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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本单位在组织力量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项目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调查问卷情况,对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慨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保靖县国土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是行政机关,级别正局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5732878310D,办公地址:

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

相关职责:

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中前期调查、界址勘察、地类权属等基础性、技术性业务工作;依法对土地征收工作法定程序进行指导把关并组织实施;对全县范围内在建、拟建项目用地进行备案、报批。

本单位内设13个职能股室:

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规划股(建设用地股)、财务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测绘管理股(地质信息中心)、地质勘查储量股、不动产登记股。

本单位下设20个二级机构(另加挂12个机构牌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包括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国土测绘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县征地事务办公室、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派驻乡镇国土资源所(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12个,包括保靖县迁陵镇国土资源所(迁陵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毛沟镇国土资源所(毛沟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清水坪镇国土资源所(清水坪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碗米坡镇国土资源所(碗米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阳朝乡国土资源所(阳朝乡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复兴镇国土资源所(复兴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水田河镇国土资源所(水田河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长潭河乡国土资源所(长潭河乡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葫芦镇国土资源所(葫芦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比耳镇国土资源所(比耳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吕洞山镇国土资源所(吕洞山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靖县普戎镇国土资源所(普戎镇不动产登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即县矿产资源服务中心。

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00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4名、自收自支拨款事业编制6名)。

根据2013年6月25日《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靖县征地拆迁办公室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管理机制的规定)的通知》(保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设立保靖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程序从有关单位抽调,县财政按照2500元/亩的标准给征地拆迁办公室安排工作经费。

保靖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职责:

代表县人民政府行驶征地拆迁职能,负责征地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制定方案、措施、制度和目标。

对全县已取得用地批文的土地按照相关程序征收到位;对已纳入用地规划却尚未取得批文的土地,预先控制到位。

(二)项目背景

国家要富强,社会要发展,就必须要搞建设,项目的建设必然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例如要建公路、铁路、机场;电厂、水厂、矿山;住宅、学校、医院;各种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国防设施,还有抢险救灾的需要等。

要建设,就必然会有征地拆迁。

为全面推进我县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保靖县人民政府2013年第六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设立保靖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程序从有关单位抽调,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

(三)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靖县征地拆迁办公室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管理机制的规定)的通知》(保办发[2013]42号)、《保靖县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关于拨付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请示》(保征办报[2016]3号),2016年度县财政安排的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00万元,系保靖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迁清公路东延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园路二期工程、陶瓷工业园、工业园二期供水、小溪水库、思源学校绿化用地、夯吉公路改造及保靖县物流园等22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四)绩效目标

切实抓好全县征地拆迁各项工作,做好迁清公路东延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园路二期工程、陶瓷工业园、工业园二期供水、小溪水库、思源学校绿化用地、夯吉公路改造及保靖县物流园等22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拓展充足的空间,完成年度征拆任务。

积极与各相关乡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搞好征拆工作的联系协作,确保各项征拆工作开展,及时化解因征拆土地权属等纠纷产生的矛盾问题,解决隐患,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五)项目实施情况

2016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密切结合征拆工作实际,征拆办上下齐心、精诚团结,攻坚克难,先后开展了迁清公路东延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园路二期工程、陶瓷工业园、工业园二期供水、小溪水库、思源学校绿化用地、夯吉公路改造及保靖县物流园等22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共完成征地面积1844.1亩,征拆工作共涉及迁陵镇、吕洞山镇、清水坪镇及毛沟镇等4个乡镇12个行政村,累计涉及农户1046户,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7259.22万元,征拆工作开创了积极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我县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情况如下:

1、切实加强领导,组建征拆工作专职机构

县征拆办自2013年成立以来,一直由一名副县级领导专职领导全县征拆工作,并从国土、房产、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抽调十余名精兵强将常年从事征地拆迁工作,从而确保全县各项征拆任务均能及时开展并顺利完成。

2、加大征拆宣传力度,严格依法开展征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全县征拆工作逐步进入依法、规范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

