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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措施报告DOC

目录

一、安全、环境管理目标----------------------2

二、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主要人员职责------2

三、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8

四、施工过程的主要危险点分析及其防范--------11

五、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14

六、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16

七、环境保护措施----------------------------24

八、文明施工目标及实施措施------------------25

九、附表一:

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27

十、附表二:

越线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27

十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附图一)

十二、施工组织机构图(附图二)

十三、施工平面布置图(附图三)

 

一、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输变电工程建设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规定》及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施工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机制,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本工程中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1.不发生死亡、重伤事故;

2.不发生轻伤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及施工机械事故;

4.不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5.不发生火灾事故;

6.不发生因施工造成的电网生产事故;

7.节约资源,废弃物达标排放;

8.因施工造成环境方面的投诉为零宗。

二、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主要人员职责

1.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建立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及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组成的安全文明施工三级管理网络机构(见附图一)。

由各级机构的负责人组成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2.安全文明施工主要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

①.主持本工程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工作,直接主管本项目的安全监督部门。

②.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③.审定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目标、计划。

主持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④.保证安全环境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⑤.保证本项目安全奖金的建立与使用,确保本项目安全环境奖惩办法的实施。

⑥.组织并参加本项目部的安全、环境大检查工作。

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项目副经理

1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管理,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有生产调度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督促施工管理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自现场监督施工;

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在与分包单位签定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⑨参加人身重、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3)技术专责人

①.负责本项目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②.组织并主持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

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③.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见《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A)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④.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⑤.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⑥.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⑦.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⑧.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⑨.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4)专职安全员

①.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制止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②.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③.参加工地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④.协助工地领导布置和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查”“三交”站班会。

⑤对本工地施工现场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⑥负责本工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⑦负责本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⑧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⑨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⑩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五定的原则督促整改,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6)施工班(组)长

 ①.对本班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②.负责组织本班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③.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④.认真进行每天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⑤.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⑥.负责进行新入场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

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⑧.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字确认。

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并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⑨.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⑩.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惩分明。

(7)施工人员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施工场所,作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下班前及时清扫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的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⑨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建议和防范措施。

三、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根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三大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制度在施工准备阶段制定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制度,把“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方针落实到施工的全过程。

1.坚持“安全三项制度”

⑴.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及交底制度

①.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无措施或未交底者,严禁布置施工。

②.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③.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工地技术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④.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并制定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可行技术措施。

⑤.经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未经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⑥.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

⑦.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⑵.安全检查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专责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②.工程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③.安全检查的重点放在查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安全交底记录、查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查每日的文明施工情况。

④.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

⑶.安全教育制度

①.本工程开工前,人员进场,应组织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并组织一次全体施工人员的安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②.对新进场的员工,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③.每一个项目的开工,针对具体的施工任务、施工环境,召集所有参与该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④.对于离岗一个月重新上岗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⑤.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必须停产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学习,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相关事故案例及本班组施工安全总结及存在危险点的预防控制。

2.坚持班组单项工程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签订安全协议,实行奖罚制度。

对违章行为坚决给予处罚,绝不姑息。

3.坚持五同时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将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

4.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应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通知总公司安监部门和业主,接受事故的调查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业主和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坚持电力线路的“两票三制”制度。

对停电作业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做好监护工作及终结手续,严禁无票施工。

6.贯彻实施相关规定、规程

⑴.《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公司)

⑵.《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⑶.《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线路部分)

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⑸.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度及办法

⑹.执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四、施工过程的主要危险点分析及其防范

1.高处坠落

原因分析:

1)、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或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人员精神状态差,思想麻痹。

3)、人员不适合高处作业,有职业禁忌。

防范对策:

1)、生产场所的井、沟、坑、孔、洞,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工作场所的照明应充足。

进入生产现场应戴安全帽,并扎紧系好下颚带。

2)、离地面1.5米及以上的工作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在杆塔或变电设备的构架等高处作业,应使用双保险安全带,杆塔,构架上作业转移位置时,不得失去后背绳的保护。

安全带等登高安全工具应作全数定期试验。

脚手架搭设后应经检查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凡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系安全带后必须立即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扣好。

4)、安全带应全数作定期试验。

外表检查每月一次。

静负荷试验按2205N(225kg)拉力拉5分钟,每半年一次。

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

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淘汰。

安全带使用期限按国标规定为3至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5)、上下杆塔时,应有具体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以防登高过程中下坠时失去保护。

6)、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早班会上班组长认真落实三查三交制度,拒绝精神状态差及酒后的员工上岗;作业人员使用双保险安全带、佩带工具袋,作业过程设专人监护,强制执行。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验合格,天职业禁忌。

2.高压电、感应电伤害

原因分析:

线路测量、基础施工时在原220kV线路下作业,立塔过程的雷电、放线跨越带电线路的感应电

防范对策:

