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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清包维保谈判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QDZY201211

项目名称:

圣桥维斯13部通力电梯维保服务

采购人:

青岛中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日

目录

前附表2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3

一、说明3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3

三、报价文件编写4

四、报价文件递交6

五、公开报价、谈判与评审6

六、授予合同9

第二章技术规格和要求10

一、项目说明10

二、采购范围10

第三章合同格式11

第四章附件16

附件一、报价函16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一)17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18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19

附件四、配件价格明细表20

附件五、技术(商务)偏离表21

附件六、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22

附件七、封面格式23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圣桥维斯13部通力电梯维保服务

2

采购人:

青岛中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地点:

圣桥维斯

4

采购范围:

详见第二章第二条

5

供应商资质要求:

详见第一章第一条第四款

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

资金来源:

自筹

8

合同履约保证金:

9

报价有效期:

60日历天(从谈判之日算起)

10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11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1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13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另附资格后审资料一份

14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15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6

递交报价文件、谈判地点:

17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一)采购人:

系指青岛中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阶段即为甲方。

(二)供应商:

系指参与谈判并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的维保企业。

(三)成交供应商:

系指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阶段即为乙方。

(四)合格供应商:

系指具备下列条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有能力履行合同的企业;

2、须具有电梯维保资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澄清要求的,应以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到采购人。

采购人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文件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答复文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

1、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必须修改的内容(含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

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修改报价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圣桥维斯13部通力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报价文件编写

(一)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和采购人就谈判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2、除非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报价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附件一)。

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维保资质证书

3、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附件三);

(2)配件报价明细表(附件四);

(3)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报价材料。

4、技术文件

(1)维保方案;

(2)技术(商务)偏离表(附件五);

(3)投入机械、劳动力部署情况;

5、商务文件

(1)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2)供应商2010年1月以来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合同原件备查);

(3)2011年度供应商的财务报表;

(三)报价文件装订

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一册,并编制“目录”。

(四)谈判报价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报价为清包报价。

(五)报价文件编写方式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均须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六)报价文件签署

供应商代表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及报价一览表,并在报价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准备五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

在每一份报价文件封皮右上角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七):

3、为方便唱价,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二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

4、资格后审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单独装订成一册,无需密封,递交报价文件时递交。

5、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12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八)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

2、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公布评审结果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留置。

3、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九)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十)报价有效期

1、从公开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60日。

谈判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谈判,采购人有权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

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见前附表。

(二)报价文件签收

1、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报价文件签收证明。

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谈判不予接受。

3、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五、公开报价、谈判与评审

(一)公开报价

1、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报价。

供应商必须参加。

2、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维保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总人数不超过3人,迟到或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详见资格后审应提供的证件资料。

3、公开报价时,由供应商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谈判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二)谈判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负责资格后审,以及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

(三)谈判

谈判小组与各合格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每个供应商有5分钟向谈判小组的陈述时间。

谈判后,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报价。

陈述内容限以下内容:

1、企业简介、业绩简介;

2、维保方案;

3、投入人员情况介绍;

(四)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基本原则。

(五)评审方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审法,资格后审及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可进入综合评审。

谈判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及竞报价格,并由谈判小组综合各成员意见,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采购人将在考察后确定。

资格后审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原件分类

名称

合格条件

备注

供应商资质资格证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维保资质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

资格后审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单独装订成一册,无需密封,递交报价文件时递交。

1、初步评审

(1)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谈判是指谈判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A报价文件不完整;

B未按规定报价;

C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D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E报价文件载明的交货时间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采购人接受;

F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G报价文件中的货物配置、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H供应商不参加公开报价、谈判事宜;

I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报价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

(4)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

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低于成本价报价处理。

2、综合评审

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1)最终报价、维保方案;

(2)投入人员情况。

谈判小组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需求,并且最终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

3、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选、串通谈判、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评审时,谈判小组有权停止采购,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无效报价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不予返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谈判材料;

(2)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谈判;

(3)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谈判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5)供应商串通报价;

(6)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7)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授予合同

(一)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权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可依法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决定,同时保留拆分采购货物,分别授予合同的权利。

(二)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考察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签订合同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如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签定合同,采购人可以另外选择成交供应商或另行采购。

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技术规格和要求

一、项目说明

电梯情况如下:

通力3000无机房电梯共13部,已投入使用2年。

原厂维保已到期,原厂最后一次维保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电梯状态好。

1号楼17层

1号楼1单元2部消防梯1部客梯1部

1号楼2单元2部消防梯1部客梯1部

2号楼17层

2号楼消防梯1部客梯1部

11号楼9层

11号楼1单元客梯1部

11号楼2单元客梯1部

11号楼3单元客梯1部

19号楼11层

19号楼1单元客梯1部

19号楼2单元客梯1部

20号楼11层

20号楼客梯1部

20号楼客梯1部

二、采购范围

1、报价范围:

清包服务。

2、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满足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第三章合同格式

电梯保养

项目名称:

 

青岛中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梯保养合同

甲方:

青岛中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签署本保养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保养电梯的基本情况

序号

电梯型号

台数

层/站/门

单价

电梯所在地:

交验日期:

年月日

二、保养内容

1、乙方指派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每月二次在例常工作时间内对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进行定期清洁、润滑、调整、检查等的规范保养工作。

