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643457 上传时间:2022-10-1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docx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docx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推荐版

标识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

2.1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标识牌制作、安装及相关辅助工作等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2.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以包设备采购、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

三、合同工期

3.1工期: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开工令)为准。

3.2若遇下列情况发生,合同工期顺延:

3.2.1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

3.2.2由于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施工的。

3.3乙方承诺按时完工并及时做好政府规定的检测准备工作,若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则每拖延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

四、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

4.1工程质量标准,按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4.2施工要求

4.2.1。

4.2.2。

4.2.3。

4.3乙方提供的设备、主材料到场后,必须出具厂家出厂技术标准合格证、产地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安装前甲方及监理公司共同参与进行检验,符合技术指标及报价清单规定的型号品牌后方能使用。

如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

4.4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使用同品质相当的代用的材料或设备。

4.5甲方和监理公司,如发现并认定乙方使用的材料有假冒伪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本条款独立存在,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在上述材料或设备的设计使用期限内有效。

五、工程造价

5.1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含税)

上述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已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设备费、安装费、系统调试费、检验检测费、运输费、采保费、卸车费、总包配合费、任何施工措施费、培训费等及税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造价不予调整。

六、付款方式

6.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2乙方应提供足额合法合规的发票后,方可获得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未及时足额提供正式合法合规的工程发票,甲方有权不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并且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6.3乙方允许甲方对工程款的支付有30天宽限期,宽限期内,乙方不追究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的任何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7.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对本工程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协调与土建等其它专业的配合。

7.3甲方协调主体施工队及时提供工作面给乙方,所有线管预埋预设由土建单位负责。

7.4甲方可协助乙方解决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水电接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7.5组织施工图的设计交底和会审,编好纲要,按施工图份数提供乙方,组织对工程的隐蔽竣工验收。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国家有关的行业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进场前5天需提供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供甲方和监理公司审阅,并向甲方和监理公司索取收据作为履约凭证,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处罚乙方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但甲方项目部必须提前10天确定进场时间。

8.2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问题,由乙方负责。

8.3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及保管。

保证采购的材料质量达到国家规范及甲方的要求。

8.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住户的关系。

8.5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8.6做好文明施工,按时缴纳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用。

8.7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人次。

乙方必须按甲方或监理要求时间完成每周工程例会规定的配合或质量整改问题,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违约金处罚通知由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盖章确认后立即生效,并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逾期5天仍未完成上述工作,甲方经书面通知后可以另聘他人完成,费用按实际支出的1.5倍由乙方承担。

8.8若乙方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自行停工超过三天,则甲方有权令乙方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完毕,甲方重新发包工程,所欠乙方工程款不再支付。

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停工事实由监理公司予以确认成立。

8.9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和监理公司提交2份乙方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的通讯录,同时,乙方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指定人员并附通讯联络方式到甲方和监理公司领取或送达往来文件。

否则,每迟延一日,按人民币3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10甲方和监理公司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8.1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8.1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的,甲方通知乙方后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8.13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或第三人发现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复或返工、改建。

若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仍不修复或返工、改建,甲方可另行请求其他施工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修复或返工、改建,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九、质量检查、验收及保修

9.1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停工处理,待问题解决后,并经甲方同意,方可继续施工;对于经常重复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理。

9.2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9.3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甲方、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若对质量有争议,由相关质检部门裁决,裁决费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9.4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分部分项验收证明、工程签证单、索赔单、工程通知单/零星工程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以及项目部对外联系的其他文件均须由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公司代表签字,并经甲方和监理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签字和盖章手续不完善的上述工程文件不能作为乙方工程量认定和项目结算的依据。

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为,双方确认非现场代表的签字不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9.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乙方应当在保修期间每月巡检一次,巡检人员须取得甲方的确认。

9.6保修期间,乙方对材料、设备及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因产品或安装质量原因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7乙方要保证保修的时间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代理人的通知后,不论保修工程量大小,均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9.7.1本系统出现故障,影响安全和居民正常生活,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9.7.2其它情况,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一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维修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维修,费用无条件由乙方承担,并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9.7.3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代理人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9.8乙方违反保修条款,每次按合同总价1%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凭甲方或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确认的保修书面记录结算保修金。

十、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10.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除有关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外,甲、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0.3合同的解除。

10.3.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3.2乙方如发生禁止的转让、转包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如果乙方出现不良社会影响及造成甲方品牌受损,甲方可终止合同。

10.3.4解除合同的程序。

甲、乙方之一方依据10.3.1约定解除合同的,双方须签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协议,本合同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甲方依据10.3.2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甲、乙方之一方依据第10.3.3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

10.3.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将装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保密条款

11.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的保密责任。

11.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应按本合同总额的%向合同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对方损失的,应按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11.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二、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等:

(1)六级以上的地震;

(2)九级以上的大风;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150mm以上;

(4)40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以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12.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甲、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机械、设备、材料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确认后相应顺延。

(4)凡本合同未涉及事项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执行。

十三、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办法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14.1本合同双方的被送达地址(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告知、公告等所有书面材料的送达)为:

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收件人姓名: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收件人姓名:

若遇送达地址变更,被送达人须重新确认变更后的材料送达地址,并积极主动的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将书面材料通过递交或邮寄等方式送到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约定不一致的,当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从业资格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