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碧海行动计划文本12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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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海行动计划文本1220

广东省碧海行动计划

(2005~2015)

(文本)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2005年1月

《广东碧海行动计划》编制领导单位

组长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副组长单位:

广东省海洋渔业局

 

《广东碧海行动计划》编制技术承担单位

主持单位:

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协作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广东碧海行动计划》编制技术组成员

组长:

韩保新(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副组长彭海君(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工)

成员:

杨静(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工程师)

许炼烽(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工)

杨大勇(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工程师)

蒋纯才(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工)

蔡信德(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工)

来志刚(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工程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行动背景3

(一)区域自然环境概况3

(二)广东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3

(三)海岸带资源保护及海陆开发利用情况4

(四)沿海地区陆源及海上污染源现状6

(五)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8

(六)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9

第二章依据、原则、目标与指标12

(一)依据12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15

(三)区域范围、行动时期和行动目标16

第三章2004—2005年碧海行动计划20

(一)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氮、磷、石油类总量控制计划20

(二)行动计划20

第四章2006—2010年碧海行动计划48

(一)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氮、磷、石油类总量控制计划48

(二)行动计划51

第五章2011—2015年碧海行动规划纲要51

(一)行动规划纲要51

第六章沿海环境监测行动计划51

(一)2004—2005年环境监测行动计划51

(二)2006—2010年环境监测行动规划51

(三)2011—2015年环境监测行动纲要51

第七章实施碧海行动的技术支持51

(一)建立沿海陆源污染与海域环境的信息管理系统51

(二)完善沿海环境监测系统51

(三)科技优先支持项目51

(四)科技重点支持项目51

第八章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51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海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51

(二)制定政策措施,强化环境管理51

(三)加强监督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制度51

(四)资金筹措与投资政策51

(五)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51

(六)加强国际合作51

前言

广东是我国的海洋大省,濒临南海,毗邻港澳,大陆海岸线长3368.1公里,岛屿海岸线长度2428.7公里,大小港湾510个,20米等深线以内的幼鱼、幼虾繁殖保护区3600万亩,具旅游开发价值的滨海自然景观达200多处。

丰富的海洋自然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2002年户籍人口规模5606万人,GDP达11990亿元,是我省乃至全国经济增长最快、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

近年来,区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减缓环境质量随经济快速发展而急剧恶化的趋势。

随着经济发展以及人口不断增长,近岸海域环境受到来自陆地污染源、海上工程及交通运输、海产养殖等的影响,海域环境污染与生态失衡问题日益突出,不少沿岸海湾受到氮、磷和石油类等的污染,局部地区出现了过渡利用海洋资源的现象,伶仃洋、大鹏湾、大亚湾、潮州市、汕头市、湛江市等近岸海域已成为我国乃至东南亚地区的赤潮高发区。

我省沿海地区生态环境退化问题已引起政府及社会广泛关注与重视,联合国环境署和全球环境基金于2002年下半年开始启动《扭转南中国海和泰国湾环境退化趋势项目》,对我省沿海地区的陆源污染和生态保护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国家环保总局根据组织《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经验,在综合考虑沿海地区陆源污染与海洋环境问题后,向南海和东海沿海各省(市)发出《关于印发碧海行动计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02〕149号)和《关于启动碧海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03]272号),要求南海和东海沿海各省(市)编制出适合当地海洋及海岸带生态保护需要的碧海行动计划。

因此,整体地和全面地制定和启动广东省碧海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于扭转我省沿海地区生态环境退化的趋势,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恢复海洋生态环境具有积极和重要意义,是我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实现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4月对广东提出的“率先发展、加快发展、协调发展”目标,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第一章行动背景

(一)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我省大陆海岸线东起潮州市饶平县的大埕,西至湛江廉江市的英罗港,长度3368.1公里,占全国岸线的1/5。

