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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检查情况.docx

医院安全检查情况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1、

资质审查

1、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无院中院。

2、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检

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

年校检1次。

3、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14、15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22、26条

2、

建筑设计

1、选址

(1)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2)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现场查看

2、平面布置

(1)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

口;

(2)职工住宅不得建在医院基地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隔,另设出入口。

(3)医院的分区和医疗用房应设置导向图标。

(4)供氧房宜布置在主体建筑的墙外,并远离热源、污染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

3、通风

(1)灼伤病房、净化室、手术室、无菌室应保护空气正压。

(2)核医学科的通风柜应采用机械排风,排风口的风速应保持1m/s左右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2.1.1)(2.1.2)(2.2.2)

(2.2.7)(3.1.3)(4.0.7)

(536)(5.3.9)(5.5.1)

(5.5.2)(5.5.3)(5.5.4)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6.14.1)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4、布置

(1)供氧管道应采用紫铜管明设,铜焊或银焊焊接;穿过梁和墙时,应米用套管。

(2)供氧管道不得与电缆、电话线和可燃气管道,敷设在冋一管道井或管道沟内,并单独接地。

(3)吸引管道采用镀锌钢管,宜明设;坡向总管和缓冲真空罐的坡度不应小于3%。

,并应避免上升坡度,否则应在罐道低处转折点设小型集污罐。

(4)系统供氧应设中断供氧的报警装置,吸引真空泵应具备泵及自控装置。

(5)管道井、食堂烟道、通风道和垃圾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并应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

3、

安全责任

(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配足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否明确各科室的安全责任人。

(2)是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是否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3)是否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了考核。

(4)二级及以上医院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警务室,配备足够数量的警务人员和相关设备。

医院内部建立完善的治安保卫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防盗窃、防扒窃、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完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消除。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无专职安全员。

2、各部门、岗位安全职责不清晰。

1、配置专职安全员。

2、重新修订医院各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4、

制度规程

(1)是否建立了制度并落实:

建立、健全精神类药品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安全防范制度;教育培训和定期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会议制度、适用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等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相关制度。

(2)是否建立了主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如高压氧舱、锅炉、灭菌柜等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法》

1、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详细。

无精神类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2、无灭菌锅操作规程。

1重新修订补充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2增加火菌锅操作规程。

5、

培训教育

1、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医院应当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考核

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

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

上岗作业。

(1)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范等管理文件定期研讨与修订,并有培训。

(2)、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3)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

(4)冈位安全职责。

(5)消防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安全生产法》

1未进行应急预案培训。

2无从业人员具体的年度安全培训计戈叽

3现有安全培训无效果验证。

1、增加应急预案培训。

2、建立医院从业人员具体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3、培训完毕进行效果验证。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6、

应急管理

(1)医院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医院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

火灾应急预案;水、电、空调、电梯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设备故障应急预案;自然灾害(防汛、台风、地震)应急预案;医护人员伤害应急预案等。

(3)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演练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对应急器材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管理办法》

1未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2、应急预案内容不付合国豕有关导则要求。

无地震、医护人员伤害应急预案。

3、无灭火器检查记录。

1、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重新修订补充医院应急预案。

3、增加灭火器检查记录。

7、

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检查:

(1)电工、焊工、锅炉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作业/维修

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和特种设

备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电梯、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氧仓附属分水罐、储气罐、过滤器;压力灭菌柜等)、压力管道等是否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是否定期进行检验;是否建立了特种设备档案。

(3)是否落实特种设备的运行及维护保养,并保存记录。

(4)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的安全有效性。

2、氧气瓶:

氧气瓶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

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入库。

(1)瓶体为天蓝色,并标有黑色“氧气”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安全法》主席号令4号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2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3.1)(3.3)(3.4)(3.9)

《氧气瓶使用安全规程》

2.9条

1、未提供压力容器操作证。

2、氧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未施行空

实瓶分开存放。

3、电梯多次出现故障,反复维修未解决。

4、氧气瓶间未使用防爆电气。

现场有易燃物。

无氧气瓶管理制度。

5、无医院级别的氧气罐检查记录。

1、办理压力容器操作证。

2、增加防倾倒措施。

空、实瓶分开存放。

3、联系有关部门彻底解决电梯故障。

未解决前加强

管理以防出现事故。

4、更换成防爆开关和灯具。

清理易燃物。

增加氧气瓶管理制度。

5、建立氧气罐月度检查记录。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2)配有安全防护帽,应有防倾倒措施,严禁卧放使用。