2、承担合同期内的应急服务工作,应急服务工作时间:

全天24小时。

当甲方发现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从速派遣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接到通知后,城区一小时内赶到现场。

三、乙方权责

1、应按第二条要求清洁、润滑、调整、检查等的规范保养工作。

每次工作完毕,乙方保养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作业表单上签字认可。

2、承担第二条要求的保养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需更换零配件等材料费)。

3、经甲方要求的其他非保养工作或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故障修理以及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时,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

经甲方签认后,乙方应尽快提供相应服务,可办理甲方委托的零配件采购工作,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4、当发生或发生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

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甲方应及时作出处理,如不按要求整改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6、如遇天灾、人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或零配件损坏,所造成的损失、损坏、延误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之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7、乙方在维修中,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甲方要求乙方对电梯进行装修、翻新、油漆、安装其他附件或修改控制路线等属于非保养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予以满足,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通知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9、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保养或应急服务时间。

四、甲方权责

1、甲方提供的电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保养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保养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电梯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

机房环境和消防卫生等要满足电梯运行的条件,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

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单上签字确认。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无偿提供适当的安排及必要的辅助设备,务必使乙方能顺利完成保养工作,并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因甲方管理、使用者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安全故障,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及整改费用。

5、甲方自动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对电梯进行保养及加装、装修、改造而影响设备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及整改费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自动延续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许可或允许任何人士(甲方双方指派的员工除外)进入有关设备如机房、井道的范围内或对本合同制定电梯实施任何工程,否则,由此导致本合同所制定电梯任何意外或损失(包括人员损伤)等,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此要乙方进行修理工程时,甲方应缴付额外费用。

6、每年度的政府部门定期检验由甲方自动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提出,并负担检测费用。

如要求乙方配合时,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7、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顺利排除故障。

8、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每年年度安全、性能检查。

如存在非保养原因不合格且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

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9、负责提供电梯保养工作所需的润滑油(主要包括主机减速箱齿轮油、导轨润滑油、缓冲器液压油)。

10、在本合同期内,当甲方有必要对电梯轿厢内进行装潢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告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且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的费用。

11、承担本合同超出乙方责任所列内容或未列事项的一切开支。

12、甲方应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培训电梯操作人员、安全员若干名。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保养费(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或其他经甲方同意支付的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直至该费用得到全部付清为止,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且连续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保养,甲方可以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意向,一个月后终止合同。

3、如果有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本条第1款乙方停止服务、第2款甲方终止合同除外),则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六、本合同约定保养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七、合同书特约事项

1、如无任何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变更或终止,则本合同在到期后次日起按年自动延续,但最长不超过5年。

2、甲方若发生公司名称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附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证明文件,

3、若发生新旧物业更替,本合同继续有效,并且甲方有义务做好交接工作以方便新物业继续履行本合同。

同时甲方应立即将更替事宜书面告知示乙方。

4、乙方在进行、意图进行或不能进行本合同内所订明应履行的义务时,可能引起一切损失、损坏或损伤,除非证明该等损失、损坏或损伤是直接由乙方员工疏忽所致,乙方只负责将损坏该电梯修妥。

5、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条例或拒绝或于乙方规定时间内,授权乙方进行有关修理或更换零配件,乙方有权暂停保养服务。

若零配件已损坏至严重程度,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以保安全或以书面通知甲方及时取消本合同。

因上述延误而导致的损失、损坏、损伤、意外或任何性质的索赔等,无论是否因延误急修服务或更换零配件所致,乙方概不负责。

6、如未及时缴付保养费,双方须进行谈判或因任何非乙方所能控制的原因于保养期间引致有关电梯服务停滞超过三十天,甲方必须承担所为恢复该电梯运行必需的安全测试及零配件更换费用。

7、本合同只包括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梯的保养工作,其他有关工作和责任,如不在本合同阐明中,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用甲方先缴保养费,后由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方式。

电梯保养费用,每年为人民币(含税费)(大写)。

2、保养费用在电梯保养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付清。

3、本合同自动延续时,保养费用在本合同自动延续期生效后七天内付清。

4、如未按期支付保养费用,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随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调无效,可申请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注:

本合同仅为参考格式,各企业可按自有格式提供合同并编入报价文件。

第四章附件

附件一、报价函

青岛中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圣桥维斯13部通力电梯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

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承担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报价文件中报价有效期为自公开报价之日起60日。

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一)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圣桥维斯13部通力电梯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签署报价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应手持此资格证明书参加谈判会议,同时此资格证明书须编入报价文件中。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

青岛中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我公司(部门或职务、姓名)为我单位本次谈判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圣桥维斯13部通力电梯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活动的一切事宜。

授权代理人在公开报价、谈判、评审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

法定代表人不参与谈判时,授权代表必须手持此授权书参加谈判会议,同时此授权书须编入报价文件中。

附件三、1、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圣桥维斯13部通力电梯维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

维保资质

等级

清包维保服务报价

全部13台电梯每年清包维保费为元

优惠条件

我方完全认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各实质性条款。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

该唱价一览表单独密封2份报价时递交,供唱价时使用。

附件四配件价格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注:

1、综合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综合包干单价范围包括供货、装卸、安装及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及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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