1)、首先进行详细的安全教育、交底,结合案例让施工人员了解高压电、感应电的危害;

2)、在220kV线路下进行基础施工时,设专人监护,确保机具、人员与带电线路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施工机具做接地处理,消除感应电伤害;

3)、立塔时在塔腿立起后即做接地处理防止突然的雷击;如遇雷电、大风天气,严禁登高或带电线路下的作业;

4)、放线如遇跨越带电线路时,在跨越段两头做接地处理;挂接地线时规范操作。

3.倒杆塔事故

原因分析:

拉线系统后侧拉线未及时控制,起吊系统工作不协调或未经检查,制动地锚布置不当

防范对策:

1)、放线、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符合安全要求应加设临时拉线加固。

2)、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地线的做法松线,防止倒杆塔事故发生。

3)、工器具必须定期检查、试验,使用前要进行认真检查,起吊前先进行冲击试验,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

4)、凡进行放、撤线和紧线工作,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5)、严禁人员在杆塔上作业时调整、拆除临时拉线和永久拉线。

五、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用电

⑴.材料加工场的施工用电按经审批的施工用电方案布设。

施工电源箱需装漏电保护开关且动作正常,并设定好用电组织机构。

⑵.材料加工场、现场均有专业电工管理用电。

制定好维护表格,定期测试记录。

⑶.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⑷.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严禁一闸接多台设备;供电方式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⑸.熔丝熔断或漏电开关跳闸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使用,更换熔丝必须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⑹.电动机械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⑺.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可靠接地,施工过程经常检查用电线路有无破损现象,电线通过道路必须加套管。

⑻.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工作地点或发生停电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

⑼.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其带电部分与外壳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兆欧,否则必须进行绝缘处理。

(10).在带电体周围测量必须使用绝缘性能较好的大尺和塔尺。

2.高空作业

1.凡在离地面1.5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时,施工人员均须挂双保险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

2.所使用的安全带、差速器、保险绳等均经试验合格,每天使用前认真检查,如有破损立即严禁使用。

3.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4.统一调度,尽量避免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必须做好隔离措施。

5.高处作业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附表1.

6.高空作业设专人监护。

7.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雷雨天气应停止室外高空作业。

3.起重作业

⑴.抱杆、绞磨、卷扬机、牵引机、张力机、钢丝绳、滑车等所有受力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良好。

⑵.所有的起重项目必须由起重技术员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⑶.起吊物应绑牢,吊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

⑷.起重作业前认真检查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置的性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⑸吊装时专人指挥,专人监护。

六、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1、工地运输

(1)利用机动车辆运输,严禁无证驾驶,车上配备灭火器材,运输前必须先了解路况,如有需要做加固与整修的,必须提前完成,杜绝野蛮开车。

(2)载货机动车除押运和装卸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押运和装卸人员必须坐在安全位置上。

(3)装运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重心位置与车厢承重中心基本一致。

(4)装运的物件必须与车厢捆绑牢固,防止物件滑动位移,押运人员应加强途中检查。

(5)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严禁违章。

(6)非机动车辆运输时,车轮和刹车装置必须完好。

重车下坡时应控制车速,不得任其滑行。

(7)严禁人货混载。

2、基础工程

在带电线路下施工,必须与带电线路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且机械设备按要求接地;雷雨天气禁止施工。

(1)人工清理、撬挖土石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先除上山坡浮动的土石;严禁上下坡同时撬挖;土石滚落的下方严禁有人,并设专人警戒。

作业人员保持适当距离。

(2)人工开挖基坑时,应事先清理坑口附近的浮石,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回落伤人。

开挖时,必须将作业范围用围栏围起,并做好警示标志,防止行人误进,造成坠落。

(3)基坑施工临边设安全防护措施。

基坑深度超过5米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核算。

(4)基坑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时,必须采取措施调整、消除变形。

(5)基坑施工遇渗水时,必须设有效安全的排水措施,同时防止坍塌。

(6)挖孔桩基础成型后应及时浇灌混凝土,应采取防止坍塌的措施。

(7)挖孔桩基础开挖后应用牢固的木板盖好,防止人员坠落。

(8)不用挡土板挖坑时,坑壁应留有适当的坡度,坡度的大小应符合规定。

挖掘泥水坑、流沙坑时,应使用挡土板,并应经常检查其有无变形或断裂现象。

(9)不得站在挡土板支撑上传递土方或在支撑上搁置传土工具。

(10)更换档土板支撑应先装后拆。

拆除挡土板应待基础浇制完毕与回填土同时进行。

(11)作业人员不得在基坑内休息。

(12)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杆滑入坑内。

模板堆放整齐,同时做好防倾倒措施。

(13)模板支撑应牢固,并应对称布置;拆除模板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堆放。

(14)人工搅拌混凝土的平台应搭设稳固、可靠。

(15)浇注混凝土必须听从坑内捣固人员的指挥。

(16)坑口边缘0.8m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

积土、材料、机械设备等必须按规定堆放,堆放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17)使用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要按规定要求,同时落实支护措施。