近几年来,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村组的密切配合及通力合作,我们采取了大会小会、张贴广告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的征地拆迁法律政策宣传,广大被征地农户对我县现行征地政策及补偿标准等几乎家喻户晓;在各项目征拆工作中,征拆办坚持按照“预征地公告—实物调查—征地实物结果公示—征地补偿资金公示”的程序开展征拆工作,确保了广大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征地工作做到了阳光透明、公正公开,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拥护;在履行征拆补偿资金发放手续、接待被征地农户(单位)情况反映、协调解决被征地农户(单位)权属争议纠纷等过程中,征拆办本着“亲民、为民、便民”的工作态度,热情服务、积极做好各项工作,深得广大群众的支持理解及肯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积极促进了征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搞好后勤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征拆工作顺利向前推进

2016年全县所开展的征地拆迁项目多达22个,已完成征拆面积达1844余亩(其中不包含正在开展实物调查的县物流园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征拆面积2/3以上,预计最终完成面积将达200亩以上),已发放征地补偿款7259万元左右,因县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有力,工作经费100万元也及时下拨到账,确保本办各项征拆工作得以顺利正常开展;向农户支付征地补偿款及时足额到位,广大被征地农户积极踊跃领取征地补偿款,比较配合各项目征拆工作,这从后勤资金保障上也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城市提质提供了有力保障。

4、征地拆迁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以来,因资金保障到位,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征拆办共完成迁清公路东延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园路二期工程、陶瓷工业园、工业园二期供水、小溪水库、思源学校绿化用地、夯吉公路改造及保靖县物流园等22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共完成征地面积1844.1亩,为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土地储备保障。

二、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

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

5、《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

6、保靖县财政局预算批复文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9、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

10、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财务会计法规。

11、项目实施单位的有关制度管理规定;项目财务会计资料及其相关资料。

三、评价方法和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绩效评价,了解项目的立项情况和执行情况,分析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和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可持续影响等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更合理安排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

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影响目标实现的因素,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三)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价主要采用了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

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

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客观反映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大类指标构成,具体细化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二级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六类指标组成,三级指标作为最终的量化考核对象,共二十项。

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项目投入指标共20分,项目过程指标共25分,项目产出指标共15分,项目效果指标共40分。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根据《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保财绩〔2017〕2号)文件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部署项目单位及时对项目进行总结自评。

2、收集绩效评价基础资料。

根据评价工作要求,收集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种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管理制度,项目总结等资料。

3、审核资料。

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

4.现场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深入项目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复核。

5、综合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其进行集体研究后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4、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1)资金拨入情况。

根据《中共保靖县委办公室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靖县征地拆迁办公室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管理机制的规定)的通知》(保办发[2013]42号)、《保靖县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关于拨付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请示》(保征办报[2016]3号),2016年度县财政安排的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00万元,2016年本单位实际共收到县财政拨入2016年度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00万元。

款项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局纳入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实际拨付保靖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经费100万元。

保靖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实际使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963029元,专门用于迁清公路东延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园路二期工程、陶瓷工业园、工业园二期供水、小溪水库、思源学校绿化用地、夯吉公路改造及保靖县物流园等22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其中1、项目建设经费,本年度征拆办涉及项目22个,范围涉及4个乡镇12个行政村1046户农户,用于项目建设的差旅费,公务接待、租车等费用267876万元(其中:

差旅费128200元、公务接待、租车费等139676元)。

2、会议费,2016年各项目共召开大小会议20余次,会议接待开支等共计81935元。

3、办公费,全年用于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购买及维护开支共62512元。

(其中办公场地水电费37387元,电脑维护、日用耗材费等25125元)。

4、下拨工作经费,因征拆工作涉及面广,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遇到的问题错综复杂,为确保征拆工作正常运转,全年共拨付各项目单位、乡镇和村级的工作经费520736元。