(3)放置在通风、阴凉、无腐蚀的专用场所,不应接触有电流通过的导体。

(4)储存氧气瓶的仓库或临时仓库,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周围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

(5)氧气瓶内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严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

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阀门拧紧,注上“空瓶”标记。

(6)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7)禁止用沾染有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8)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

禁止采用抛、摔及其他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

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吊运。

(9)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m。

(10)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气瓶的减压器应由专业人员维修现场检杳。

8、

消防安全

1、消防验收

在使用或开业前,取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出据的《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医院建筑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二级,当为二级时,不应超过二层。

2、消防控制室检查

(1)GB5016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

应少于2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消防法》

1、无医院总平面布局图、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等一览图。

2、无消防设施一览表。

3、消防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多日,未解决。

记录未如实记录。

1、增加医院总平面布局图、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等一览图。

2、增加消防设施一览表。

3、立即进行维修,记录应如实记录。

4、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做到持证上岗。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消防控制室应有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

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巡视检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设有电

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

巡视检查每日应至少组织一次。

(3)消防控制室应有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

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

置图等。

(4)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5)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6)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7)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8)消防控制室应定期保存和归档设备运行状况、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设备检修检测报告等资料。

(9)消防控制室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

(10)消防控制室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

4、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未培训取证。

5、消防栓颜色不符合规定。

6、消防控制室无相关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检修检测资料。

7、负一楼至一楼间应急疏散标识配

置过少。

5、对医院消防栓进行规范涂色。

6、增加控制室内设备说明书和检修检测的资料。

7、增加应急疏散标识。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播内容进行录音。

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

(1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

3、消防设施、警示标志、器材检查

(1)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警示标志;

(2)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3)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应留存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5)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

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6)医疗机构建筑物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不应堵塞通道和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7)医疗机构建筑物的病房、门急诊、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

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8)公共区域及疏散走道内的室内装饰,不得将疏散门及其标志遮蔽或引起混淆。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4、消防用电

医疗机构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符合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规定。

5、安全疏散

(1)病人使用的疏散楼梯至少应有一座为天然米光和自然通风的楼梯

(2)病房楼的疏散楼梯间应为封闭式楼梯间;高层病房楼为防烟楼梯间。

(3)在一般情况下,每个护理单兀应有两个不冋方向的安全出口。

(4)尽端式护理单元,或“自成一区”的治疗用房,其最远一个房间

至外部安全出口的距离和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如均未超过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5)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6)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

(7)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9、

用电安全

1、变配电室

(1)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咼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

(2)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有2个出入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当变配电室为多层建筑时,应有一个出口通向室外楼梯平台,

平台应有固定的护栏。

(3)设置有电气运行工作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4)配电室内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用电安全导则》

1、配电室无警示标识。

2、一个门是推拉门。

3、有开关线裸露。

4、绝缘工具无检验标识。

1、增加警示标识。

2、更换该推拉门。

3、对裸露部分进行绝缘防护。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用具不应超期使用。

(5)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6)配电室内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成排的配电装置的两端均应与接地线相连。

2、供电

(1)医院应具有双重电源供电系统和自备应急发电配送能力,保证手术室、导管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血液透析室、输血科(血库)供氧、供气、负压等重点部门的用电需要。

3、布线及接地

(1)手术室、ICU、医技科室大型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等重要部门的接地应符合要求。

(2)一般环境下布线:

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

直敷布线可用于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时,应穿管保护。

(3)固定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或双重绝缘结构,或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防护结构,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10

毒麻药品、医疗废物和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管理

1、毒麻药品:

(1)医疗机构应当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辐射防护规定》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放射性冋位素与射线装

1、医疗废物安全标识不全。

1、增加安全标识。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2)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专柜加锁,落实双人双锁管理,责任明确,交接班有记录。

(3)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采用专簿记录。

建立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2、医疗废物:

(1)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2)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

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

时贮存地点。

(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

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5)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

依据

检查情况

建议或整改要求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3、放射源管理:

放射性医用设备相关设施应符合《辐射防护规定》、《放射卫生防

护基本标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

11、

风险辨识、隐患排

查与治理

(1)建立各类风险辨识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监控、应急等。

(2)确定医院的风险辨识范围,包括建筑物、户外运动、交通、消防、

防雷、抗震、配电、锅炉、供水、供汽(气)、人员状态等。

(3)制定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医院内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4)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

(5)不得将餐厅、商店等经营项目及场所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6)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对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对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7)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

促整改;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其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安全生产法》

1、无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2、无承包商管理制度。

1、建立风险辨识管理制度和承包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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