全省有大、小岛屿(含东沙群岛)1431个,海岛总面积1592.7平方公里,岛屿海岸线长度2428.7公里。

河流众多,水资源丰沛,但时、空分布不均匀。

流域面积大于243平方公里的直接入海河流有13条。

全省入海迳流4130亿立方米,其中珠江水系约占总量的84%。

75%-85%迳流量集中在4-9月份,枯水期水量较少,粤东南澳及粤西雷州半岛地区水资源短缺。

海域潮汐类型复杂,汕头港以东(含南澳岛)、惠东的港口至雷州半岛南端的博赊港岸段为不正规半日潮汐;海门湾、碣石湾至红海湾、雷州半岛南端近岸、下泊至铁山港岸段为不正规全日潮汐;分布于惠东神泉港至甲子港、海安港至下泊岸段为正规全日潮汐。

近岸海水年均表层温度21℃-24℃,0-50米水深处水温变化小。

在近岸海域,夏季珠江口表层盐度可降至年最低值10‰,并向外海扩伸,而外海高盐水则在冲淡水的下面自东南向西北楔入;冬季高盐水向岸推进,低盐水向西或西南。

外海盐度值在33.50‰-34.80‰。

(二)广东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我省沿海地区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现已形成经济特区—珠江三角州经济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高科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多层次、各具特色的全方位开放格局。

2002年,区域户籍总人口为5606万,总人口(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之和)为7205万,国内生产总值达1199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1386元,远高于广东省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5030元;工业总产值达20685亿元,农业总产值达1739亿元。

(三)海岸带资源保护及海陆开发利用情况

1、海洋生物及渔业资源

调查统计显示,我省沿海已记录海洋生物6000多种,约占全国海洋生物种类的35%,其中海洋植物2000多种,浮游动物900多种,海洋鱼类1064种,大型甲壳类500余种,头足类60多种,其他类群1000多种。

主要经济鱼类160多种,经济甲壳类130多种,经济贝类80多种,海洋药用生物3000多种。

生物物种多样性丰富,是我国最重要的天然种质资源库和药用生物资源宝库。

近岸海域已划定不同种类的幼鱼保护区,并采取投苗增殖措施,以求增加渔业资源量,为持续利用创造资源条件。

目前主要养殖鱼类约30种,还有虾类、紫海胆、江蓠、紫菜、羊栖菜等,贝类增养殖达70种以上,其中牡蛎、马氏珠母贝、翡翠贻贝、华贵栉孔贝、江蓠、鲍、泥蚶和文蛤是主要的增养殖对象。

2002年,海洋渔业总产量374.4万吨,其中,海洋捕捞产量184.7万吨;海水养殖面积和产量(2002年)分别为20.8万公顷和189.6万吨,其中对虾养殖面积和产量分别为4.6万公顷和11.9万吨;淡水养殖面积和产量分别为29.7万公顷和207.8万吨。

2、滩涂、湿地、红树林

我省滩涂资源丰富,1986年全省滩涂面积约20.42万公顷,包括潮上带8万公顷,潮间带12.4万公顷,占全国9.3%。

主要分布在粤西片,占全省三分之二,其次是珠江口,占全省四分之一。

1990年以前,我省的滩涂围垦主要用于种植业,占50%,其次是养殖业和盐业,分别占30%和20%。

近年,由于增养殖效益比较好,养殖比例也越来越大,对过去围垦的滩涂也出现了退田还塭,退盐还塭现象。

在1990年以前全省已围垦的滩涂的利用率仅60%左右,其中粤东达73%,珠江口达69%,粤西片最低,不到50%。

1990年以后,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我省海岸带湿地分类统计共41类,总面积245.25万公顷,约占全省湿地资源的80%,为沿海经济发展和环保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

2001年广东沿海有红树林面积10065.3公顷,其中成林地约9084公顷。

我省沿海的11个市都有红树林分布,其中湛江市7777公顷、茂名市258.4公顷、阳江市660公顷、江门市500.5公顷、珠海市193.3公顷、广州市26.1公顷、深圳市96.7公顷、惠州市172.1公顷、汕尾市61.9公顷、潮州市5.7公顷、汕头市306.3公顷。

此外,沿海还有约22260.6公顷的沿海滩涂适宜种植发展红树林,若加上部分可退塘(塭)还林,则宜林滩涂面积更大。

3、港口、旅游资源

我省有大、小海湾510多个,其中适宜建大型港口的61个,适宜建中、小型港口的139个。

2002年,广东沿海地区已建有港口1506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55个,港口吞吐量约43049万吨/年。