5、其它开支,用于支付村组干部误工费及征拆外业调查临聘小工费等开支全年共计29970元。

剩余部分36971元结转至下年度。

2、财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本单位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遵循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项目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单位严把审批关,杜绝了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根据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项目的特点和我县的实际,本单位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征地拆迁工作流程,规范了征地拆迁相关公告的内容及应注意事项,如《征地程序》、《征地告知书》、《调查结果确认书》、《征地公告的公告范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的内容》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4、项目产出

2016年以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共完成迁清公路东延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园路二期工程、陶瓷工业园、工业园二期供水、小溪水库、思源学校绿化用地、夯吉公路改造及保靖县物流园等22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共完成征地面积1844.1亩,征拆工作共涉及迁陵镇、吕洞山镇、清水坪镇及毛沟镇等4个乡镇12个行政村,累计涉及农户1046户,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7259.22万元,征拆工作开创了积极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为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土地储备保障。

5、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该项目,依法征地拆迁,完成了迁清公路东延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园路二期工程、陶瓷工业园、工业园二期供水、小溪水库、思源学校绿化用地、夯吉公路改造及保靖县物流园等22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共完成征地面积1844.1亩,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土地储备保障,加快了县域经济全面发展;坚持城乡规划引领城镇发展,科学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减少了重复建设,提高了经济效益;为征拆工作涉及迁陵镇、吕洞山镇、清水坪镇及毛沟镇等4个乡镇12个行政村的1046户农户,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7259.22万元,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该项目经济效益显著。

(2)项目的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该项目,依法征地拆迁,及时化解因征拆土地权属等纠纷产生的矛盾问题,密切了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征拆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改变城乡面貌,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积极宣传,广大被征地农户对我县现行征地政策及补偿标准等几乎家喻户晓;征地拆迁工作阳光透明、公正公开,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拥护;本着“亲民、为民、便民”的工作态度,热情服务、积极做好各项工作,深得广大群众的支持理解及肯定。

项目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的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该项目,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城乡规划引领城镇发展,科学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统筹工业区、商业区、生活区,以及村庄、工地、林地等的空间布局,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项目生态环境效益良好。

五、评价结论

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项目,符合国家、省、州、县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明确、细化、量化,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遵循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专项资金管理原则,相关管理制度完备,并能严格遵守,达到了预期的各项绩效指标,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显著,项目生态环境效益良好。

根据评价小组设定的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95分(详见附件:

保靖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表),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六、评价工作中发现的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拆迁受到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一是拆迁大环境影响;二是周边地区的拆迁政策影响;三是我县自身存在多种不利因素。

(二)有关建议

1、以贯彻征收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为贯彻新条例的实施,2016年7月18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完善了补偿、补助和奖励的政策标准。

应广泛宣传征收条例,并以贯彻征收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

2、以加强依法行政为方向,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

(1)加强房屋拆迁和征收的前期工作。

一是做好房屋拆迁和征收的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工作的合法性;二是完善县拆迁征收补偿政策及方案的制定,与国家、省、州、县有关新政策相对应;三是加强对房屋征收新政策的宣传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维护被征收人的利益。

(2)认真做好及配合征收行政裁决、复议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3)积极推进“阳光征收”、“阳光拆迁”的信息化建设,加强落实信息公开事项,完善“阳光征收”、“阳光拆迁”管理制度。

3、以总结经验教训为手段,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

通过几年拆迁实践,有许多好的经验及教训可总结。

从横向看,虚心学习周边地区推进拆迁工作的新经验、好办法;从纵向看,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我县拆迁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针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工作的很多方面值得去探索创新:

如拆迁形成合力方面,如何让各部门尽早介入,充分发挥形成合力的最大效应;如何加强督查和考核,让真正干事者能干事者更有信心更有积极性,让流于形式善于强调各种困难者更有压力更有紧迫感;如何采取有效手段尽快地扫清一些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钉子户”而又确保社会稳定;如何规范拆迁程序,做好依法拆迁等等。

附件:

保靖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表

 

保靖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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