(18)机电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确认机电装置完整,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19)搅拌机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基础上,装好以后应由前后支架承力,不得以轮胎代替。

(20)搅拌机在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扒料,料斗升起时严禁下方有人。

(21)在进行钻孔灌注桩施工前,检查桩机上方是否有带电体,如有带电体必须保证桩机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22)钻孔灌注桩施工时预先在孔洞周围设立安全围栏,并悬挂明显标志物及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跌入。

(23)在钻孔灌注桩施工中必须保证安全用电,使用规范的控制箱和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发电机、电表箱、桩机等必须规范接地。

3、杆塔工程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体检合格者方得进行高空作业,严禁临时工进行高空作业和攀登铁塔。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胶底鞋,工作前禁止喝酒。

3)组立铁塔应设安全监护人,作业区用围栏围起,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内,组立过程,吊件垂直下方严禁有人。

作业现场除必要的施工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离开塔身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

在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严禁有人。

在铁塔上与地面之间传递工具或零件时,应采用工具袋并绑扎牢固才进行传递。

4)使用卧式地锚时,地锚套引出方向应开挖马道,马道与受力方向应一致。

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牵引或制动等主要受力锚桩。

5)设专人监护杆塔上工作人员每一动作的动作意图,并及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

6)调整塔身时,应根据需要设临时拉线,铁塔上有人,不得调整临时拉线。

7)拆除受力构件必须事先采取补强措施。

8)铁塔吊装时工器具不得超载使用,吊装方案必须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钢丝绳与铁件绑扎处应衬垫软物。

9)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与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严禁在吊件上作业。

10)抱杆提升前,应将提升腰滑车处及其以下塔身辅材装齐,并拧紧螺栓。

11)铁件及工具严禁浮搁在杆塔及抱杆上。

12)用悬浮内拉线抱杆组立铁塔,提升抱杆应设两道腰环,否则,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

起吊过程腰环不受力,控制绳可随时放松。

抱杆应设专人监护及调整。

13)在铁塔高处施工时,严禁用手机通话,以免影响注意力。

4、架线工程

1)不停电跨越高压线路,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报上级批准,并征得运行单位同意,按规定履行手续,施工期间应有安监人员到现场监督施工。

被跨越的线路在施工期间,其自动重合闸装置必须退出运行,发生故障时严禁强行送电。

2)认真做好防感应电伤人的安全防范措施,接地使用专用的接地线,严格按装地线的作业顺序操作,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

3)临近带电体作业,上下传递物件必须用绝缘绳索,作业全过程设专人监护。

4)放线时的通信必须迅速、清晰、畅通。

5)放线滑车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带有开门装置的放线滑车,必须有关门保险。

6)线盘架应稳固、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线盘展放处,应设专人传递信号。

7)架线时,除应在杆塔处设监护人,应在被跨越的房屋、路口、河塘、裸露岩石、及越线架和人畜较多处均应派专人监护。

8)导线或地线被障碍物卡住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线弯的外侧,并应用工具处理,不得直接用手。

9)穿越滑车的引线应根据导线、地线的规格选用;引绳与线头的连接应牢固。

穿越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导线、地线的垂直下方。

10)吊挂绝缘子串前,应检查绝缘子串弹簧销是否齐全到位;吊挂绝缘子串或放线滑车时,垂直下方严禁有人。

11)张力放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工器具使用前有专人检查,滑车、牵引绳、导引绳等必须在规定的载荷范围内;各转向滑车的载荷应均衡,锚固必须可靠;转角塔的预倾滑车及上扬处的压线滑车必须设专人监护;牵引过程,钢丝绳内角严禁有人;牵张设备的锚固必须可靠,接地良好,牵张段内的越线架结构应牢固、可靠。

通讯联络点不得缺岗;牵张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展放的导引绳不得从带电线路下方穿过;统一指挥,受到任何岗位的停车信号必须停止牵引。

12)人力展放牵引绳的领线人应有技工担任,并随时注意前后的信号;拉绳人员应走在同一条线上,相互间保持适当距离。

13)压接的安全注意事项:

切割导线时线头应扎紧,并防止线头回弹伤人,液压钳体有裂纹者严禁使用;液压机启动后应先空载运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压接时,不得过载。

14)紧线时的安全措施:

紧线前,确认杆塔的部件应齐全,螺栓应紧固。

临时拉线、补强措施、临锚措施均应准备完毕。

15)牵引锚桩距紧线铁塔的水平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受力方向一致。

16)紧线过程设专人监护,任何人不得站在悬空导线、地线的垂直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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