自然景观旅游资源丰富,共有滨海沙滩174处,长达572.1公里,如潮州的金狮湾、深圳的大梅沙、珠海的金海滩、台山的飞沙滩和王府洲、阳江的十里银滩、茂名的第一滩、湛江的东海飞龙滩等。

2002年,实际利用海域面积0.53万公顷,利用海岸线171.2公里。

4、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海岸防护林体系

至2003年12月31日,我省沿海地区已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6个、地市级自然保护区26个,县级自然保护区33个,总面积677521公顷,其中海岸、海岛和海域型的26个,总面积519747公顷。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内伶仃-福田自然保护区、珠江口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惠东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等。

2003年我省沿海地区已列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9个,总面积1966639公顷;经我省环保局考核命名的沿海地区省级生态示范区96个,总面积165020公顷,其中生态示范镇11个、生态示范村51个、生态示范场8个、生态示范园26个。

我省海岸防护林体系包括沿海沙岸防风固沙林、沿海岩岸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沿海滩涂红树林。

海岸线中适宜营造防护林带的长度达3033.3公里,其中已有林长度2796.6公里。

现有沿海宜林沙滩面积5.4万公顷,其中有林面积4.4万公顷。

现有沙岸防风固沙林中,树种为木麻黄、桉树、大叶相思等,主要分布于湛江市、汕尾市、揭阳市、阳江市和茂名市,分别占现有沙岸防风固沙林的39.9%、20.4%、11.3%、6.8%和6.9%。

现有岩岸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主要分布于汕头市、江门市、惠州市和汕尾市。

分别占现有岩岸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39.5%、30.4%、10.4%和3.8%。

(四)沿海地区陆源及海上污染源现状

1、陆源污染源

陆源污染源主要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水产养殖污染源、固体废物、农业面源和城市面源。

2003年我省沿海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2.46亿吨/年,其中直接排入海的废水总量为0.27万吨/年,工业废水平均达标排放率为83.5%;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36.14亿吨/年,处理生活污水9.75亿吨/年(能力达387.3万吨/日);对虾养殖废水排放量为46340万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共排放废水2708万吨;生活垃圾(2002年)产生总量达2560万吨,而清运量仅占垃圾产生总量的38.2%,清运垃圾处理率为97.7%,生活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率为65.9%,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量为257.7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以粉煤灰为主,主要来源于火力发电业、纺织业、食品加工业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当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0.3%,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焚烧或填埋)量达到7.1%,贮存量为2.2%,排放量较少,仅为0.4%;危险废物的当年综合利用率为60.9%,处置量为38.9%,排放量仅占0.2%。

对各类型陆源污染源进行汇总,我省沿海地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石油类的现状排放负荷分别达191.2万吨/年、21.1万吨/年、3.3万吨/年和524.0吨/年。

其中各类污染源对化学需氧量的贡献比例分别为生活污染源33.9%、农业面源30.6%、规模化畜禽养殖源14.3%、工业污染源9.4%、城市面源8.4%、水产养殖污染源3.2%和固体废物源0.2%。

对氨氮贡献比例较大的污染源为农业面源(55.4%)与生活污染源(34.3%)。

对总磷贡献比例较大的污染源为农业面源(52.2%)和生活污染源(31.2%)。

石油类则来自于工业污染源。

2、海上污染源

海上污染源分为船舶排污、港口排污、海洋石油平台排污、海洋倾废等。

(1)船舶排污

从我省的油轮、非油轮、渔船和船舶事故的石油类排海情况看,船舶事故所引起的溢油事件和渔船石油类排海是海洋船舶石油类污染的两个最主要来源。

按第二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广东省污染源报告,1996年全省船舶石油类排海量为2988.2吨,其中汕头212吨、潮州1.2吨、揭阳35吨、汕尾295吨、惠州33吨、东莞449吨、深圳56吨、珠海19吨、广州193吨、中山40吨、江门110吨、阳江237吨、茂名347吨、湛江961吨。

我省沿海因船舶事故导致1112.8吨/年石油类排海,占全省船舶石油类排海量的37.2%;渔船石油类排海量为1584.2吨/年,所占比例为53.0%。

由于油轮和非油轮(主要指大运输船)的机舱水等含油污水大多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排放,故其石油类排海量较低。

