××市××县××乡××村,现住址:

××省××市××县××乡××村。

  简历:

19××年至19××年在××县×乡小学读书,19××年至今在××县××乡××村务农,19××年12月16日被刑事拘留。

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金×有下列犯罪事实:

  20××年12月10日晚11时许,金×在本村村民李××家里同巴×、巴××(被害人)、李××、徐××、张××(被害人)等人用扑克牌进行赌博,张××因钱输光,遂向金×借20元,金不同意。

张举拳打金面部数下,后被他人劝开。

金被打后,产生报复心理,在回家路上,乘被害人张××不备,拿出随身携带的杀猪刀照张背部猛刺一刀。

张被刺后逃走,金仍穷追不舍,又照张前胸连刺数刀。

张倒地后,金恐其不死,又照其后背、前胸连刺数刀,并割开张的脖子,致使张××当场死亡。

金行凶时,巴××赶来劝阻制止,金又对巴连刺数刀,致使巴××造成重伤,在巴倒地后,金恐巴不死,又割了巴的脖子一刀,后逃往××县其姑家,于20××年12月15日被××县公安局×××派出所抓获。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涉嫌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县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公安局印)  20××年12月18日  附:

案卷材料壹卷            6  起诉意见书范文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19××)44号  犯罪嫌疑人姜××,男,19××年11月10日生,民族:

汉,籍贯:

××省××县,文化程度:

初中,单位及职业:

××市××安装公司工人,住址:

××省××市××区友谊街×委×组。

  违法犯罪经历:

19××年5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

19××年11月16日因私藏枪支、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男,19××年5月29日生,民族:

汉,籍贯:

××省××县,文化程度:

高中,单位及职业:

农民,住址:

××市××村二组。

  违法犯罪经历:

19××年8月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

19××年7月刑满释放。

19××11月16日因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姜××、王××有下列犯罪事实:

19××年6月份,姜××在山东曲阜一黑市上花150元人民币购买一支小口径手枪,于10月底找到王××,预谋到××市抢劫出租车开回本市销赃,王××当即表示同意。

  19××年11月16日上午,姜、王二人携带这支小口径手枪及一把尖刀乘客运汽车窜到××市并熟悉了地形。

晚8时许,两人在××区××街搭乘段×驾驶的一辆红色拉达出租车(牌号辽D—51087)行至××镇木材检查站附近时,坐在右前座位的姜××拿出尖刀,坐在后座的王××拿出小口径手枪逼住司机段×。

姜××说:

“快下车,不然宰了你!

”。

段见状弃车而逃。

姜××开车行至××县高官乡安家村大桥时,车轮卡在桥的断裂处,当两人去村里找人抬车时,被前来追捕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姜××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私藏枪支罪、抢劫罪;犯罪嫌疑人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公安局印)  19××年×月×日  注:

  1.犯罪嫌疑人姜××、王××现押于××市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共壹卷玖拾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7  现场勘察笔录范文  现场勘查笔录    时间:

19××年10月29日17时10分至29日18时30分地点:

××市××县××村后山树林中  参加人姓名、单位、职业:

王××,××市公安局二处副处长;徐×,××市公安局二处四队队长;林×,××市公安局二处四科科长;张××,××市公安局二处侦查员;朱×,××市公安局二处四科技术员;任××,该村治保主任;刘×,该村村民。

勘查过程及结论:

19××年10月29日16时10分,××市公安局二处接石景山派出所电话报称:

××县××村后山树林中发现一辆被抛弃的小轿车内有一具男尸,死者系遭枪杀而亡。

现场已作保护,请求派员勘查现场。

  接报后,××市公安局二处副处长王××、二处四队队长徐×、二处四科科长林×、二处侦查员张××、二处四科技术员朱×共5人,于16时50分赶到现场,并开始对现场进行勘查。

勘查时,该村治保主任任××和该村村民刘×作为现场勘查见证人。

现场勘查从17点10分开始,当日天晴,微风,在自然光线下进行。

  现场位于××村后山盘山公路下32米处,距东边电线杆60米,距西边堑沟27米。

现场是一片松树林,林中有15—2米高的灌林丛,林木树叶茂盛。

  中心现场位于一个约10平方米的缓坡略平的空地,小轿车撞靠在一棵周长03米的松树干上,车下灌木柴草被压倒。

从盘山公路至轿车停稳的位置之间,有车轮从灌木上压过的痕迹。

轿车是“公爵”牌,车牌号为“×A—×××××”,轿车驾驶室左边挡风玻璃被子弹穿破一孔,弹孔四周玻璃有数条裂缝。

轿车其他部位未受损坏。

  尸体被置于后座踏脚处,死者身上穿花格子白底色水洗丝衬衣,系淡蓝色浅花领带,下身穿深灰色水洗丝西裤。

上衣口袋有本人工作证和54元人民币。

死者叫汪××,男,28岁,××市××汽车出租公司司机。

尸体后脑正中弹孔为××平方厘米。

子弹从左眼下方穿出。

头部血斑模糊,上衣和裤子均沾满血桨,血桨已凝固。

  尸体抬出后,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有其他伤痕和搏斗过的迹象,死者系遭凶手突然射击后死亡,未有挣扎。

  现场草木丛中有两种当日留下的脚印,一种是皮鞋印迹,为报案人发现案情时所留;一种是旅游鞋印迹,为犯罪嫌疑人所留。

犯罪嫌疑人向山下逃离,并在水库北岸洗过血迹。

犯罪嫌疑人顺着水库堤坝逃走,在水库下方的公路边脚印消失,该地方的路边草地上,有06吨小货车停留过的痕迹。

  勘查中拍摄现场照片19张,绘制平面示意图2张。

并提取了鞋印一枚,指印一枚,掌印一枚,血迹4份,带血白衬衣一件,“五四”手枪子弹壳一枚。

  现场勘查于18时30分结束。

指挥人:

王××勘查人:

林×朱×见证人:

任××刘×记录人:

张××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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