(2)港口作业排污

港口污染源主要为港区装卸机械和运输机械作业时滴漏和排出的污油等。

2002年我省沿海港口吞吐量为43049万吨/年,港口装卸、运输货物机械排油量估算为1765吨。

(3)石油开采

目前广东沿海共有10座海上油(气)田(平台)在生产,4座转井平台进行生产作业。

据统计,2002年6月-2003年5月,我省近海各种石油平台产生的排海废水总量共计3902.2万吨,达标排放率99.86%,平均排放浓度24.64毫克/升,石油类排海总量958.5吨,超标排放生产废水5.5吨,平均排放浓度426.36毫克/升,石油类排海量23.4吨。

2002年6月-2003年5月入海石油类总量为983.04吨。

但石油类入海量近年波动较大,年排放量一般在1000吨。

(4)倾倒区倾废

2002年全省共使用倾倒区9个,倾倒总量2801万立方米,其中有5个临时倾废区,倾倒量1207万吨,与2001年相比,2002年的倾倒量增加了46.7%。

(五)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

2003年我省环保部门对沿海14个城市近岸海域188个环境功能区中的72个近岸重点海域功能区监测点进行了水质监测,结果表明:

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的城市有10个,占71.4%,水质超标的有广州、中山、深圳和惠州4个城市,占28.6%;72个功能区监测点位中有44个达标,占61.1%,汕头和揭阳市所有功能区监测点位均达标。

全省一、二类海水比例为27.7%,三类海水为63.1%,劣四类海水为9.2%,无属四类水质的海水。

从综合污染指数(综合污染指数统一采用Ⅲ类标准计算)和水质类别来看,揭阳近海水质较好,中山近海水质较差。

近岸海域的主要污染指标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据1996-2002调查结果,广东近岸海域沉积物中总体重金属污染较重,铜、铅、总汞的超标率较高,有机氯农药轻度污染,局部海域硫化物、石油类、有机质污染明显。

粤东和珠江口沉积物中重金属超标严重,考洲洋的镉和深圳湾的铜超标率达90%,珠江口铜的超标率大于70%,镉和锌的超标率大于50%,红海湾镉的超标率大于50%。

据2002年广东海洋生物质量监测结果,因受陆源污染和船舶污染,近岸局部海域生物样品污染物含量偏高,如南澳的石油烃、大鹏湾的铅和雷州湾的大肠菌群;另外,大鹏湾的翡翠贻贝和深圳湾的长牡蛎出现麻痹性贝毒,大亚湾的野生翡翠贻贝、大鹏湾的翡翠贻贝体内检出有腹泻性病毒。

(六)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陆源入海污染负荷持续增长

尽管1996至2003年间采取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一系列行动,但工业废水排放量在近年呈增加的趋势,我省沿海尤其是珠三角地区镉的排放量亦有所增加。

虽然至2003年我省沿海地区已建设了47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年处理生活污水量达97480万吨,但自1990年至2003年的13年间,沿海地区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增长了169.4%,年均增长7.9%;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扣除污水厂处理量后仍呈明显的增长趋势,其中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悬浮物的排放量分别增长了114.5%、113.7%、120.6%、122.5%和111.6%。

值得注意的是,沿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排放量和有机类污染物排放量占总排放量有相当比例,且呈增加趋势。

此外,农业面源和水产养殖废水等导致的氮磷排放量呈增加趋势。

2、近海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区域出现蔓延趋势

自1999年以来,各重点岸段近岸海域的无机氮、化学需氧量含量均呈明显增加趋势;在珠江口西四口门海域,悬浮物和石油类含量呈明显增加趋势;在整个珠江海域溶解氧含量总体呈下降趋势;铜含量在珠江口东四口门海域和大亚湾集水区海域总体呈增加趋势。

在粤东和粤西局部海域,出现污染蔓延的趋势。

3、海洋赤潮灾害频率增加

由于近海接纳大量含氮磷污水,使近海水体出现了富营养化,导致赤潮发生频率增加、种类增多、规模扩大、持续时间提前和延长。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1981年至2000年共发现有一定规模和持续时间的赤潮97次,平均每年5次。

2000年8月,深圳坝光至惠州澳头海域发生约20平方公里赤潮,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9月大亚湾海域发生约30平方公里的赤潮,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1999年6月,在饶平柘林湾发生约400平方公里的赤潮,7月饶平海域又发生赤潮,3月和5月分别在大鹏湾、大亚湾也发生赤潮;1998年3月-4月发生在香港、珠海、惠东、阳江和惠来等海域的赤潮,给粤港两地的水产养殖业造成了高达3.5亿元的经济损失。

在2003年4月,珠江口又爆发了300平方公里的大规模赤潮。

4、海洋生态环境恶化

自50年代以来我省红树林遭受到严重破坏,面积大幅度减少,林分质量明显下降,群落严重退化。

从1980年至今的二十多年以来,全省被占用的红树林面积高达7912.2公顷,其中绝大部分为挖塘养殖所占用,面积达7767.5公顷,占被占用红树林地的98.2%。

长期以来,沿海地区滩涂围垦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科学的管理,以及围垦滩涂和填海的法规不完善,致使一些地方出现围垦滩涂和填海无序、无度、无偿的情况,破坏了海域生态环境,妨碍了泄洪排涝和航运,造成了不良的后果。

5、水产养殖业自身污染日趋严重

我省海水养殖业发展迅速,在海洋经济中占重要地位。

但是,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布局不合理和局部海域养殖密度过大,加上残饵、排泄废物、有机碎屑等富集养殖场基底,导致底质环境恶化,养殖水体出现富营养化,病害和赤潮灾害日趋频繁,出现了各种生态环境问题。

目前在局部水域特别是我省海水养殖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养殖自身污染已成为近岸海水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并影响到沿海地区地下水等。

随着养殖业的继续发展,水产养殖污染的影响将呈进一步加重的趋势。

6、渔业资源衰退

南海在中国近海中属于海洋生物生产力较高的海域,海洋生物种类繁多,渔业资源丰富。

但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省海洋捕捞渔船盲目增长,捕捞强度急剧扩大,给渔业资源造成巨大压力。

据调查,我省渔业资源年可捕量为100-110万吨,1990年我省沿海海洋捕捞产量为111万吨,1998年曾达195万吨,而2002年下降为185万吨,海洋捕捞强度已超过渔业资源承载力的40%,加上海洋污染,环境不断恶化,渔业资源量下降。

7、沿海环境监测体系有待加强和整合

目前环保、海洋、水利、海事、军队、农业、林业等部门都有开展沿海地区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但各自的监测数据和资料自成体系,没有形成统一的监测网络和数据库系统,环境监测、监视、预报、警报和海上救助等保障体系尚不完善而且装备落后,海洋防灾、减灾能力较低,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缺乏应急能力。

8、环境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研究与发展的需要存在较大差距

对于拥有最长海岸带的海洋大省,广东省投入沿海地区环境科学技术的研究明显不足,在深度污水处理技术、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水处理装备、海洋环境动力与赤潮研究、沿海湿地系统研究、河口污染物入海通量研究与重点水域的立体监测技术、经济海草植物养殖技术等都掌握先进有效的技术或缺乏配套技术支持,影响了我省沿海地区支撑经济发展的环保技术更新,制约了沿海地区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依据、原则、目标与指标

(一)依据

1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983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83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

(16)《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1999年)

(17)《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修订)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1988年)

2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

(1)国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批复(国函〔2001〕169号)

(2)关于印发碧海行动计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02〕149号)

(3)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

(4)关于启动碧海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03]272号)

(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6)《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03]13号)

(7)《广东省海域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规划纲要》(粤府办〔2001〕8号)

(8)《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粤府办〔2001〕46号)

(9)《广东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粤府办〔2001〕18号)

(10)《广东省海洋产业“十五”计划》(粤府办〔2001〕48号)

(11)《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计划》(粤府办〔2001〕38号)

(12)《“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1996年)

(13)《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

(14)《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

(15)《广东省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粤计农〔2001〕1239号)

(16)《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粤府〔1996〕27号)

(17)《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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